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演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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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及时提供其委托甲方就有关活动向有关部门报批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活动的具体方案;
(2)乙方应按照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内容举办有关活动。
如因为超越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范围引起的有关活动被取消,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3)乙方邀请的第三方搭建或执行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工作;
并确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产生不良隐患应及时排除解决;
并对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四、费用和支付
(1)乙方总共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指服务的费用;
(2)乙方应在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3)乙方将在整个现场活动结束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_佰元整(rmb_____),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予甲方。
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4)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各自承担由于其各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税费和政府规费;
(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全数支付了有关费用后,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支付义务。
五、陈述和保证
(1)该方是根据其成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该方有权及/或得到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六、违约责任
(1)当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时,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为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违反或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2)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七、终止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为止。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但第(e)款除外)要求对方就本协议的终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关的赔付责任:
(a)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
(b)进行清盘或类似行为;
(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为破产;
(d)有关活动未获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被有关部门中途下令停止举办;
(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下文)使其无法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连续达3个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受影响一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从速以电传、传真或挂号空邮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书面证明,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对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通知
(1)除非经另一方事先通知更改地址,否则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有的通知均应以专人派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往下述通讯地址:
如送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送到乙方
上海代表处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的演出场地租赁合同内容
(二)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场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中租赁的房屋(场地)位于,面积约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为年(月);
自日起至年月
2、用途为:
。
第三条:
租金约定、给付方式及给付期限:
1、租金约定为:
2、给付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费用划分:
租赁期间,甲方除负责租赁物确需修理的相关费用外,其它发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承租期间,乙方要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场地)以及所有的附属设施,负有对承租房(地)不受外来因素损毁的责任,如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房(地)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要立即负责修复或作经济赔偿。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地面、墙体。
确因生产经营所需而要对承租房(地)进行装修、装潢或设置对房(地)有影响设备的,乙方要把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报给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否则甲方可行使不退租(定)金、索赔损失、终止合同等权利。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场地)装修装潢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室内外的可动产乙方可带走,不可动产甲方愿要则留,不愿要乙方要无条件将其拆除移走,恢复房(地)原状,或乙方付给甲方恢复-1-
工程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改变所承租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所承租的房屋存放违禁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场地),如果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在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场地)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场地)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而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交给乙方。
2、乙方在期满交还甲方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时应当保持完好而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不得留存不该留存的物品或影响房屋(场地)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在期满后的否则,无论有无价值物品甲方均有权处置,处置费用及延误房屋(场地)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约定
1、甲方不能按合同订立时间提供所出租的房屋(场地)给乙方的,逾期一日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场地)的,要按照合同总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场地)。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
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还要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的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的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方签字后当日起生效。
咀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号码电话(手机)号码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最新的演出场地租赁合同内容(三)
咀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西安音乐厅举办活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活动名称与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的西安音乐厅举办,共1场
2.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举办场地:
3.活动演员共人,职员人
第二条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第三条排练和演出
1.甲方活动的走台时间:
年月日时。
2.甲方活动的演出时间:
第四条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详细项目服务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表》。
第五条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在进场前向乙方支付进场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万元整)。
甲方进场举行活动,如发生额外费用的,乙方从该押金中抵扣;
如不发生额外费用的,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原款返回甲方;
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缴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费用即人民币_元(大写:
)
3.甲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和押金。
(乙方账户:
公司名称:
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
公司帐号:
1299046088108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
)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演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通报进乐器时间、走台时间、走台与演出使用设备情况。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过程中需录音、录像、拍照、采访,应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缴纳规定费用后,由乙方统一安排。
3.甲方演职人员应遵守剧场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后台及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音乐厅内吸烟,爱护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节,乙方人员有权劝阻、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对演出产生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每场演出30张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张池座第七排120座楼座一层10张)。
甲、乙双方如需额外提取音乐会票,提票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议定。
若预留警卫票(票数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音乐会的作品、曲目、指挥、演员及乐队布局图等有关资料送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协助宣传和做好演出安排。
因甲方未及时送交上述资料而给演出等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演员或工作人员进出剧院必须使用剧院工作证,(大通证,后台证,领队证,演员证,前台证),证件只限在排练期间有效,演出期间进入观众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地内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动中产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甲方工作人员须明确提示音乐厅的管理规定,鲜花、食品不得带入场内,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儿童专场应特别注明)。
9.甲方如使用请柬进入音乐厅,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
如印刷请柬超过中心本身座位数量,造成观众投诉及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应于出票前至少8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演出票务信息。
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提供准确的票务信息而延误出票,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允许乙方组织观众参观甲方排练及走台。
12.甲方若售卖或派发节目单或节目册的,须在演出前提供给乙方30份。
13.如需专业灯光师、专业调音师的,由甲方自备。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以下租场配套服务:
(1)场务服务:
检票,领位,存包服务;
(2)音乐厅内基础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仅限音乐厅内使用)(3)音乐厅前厅一套主题展板空间:
西安音乐厅前厅展位(材质:
艺术布尺寸:
6米*2.8米)交响乐大厅横幅(材质:
12.5米*1.5米)交响乐大厅正门两侧桁架(材质:
喷绘尺寸:
2.5m2.5m)以上展位由甲方负责设计制作。
注:
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间,请提前与乙方沟通,在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乙方协调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的相关技术人员(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操作、空调操作技术人员等),其中,基础灯光工作人员1名,基础音响工作人员2名。
3.乙方向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灯光、音响、操作台、吊杆、空调等)的使用。
第八条进场
咀方将租赁、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进场押金全部交齐后,由乙方安排进入音乐厅进行装台、排练及演出。
第九条调整
咀方如需调整租赁时间或者走台、演出时间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向乙方支付一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票务代理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售票演出,须委托乙方作为票务代理,具体规定需另行签订《票务代理协议》。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非售票演出,须使用乙方的票务系统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张门票人民币2元的票务系统使用费及印刷费。
第十一条活动审批
咀方应在演出活动前与乙方确认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活动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保证活动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安全保卫
1.为保证演出秩序,甲方须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报参演的演职人员实数并到保卫部办理演出工作证手续。
演职人员凭演出工作证从演员通道出入,不得从观众入口或工作人员通道处进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均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申报。
甲方单独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若需预留警卫票(警卫票票数与座位分布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3.甲方在演出、排练、走台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其乐器及个人物品。
如贵重物品需由乙方负责保管或遇特殊情况时,须事先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支付合同订金的,乙方对合同中所定场地有权不予确保,并可以转租其他单位。
乙方仍同意租赁给甲方的,甲方须按迟延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订金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支付合同余款并/或押金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进场装台、排练及演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此而取消或不能演出的,甲方须按本条第3款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需要取消合同,如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提前20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提前7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80%作为赔偿;
7天以内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100%作为赔偿。
4.如因甲方演出内容与宣传内容不符或演出质量问题,造成听众投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如因法律规定等法定原因导致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追偿,追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利息及自行处理纠纷的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
5.非因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免责因素,乙方取消合同的,须退还甲方所付合同款项及押金,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10%的赔偿金。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费。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
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合同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或本合同因各种原因被终止履行的,不影响本合同议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活动演出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复印峻及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的演出场地租赁合同内容(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咀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盔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
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
服务质量管理;
营销管理;
形象设计;
市场调研;
公共关系协调;
纠纷调解;
人员培训;
▁▁▁▁▁▁▁▁▁▁▁▁▁▁▁▁▁▁▁▁▁▁▁▁▁▁▁▁▁▁▁▁。
6、应对市场盔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
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
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
清洁管理;
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
消防管理;
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