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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lessfarmers;

sustainablelivelihoods;

landrequisitioncompensation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城市化是农村人口逐步转变为城镇人口以及城镇文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农村扩散的过程。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加快,人口和资本集聚,城市面积急剧增大,城市化的发展以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征用为依托。

征用农民土地和住宅导致庞大的失地农民群体的出现,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预计至2020年将新增6750万失地农民,总数量将突破1亿大关。

征用农民土地导致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征地补偿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导致上访、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

如果没有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影响了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旦引起社会矛盾,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失地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生计问题成为学术界和政府关注的热点。

目前我国有关征地补偿的法律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现行的征地补偿,无论是土地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偿费,均以土地年均产值为依据,而忽略了城市化建设后土地的真正价值。

在许多城乡结合部征地改造后房价足以与城市房价相媲美,而《土地管理法》所制定的征地补偿政策,以安置失地农民为最终目的,征用农民土地,用千篇一律的安置方式补偿农民,忽视了城市得到开发,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之后的房价地价的增长,而这些利益最终落入了开发商的口中,实际上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

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也是数不胜数。

目前的《土地管理法》是否符合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到底怎么样的征地补偿方式才是众望所归的补偿方式,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社会的和谐在于缩小差距,消解矛盾,使社会进入一个公平、公正的良性运作状态。

城市化的过程是消除三大差别和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市民和村民之间的不平等的过程,而完善的和可持续的征地补偿政策正是消除这种差异的最有效和最关键的途径。

城市化不能一蹴而就,失地农民的市民化也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可持续生计原则成为市民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维系失地农民长久生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提升整个城市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素质,缓和了社会矛盾,利于和谐社会发展。

(二)概念界定

1.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概念源于14、15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变公有地为私有大牧场、大农场,造成失地农民的出现。

中国历史上也在17世纪为安置诸王和勋臣,扩大家产,下圈地令,进行广泛的圈地,造成庞大的失地农民群体。

现在的失地农民是工业化的产物。

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因扩大城市规模需要,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因此我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

具体而言,是指农民的土地主动或被动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

2.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现行的征地补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补偿倍数(6<

补偿倍数<

10)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

补偿倍数)>

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15

补偿倍数)<

15时

补偿倍数×

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3.可持续生计

纳列什·

辛格和乔纳森·

吉尔曼在《让生计可持续》一文中指出:

“消除贫困的大目标在于提升个体、家庭和社区改善生计系统的能力”。

Scoones对可持续生计的定义为:

“某一个生计由生活所需要的能力、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及活动组成。

如果能够应付压力和冲击进而恢复,并且在不过度消耗其自然资源的同时维持或者改善其能力和资产,那么该生计具有持续性”。

概括而言,可持续生计是指个人或家庭为了改善长远的生活状况所拥有和获得的谋生的能力、资产和收入的活动。

生计的持续性是统筹各项资源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区别于短期的发展,可持续生计注重的是对终端生活质量的考虑,即在生命的末端,依旧能够获得与当前一样甚至更高质量的生活。

(三)研究综述

失地农民一词最初源于15世纪英国圈地运动,中国现代的失地农民出现在建国之后,并随着经济社会进步和城市化发展的步伐,失地农民数量激增。

对于失地农民主要从以下3个角度理解:

①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国家征用土地,失去了全部或大部分耕地;

②土地被国家征用后,户籍转化为非农;

③离开农村,迁居于城中。

当下我国的城市化飞速发展,失地农民的队伍不断庞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失地农民数量激增,征地补偿矛盾日趋严重。

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医疗、养老、就业方面的社会保障。

但是,土地征用和农民问题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吗?

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需要谁来解决?

当前征地制度的不足之处该如何弥补?

诸多学者围绕此类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出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的方案。

经过研究,学者们都得出,传统的“农转非”再加一次性的高额征地费和安置费的征地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新型城镇化要求重视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发展。

走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社会和谐、大中小从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道路,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人口的城镇化为目标。

国内的学者们关于失地农民的研究大多从征地补偿政策发展的角度对失地农民进行研究,认为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速,原有的征地补偿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大的弊端,土地制度、政府程序不标准以及征地制度不完善等,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也就是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无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权益限制,失地农民补偿安置费不足和不公,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缺失,失地农民市民化存在障碍,失地农民的教育资源、职业技能问题,政府在失地农民转型中的引导等这些角度入手,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仅有部分学者立足于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进行分析,把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独立出来研究。

在城市化快速的进程中,仅仅关注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仍还不够,尤其是在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现实情况下,只有在他们的以生计为核心的相关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其他的保障、利益诉求才得以更优化的解决。

失地农民的可持续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建设问题,也是一个文化建设的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研究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问题,从可持续生计的角度出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研究方法和思路

1.研究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项目周边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有效数据得出真正结论。

精心设计调查问卷,以探索居民真正需求和民意为目的,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用较大的样本数量,去除无效问卷,运用SPSS进行科学统计,得出数据结果。

通过深入访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失地农民的真正利益诉求。

选择年龄不同且具有代表性的访谈对象,采用半开放式访谈,针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深入谈话同时让被访谈者自由表达其思想和诉求。

2.研究思路

探索已有征地补偿法律制度,分析其在制度层面、实施力度的现状,发现其中的不足。

结合杭州市火车东站周边社区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关注失地农民中已经暴露出来的可持续性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首先要加大征地补偿的力度,保证征地补偿的公平性。

以此作为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此外保证生计的可持续要兼顾失地农民的长期收入,因此考虑到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和创业就业。

在失地农民的思想文化领域,引入“失地农民转型”概念,加强政府引导,同时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失地农民新社区的社会功能。

二、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案例简介

(一)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概述

杭州市火车东站自2010年开始建造,于2013年7月竣工,总占地面积达91953平方米。

与杭州市火车东站项目同时纳入规划的还有彭埠镇、花园村、弄口村周边3个村镇。

杭州火车东站这一公共交通设施是该项目建设的核心,随之城市化建设辐射到周边农村土地一并征用,建成了一系列的商品房小区如花园社区,三里新城兰苑,以及大型超市商场和机场路中学。

(二)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补偿概况

杭州市火车东站建设的征地补偿形式采用多样性的征地补偿形式,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和退休年龄老人社会保险补偿。

具体征地补偿政策:

⑴对于被征地的农民,分配当地原拆迁农村内商品房,分配原则为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分配,每个居民获得55㎡的住宅面积,不论年龄老幼按照同一标准分配。

(2)政府对失地农民给予现金补偿,补偿原则根据被拆迁的住宅面积和被征用的农田和宅基地面积按照落地面积每平方米9800远的标准来补偿。

宅基地面积越大,被征用土地越多,所获补偿就越多。

(3)在旧村被拆迁,新社区还未建成期间,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为拆迁区居民的临时安置租房子给予经济支持和帮助,同时设立特殊安置房为老人提供临时安置点。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

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45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全部养老保障由个人承担,政府和集体不予支持。

三、失地农民问卷调查分析

为了具体了解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补偿政策的落实状况,分析其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和利益诉求,寻求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在火车东站花园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

花园社区在征地拆迁前原名为花园村,是火车东站征地项目拆迁的最大的村庄,占地面积50公顷,原住居民人口超过4000人。

我们在花园社区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8分。

问卷中我们涉及到了“请对您征地前的生活做出评分,满分为10,最低为1”“请对您征地后的生活做出评分,满分为10,最低为1”“根据您的情况,哪些补偿方式您比较能够接受?

”,“得到征地补偿金之后,您是如何支配的?

”,“根据您的情况,哪些补偿方式您比较能够接受?

”此类问题,全面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和他们的利益诉求。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在这样的补偿方式下,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

研究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的存在:

(一)居住面积变小,生活质量下降

按照杭州市火车东站征地项目补偿条款规定,对于征收的耕地和住宅同时进行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

其中安置补偿的标准为每人55平方米住宅。

这样的分配结果,导致农民人均住宅面积减小,并且下降幅度非常大。

比如一个只有两位老人居住的三层自建房,每层楼的面积在80平方米,总计使用面积有240平方米,而现在按人口进行安置补偿,两位老人共获得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居住面积共减少了64%,根据图1显示,21.5%的村民居住面积增大,而剩余的78.5%的家庭都表示征地之后他们的住宅面积急剧减小,其中有58.3%的家庭表示他们的居住面积缩小了25%-50%,更有7.7%的村民表示他们的居住环境缩小超过50%,生活质量变差。

而这种差异造成的原因就是,原本家庭成员少而住宅面积大的,得到的安置房面积反而少,原本家庭成员多而房产面积小的家庭获得更多的住房面积。

这样的分配不仅仅导致分配不公、人均居住面积变小,从长期看来影响家庭收入,缩小收入渠道,这一点会在下文中做出解释。

图一:

花园社区人均住宅面积变化图

(二)失地农民的收入渠道变窄,整体收入下降

由于杭州东站建立之前该区域即属于城乡结合部,而城市内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此95%以上的农民通过出租多余自建房获得部分收入。

自建房面积大,楼层多,租金廉价因此得租率很高。

据统计,在花园村被改建为花园社区之前,总体上高达25.7%的经济收入来源于出租房屋。

其次还有7.5%的收入来自于农业生产,作为公司职员工资收入平均达58.8%。

而土地征收后,工资收入占整体收入比重上升到了68%,出租房产的收入减少到了12%,农业生产收入从8%降到了0%。

在访谈中也发现,个别家庭在拆迁之前靠着精装修的自建房每年的房子收入可达10万元整,但是由于家庭人口少,所以只得到110平方米安置房一间,再没有多余的房屋能够出租,彻底失去了所有房租收入。

从整体上考虑,78%的失地农民认为他们的年收入减少了,获得收入的途径也变得单一,获得收入的难度有所增加,工作比以前更加辛苦才能维持与原来相同的收入数量。

9.5%的居民认为收入基本没有变化,剩余不到12%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的年收入有所增加。

从失地农民的就业结构上看,失地农民并没有因为失去了租金收入而另辟蹊径,开始自主创业或者为增加技能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极少。

失地农民处于手中有大量的补偿金,但由于缺乏职业技能,长期的收入水平不高,收入途径也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减少。

长期的生计发展令人堪忧。

图二:

征地前后收入比较图

从短期看来,农民得到了高额的货币补偿,手中可支配的金额非常大,生活质量能够提高。

但是从长期来看年均收入减少,农民的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民的长期可持续生计并不乐观,容易出现坐吃山空的现象。

(三)缺乏长远目光,高额补偿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同时我们也对失地农民所得到的大额的征地补偿金的用途进行了研究,发现农村村民的观念仍旧没有改变,“求稳”和“眼前利益”的心态和观念让他们主要把征地补偿款用于储蓄和日常开销,对于创业投资、子女教育、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关乎长远利益并且投资回报率高的事项却因为回报周期较长而极少有人关心。

在失地农民就业竞争力低,农民群体普遍教育程度不高、缺乏专业技能的现状下,农民群体自身却极少关注自主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仅有近1/10的失地农民关注提升自己的个人竞争力。

储蓄自主创业或投资子女教育购买或装修房屋日常开销交社会保险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159人29人89人133人148人36人21人

表1:

资金支配途径统计图

(四)失地农民精神生活匮乏、不良风气突显。

除了失地农民的物质生活外,对精神生活的调查显示,征地前农民生活满意度相比起征地后较高,对178分有效问卷统计后我们发现征地前村名对于生活满意度(1到10分范围内评分)的平均分在8.7左右,征地后对生活满意度只维持在8.1,同时87.7%的村民表示其身边的失地农民拿到政府的补偿金后,存在赌博、购买奢侈平品(豪车和奢侈品牌服饰),以及不良生活作风(嫖娼、吸毒)的现象。

由于政府、社会和社会组织缺乏在失地农民转型上的引导,对于高额补偿金的支配上缺乏引导措施。

政府责任的承担以发放征地赔偿款为终点,对于后续的可持续问题存在责任缺失。

所以导致征地地区不良风气盛行。

这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不利于城市化过程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导致新农村、城乡结合部成为文化建设的盲区和不良风气的重灾区。

图3:

失地前后农民生活满意度和未来自信度对比

通过对杭州市火车东站的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总结出当前的补偿政策仍旧导致了征地补偿安置不公、居民生活质量下降、收入锐减、拆迁地区社会风气败坏和农民利益诉求难以实现的现象。

这些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缺乏长期规划和可持续生计考虑,征地补偿政策完善的过程应该是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观念树立的过程。

政府改善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要求政府改变当前征地补偿政策短暂性和一刀切的特征。

征地补偿在安置房分配到位,货币补偿款到账之后就结束。

对于之后的农民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没有相应的政策来建设。

一刀切的补偿方式缺乏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对不同失地农民家庭情况的具体政策补偿。

导致农民手中有大额现金,但是长期收入水平令人堪忧,社会保障得不到享受,对于未来生活自信度下降。

四、改善征地补偿制度,维持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危机是征地补偿制度不完善和补偿制度没有有效落实导致的危机。

要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就要对高额的补偿金进行合理划分,因人制宜,贯彻到失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公平公正有效

改变一刀切的征地补偿办法就是要建立能够灵活变通多样化补偿,首要的是要对当前的征地补偿款进行分割,一部分是根据6倍到10倍的土地产量价值进行的征地赔偿,也就是“固定土地征用费”,另一部分是具有灵活性的“长期土地赔偿款”。

“固定土地征用费”的完善和公平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价值、区位、产值、所处地段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对这些因素进行评估。

如杭州火车东站项目,随着杭州火车东站的建立,辐射出多个商业中心。

该地区的土地价值相比之前翻了一番,但是土地征地补偿却是按照2009年杭州东站建成前的标准进行,造成了补偿不足的现象。

“长期土地赔偿款”则是对于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失去的利益保障进行的长期赔偿,主要内容是指社会保障方面。

相对于目前的一次性补偿,完善和普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障的群体扩大到所有年龄阶段的失地农民,保障内容从养老保障扩大到医疗、养老、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是提升失地农民长期的经济收入,保障其长期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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