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472365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吉林城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吉林生态环境厅Word格式.docx

3.1城市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3.2城市规划区 

由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

3.3噪声区划单元

在噪声区划工作中,由道路、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3.4A 

声级 

用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 

LA表示,单位 

dB(A)。

3.5等效声级 

等效连续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 

内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Aeq,T 

表示(简写为 

Leq), 

单位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3.6昼间等效声级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 

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 

Ld表示,单位 

3.7夜间等效声级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 

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 

Ln表示,单位 

3.8 

昼间 

、夜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

00至22:

00之间的时段;

“夜间” 

是指22:

00至次日6:

00之间的时段。

4噪声区划主要依据

4.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4.2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特别是城市的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应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4.3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4.4城市的行政区划及城市的自然地貌。

5噪声区划基本原则

5.1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5.2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在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噪声区划范围。

5.3从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噪声污染防治出发。

尽可能以自然边界划分。

5.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5噪声区划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6噪声区划程序

6.1准备噪声区划工作资料: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用地统计资料、声环境质量状况统计资料和比例适当的工作底图。

6.2确立区划单元,划定各区划单元的标准适用区域类型。

6.2.1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相对应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划分0类、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方法将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各类规划区分别划定相应的标准适用区域。

6.2.2未能确定的单元按附录A统计城市A、B、C三类用地比例,划定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类型。

6.2.3按照(GB3096)中对应4类(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用4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法划定。

6.3把多个标准适用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街、区行政边界、规划小区边界、道路、河流、沟壑、绿地等自然地形作为标准适用区域边界。

6.4对初步划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划方案进行分析、调整、确认。

6.5征求环保、规划、城建、公安、铁道、文化、工商、交通运输、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噪声区划方案的意见。

6.6确定噪声区划方案。

6.7绘制噪声区划图。

6.8编制噪声区划实施细则说明。

6.9系统整理噪声区划工作报告、区划方案、区划图等资料,申请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6.10城市噪声区划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

7噪声区划方法

7.10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标准:

昼间:

50dB(A);

夜间40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的划为0类标准适用区域:

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

区域界限明确,原则上面积不得小于0.5km2的区域,划为0类标准适用区域。

7.21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55dB(A);

夜间45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

7.2.1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规模的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

7.2.2未能确定上述单元的按附录A统计城市A、B、C三类用地比例划分。

如下:

7.2.2.1A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

7.2.2.2A类用地占地率在60%~70%之间(含60%),B类与C类用地占地率之和小于20%±

5%。

7.32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60dB(A);

夜间50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7.3.1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规模的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7.3.2未能确定上述单元的按附录A统计城市A、B、C三类用地比例划分。

7.3.2.1A类用地占地率在60%~70%之间(含60%),B类与C类用地占地率之和大于20%±

5%;

7.3.2.2A类用地占地率在35%~60%之间(含35%);

7.3.2.3A类用地占地率在20%~35%之间(含20%),B类与C类用地占地率之和小于60%±

7.43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65dB(A);

夜间55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

7.4.1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规模的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

7.4.2未能确定上述单元的按附录A统计城市A、B、C三类用地比例划分。

7.4.2.1A类用地占地率在20%~35%之间(含20%),B类与C类用地占地率之和大于60%±

7.4.2.2A类用地占地率小于20%。

7.54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包括: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

7.5.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划分:

4a类昼间:

70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4类(4a类)标准适用区域:

7.5.1.1城市规划明确且已形成规模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7.5.1.2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建筑物背向道路一侧适用相邻区域标准。

7.5.1.3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当沿线分别与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时,按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交界处为起点,分别向道路两侧纵深45m±

5m、30m±

5m、20m±

5m的范围,划分为4类(4a类)标准适用区域。

7.5.1.4长途汽车站、市内公共汽车、电车总站、大型停车场及码头区套划为4类(4a类)标准适用区域。

7.5.2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4b类昼间:

夜间60dB(A)。

噪声区划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4类(4b类)标准适用区域:

7.5.2.1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以动力集中方式或动力分散方式牵引,行驶于固定钢轨线路上的客货运输系统)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的确定不计相邻建筑物的高度。

穿越城区的铁路(含干线、专用线、铁路站场、机务段、车辆段等),当沿线分别与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时,指铁路外侧轨道两侧纵深50m±

5m、40m±

5m、30m±

5m的范围,划分为4类(4b类)标准适用区域。

7.5.3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

7.5.3.1城市规划确定的流经城市的内河航道(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内河水域及其港口。

)两侧区域,划分为4类(4a类)标准适用区域。

7.5.3.2若临河道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河道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7.5.3.3若临河道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穿过市区的河道,当河岸分别与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时,从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分别纵深45m±

5m的范围,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8噪声区划其他规定

8.1大型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套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

8.2大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从工业区中划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划为1类或2类标准适用区域。

8.3机场用地(飞行区、航站区等)以外的生活服务区,根据机场用地的距离和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划为1类或2类标准适用区域。

8.4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km2。

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8.5各类区域之间不划过渡地带。

8.6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近期的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噪声区划的主要依据;

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噪声区划方案。

8.7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8.8噪声区划图示

区划图可用不同颜色或阴影线在城市地图上绘制。

各区域的颜色或阴影线规定如下:

区域类别

颜色

阴影线

0类标准适用区域

浅黄色

小点

1类标准适用区域

浅绿色

垂直线

2类标准适用区域

浅蓝色

斜线

3类标准适用区域

褐色

交叉线

4类标准适用区域

红色

粗黑线

9规定的实施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10噪声区划附录A(用地指标统计)

10.1A1噪声区划的用地指标

噪声区划用地指标是反映区域主导功能,由城市用地分类(见GBJ137)归纳成的三类用地。

其中:

A类用地含各类居住、行政办公、医疗卫生及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B类用地含各类工业和仓储用地;

C类用地含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和交通设施用地。

10.2A2噪声区划用地指标的数值表示

三类用地的占地百分率。

10.3A3噪声区划用地指标的统计

10.3.1A3.1以GBJ137为统计依据,根据城市规划用地资料,统计噪声区划单元的总面积和GBJ137中下列各类用地面积:

R(大)类;

C(大)类的C1,C5,C6(中)类;

M(大)类;

W(大)类;

T(大)类;

S(大)类;

U(大)类的U2(中)类。

10.3.2A3.2将统计出的各类用地按表A1归纳成噪声区划指标的三类用地面积。

10.3.3A3.3三类用地面积分别除以区划单元面积之商的百分数即为噪声区划三项用地的数值表示。

表A1噪声区划指标——三类城市用地的统计方法

噪声区划指标名称

GBJ137表2.0.5中对应的用地分类

大类

中类

类别名称

A类用地

R

居住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Cl

行政办公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B类用地

M

工业用地

W

仓储用地

C类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2

交通设施用地

11GB3096-2008资料性附录A(不同类型交通干线的定义)

11.1A.1铁路

以动力集中方式或动力分散方式牵引,行驶于固定钢轨线路上的客货运输系统。

11.2A.2高速公路

根据JTGB01,定义如下: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

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

11.3A.3一级公路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11.4A.4二级公路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

11.5A.5城市快速路

根据GB/T50280,定义如下: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城市快速路一般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起联系城市内各主要地区、沟通对外联系的作用。

11.6A.6城市主干路

联系城市各主要地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港口、机场和车站等客货运中心等),承担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

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车辆和行人出入口。

11.7A.7城市次干路

城市各区域内部的主要道路,与城市主干路结合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11.8A.8城市轨道交通

以电能为主要动力,采用钢轮-钢轨为导向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按照运量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分为地铁、轻轨以及有轨电车。

11.9A.9内河航道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内河水域及其港口。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沈保红、任雪、郭传新、徐睿。

本规定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写说明

一、噪声区划的技术报告编写主要内容

噪声区划报告应做到提供的资料齐全、可靠、论据清楚,结论明确,文字简洁、准确、图文并茂,即能全面概括噪声区划的全部工作,又利于阅读和审查。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概况(自然概况、社会概况)。

2.论述(包括噪声区划背景,噪声区划前期准备,噪声区划方案、噪声区划程序、噪声区划依据、噪声区划方法、噪声区划范围等)。

3.噪声区划结果可行性分析﹙同原噪声区划比较,环境噪声现状对比。

征求环保、规划、城建、公安、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噪声区划方案的书面意见﹚。

4.噪声区划实施与管理(根据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实施本地区噪声区划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5.噪声区划成果表述(相关表格及区划图,编制噪声区划实施细则说明等)。

二、附图样式示例

附图:

×

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适用图

建议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适用图规格采用150cm×

120cm、120cm×

100cm,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三、附表内容示例

(一)表格样式

附表:

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适用结果

表样(0、1、2、3类区)表1×

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布表

编号

区域名称

区域面积

(km2)

地理边界范围

1

万寿小区

8.91

东起翠微路,西至玉泉路,南起莲花西路及新渠北岸,北至金沟河路及永引南岸

2

清河

5.97

东起八达岭高速路、毛纺路,西至京包铁路,

南起朱房路,北至西二旗北路到区界

3

高新工业园区

5.32

东起西四环,西至石景山,南起复兴路,

北至金沟河路

注:

1类、2类、3类标准适用区域填报地理边界范围要准确。

表样(0、1、2、3类区)表2×

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用地统计表

类别

规划性质

面积

(km2)

占地率

(%)

居住、机关

7.17

80.52

0.71

7.97

1.03

11.51

2.97

商业、集市

1.90

64.00

0.56

19.00

0.50

17.00

工业、仓储

1.63

31.23

2.44

45.87

1.22

22.90

占地率=(A类用地面积、B类用地面积或C类用地面积/区域面积)×

100%。

表样(4类区)表3×

道路名称

道路类型

道路长度2

(km)

(km)2

地理边界范围

起、止地点

三环路

主干路

13.80

2.070

东起马甸桥,南至莲花桥南区界

石景山路

次干路

17.70

2.655

东起健翔桥,南至莲花河区界

五环路

轨道交通

18.30

2.745

东起上清桥,南至田村山南路

道路类型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四、文档格式要求:

(一)文字要求

1、页面设置为:

纸型为A4;

页边距,上为3.5cm、下为3cm、左为3cm、右为2.5cm;

2、正文单位统一用汉字表达,图表单位统一用英文字母表示;

数字千位空一字节;

各级标题采用以下样式:

3、全文字体、字号和行距等要求:

(1)大标题样式:

(宋体加粗二号;

3倍行距)

(2)1级标题样式:

1(宋体加粗三号;

正文(宋体小四;

行距:

25磅,段前段后0行)

(3)2级标题样式:

1.1(宋体加粗小三;

单倍行距)

(4)3级标题样式:

1.1.1(宋体加粗四号;

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0.5行)

正文(宋体小四段落:

固体值25磅,段前段后0行)

(5)4级标题样式:

1.1.1.1(宋体加粗小四号;

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0.5行)

(二)文档中表格样式:

1、表格采用三线格,上下横线加粗为1磅线,内部格线为0.5磅。

2、表格正文内容字体采用5号、宋体,行距采用16磅;

3、表头字体使用黑体,小4号,行距采用单倍,段前段后0行;

4、文档中表格示例:

表1吉林省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统计表单位:

监测项目

合计

长春

吉林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山

白城

松原

延吉

区域环境噪声

1288

204

247

108

112

104

100

210

102

101

道路交通噪声

298

67

35

33

32

18

17

23

40

环境功能区噪声

55

6

8

7

5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