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两票作业管理规定.doc
《电气设备两票作业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气设备两票作业管理规定.doc(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NNHG05-22-2014
电气设备两票作业管理规定
2014-04-20发布2014-04-20实施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定义和术语 -1-
3.1两票 -1-
3.2电气设备的五种状态 -1-
3.3运行状态 -1-
3.4热备用状态 -1-
3.5冷备用状态 -1-
3.6试验状态 -2-
3.7检修状态 -2-
3.8电气两票内容专用语 -2-
3.9电气两票任务专用语 -3-
4职责 -3-
4.1机动部 -3-
4.2生产调度部 -4-
4.3运行部(电仪中心) -4-
5工作票管理 -4-
5.1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审查 -4-
5.2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
5.3“危险点预控分析”的填写与执行 -5-
5.4工作票填写范围 -6-
5.5工作票填写规定 -6-
5.6“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8-
5.7工作票填写规定 -8-
5.8工作票执行规定 -9-
6操作票管理 -11-
6.1操作人、监护人资格审查 -11-
6.2操作票填写范围 -11-
6.3操作票填写规定 -12-
6.4操作票执行程序 -13-
6.5允许不填写操作票的工作 -14-
6.6下列操作任务,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并对操作票进行审查 -15-
7考核 -15-
8记录 -15-
附录A:
不合格工作票认定标准 -16-
附录B:
不合格操作票认定标准 -18-
附录C: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19-
附录D: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0-
附录E:
电气倒闸操作票 -21-
附录F: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24-
电气设备两票作业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内容与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系统运行操作票和工作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0〕318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2008-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2009-664《国家电网本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定义和术语
3.1两票
两票指工作票和操作票。
3.2电气设备的五种状态
指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试验状态和检修状态。
3.3运行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均在工作位置、合闸状态(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
3.4热备用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均在工作位置、分闸状态,刀闸(隔离开关)在合闸状态(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其开关(断路器)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已经投入。
3.5冷备用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均在试验位置、分闸状态,其开关(断路器)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
3.6试验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均在试验位置、分闸状态,其开关(断路器)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已经投入。
3.7检修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均在检修位置、分闸状态,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均已断开,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其操作把手均已上锁。
3.7.1开关(断路器)检修状态
指开关(断路器)与其两侧刀闸(隔离开关)均在分闸状态,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均已断开,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操作把手均已上锁。
当开关(断路器)与刀闸(隔离开关)间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则取下该互感器的低压熔丝。
3.7.2线路检修状态
指线路的开关(断路器),母线侧、线路侧刀闸(隔离开关)均在分闸状态,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均已断开,操作把手均已上锁。
在线路出线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取下其低压熔丝。
3.7.3母线检修状态
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均在分闸状态,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均已断开。
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倒送电,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低压熔丝,拉开母线电压互感器高压侧刀闸。
3.7.4变压器检修状态
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断路器)、刀闸(隔离开关)、中性点接地刀闸均已断开,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均已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变压器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取下其低压熔丝。
3.8电气两票内容专用语
3.8.1断开(合上)****开关(断路器);
3.8.2拉开(合上)****刀闸(隔离开关);
3.8.3断开(合上)****开关(断路器)控制(操作)电源;
3.8.4断开(合上)****隔离开关控制(操作)电源;
3.8.5拉开(合上)****接地刀闸;
3.8.6取下(给上)****保险;
3.8.7投入(退出)****保护压板;
3.8.8在****装设接地线*组(编号);
3.8.9在****装设短路线*组(编号);
3.8.10在****装设隔板*块;
3.8.11在****装设临时遮拦;
3.8.12在****悬挂****标示牌*块;
3.9电气两票任务专用语
3.9.1***变压器(开关、刀闸、PT、CT)停电检修(清扫、试验、保护校验);
3.9.2***KV***母线(PT、母联开关、分段开关、线路)停电检修(清扫、试验、保护校验);
3.9.3***开关停电,电机(开关、线路、机械)检修(检查、试验);
3.9.4***变压器(开关、刀闸、PT、CT)检修(清扫、试验、保护校验)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备用);
3.9.5***KV***母线(PT、母联开关、分段开关)检修(清扫、试验)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备用);
3.9.6***开关(电机、线路、机械)检修(检查、试验)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备用)。
4职责
4.1机动部
4.1.1是公司(包括外委施工单位)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负责对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3对运行部、电仪中心(包括外委施工单位)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1.4对运行部、电仪中心(包括外委施工单位)电气两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2生产调度部
4.2.1下达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调度命令;
4.2.2调度操作应使用调度术语,调度操作执行预告、命令、复诵、执行、汇报、确认的程序,并做好录音;
4.2.3严格执行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管理规定,确保操作安全;
4.2.4对运行部、电仪中心电气系统运行操作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3运行部(电仪中心)
4.3.1是本部门(包括外委施工单位)两票管理的执行部门;
4.3.2负责对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负责将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资质上报给机动部;
4.3.3负责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收集、整理和统计;
4.3.4对本部门(包括外委施工单位)两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3.5对本部门(包括外委施工单位)电气两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工作票管理
5.1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审查
5.1.1工作票签发人不仅能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熟悉专业班组人员的状况、技术水平,还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和现场电气相关规程,能正确把握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票签发人经《安规》考试合格,由运行部(电仪中心)区域负责人提名,报运行部(电仪中心)、机动部电气主管专业人员审查,机动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文生效。
5.1.2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必须由有一定电气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不仅要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以及工艺生产运行情况,熟悉专业班组人员的状况、技术水平,还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电气相关规程,并经《安规》考试合格,由运行部(电仪中心)区域负责人提名,报运行部(电仪中心)、机动部电气主管专业人员审查,机动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文生效。
5.1.3未经考核公布的其他人员,没有工作票签发、负责、许可的资格。
5.2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2.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2.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5.2.1.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工作是否安全;
5.2.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2.1.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5.2.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5.2.3.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2.3.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5.2.3.3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票的要求;
5.2.3.4随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规”和安全措施;
5.2.3.5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值班员所作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2.4工作许可人(批准人)的安全责任
5.2.4.1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2.4.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5.2.4.3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确已隔离;
5.2.4.4停电的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2.4.5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带电和爆炸的危险;
5.2.4.6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5.2.5值长、机长(班长)的安全责任
5.2.5.1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5.2.5.2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2.6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5.2.6.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5.2.6.2监督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3“危险点预控分析”的填写与执行
5.3.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针对所要进行的工作,开展危险点分析,并将危险点和控制措施逐项填写在工作票上;
5.3.2工作负责人要在工作现场将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每一个工作人员确认后在工作票上签字,不得代签;
5.3.3临时加入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后,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工作;
5.3.4运行人员在签发工作票时,除正常的审核外,对没有危险点预控措施的工作票,应当拒绝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3.5危险点分析控制的内容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内容应有所区别,不可互相替代;
5.3.6工作票妥善保存,以便工作中和工作结束后随时接受上级和安监人员对危险点预控措施的检查和指导。
5.4工作票填写范围
5.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范围:
5.4.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者;
5.4.1.2高压配电室以及升压站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和做安全措施者。
5.4.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范围。
5.4.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4.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4.2.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4.2.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4.2.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4.2.6其它低压电器回路上的工作(如照明、带电清扫等)。
5.5工作票填写规定
5.5.1工作票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正确、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5.5.2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签上工作票签发人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姓名,以示负责。
但在同一张票面上修改最多不超过三处。
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5.5.3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填写;
5.5.4工作票中所使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应规范化;
5.5.5工作票由公司统一编号,各部门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5.5.6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写;
5.5.7工作票批准时间、延期时间由值长(班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控制填写;
5.5.8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审查发现有问题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和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5.9工作票上所列人员都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5.5.10作票票面上所设栏目都必须填写齐全;
5.5.11同一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允许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
由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5.5.12同一个检修单位的几个工作班组按规定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写在由其负责的哪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5.5.13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时,须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5.14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内;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
5.5.15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但值班记录以许可时间为准。
批准的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
5.5.16检修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工作票所批准的时间。
但由于工作需要恢复部分系统时,若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恢复系统,应按照恢复系统后现场实际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待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5.5.17工作班成员姓名以格式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其中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5.5.18具备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签发资质的人员,可以签发第二种工作票;
5.5.19工作票中的“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后才生效;
5.6“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5.6.1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不得填写“同左”或打“√”,必须写明执行情况;
5.6.2设备检修时,需检修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票签发时,应注明“安全措施由检修自理”(如运行值班人员无法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止检修人员触电、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措施;检修试验现场临时应装设的围栏等);
5.6.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写。
5.7工作票填写规定
5.7.1工作票中的工作内容有双重名称的,必须填写双重名称,并要与现场实际标志相符,工作地点应填写清楚(如配电室、户外设备的名称及编号);
5.7.2工作票的工作组成员一栏,应填写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当几个班共用一张工作票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填写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以及共几人;
5.7.3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本部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5.7.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和数量;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设遮栏、应(己)设标示牌”栏的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提出要求,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和现场实际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完成上述要求;
5.7.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只能补充:
检修设备临近运行设备带电部位;
5.7.6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
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
5.7.7当接地线转移后,应在已结束票上“备注”栏内详细注明接地线转移到哪一张工作票上;
5.7.8需工作班人员自己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如配电线路),安全措施执行一栏,由工作班人员执行一项,填写一项。
5.8工作票执行规定
5.8.1经值长签名同意的工作,工作票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必须向值长汇报;
5.8.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20时前,交当班运行值长(班长);当日必须消除缺陷的工作,应在开工前一小时前将工作票送交当班运行值长(班长);
5.8.3运行值长、机长(班长)收到工作票后,须认真审查核对所采取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内容应与系统、设备名称相符,必要时应填写补充安全措施,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5.8.4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亲自送交和办理开工、结束、转移、延期手续,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
5.8.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持一张工作票工作,如该工作需临时停止,又需担任另一项工作,负责人应将原工作票交回运行机长(班长)处,方可担任另一项工作负责人;
5.8.6工作期间,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内;
5.8.7事故抢修工作(指主、辅设备发生故障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抢修恢复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班长)同意,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办理工作票而且必须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上;
5.8.8如预计抢修时间超过四小时,仍应填用工作票。
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待白天抢修工作仍需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5.8.9外单位人员在本部所管辖的设备上工作,应由设备管辖部门提供和办理工作票签发手续,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并向外单位工作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方可允许工作;
5.8.10工作票不能代替设备检修申请,特别是属宁夏电网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开工应提前三天由设备管辖部门提出申请,待副总经理批准后,交值长(班长)联系待批,调度批准后,办好工作票许可手续方可开工;
5.8.11工作票手续未办理完之前,严禁约时开工,约时结束,约时停、送电;
5.8.12电气运行人员在工作票未结束或未交回之前,禁止将检修设备送电;
5.8.13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时,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与票面填写的安全措施一致,且安全可靠。
还应向工作负责人明确所做安全措施及工作区域(包括周围带电区域及可能突然来电部位)。
经双方检查确认无误,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开工;
5.8.14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落实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且确认已执行后,方可许可工作;
5.8.15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5.8.16检修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召集所有工作组成员,按照工作票讲解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及带电的部位,还应向全体工作人员明确所做安全措施及工作区域(包括周围带电区域及可能突然来电部位),并交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8.17工作票的延期手续由工作负责人办理,且事前应征得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同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延期原因;工作票的延期手续一般应在到期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时间在二日以上时,则应在到期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申明原因;
5.8.18在工作票终止期限未到之前,如需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转、试投,则应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值长(班长)处,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拆除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试运;
5.8.19工作班组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做好安全措施,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工作范围时,则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8.20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5.8.21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将设备的检修、改进、变更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记入检修记录或设备变更记录薄上并签名,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5.8.22工作负责人办完工作终结手续后,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5.8.23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对于因其它工作而需保留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工作票不能盖“已终结”印章。
结束的工作票右上角编号下方盖“已终结”印章,对因故未执行和作废票应分别盖上“未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
5.8.24工作票一经编号,不得撕页和散失;
5.8.25工作票按月装订,并保存一年。
6操作票管理
6.1操作人、监护人资格审查
6.1.1操作票操作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工艺生产流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经本部门“运规”、“安规”及有关规程与相关专业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并由运行部(电仪中心)书面批准公布、备案;
6.1.2操作票监护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工艺生产流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经“运规”“安规”及有关规程与相关专业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并由运行部(电仪中心)书面批准公布、备案;
6.1.3未经考核公布的其它人员,没有操作、监护的资格。
6.2操作票填写范围
6.2.1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6.2.2验电及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短路线、隔板及安全网的地点和部位,检查接地线(接地刀闸)、短路线(应注明编号)、隔板是否拆除;
6.2.3倒负荷操作或解列操作时,检查另一个电源负荷分配及母线电压情况;
6.2.4应取下(拉开)或给上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