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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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DZ206.06—2005
华能德州电厂发布
2009-08-26实施
2009-08-26发布
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
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管理标准
Q/HNDZ206.06—2009
代替Q/HNDZ206.06-2007
Q/HNDZ
华能德州电厂企业标准
GL06
0606-2009
1
Q/HNDZ206.06—2009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管理职能 1
3.1职能分工 1
3.1.1安监部 1
3.1.2运行部门(运行部和燃料部) 1
3.1.3检修部和综合服务中心 1
3.2责任 1
3.2.1安监部责任 1
3.2.2运行部及各有关部门责任 2
3.3权限 2
4管理内容与要求 2
4.1设备标牌编号原则 2
4.2设备标牌安装地点、位置 2
4.3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置位置 3
4.4设备标牌规范、标准 3
4.4.1主设备 3
4.4.2辅机设备 3
4.4.3阀门 3
4.4.4升压站 4
4.4.56KV、400V开关室编号 4
4.4.6电缆 4
4.5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规范、标准 4
4.5.1电气运行现场 4
4.5.2热机、燃料运行现场 4
4.5.3主要通道 5
4.5.4检修现场(或停电设备) 5
4.5.5重点防火部位 5
4.5.6其它部位 5
4.5.7压力容器安全 5
4.6管道着色、介质流向及色环管理标准 6
4.6.1管道着色 6
4.6.2色环、介质流向及名称的配置规范 6
5检查与考核 6
附录A 7
附录B 9
附录C 10
附录D…………………………………………………………………………………………………………11
III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我厂Q/HNDZ202.02-2007《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厂具体情况修订编写的。
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完全一致。
本标准是在我厂2005年颁布的《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管理标准》Q/HNDZ206.06-2005基础上修订的。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代替原《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管理标准》Q/HNDZ206.06-2005。
本标准由华能德州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
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修编人:
马承忠。
审核:
赵子龙。
审定:
王春明。
批准:
李庆义。
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2005年12月第1次修订;2008年12月第2次修订;本次为第3次修订。
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德州电厂生产现场设备标识、安全标识、安全警告牌、及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德州电厂生产现场设备、阀门、安全标识牌、及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设施规范手册》1999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0.5.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分工
3.1.1 安全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监部”)
3.1.1.1是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的检查、监督工作。
3.1.1.2是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着色、色环、介质流向的监督、检查工作。
3.1.2 运行部门(运行部和燃料部)
3.1.2.1负责我厂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的合理设置、制作、摆放及存放(详见附件附录D)。
3.1.2.2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设备、管道色环及介质流向的图表设置,并根据设备、管道异动及检修情况随时补充完善。
3.1.3 检修部和综合服务中心
3.1.3.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的管理维护和安装工作,对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管道色环及介质流向负有管理维护职能,详见附件附录D。
3.1.3.2按照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各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管理工作,对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负有管理职能。
3.2 责任
3.2.1安全监察部责任
3.2.1.1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牌、设备和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等管理标准的制定。
3.2.1.2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牌、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的监督与检查,并组织实施。
3.2.1.3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新投运的生产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的及时设置。
3.2.2运行部及各有关部门责任
3.2.2.1负责对上述标示牌的合理设置、规范化摆放(包括临时用)及维护管理,并及时补充完善,对需要改进、补充完善提出建议,上报安监部。
3.2.2.2负责生产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的检查和整改。
3.2.2.3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牌、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的规范化管理。
3.2.2.4负责新投产机组现场设备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的及时设置。
3.3 权限
3.3.1安全监察部
3.3.1.1有权进入生产和施工现场检查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的执行情况。
3.3.1.2有权对生产和施工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3.1.3有权制止一切损坏生产和施工现场设备标牌、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备管道着色、色环及介质流向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2运行部及各生产部门
对生产现场随意破坏、挪动各标牌、管道着色及介质流向的任何人员,有权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和安监部,并提出对责任人的考核意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设备标牌的目的是提示、提醒工作人员接近设备时,应注意不要走错位置,以免发生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的事故。
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是提示警告接近设备、场所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免发生事故。
4.1 设备标牌编号原则
4.1.1发电厂内的生产设备必须使用设备的双重名称,均应钉有制造厂铭牌并按顺序编号(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并标注该设备的KKS编码。
4.1.2设备名称应准确、简洁、明了。
4.1.3设备编号顺序
1)按机组顺序编号;
2)按设备排列顺序编号,一般按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下向上按行排列;
3)燃料输送设备应按前进方向的顺序编号;
4)输、配电线路应标名称和编号;
5)设备编码按KKS编码编号。
4.2 设备标牌安装地点、位置
4.2.1主设备
4.2.2辅机设备(见事故调查规程附录A)
4.2.3阀门
4.2.4升压站
4.2.56KV、400V开关室编号
4.2.6电缆
4.2.7设备标示牌应安装于设备醒目处,面向操作者。
4.2.8同一区域的主辅机设备标示牌规格,尺寸大小、安装高度应一致,除特殊说明外一般为白底红字,字体为长仿宋体。
4.2.9设备牌严禁用铁丝绑扎方法固定。
4.3 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设置位置
4.3.1运行现场
4.3.2检修现场
4.3.3重点防火部位
4.3.4厂区道路交叉口
4.3.5厂区道路上方架空管道。
4.3.6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
4.4 设备标牌规范、标准
参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4.4.1 主设备
4.4.1.1机组设备牌为矩形,标明机组顺序编号和投产时间,安装于机组机头侧。
4.4.1.2锅炉设备牌为矩形,标明锅炉顺序编号和投产时间,安装于机组12.6米运转层,炉前4米高处。
4.4.1.3主变压器设备牌为矩形,标明变压器顺序编号,安装于变压器器身中部,面向主巡回路线。
4.4.2 辅机设备
4.4.2.1主要辅机设备牌为矩形,标明辅机名称、编号,安装于主要辅机设备的位置,要求现场辅机设备标牌统一、整齐。
4.4.2.2主要辅机控制箱设备按机组统一编号,统一规范。
4.4.2.3其它辅机设备编号及布置参照4.4.2.1进行。
4.4.2.4辅机设备控制箱编号及布置参照4.4.2.2进行。
4.4.3 阀门
4.4.3.1阀门标志牌采用铝材制作,上部应标明KKS编码、机组编号、阀门名称。
4.4.3.2阀门标志牌白色标底,红色三号仿宋字体,红色边线均为烤漆,在三角顶部羽下部留φ4对称的固定螺丝孔。
4.4.3.3阀门标志牌固定支架为镀锌铁材质,有直板(20×140mm)和直角板(20×140×55mm)两种规格。
固定支架由设备检修主人负责焊接在阀门上阀兰上。
4.4.3.4取样、仪表管群采用矩型标志牌,悬挂在管壁阀门下。
4.4.3.4.1仪表管群在10根以下时,标志牌呈水平斜向排列。
4.4.3.4.2仪表管群在10根以上时,标志牌呈“∨”形排列。
4.4.3.5阀门标志牌的尺寸见附录A(图A.1、图A.2、)所示。
4.4.4 升压站
4.4.4.1开关设备编号牌为矩形,标明名称、编号,安装于开关构架上,面向主巡回路线。
4.4.4.2开关控制箱设备编号、名称喷漆于控制箱上,其高度应统一标准。
4.4.4.3接地刀闸设备编号牌为矩形,白底黑字,标明编号、名称,安装于接地刀闸操作机构上方,面向操作者。
4.4.4.4主刀闸设备编号牌为矩形,白底红字,标明编号、名称,安装于主刀闸操作机构上方,面向操作者。
4.4.4.5CT、PT、避雷器编号原则同开关编号,标明相序。
4.4.5 6KV、400V开关室编号
4.4.5.1在开关柜门面上,竖直喷设备名称与编号。
4.4.5.2在开关柜盘后(靠墙侧)喷涂同盘面一样设备名称和编号。
4.4.5.3开关柜内有多路用户时,盘内面板上应画有简明本柜电气图,并标明用途。
4.4.6 电缆
4.4.6.1电缆编号牌上标明电缆的起、终点和规格,一般悬挂在电缆头或穿墙处。
4.4.6.2电缆编号牌规格应一致,排列整齐、美观。
4.5 安全标牌、安全警告牌规范、标准
参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4.5.1 电气运行现场
4.5.1.1“止步,高压危险!
”悬挂在施工地点临近带电的遮栏上、室外工作地点的围栏上、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
式样为白底红边,黑字有红色头,尺寸为250mm×200mm。
4.5.1.2“从此上下”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梯子上。
式样为绿底中有直径21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尺寸250mm×250mm。
4.5.1.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在禁止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梯子、运行中变压器的梯子上。
式样为白底红边,尺寸黑字250mm×200mm。
4.5.1.4“配电重地,闲人莫入”悬挂各配电室的出入门上,式样为红底白字,尺寸为200mm×100mm。
4.5.1.5“当心触电”悬挂各临时电源盘和检修用电源盘门上。
式样为白底上部正黑三角形框,框内黄底并标接地信号,下部黑字“当心触电”尺寸200mm×100mm和100mm×50mm两种。
4.5.2 热机、燃料运行现场
4.5.2.1机、炉房人员出入的大门上悬挂“机房(炉房)重地,闲人莫入”的警告牌。
4.5.2.2氢气运行机组主厂房内和主要通道上悬挂“氢气运行,严禁烟火”警告牌。
4.5.2.3生产现场、道路施工应设围栏,挂“当心坑洞”标志牌,夜间设红灯信号。
4.5.2.4高压管道、阀门明显的部位防爆门悬挂“禁止停留”标示牌。
4.5.2.5不足1.8m高的管道、楼梯等处,且行人经常经过的地方应设置“当心碰头”警示标识。
4.5.2.6“禁止跨越皮带”悬挂在皮带两头或当中,较长皮带可适当增加,以进入皮带区均能看到为宜,面向行人通道,式样为白底红字,尺寸为300mm×300mm。
4.5.2.7“从此跨越”悬挂在皮带过桥上,式样为绿底中有直径21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尺寸为250mm×250mm。
4.5.2.8#1-4机组运转层炉侧地面滑擦部位设置“注意防滑”警示牌。
4.5.3 主要通道
在出入生产场所的主要通道上应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4.5.4 检修现场(或停电设备)
4.5.4.1“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式样应为白底红字,200mm×100mm和80mm×50mm两种。
4.5.4.2“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悬挂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式样应为红底白字,尺寸200mm×100mm和85mm×50mm两种。
4.5.4.3“在此工作”悬挂在室外和室内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上,式样为绿底中有直径21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尺寸250mm×250mm。
4.5.4.4检修现场平台应在比较直观的墙壁上悬挂“××平台,载荷Pa、kPa”标志牌。
4.5.4.5检修现场登高工作时,在明显的位置悬挂“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警告牌。
4.5.4.6检修现场挂有“检修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警告牌。
4.5.5 重点防火部位
4.5.5.1制氢站、油库区、围墙外(行人能看到的地方)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警告牌,大门上应有“××重地严禁烟火”警告牌。
4.5.5.2木工房、油漆场所、汽车库内及汽车修理场所应挂“严禁烟火”警告牌。
4.5.5.3蓄电池室门应用红漆书写“蓄电池室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4.5.5.4易燃易爆物存放处,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警告牌。
4.5.6 其它部位
4.5.6.1铁道与汽车道或人行道交叉地点应有“小心火车”警告牌。
4.5.6.2厂区、宿舍区人员出入比较集中,汽车经常通过地段应有“限速行驶,15公里/小时”的警告牌。
4.5.6.3厂区道路架空管道应有“限高4.2米”警告牌。
4.5.7 压力容器安全
4.5.7.1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志“氧气”字样。
4.5.7.2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4.5.7.3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
4.5.7.4二氧化碳气瓶应涂铝白色,并用黑色标明“二氧化碳”字样。
4.5.7.5酸、碱、氨有毒容器上或围栏外应悬挂“剧毒危险”标志牌。
4.6 管道着色、介质流向及色环管理标准
管道着色、介质流向是为了提示或提醒工作人员明确系统、设备,防止走错位置,发生误操作事故。
4.6.1 管道着色
参照《设备、管道、建筑物着色及管道保温管理标准》执行。
4.6.2 色环、介质流向及名称的配置规范
4.6.2.1管道弯头、穿墙处及需要观察的地方,必须涂刷色环或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其位置应在离弯头至少500mm的直管段上,如两个弯头相距不够1000mm时,则应选择中间位置,10M以上的长管道应每10M标一次色环、介质名称及流向箭头。
4.6.2.2管道的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的位置和形状如附录B(见图B.1、表1)、附录C所示。
4.6.2.3当介质流向有两种可能时,应标出两个方向的指示箭头。
4.6.2.4文字和箭头用黑色、红色或白色油漆涂刷或用不干胶纸粘帖。
5 检查与考核
5.1安全监察部将不定期地对生产现场设备、管道标识、管道着色、介质流向、安全标识、安全警告牌的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规范之处提出整改及考核意见。
5.2考核结果与厂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KKS编码A
#5低压加热器A1
水侧出口门
B
A=70mm B=80mm A1=50mm
图A.1三角部分涂介质色标
KKS编码A
#5机低压加热器A1
水侧出口门
B
A=70mm B=80mm A1=45mm
图A.2阀门标志牌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h31
dD
dcab
32
D
dcfg
图B.1色环、介质名称、流向在管道上的相对位置
表1管道尺寸
单位:
mm
序号
保温外经或防腐管道外经
a
b
c
d
e
f
g
1
≤150
35
70
170
85
60
200
50
2
150~300
35
85
200
100
80
200
70
3
≥300
35
130
230
115
80
400
100
注:
1-色环;2-介质名称;3-介质流向。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管道色环颜色
管道内工作介质
色环
过热蒸汽
无环
饱和蒸汽
黄
中间过热蒸汽
无环
抽汽及背压蒸汽
绿
疏水和排水
红
循环水、冲灰水、工业水
无环
消防水和盐水
无环
硫酸亚铁和硫酸铝
无环
空气
无环
过滤水
无环
酸溶液
白
碱溶液
蓝
凝结水
蓝
化学净水
白
给水
无环
油管
无环
热网水供水
黄
热网水回水
褐
氯
白
氨
黑
联氨
红
氢
无环
磷酸三钠溶液
红
二氧花碳
红
热风
蓝
烟道
无环
煤粉
黑
冷风
无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