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及变配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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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及变配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阜六站后I标四电工程供电线及变、配电所

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阜六四电工程项目部

二○一○年四月五日

安全技术交底书

基本规定

一、铁路沿线及接触网、电力线附近作业

1、施工前应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在妨碍列车运行、危及人身或既有设备安全的地段、处所施工时,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

2、在铁路站场、区间及其附近施工或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列车。

2)不得在双线路桥的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

3)横向跨越铁路时,在已停列车两端头通过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严禁在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4)不得改变铁路设施原有状态。

5)不得在铁路建筑限界以内的地方坐、卧、休息。

6)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

3、在桥梁上、隧道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明确施工人员的避让处所。

不得在侧沟上和桥梁扶手边避让。

2)隧道、桥梁的两端口应设专人防护。

3)桥上施工时,易滑的行走处应设防滑措施。

4)桥上桥下传递工具、器材,应使用绳索或滑车递送,不得抛掷。

5)在桥墩上、桥梁防护支架外或易滑处施工,必须系扎安全带。

6)隧道照明不得闪烁和眩目,亮度应均匀。

4、铁路线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在电力牵引区段需接触网停电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负责人应提前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

2)在接到电力调度员停电施工命令,并经接触网检修人员确认停电并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3)施工结束,接触网检修人员确认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完毕。

6、在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人员应使用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耐高压的绝缘用品。

2)人身和携带物件,必须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电缆金属结构均应接地。

对全悬浮的光、电缆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内施工时,金属部分应临时接地,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地。

7、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当小于规定值时应停电作业。

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

0.7

154

2.0

20~35

1.0

220

3.0

60~110

1.5

330

4.0

8、在裸露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9、在带电设备上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工作电压为220v及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

设备工作电压大于36v时应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

10.在接近馈电线处进行长、大金属物品的搬运和施工时,其金属物距最近馈电线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距离不足时应办理停电申请,在确认停电后方可作业。

11.浓雾、阴雨、雷电天气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二、施工场地、施工工具

1、在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置红色警示灯。

2、施工用交通通道应满足工程需要。

3、设备、器材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器材的堆放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有秩序地整齐码放,并符合搬运和消防的要求;

2)设备、器材的堆放高度或层数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3)现场拆除的模型板、包装箱、脚手架以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4)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保存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

5)器材不得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保留0.5m以上的间距,且两端应封闭;

6)各材料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5m。

4、工具使用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使用:

1)滑轮组吊钩有裂纹或明显变形,滑轮边缘有裂纹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钢丝绳断股、严重锈蚀或严重扭绞;

2)各种紧线器外表有裂纹或变形,夹口磨损严重;

3)手扳葫芦外表有明显变形、损伤、锈蚀现象及操作时打滑。

5、安全保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1)安全带铁环或铁链有裂纹,绳子有断股或腐烂,挂钩有裂纹或变形,皮带有损伤;

2)安全帽表面有破损及无防震罩;

3)验电笔无耐压试验合格证及指示灯损坏;

4)绝缘手套、绝缘棒未经耐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

三、吊装、搬运

1、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

a.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起吊同一设备或物件时;

b.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以及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物品的吊装时;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及其附近作业时(如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应办理停电作业);

d.起重机吊臂侵入既有线的施工作业时。

2)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须绑扎牢固。

吊钩的悬挂点应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

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定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

3)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起吊物上牢固地绑扎晃绳。

吊绳的夹角应满足产品的技术规定。

4)爆炸品、危险品不得采用起吊方式进行装卸或搬运。

5)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2、搬运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公路上运输重型或超级超限物件时,应符合交通部门运输的有关规定。

2)在铁路营业线范围内搬运或跨股道搬运时,必须严格按照“三位一体”设置防护。

3)用人力推动铁路平板车运送物资时应有专人指挥,不得在前方牵引,车上不得坐人。

如数车同时运送,两车之间应保持20m以上的距离。

平板车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4)沿斜面搬运物件时,所搭设的跳板应牢固可靠,坡度不得大于1:

3。

5)在坡道上搬运物件时,物件应用绳索栓牢,并做好防止倾倒的措施。

6)从车厢上向下卸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

向下滚卸时应在滚下的反方向设防溜绳。

7)拖运设备或物件时,物件的重心应放在拖板的中心位置。

8)工作人员不得在牵引钢丝绳与导向滑轮内侧站立或停留。

四、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规格使用。

2)多路电源进出线的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结构,进线及负荷回路应标明名称,刀闸应标明额定电压值。

多路进线应有可靠的闭锁装置。

3)开关及熔断器必须是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4)不同电压等级的插销与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5)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熔断器的熔丝熔断后应查明原因,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7)连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动机械或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

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8)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其开关宜装设在室外。

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电气设备。

2、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需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五、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2、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3、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

5、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6、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7、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六、季节性施工

1、洪水、雷雨季节野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沟、坑时,应确保河道、渠道、公路、铁路等设施的安全,并应及时回填、夯实;

2)施工中必须保证既有线排水系统的畅通;

3)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棵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4)不得在洪水、雨季敷设水底光、电缆和进行潜水冲槽作业。

2、冬季野外施工时,应备防寒保暖用品及有关应急药品。

机械、电力设备应严格按照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3、在积雪结冰的场地施工时,应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

4、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七、伐树、挖沟坑及其他作业

1、砍伐树木时应采取正确的方法,在树干(枝)倾倒的范围内,严禁有人进入或停留。

树木倒下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压着线条或其他建筑物。

2、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严禁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与带电体接近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接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

1.0

220

4.0

35

2.5

330

5.0

110

3.0

3、上树砍剪树枝时,工作人员应站立在坚实的树干上,系好安全带。

4、挖沟坑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沟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3~5m的距离。

在有地下光、电缆和管路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置,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防护后再施工。

2)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当天回填夯实。

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

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3)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坑,在铁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应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

4)电缆、光缆敷设需通过铁路、公路、繁忙车道宜采用顶管方法。

必须开挖时宜夜间施工,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挖沟、坑的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

堆土高度不应高于1.5m。

6)在土质松软地带挖沟、坑时应按斜坡形开挖,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壤的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沟、坑的坡度

土壤性质

坡度

砂石、淤泥

1:

0.75

砂质黏土

1:

0.5

黏土及黄土

1:

0.3

坚土

1:

0.15

7)挖沟、坑及流沙沟、坑时应采用防护板或沉箱等加固措施。

8)防护板的安装或撤除应有人监护。

严禁将防护板一次全部撤除。

强流沙地带不宜撤防护板。

9)在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应防止架空线路的杆塔倾斜、悬倒。

10)坑底面积小于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

沟、坑深大于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

5.气焊和气瓶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作业点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高温设备。

不得焊接带电、承压或未放置稳固的设备。

对有可能储热的墙壁和设备,焊接前应有降温措施。

6.喷灯的使用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当使用地点有可燃气体时,不得使用喷灯。

7.射钉枪作业应遵守射钉枪安全操作规则的规定。

射钉作业时,应确认作业墙背面无其他人员。

8.使用电动工具作业,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变、配电所

一.基础及构架施工除应符合上述基本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基础的外形及土壤的性质,确定开挖方法和防护措施。

2)对于设在松软土壤及填方地带的基础,开挖时应适当加大坑口的开挖尺寸,应随时检查坑壁有无裂纹和坍塌的危险,必要时应增设防护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开挖基坑前应调查了解基坑位置有无地下埋设物及地下设施的分部情况。

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当发现地下埋设有电缆、管道、文物等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处理后可继续施工。

4)在遇有大雨、暴雨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基坑开挖。

5)在支撑模型板前应确认坑壁无裂纹和坍塌的危险,距坑口边沿1m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

向基坑内安放模型板或灌注混凝土时,坑内不得有人。

6)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时,应及时将弃土清理到距坑口0.6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

7)基坑深度超过2m时,应设专人用提篮提取弃土。

作业人员上下应使用爬梯。

8)开挖大型设备基础时,同时作业的人员之间应保持不小于2m的距离,且不得相对进行刨土作业。

9)变电所构支架组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构支架电杆的组立,应待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达到设计值的50%以上并回填夯实后,方可进行立杆和二次浇筑;达到设计值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上杆作业。

b.根据构架电杆的组立位置及电杆高度,在电杆组立前,应提前设置用于固定晃绳的地锚,地锚的强度应满足临时锚固电杆稳定性的要求。

c.变电所的构支架电杆宜采用吊车进行组立。

d.电杆竖起后应及时拉紧晃绳,并在地锚上临时固定。

e.在调整电杆的垂直度时,晃绳在锚柱或锚钩上应背扣,垂直度调整好后,应把晃绳牢固地绑扎在地锚上。

f.数人同登一根电杆作业时不得同时上下。

利用梯子作业时,梯子上端与电杆之间应进行绑扎。

10)混凝土基础浇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础浇制模型板的安放位置及稳定性应满足规定;

b.当浇制的基础需要架设作业平台时,所用材料的规格应能够满足作业平台的最大承载能力;

c.在铁路沿线浇制基础时不得污染道床,并应设置施工防护。

二、电气设备安装

1、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氮运输的变压器,应采用由器身底部放油阀向器身内部充入新鲜空气的方式进行排氮操作。

未经充分排氮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器身内进行作业。

进入器身内作业时,通风及照明设施应良好且接地可靠,并有专人监护。

2)充油运输的变压器,从器身向外排油时,在打开器身底部放油阀前,应首先打开器身顶部的任一法兰盖板或放气塞,防止器身内部形成真空而发生变形。

3)未移开钟罩或做出可靠支撑前,严禁在钟罩下方进行任何操作。

4)变压器进行热油循环干燥处理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干燥现场,并应随时监视及控制干燥温度。

干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断路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整少油断路器弹簧长度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徒手直接操作。

2)进行少油断路器调整,合闸时,调整人员应避开触头测量杆的行程范围。

3)安装或连接六氟化硫断路器的水平传动杆及保护管时,不得在操动机构储能且未封锁的情况下直接连接。

4)对六氟化硫断路器进行充气时,其容器及管道应干燥,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口罩。

5)电磁操动机构在断路器调整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操作,每次合闸之后应将脱扣闭锁板直接锁住。

6)不得在有压或储能状态下,对液压或弹簧储能机构进行拆装检查工作。

断路器及其传动装置进行测量检查时,操作人员应避开开关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7)放松或拉紧开关的储能及自动释放弹簧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徒手操作。

3、在电容补偿装置安装过程中,不得将电容器集中堆放在支架的某一点上。

4、隔离开关在调整过程中,调整人员应避开开关触头的活动范围,不得蹬踏传动杆。

5、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6、对重心不稳的盘、柜,在安装固定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拧紧固定螺栓,不得浮放。

7、配制碱性蓄电池电解液时,应将氢氧化钾慢慢倒入水中,不得将水倒入氢氧化钾中。

三、整组试验及送电开通

1、变电所整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前,应设置好安全防护(警告牌及防护栏等)。

2)挂、摘临时接地线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变电所空载启动后,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入配电间隔;当需移开或进入间隔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工作人员不得靠近故障地点4m范围内,在室外不得靠近故障地点8m范围内。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或配电间隔,应随手将门锁好。

7)当变电所进线已带电时,应对进线刀闸的操动机构进行闭锁,不得进行传动试验。

8)在进行断路器远方传动试验时,开关操动机构处必须设专人监护,并应设置有就地可停止远方传动的措施。

2、变电所空载启动及送电开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载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电力调度的命令进行操作;

b.在全电压情况下进行断路器第一次合闸时或进行主变压器第一次冲击时,观察人员应站在距设备8m以外的地方进行观察或监视。

c.变电所进入空载状态后,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d.巡视配电装置及退出高压室后,应将门锁好;

e.未拉开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工作人员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

f.发生设备放电或人身触电事故时,工作人员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先行断开有关的设备或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牵引供电调度报告。

2)送电开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未得到牵引供电调度的准许之前,不得打开或拆掉馈线隔离开关外侧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

b.向接触网送电,应按照牵引供电调度下达的命令和操作步骤进行;

c.向接触网送电后,必须在馈线隔离开关外侧进行验电;

d.当需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及维护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内容的实际需要办理停电或不停电作业手续,并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

e.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上下行接触网不同时停电的区段)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条馈线同时停电后方可进行,雷雨时不得测量线路绝缘;

f.当对接触网线路进行检修作业时,变电所馈线隔离开关外侧应可靠接地,并应在控制盘上相应的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g.送电开通中发现接触网有异常情况时,巡视人员应及时通报附近电气化值班人员,同时通知牵引供电调度员及送电开通负责人并组织抢修。

3、变电所、接触网的所有倒闸操作项目必须全部实行操作票或命令票制度,在试运行期间均由牵引供电调度下达批准后执行。

4、试运行期间的检修作业,变电所和接触网均应停电进行。

架空线路

1、电杆基坑及基础浇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质松软处应设防塌板(板桩);

2)居民区或交通道路处挖坑应设遮栏,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3)在打板桩时,应用木头垫在板桩头部;

4)挖石坑时,人工打孔的位置应选在符合安全条件的适宜地方;

5)在45°以上山坡及河道附近易受冲刷处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围桩、围台等防护措施;

6)人工拌合时拌合台架应牢固平正,不得站在模板和支梁上工作。

2、电杆组立及绝缘子、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立杆塔应设专人指挥。

2)立杆时应使用滑板,叉杆、支杆应支撑在地面上。

坑内有人时不得移动或转动电杆。

在6级及以上大风、雷雨、浓雾时,严禁组立杆塔。

3)组立杆塔时各受力点应绑扎牢固,侧面应用拉绳控制。

在杆塔安装牢固前,不应登杆塔工作和解开绳索。

4)地面组装杆塔时,不得将手指插入螺孔内找正。

使用的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防止销子滑脱。

在市区、地面狭窄或路肩、高岗、斜坡等地区组立杆塔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5)立杆塔时地锚应牢固。

6)杆塔起立头部离地面0.5~1m的高度,应暂停牵引进行检查,确认无异状后方可继续起立,起立到70℃时应减慢牵引速度。

7)吊车组立杆塔时应加三方拉绳,立正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8)立无叉梁的H型杆时要加装临时叉梁,保证在起吊过程中有足够的稳定性。

3、导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放线时应设专人指挥,线盘支架应放稳。

10)线盘应有制动装置。

11)放线信号应明确,如发现异状应停止放线。

在市区、住宅区或跨越公路及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设专人防护。

12)越线架应坚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应小于0.5m。

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应设撑杆或拉线。

跨越架的型式可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宽度应超出两边线各1.5m。

13)在通航的河流及高速公路跨越架线时,应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

14)耐张、转角杆塔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并随时检查拉线和杆塔有无异状。

15)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少于5圈。

拉尾绳人员距绞磨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16)挂线滑轮应安装牢固。

17)当耐张线夹上的U型螺栓将导线紧固后,方可松开紧线器。

18)杆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

19)不得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4.撤除既有架空线必须设专人指挥。

撤线前应先把中间杆绝缘子绑扎线全部解开,将导线放在横担上,中间杆上人员全部下杆撤离。

撤线时应先在承力杆和终端杆处用绳索将导线拉紧,剪断导线后徐徐放下。

严禁突然剪断导线。

电缆线路

1、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布防电缆时,布防人员距各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进电缆井前应排出井内的浊气。

电缆井内工作应采取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2、既有电缆撤除前必须验明电缆确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3、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3)焊接地线应使用烙铁,不得使用喷灯。

电烙铁使用前,应确认电源线绝缘良好。

4)加热的电缆胶和熔化的剂料不应装入锡焊的、密封的容器内。

搅拌和舀取熔化剂料时,应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

带电、停电作业

1、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在开关及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电力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做出标记,并设专人监护。

3、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4、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线路或设备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低压带电作业时,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

带电更换电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

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宜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6、在相对地电压小于25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宜停电。

当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3)尚未脱离设备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及其他物品。

7、施工线路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根据施工需要,向带电线路运营管理部门提报停电申请计划。

2)停电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签领。

施工负责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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