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496068 上传时间:2023-05-13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4.1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1页
第11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2页
第12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3页
第13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4页
第14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5页
第15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6页
第16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7页
第17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8页
第18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19页
第19页 / 共32页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_第20页
第2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ppt

,兖矿集团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解读主讲人徐秀国,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兖矿集团安发2012207号关于印发部分条款执行说明的通知(2012年4月5日起执行)在煤矿、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中进行了界定,从第27条-43条共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

27.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28.岗位人员脱岗、睡岗的;29.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30.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31.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32.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33.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其绝缘防护不完好的;34.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解读,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35.跨越机电设备(设施)或进入危险警戒区域的;36.检维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的;37.甩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用的;38.用起重设备无施工措施提升人员的;39.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或使用不正确的;40.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41.化工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42.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爆场所吸烟的;43.其他危及安全的。

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解读,为了你的家庭幸福,请注意安全,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2005年2月1日起施行)3.电力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5年12月28日)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GB26161.1-2010,2011年12月1日实施)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2012年6月1日实施),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依据,6.关于印发的通知(兖矿集团安发2012192号,2012年3月30日起执行)附件一“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黄牌”和严重“三违”标准”7.关于印发部分条款执行说明的通知(兖矿集团安发2012207号,2012年4月5日起执行)8.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兖矿集团安发2012176号,2012年3月26日起执行)9.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2010年5月1日起执行)10.安全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华聚能源发【2009】80号,2009年4月26日起执行)11.反违章管理办法(兖煤华聚股发【2010】147号,2010年8月23日起执行),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员工培训的意义1.树立安全意识-意识决定行动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2.懂得安全知识-知识决定防范能力1)学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正确运用3)懂得公共安全知识3.遵章守纪-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员工培训的意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4.掌握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生命安全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掌握公共安全技能(事故报警、灭火器使用、紧急避险方法等)5.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公司生产、日常生活等公共秩序。

6.培养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逃生有方,保障生命应急预案:

针对非常状态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安全培训的范围(根据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第九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包括:

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等。

第十条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即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是: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部长(技术主管)、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节能部部长、工程计划部部长、电力调度室主任、安监员、各专业专工;基层单位厂长(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副主任)、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室主任、专工、安监员、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主管、技术员;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包括承包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安全培训的范围(根据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计划,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安全培训的范围(根据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2.电工、电气焊(切割)工、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上级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其他管理人员是指除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的管理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办理集团公司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一般从业人员是指各生产岗位的一般工种作业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一般从业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办理集团公司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常规电力系统员工普及性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4)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5)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以及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常规电力系统员工普及性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包括:

(7)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以及应急救援;(8)安全通报、事故快报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9)消防安全知识、常规消防设备的使用以及火灾现场紧急逃生方法;(10)交通安全法规以及车辆管理规范;(11)定期进行的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12)电力生产反事故演习;(13)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培训。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2)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运行和检修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相关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生产技术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2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还应经仿真机培训以及相关运行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2)检修、试验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以及检修规程的考试;(3)根据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要求,每年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

特种行业从业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特种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

(2)特种行业的危险源识别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安全防护措施;(3)特种行业的应急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法。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非生产技术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本职岗位所需的安全行为规范;

(2)食品、卫生、医疗、化学品管理以及日常管理的安全常识;(3)对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作必要的了解;(4)企业专、兼职司机的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要求的专题培训;(5)企业专、兼职消防及保卫人员的消防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

上岗前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新岗位职责的学习,包括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特点;

(2)新岗位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考试;(3)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危险源识别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新入厂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电力企业生产过程学习;

(2)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危险源识别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外来施工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集团公司和外来施工人员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针对项目生产的特点而提出的施工安全要求,以及和施工作业有关的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一)凡新招(聘)、调入公司职工(新分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跨行业调入的人员等)在上岗工作前,不得单独工作,必须经过岗前三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办理相应的岗位证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作业。

(二)三级安全培训的层次、内容及时间1.公司安全培训

(1)职教办负责组织对新职工开展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培训内容: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2.基层各单位安全培训

(1)在新职工调入本单位后,由安全生产技术室负责对其开展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培训内容: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本单位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本单位历年发生的事故案例等内容。

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转入车间(队、室)、班组现场进行安全培训。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3.车间(队、室)、班组现场安全培训

(1)新调入人员进入车间(队、室)后,应由车间(队、室)对其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进入班组现场后,采取“以师带徒”的形式,由班组长或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职工与其签订一对一师徒合同,在师傅的带领下必须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现场实习培训。

(2)培训内容:

本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以及各种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

(一)本单位内转岗人员到新岗位后,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队、室)和班组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按第十四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执行。

(二)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内容1.现岗位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3.现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4.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内容。

(三)经各单位考核确认新职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取得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操作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复工人员岗前安全培训1.复工人员是指长期或短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上岗工作的人员,包括脱岗外出学习或外借人员、产假人员、病休人员、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休班时间较长的人员、法定节假日期间放假人员等。

复工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

2.培训时间。

长期(从业人员离岗一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离岗半年以上)脱离工作岗位重新上岗时,复工人员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队、室)和班组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按第十四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执行。

短期(七天及以上三个月以下)脱离工作岗位的,复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脱离工作岗位三个月至一年的(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

不参加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复工人员,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培训资料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三违”人员安全培训

(一)“三违”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

按违章情节轻重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轻微“三违”三个等级。

(二)“三违”人员视情节轻重,要实施安全培训。

1.在安全检查中,发生一次严重“三违”的,应对当事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由职教办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下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培训期间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2.季度内个人累计发生2次一般“三违”的,由各单位对当事人进行为期一周的离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培训期间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发生轻微“三违”的人员,由各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厂纪厂规;4.事故案例及教训;5.相关违章处罚规定等内容。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全员安全培训

(一)全员安全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广大职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坚持安全培训“三同时”原则,干部职工同培训、同考试、同奖惩。

(二)全员安全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制定的自主安全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开展。

(三)全员安全培训内容1.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3.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全员安全培训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反事故措施;5.事故案例及教训;6.公司自编安全培训教材等内容。

(四)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积极开展全员“应知应会”、“必知必会”安全培训,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培训,二次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调整工作岗位。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华聚能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日常安全培训各单位应做好以下日常安全培训工作:

1.根据季节和特殊时期的生产条件、环境变化,制定应急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应急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2.要认真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四个一”培训活动,做好记录。

3.每天必须坚持班前安全活动会,班后安全总结会,每星期组织一次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影响生产安全最常见的六种职工心理状态:

自我表现心理经验心理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反常心理逆反心理。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员工常见的七种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跑作业,机器超速运转,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衣服。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安全装置被拆除、堵塞、作用失效。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品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危化品房,基建工地。

(6)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未穿戴劳保用品。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作用。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条文解读】:

上班“十问”防事故:

1.问身体状况是否正常2.问心理状况是否正常3.问班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4.问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5.问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6.问是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异常7.问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害因素8.问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9.问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0.问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