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初版)2015070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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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操场活动区

操场大型玩具区

沙池和游泳池

教办和美工室

幼儿园钢琴房

幼儿园动物饲养区

幼儿园幼儿植物种植区

员工停车区

幼儿阅览室

幼儿角色扮演区

科探室

小人国

苹果小镇

幼儿生活厨房

楼顶平台

库房

财务室

保健室

教师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园长办公室

会议室

电梯轿厢内

厨房操作间和储藏室的出入口

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域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

贵重物品存放处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安防监控室

网络及服务器机房

二、监控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1、监控系统应设立独立机房。

2、视频图像应传送至安防监控室,宜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网。

3、视频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52*288像素。

4、视频图像应实时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5、视频回放图像应保证人员和物体的标志性特征可辨识。

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系统兼容性应满足设备互换性要求,系统扩展性应满足简单扩容和集成的要求。

8、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灵敏度与环境照度相适应,监视和记录的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

9、系统的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

10、系统应具有系统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

11、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包含图像编号/地址,记录时的时间日期。

12、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对特殊区域,监控系统应能探测并记录现场声音信息。

13、具有视频移动侦测报警的系统,应能任意设置视频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

14、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

需要多级或异地控制的系统应支持分控的功能,以满足多级管理要求。

15、前端设备对控制终端的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16、具有系统操作密码权限设置和中文菜单显示,并根据需要确定操作权限功能。

17、具有联网和远程操作、调用的能力。

三、设备选型与设置

1、前端摄像机设备

1、为确保系统总体功能和总体技术指标,摄像机选型要充分满足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安装条件、传输、控制和安全管理需求等因素的要求。

2、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不应低于摄像机靶面最低照度的50倍。

3、在监视目标的环境中可见光照明不足或摄像机隐蔽安装监视时,宜选用具有红外线夜视功能的摄像机。

4、应根据现场环境照度变化情况,选择适合的宽动态范围的摄像机;

监视目标的照度变化范围大或必须逆光摄像时,宜选用具有自动电子快门的摄像机。

5、摄像机镜头安装宜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宜避免逆光安装;

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宜降低监视区域的光照对比度或选用具有帘栅作用等具有逆光补偿的摄像机。

6、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设置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保证摄像机的视野范围满足监视的要求。

7、设置的高度,室内距地面不宜低于2.5m;

室外距地面不宜低于3.5m。

室外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

8、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设置在电梯轿厢门侧顶部左或右上角,并能有效监视乘员的体貌特征。

9、用于固定目标监视的摄像机,可选用固定焦距镜头,监视目标离摄像机距离较大时可选用长焦镜头;

在需要改变监视目标的观察视角或视场范围较大时应选用变焦距镜头;

监视目标离摄像机距离近且视角较大时可选用广角镜头。

镜头焦距的选择根据视场大小和镜头到监视目标的距离等来确定。

10、监视目标环境照度变化范围高低相差,或昼夜使用的摄像机应选用自动光圈或遥控电动光圈镜头。

11、变焦镜头应满足最大距离的特写与最大视场角观察需求,并宜选用具有自动光圈、自动聚焦功能的变焦镜头。

变焦镜头的变焦和聚焦响应速度应与移动目标的活动速度和云台的移动速度相适应。

12、摄像机需要隐蔽安装时应采取隐蔽措施,镜头宜采用小孔镜头或棱镜镜头。

2、云台/支架的选型与设置:

1、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云台/支架,并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2、监视对象为固定目标时,摄像机宜配置手动云台即万向支架。

3、监视场景范围较大时,摄像机应配置电动遥控云台,云台的工作温度、湿度范围应满足现场环境要求。

4、云台转动停止时应具有良好的自锁性能,水平和垂直转角回差不应大于1°

5、云台的运行速度(转动角速度)和转动的角度范围,应与跟踪的移动目标和搜索范围相适应。

6、室内型电动云台在承受最大负载时,机械噪声声强级不应大于50dB。

7、根据需要可配置快速云台或一体化遥控摄像机(含内置云台等)。

3、传输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传输设备应确保传输带宽、载噪比和传输时延满足系统整体指标的要求,接口应适应前后端设备的连接要求。

2、传输设备应有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宜具有报警功能。

3、传输设备应设置于易于检修和保护的区域,并宜靠近前/后端的视频设备。

4、视频切换控制设备:

1、视频切换控制设备的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和冗余要求。

2、视频输入接口的最低路数应留有一定的冗余量。

3、视频输出接口的最低路数应根据安全管理需求和显示、记录设备的配置数量确定。

4、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镜头、电动云台等的各种动作(如转向、变焦、聚焦、光圈等动作)进行遥控。

5、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配置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地址、时间等均可记忆,在开机或电源恢复供电后,系统应恢复正常工作。

6、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与外部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

当与报警控制设备联动时应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并显示记录。

7、具有系统操作中文菜单显示。

8、具有视频信号丢失报警功能。

5、记录与回放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宜选用数字录像设备,并宜具备防篡改功能;

其存储容量和回放的图像质量应满足相关标准和管理使用要求。

2、录像设备应具有联动接口。

3、在录像的同时需要记录声音时,记录设备应能同步记录图像和声音,并

可同步回放。

4、图像记录与查询检索设备宜设置在易于操作的位置。

5、具有联网和远程操作、调用的能力。

6、具有系统操作密码权限设置和中文菜单显示,并根据需要确定操作权限功能。

6、显示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选用满足现场条件和使用要求的显示设备。

2、显示设备的清晰度不应低于摄像机的清晰度。

3、根据使用要求可选用大屏幕显示设备。

4、显示设备的数量,由实际配置的摄像机数量和管理要求来确定。

5、在满足管理需要和保证图像质量的情况下,可进行多画面显示。

6、显示设备的设置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界强光直射。

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照射时,应采取相应避光措施。

7、显示设备的设置应与监控中心的设计统一考虑,合理布局,方便操作,易于维修。

7、控制台的选型与设置:

1、根据现场条件和使用要求,选用适合形式的控制台。

四、传输方式、视频信号线缆与布线

(一)传输方式

传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系统规模、系统功能、现场环境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般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

选用的传输方式应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准确、安全、可靠。

且便于布线、施工、检验和维修。

1、模拟视频信号

模拟视频信号宜采用同轴电缆,根据视频信号的传输距离、端接设备的信号适应范围和电缆本身的衰耗指标等确定同轴电缆的型号、规格。

2、数字视频信号

数字视频信号的传输按照数字系统的要求选择线缆,根据线缆的敷设方式和途经环境的条件确定线缆型号、规格。

(二)视频信号线缆

传输线缆的衰减、弯曲、屏蔽、防潮等性能应满足系统设计总要求,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宜选用线径较细、容易施工的线缆。

1、同轴线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选用电缆的防护层应适合电缆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如气候环境、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干扰源等)。

2)室外线路,距离不超过2000m时,宜选用SYV75-12的同轴电缆,采用聚乙烯外套。

3)室外线路,距离不超过1000m时,宜选用SYV75-9的同轴电缆,采用聚乙烯外套。

4)室内距离不超过500m时,宜选用SYV75-7的同轴电缆,且采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5)室内距离不超过300m时,宜选用SYV75-5的同轴电缆,且采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6)室内距离不超过100m时,宜选用SYV75-3的同轴电缆,且采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7)电梯轿厢的视频同轴电缆应选用电梯专用电缆。

2、光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光缆的传输模式可依传输距离而定。

长距离时宜采用单模光纤,距离较短时宜采用多模光纤。

2)光缆芯线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并注意留有一定的余量。

3)光缆的结构及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最大抗拉力等机械参数,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

4)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三)非综合布线系统

1、非综合布线系统的路由设计要求:

1)同轴电缆宜采取穿管暗敷或线槽的敷设方式。

当线路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电缆应在金属管内穿过,并埋入地下。

当必须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2)路由应短捷、安全可靠,施工维护方便。

3)应避开恶劣环境条件或易使管道损伤的地段。

4)与其它管道等障碍物不宜交叉跨越。

2、非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线缆的敷设要求:

1)无机械损伤的电(光)缆,或改、扩建工程使用的电(光)缆,可采用沿墙明敷方式。

2)在新建的建筑物内或要求管线隐蔽的电(光)缆应采用暗管敷设方式。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的线路;

在易受电磁干扰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4)电缆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5)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

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6)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管口应加护圈,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

7)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8)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

3、光缆敷设要求: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

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

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敷设光缆时,其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经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的牵引机进行牵引。

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

牵引速度宜为10m/min;

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

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

4)光缆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

接续后应做好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5)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6)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

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

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五、监控中心设计要求

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1、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2、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3、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

C,相对湿度宜为30%~75%。

4、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5、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

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

6、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7、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本规范中安全防范设计要求和消防安全的规定。

8、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9、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

10、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11、监控中心的供电、接地与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本规范中供电和防雷设计的相关要求。

12、监控中心的布线、进出线端口的设置、安装等,应符合本规范中线缆和布线设计的相关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777-2011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15408-2011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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