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标准.doc
《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标准.doc(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Q/SYWHJw5416—2018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检维修中心企业标准
Q/SYWHJw5416--2018
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标准
2018-02-08发布 2018-2-08实施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检维修中心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电气科提出并归口管理,由电气科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申兴东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王裕翻、郭春耀、武士威、王彦之、郭磊、昝全意
本标准于2018年1月19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检维修中心各所属单位可以直接引用
Q/SYWHJw16—2018
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标准
1范围:
1.1依据中国石油有关电气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及公司的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预防性试验、标准化站队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1.3本标准适用检维修中心以及相关方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1.4本标准所用术语和定义:
1.4.1三票:
操作票、工作票、临时用电票;
1.4.2三图:
一次系统图、二次原理图、电缆走向图;
1.4.3三定:
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1.4.4五规程:
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电气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
1.4.5五记录:
电气运行记录、电气事故记录、电气设备缺陷记录、电气检修记录、电气试验记录。
1.4.6电气设备:
发电、输电、配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1.4.6.1电气关键设备:
在生产中起关键作用、技术含量高、价格昂贵的主要设备列为关键设备。
包括:
检维修中心35kV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000kW以上发电机;公司关键机组中由电力驱动的主电动机。
1.4.6.2电气主要设备:
检维修6kV电压等级电气设备;关键机组的辅助风机、油泵、水泵驱动电动机及配套供电开关柜、变频柜、变压器等设备;单台设备短时间停电可导致装置停车的电动机及其供电单元;为一级负荷供电的电气设备;电动机(250kW及以上)。
1.4.6.3电气一般设备:
电气关键设备和主要设备以外的其他公司电气设备。
2引用标准
2.1《乌石化公司电气设备管理标准》Q/SYWH5416-2017
2.2《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标准》Q/SYWH4204—2017
2.3《检修管理标准》Q/SYWH4205—2017
3职责
3.1电气科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2电气科负责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年度、月度、窗口检维修计划、临时检维修计划、三定计划审核管理和电气设备管理工作中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3电气科负责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的资料、记录、检修方案、电气规程、作业规程管理;负责组织电气设备新建、改扩建项目管理;负责组织所管辖区域的电气设备订货、施工技术协议(技术规范书)编制、会审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电气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电气设备技术攻关实施、管理及总结工作。
3.4电气科负责电气设备设施标准化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5电修车间负责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年度、月度、窗口检维修计划、临时检维修计划、三定计划、检修方案编制上报及实施的管理;检维修中心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日常运行、巡检、维护、试验管理工作。
3.6电气关键设备管理以电气管理中心、检维修中心电气科、各电修车间组成三级管理体系,电气科负责公司电气关键设备“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会审及实施的检查管理,各电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关键设备“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编制及执行工作。
3.7电气主要设备以检维修中心主管领导、电气科、电修车间组成三级管理体系,检维修中心主管领导负责电气主要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审批管理,电气科负责电气主要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审核及监督实施的检查管理;电修车间负责主要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编制上报及执行工作。
3.8电气一般设备以电气科、电修车间、班组组成三级管理体系。
电气科负责电气一般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审批及实施的监督管理。
电修车间负责电气一般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编制审核及检查工作,班组负责电气一般设备的“三定检修”计划、检修方案执行工作。
3.9配电单元及现场电气设备设施标准化,检维修中心电气科、电修车间、班组组成三级管理体系,负责配电单元及现场电气设备的标准化检查、执行管理工作,电气科负责管理提升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电气设备管理指标
4.1.1电气关键设备故障率≤1%。
4.1.2电气设备三定完成率≥95%
4.1.3电气设备完好率≥98%
4.1.4电气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4.1.5电气照明完好率≥96%
4.1.6电气设备密封点泄漏率≤0.3‰。
4.1.7装置供电能力达到设计水平,运行周期达到计划指标。
4.1.8不超出公司下达的电气非计划停工套次指标。
4.1.9装置维护、检修安全事故为零。
4.2设备综合管理
4.2.1电修车间管理要求:
4.2.1.1设备档案、台帐、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4.2.1.2电缆走向图、接地布置图准确,电气设备缺陷记录、电气检修记录、电气试验记录等认真填写,妥善保存。
4.2.1.3设备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并严格执行。
4.2.1.4实现设备管理信息化,设备基础资料、检修和维护保养等数据录入及时准确,新、改、扩建电气设备在转资前完成录入,装置大检修数据三个月内完成录入,日常维护检修数据一个月内完成录入。
4.2.1.5装置检修组织科学、合理,编制检修计划、检修方案、施工风险评价、施工监管、质量控制、验收记录和技术总结等。
4.2.1.6电修车间每月填写公司电气设备管理月报(详见附件2),每月25日电气科审核,电气科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本单位上月的电气设备管理月报上报电气管理中心。
4.2.2电气科对电修车间基础资料每年检查不少于两次、设备维护检修资料每年检查不少于四次。
4.2.3电气设备管理按“三个定量化”工作方法,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电气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照明完好率、三定检修、电气设备隐患缺陷动态管理、配电单元和现场电气设备HSE标准化管理)电修车间明确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责任到人,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
4.2.4电气科应依据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试验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电力系统的实际状况,编制电气五规程,并根据供电系统的变化及时修订,保证公司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实现装置生产的安全用电。
4.2.5电修车间应制定变配电室、UPS、直流电源、事故电源、变频器、电动机、电缆(电缆中间头、终端头)、桥架、现场检修电源、电动阀、电加热器、操作柱、接地装置等电气设备设施巡回检查制度,结合电气设备设施特点规定巡检频次,并开展巡检管理工作。
应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巡检记录,巡检目标须有明确的设备位号,巡检内容须根据设备结构特点、运行参数进行量化。
巡检管理要求见检维修中心《电气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标准》。
4.3设备清扫检查、维护保养
4.3.1认真执行电气设备“三定”及“五规程”管理要求,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4.3.2电气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定期清扫检查周期一年一次;户外电气主要设备入冬前和化雪后各进行一次防污闪清扫检查;电气一般设备定期清扫检查周期两年一次,污秽、粉尘严重环境中运行的电气设备清扫检查周期一年一次或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评审确定清扫检查周期。
4.3.3电气设备维护保养按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标准》、《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电气设备部分、制造商随机配备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执行。
4.3.4巡回检查、三定检修、标准化管理及专项检查发现的设备隐患缺陷按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并按照《检维修中心生产信息沟通管理标准》进行信息通报,设备隐患、缺陷纳入《电气设备缺陷动态管理台帐》形成闭环管理。
4.3.5设备维护保养清扫检查、维护保养作业严格执行《乌石化公司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检维修中心检修管理标准》相关安全要求。
4.3.6根据季节变化及特殊天气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防雷、防汛、防高温、防冻、防漏水(汽)、防污闪、防小动物等措施,保证电气设备安全供电。
4.4设备运行、检修、预防性试验
4.4.1电修车间负责编制所辖电气设备的检修方案、检修技术协议,并负责现场实施;电气科负责审定、实施属地及所维保单位的电气主要设备和电气一般设备的检修方案。
4.4.2检修规程按照公司三定检修的有关要求,结合开关等元器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检修周期和项目进行编制。
4.4.3电修车间做好电气微机监控系统的设备管理,确保可靠运行。
4.4.4电修车间应严格按照乌石化公司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4.4.5电修车间应在12月15日前,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电气设备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完成下一年度“三定”工作的计划编制,计划应以变电所为基础进行编制。
电修车间年度三定计划依据车间电气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标准检修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审批程序审进行审批,(见标准中3.6、3.7、3.8)。
年度三定计划批准后,车间根据年度三定计划编制月度三定计划,每月与生产装置对接,结合日常巡检发现的问题(发现的问题经评审可延期可控),编制下月月度三定计划,每月10日前上报中心电气科审核批准,中心电气科组织电修车间执行,并监督检查。
车间调度按照月度计划,提前一周与生产装置对接,安排下周计划工作,保证月度三定计划实施完成。
若当月三定计划中个别项目未完成,将未完成的原因及项目上报电气科,由电气科组织协调,重新安排检修时间。
电气设备三定检修内容及周期见附件3.三定检修样表.
4.4.6电修车间依据生产厂装置大检修要求,编制电气设备年度、窗口检维修计划;电气设备需委外施工的,电修车间上报月度检维修计划,突发故障需上报临时检维修计划,所上报的计划经检维修中心电气科审核批准,并组织电修车间执行。
4.4.7装置长周期运行不能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电气科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审,如经过评审确需按期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电气科组织协调安排检修、试验。
评审结果应包括是否可以延长检修周期、试验周期,以及延期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由电气科审查后,交由生产厂机动科会签,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4.4.8电气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中户外电气设备,应在执行“逢停必扫”原则的基础上,各单位必须创造条件,强制进行入冬、开春两季的例行清扫检查。
一般电气设备清扫工作应结合现场污秽情况,制定1至2年的清扫、检查周期。
4.4.9电修车间应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履历、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各类图纸、各类设备手册等档案系统,并在设备检修、试验、更新、改造后,新增设备转资前更新设备档案,检修后三个月内完成设备履历更新。
4.4.10电修车间应积极应用状态检测、故障诊断等新技术和新设备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
红外测温仪、振动测试仪为日常巡检时使用;电修车间制定红外热像仪、BH550使用管理规定,红外热像仪管理要求:
对低压配电柜大回路、变压器、低压母线桥,每季度覆盖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台账.车间使用BH550测试管理要求:
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每月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台账。
对故障电动机、特护电动机自发现故障特护起等同于关键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对突发故障电动机要有检修前后的监测数据对比。
局部放电测试仪关键设备每年一次;并做好台账,定期进行分析。
电气设备巡检发现异常,设备状态评审为能够继续运行的,必须有合理的检测数据为支撑(红外热像仪、BH550等测试数据在可控范围内)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4.4.11电气科组织电修车间做好电气设备的节能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气设备及技术。
4.4.12检修过程控制要求
1)电修车间对材料、配件入厂严格执行机动处《配件材料管理标准》,严格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对入厂材料进行登记、检验;材料、配件安装需有记录(作业卡);材料、配件交旧领新台账规范填写,拆下的重要配件、材料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作为生产应急配件使用。
2)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入厂前进行合格检查,贴检验合格标签后方可使用,入厂作业人员现场进行资质核查,确保作业安全。
3)施工方案、风险评价逐项确认,重点确认内容包含安全隔离、防范措施有效。
4)作业卡的修订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重点环节、危险部位无漏项(参见公司下发的三定检修样表内容要求)。
隔离刀闸的发热变色检查、直流电阻测量;开关一次回路发热、变色、紧固(母线侧插头、开关上侧、下侧一次线缆、出线侧插头、出线电缆连接);电动机接线盒内引线发热、变色,定子绕组端部引线焊接部位绝缘缺陷检查、冷却系统清扫检查。
5)检修过程要确保不间断的监护、检查,监督作业卡有效实施,检修停检点根据电气设备级别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必须留存影像资料。
检修作业过程相关管理要求见检维修中心检修作业过程控制管理标准。
6)验收环节按照电气设备质量验收表格认真填写,检修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电气科应启动责任追究。
见附件5.电气设备质量验收表格
4.4.13电气设备的试验
4.4.13.1新建的变电站或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进行交接试验;
4.4.13.2已投运或大修后的电气设备,按《电气预防性试验标准》DL/T596-1996规定周期进行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并配合检修加以消除。
4.4.13.3未明确规定检验周期的,如后台控制系统、通讯、测量、整流逆变装置、变频器、电源装置等的检验,应按照设备的调试技术说明书、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协议要求进行。
4.4.13.4一次设备的首次投运按《6kV(含6kV)以上电气设备首次投运管理标准》执行。
4.4.13.5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严格按周期进行。
未按周期进行预防性实验应按设备等级(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相应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指导作业。
4.5电气设备防过电压、防污闪管理要求
4.5.1雷害对生产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设计和运行中应充分重视直接雷击和感应雷电过压对电气设备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5.2电子设备对电压的承受能力很低,应有防浪涌保护等,防止电子设备遭雷击损坏。
4.5.3对于35kV、6kV系统,要积极采取避雷器等有效措施,防止内部过电压。
各单位应逐步采用消弧装置等技术措施,避免电缆发生接地故障时燃弧,造成事故扩大。
4.5.4系统中的电压互感器宜选用在系统最高运行线电压下,抗谐振过电压的互感器。
4.5.5为防止电压互感器铁磁谐振,宜在电压互感器中性点与地之间串接消谐电阻,或采用其他专门的技术措施。
4.5.6要正确选用氧化锌避雷器,其额定电压和持续运行电压应符合规程要求。
应根据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加强对避雷器的试验。
4.6电气设备的购置、报废管理要求
4.6.1新建、改扩建、零购等项目的电气设备的购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乌石化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电气科组织电修车间参加由电气管理中心组织的电气设备、主要材料的采购的技术交流会,电修车间负责按照《乌石化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技术规范书的编写,上报电气科会审,电气管理中心审核。
电气科应在一周内向设计单位、电气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并对提供的资料、数据与现场一致性负责。
4.7设备到货后,电气科应组织电修车间参与由物资采购部组织的设备检验,用户应对照技术协议条款,逐条验收,无误后方可出库安装,留存设备、材料验收记录。
4.7.1电气设备的借用、闲置、报废,执行公司机动设备处相关规定。
4.8发电机管理要求
4.8.1发电机检修应按照《发电企业检修导则》DL/T838—2003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发电机试验、检修。
4.8.2发电机首次投运满一年进行一次A级检修,以后满六年进行一次A级检修,特殊情况除外。
六年期间内,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修,每年进行一次C级检修(有重点的检查、评估、修理、清扫)。
其它级别的检修按照导则要求进行。
4.8.3建立发电机检修、试验台账、设备缺陷台账。
4.9变压器管理要求
4.9.1电修车间建立所管辖区域的变压器台帐。
4.9.2在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须装设两台变压器,当停运其中一台变压器时,另一台变压器的容量应能带全部负荷长期运行。
4.9.3安装有油浸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户外变压器,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排油设施。
4.9.4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量、时间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4.9.5按照《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573-2010及《发电企业检修导则》DL/T838—2012规定的周期,满十年进行一次大修,其它级别的检修按照导则要求进行,应严格按照导则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检修。
特殊情况下还应申请进行其它试验,发生过较大短路的情况,还应在2个月内安排进行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4.9.6建立变压器检修、试验台账。
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清扫工作。
4.9.7对渗漏的变压器进行评审,挂牌,记录、监控、消缺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对于渗漏的变压器,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地面污染。
4.9.8车间每年度上报45号变压器油用油计划,根据使用情况分季度上报计划。
变压器油到货后,应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9.9变压器油桶应摆放车间库房,保持油桶干净整洁及地面清洁,设置明显标识,抽油口应完好密封。
抽油装置应做好防护,避免污染。
4.9.10变压器油位下降需要补油时,应执行“三级过滤”要求。
三级过滤:
一级过滤为领油大桶到贮油桶、二级过滤为贮油桶到油壶、三级过滤为油壶到变压器油枕。
4.9.11变压器委外大修,电修车间应对检修、试验全过程监控,并在停检点确认验收。
35kV变压器大修验收应由电管中心、电气科会签、车间三级验收。
6kV大修验收应由电气科会签、车间验收。
4.10电动机管理要求
4.10.1电修车间建立所管辖区域的电动机台帐
4.10.2异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直流电动机在额定容量运行时,其电压应在额定电压范围内,电动机运行时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
4.10.3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和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及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等项目,重要的电机应进行状态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指导电动机检修。
4.10.4电动机轴承允许的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的规定时,按照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执行,轴承温度标准为:
用润滑油润滑的滑动轴承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0℃。
用润滑油脂,滚动轴承不超过95℃。
4.10.5备用电动机(指离线备用)应进行编号管理,并对其绝缘等进行每半年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10.6按三个定量化的工作方法,电修车间建立电动机巡检制度,内容至少包含巡检周期、管理检查验证,应做到巡检定人、定时、定路线、定内容、定方法。
电修车间按照电动机运行状况,制定BH550电动机(滚动轴承)测试规定,建立相应的测试数据的数据库。
车间使用BH550测试管理要求具体见中心机泵状态监测分析管理标准,测试频次:
车间使用BH550测试管理要求:
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每月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台账。
对故障电动机、特护电动机自发现故障特护起等同于关键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对突发故障电动机要有检修前后的监测数据对比,为以后电机检修提供检修依据判断。
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制定BH550测试计划,并对采样数据进行录入,每月完成状态监测分析及检测效果的验证,对发现的异常设备进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按中心管理要求进行信息通报;车间对班组各项记录中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对巡检人员巡检不到位而有可能造成的未遂事故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4.10.7需特护的电机,电修车间按照电气科要求进行,执行机动处特护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特护管理。
4.10.8车间每月对电机测试数据的分析和诊断,电气科每季度组织电机测试数据的分析和诊断,并向电气管理中心上报电动机巡检、维护、检修总结。
4.10.9设备润滑管理参照检维修中心发布的《设备润滑管理标准》执行。
润滑脂、加油机具应设专柜放置,保证卫生清洁;加脂的整个过程均应保持清洁,避免油脂污染,导致轴承损坏。
废油脂应回收,并统一处理。
4.10.10电修车间根据各生产厂装置电动机的运行状况及电动机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要求,制定运行中详细的电动机定期加脂周期,电机加脂应持卡作业,并对电动机加脂进行记录。
4.10.11全密封轴承的使用应遵守机动设备处的《设备管理标准》要求。
4.10.12建立电动机巡检、检修、试验、润滑台账。
4.10.13电机检修周期:
小修一年进行一次,必要时进行状态检修;长期单机运行的电机3年进行一次大修,A、B机泵交替运行的电机6年进行一次大修;主要设备电机每年对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预支检修。
4.10.14电机检修应持卡作业,步步确认,停检点由车间技术人员确认。
电机空试应符合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要求,车间技术人员确认验收,并由工艺车间设备技术员签字确认。
4.10.15高压电动机检修完成后,应进行预防性试验并记录。
高压电动机小修除外。
4.10.16委外送修电动机,委外电动机修复返厂应将检修资料一并交电修车间。
检修资料包括检修记录、图纸、转子需做动平衡的,提供动平衡数据报告、试验记录(高压电机预防性试验)。
送修的高压电动机需要进行大修,维修单位应编制修复方案,经电修车间、中心电气科审核,生产厂机动科会审,在外维修期间的停检点、试验、电机空试,电修车间应安排专人确认。
4.11电缆及电缆沟、桥架管理要求
4.11.1电修车间建立电缆(包括电缆头位置)及电缆沟、桥架台帐。
4.11.2电气科组织宣传、贯彻、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工作细则》,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工作。
电力(缆)线路应按设计规范设置明显的标志(包括电缆头位置)。
4.11.3电缆施工应按GB50168-2006施工规范进行,电气科会同生产厂机动科组织电修车间验收时应从电缆敷设、挂牌、标志桩、电缆接头制作、中间接头防火、电缆终端防火、电缆试验等诸多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4.11.4电缆沟应保持完好,无沟体、盖板塌陷现象,沟内无积水,照明完好,电缆摆放整齐。
4.11.5电缆桥架、支架、挑臂无严重锈蚀现象,盖板等附件齐全。
4.11.6电修车间建立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沟、电缆桥架的巡检制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大风大雪天气需对电缆桥架加巡一次;电缆建立三定台账,按周期进行三定检修。
4.12开关柜(包括励磁柜、软起柜)、电容器管理要求
4.12.1电修车间建立开关柜、电容器台帐。
4.12.2应根据开关类设备的事故、故障、运行、检修情况,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
4.12.3依据三定要求,定期进行清扫、紧固,并检查开关柜、电容器各接触点是否过热变色;螺栓是否变位;有无变形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并记录在设备履历和清扫记录中。
4.12.4变电站、配电室的清扫检查、检修、试验应将开关柜作为单体设备分解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