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推荐2017年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算办法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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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平均学分绩点=3.58,则平均绩点换算分=85.8
三、附加分计分办法
本办法未涉及内容不加分。
所有作品及获奖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一)外语水平
通过外语四级者加0.5分;
通过外语六级者加1.0分。
(二)社会工作
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根据职务及工作表现,给予0.1~1.0的加分,具体细则参照附件1。
(三)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1.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
类别
附加分
一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一等奖
3.0
一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二等奖和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一等奖
2.0
一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三等奖和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二等奖
1.5
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三等奖和省内一等奖
1.0
省内二等奖
0.7
省内三等奖和校内一等奖
0.5
校内二等奖
0.3
校内三等奖
0.2
其它等级奖
0.1
说明:
(1)本办法所指创新创业竞赛包括:
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2)一类竞赛科目是指国际创新创业竞赛、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重要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如“挑战杯”、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二类竞赛科目是指其他竞赛(如:
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全国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广联达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算量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模拟大赛)
(3)校际间比赛、邀请赛按照校赛级别对待;
(4)对于团体竞赛获奖的,排名第一者加最高分,第二、三名按照后一名为前一名的75%递减加分,第四名及以后的成员按照最高分的30%加分;
(5)团体竞赛成员不分排名的,个人加分为最高分值的50%。
2.发表论文、文章、著作、专利等的奖励加分
(1)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公开发行的外文期刊上发表文章,被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可最高加5.0分/篇,未被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可最高加2.0分/篇;
(2)在全国其它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每篇可加0.1分,累计最高可加0.5分;
(3)科技发明获专利授权的可最高加2.0分/项;
(4)完成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国家级奖励的视情况最高可加3.0分,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视情况可最高加2.0分,获校级奖励的可最高加1.0分。
(四)其它获奖
在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时,能够及时报告、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彰或新闻媒体表扬的,经学校审核,最高可加3.0分。
四、扣除分计分办法
1.有不及格学分的,每1学分扣1分。
(仅适用于因创新创业或科技竞赛有突出成绩的推免生)
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2016年7月
附件1:
社会工作加分细则
社会工作加分由指导老师根据职务及工作表现,可加0.1~1.0分,具体加分最高值参考如下:
一、党支部:
书记可加0.9分,支部委员可加0.6分;
二、草堂校区校学生会:
主席可加1.0分,秘书长、副主席可加0.9分,副秘书长、部长可加0.7分,副部长可加0.6分,干事可加0.3分;
三、草堂校区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主席可加0.9分,秘书长、副主席可加0.7分,部长可加0.6分,副部长可加0.5分,干事可加0.3分。
四、学院分团委:
组织部长可加0.9分,宣传部长可加0.8分,副部长可加0.5分,干事可加0.3分。
五、学院学生会:
主席可加0.9分,秘书长可加0.8分,副主席可加0.7分,部长可加0.6分,副部长可加0.5分,干事可加0.3分。
六、团支部、班委会:
团支部书记、班长可加0.6分,其他成员可加0.5分。
七、大学生社团:
社长(会长)可加0.5分,副社长(副会长、秘书长)可加0.4分,部长可加0.3分,副部长可加0.2分。
八、其他:
学生班主任可加0.6分,宿舍长可加0.3分;
在校史馆、广播站、电视台工作的学生,根据工作职务和日常工作表现酌情加分,具体范围0.1~0.5分。
注:
1.担任社会工作加分的,应任期满一年或一届,并通过相应学生组织考核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分;
2.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各类组织成员可以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0.3分,获得省级奖励的各类组织成员可以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0.2分,获得校级奖励的各类组织成员可以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0.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如:
任期内获“十佳社团”的社团组织,荣获优秀学生分会的学生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的院系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班的班团组织,优秀党支部的党支部,相应学生干部可加0.1分;
获“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班长”、“十佳社长”等的学生个人可加0.1分;
3.凡以上加分部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4.“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属于综合荣誉,不再在评优中加分;
5.担任多项社会工作者不得累加,取最高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