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19531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41.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校务研究发展委员会第128次会议纪录文档格式.docx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申請於98學年度調整為獨立研究所,並由「教育學院」改隸「管理學院」,提請討論。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採行使票決方式進行,經出席投票委員43位以無記名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出席投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22票)者為通過,其票決結果同意18票,不同意21票,無意見4票,不予通過。

列本次會議討論案第三案。

提案三

「社會教育學系」擬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師資培育學系,提請討論。

社會教育學系

照案通過。

已依決議執行,於98年6月23日師大課字第0980010975號函報部,經教育部98年11月4日台中

(二)字第0980191439核定。

提案四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規劃小組設置辦法(草案)」,提請討論。

總務處

修正通過(如附件,略)。

已依本次會議修正通過之設置辦法,組成校園規劃小組。

提案五

有關本校所管校外房舍『雲和街11號梁實秋故居歷史建築』案,目前執行現況及未來發展,提請討論。

同意依98年3月27日先期規劃審查會建議,採原樣修復歷史建物之方向執行。

一、本案業於98年6月16日完成委託設計監造變更契約決標作業,並開始進行修復工程設計工作。

二、於98年8月27日與10月27日分別辦理修復工程設計二次審查會議,會議決議設計書圖由建築師修正後經李素馨教授及廖世璋教授審閱無誤後提交臺北市政府進行審議,目前全案已送臺北市政府核備。

三、第二次審查會議亦決議簽陳校長同意成立『梁實秋故居館舍營運小組』,成員含文學院、總務處、文創中心、資訊中心、圖書館、公關室等單位,本小組已由人事室完成發聘,召集人為文學院陳麗桂院長。

決議:

一、依議事規則規定,針對前次會議未通過復於本次會議提出之案件進行復議,結果如下: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申請調整為獨立研究所,並由「教育學院」改隸「管理學院」一案經出席委員24位同意,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研究所更名為「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一案經出席委員21位同意,以上2案均獲得出席委員(38位)十分之ㄧ以上之同意,通過復議,提本次會議討論。

二、餘同意備查。

参、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

美術學系

案由:

本系學士班擬自100學年度起維持分組招生案,提請討論。

說明:

1、本系創立於1947年8月,初為四年制圖畫勞作專修科,1949年更改系名為藝術系,1967年更名為美術系,1974年實施三、四年級分成國畫組、西畫組兩組專業教學,1975年實施三、四年級分成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專業教學。

2、因應社會發展,本系報部調整分組招生教學,於94學年度奉准分為:

國畫、西畫、設計三組。

3、四年來經過課程架構調整,實施分組專業教學,並已有畢業生。

經檢討評比後,發現確具正面績效,並獲社會肯定。

於今年教務處企劃組之統計資料即可見出,本系各組均為國內美術相關科系招生錄取之最高分。

(如附件2,略)

4、配合全球藝術文化創意產業之重視與蓬勃發展,98學年度起,設計組再報部奉准獨立申設成立視覺設計學系,並已開始首屆招生。

5、本系學士班擬調整分組為國畫、西畫兩組,並撤除設計組。

6、本校視覺設計學系已於98學年度開始招生,該學系之課程與方向目標,與本系學士班設計組性質相近,為讓教學資源更有效的利用,故申請裁撤美術學系學士班設計組。

7、本校第124次校務研究發展委員會決議建請本系取消學籍分組案,業經本系多次系務會議討論評估,認為將不利本系未來發展(本系設計組已獨立設系,台藝大國畫、西畫、設計並分立多個系,美術專業分化已是發展趨勢。

),故原已報部奉准之分組現狀,僅作必須之調整。

採行使票決方式進行,經出席投票委員37位以無記名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出席投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19票)者為通過,其票決結果同意34票,不同意3票,無意見0票,通過。

本校100學年度增設、調整系所學位學程申請案,提請討論。

一、本校各單位申請100學年度增設、調整特殊項目系所學位學程案,共計9案,案次如下:

(特殊項目之增設調整案件,通過後於98年12月提報教育部,每類至多3案)

(一)碩士班增設案:

1.增設「生態與演化研究所碩士班」(生命科學學系)

2.增設「書法研究所」(藝術學院)

3.增設「臺灣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文學院)

4.增設「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碩士在職專班」(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

5.增設「美術創作藝術指導碩士在職專班」(美術學系)

6.增設「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管理學院)

(二)博士班增設案:

1.增設「生態與演化研究所博士班」(生命科學學系)

2.增設「臺灣史研究所博士班」(臺灣史研究所)

(三)師資培育學系之增設、調整案:

1.美術學系裁撤學士班「設計組」(美術學系)

二、本校各單位申請100學年度增設、調整非特殊項目系所學位學程案,共計5案,案次如下:

(非屬特殊項目之增設調整案件,通過後於99年6月提報教育部)

(一)學士班:

1.增設「臺灣語文學系」(非師資培育學系),暨與臺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碩、博士班整併(臺文所)

(二)碩士班:

1.「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更名為「餐旅管理研究所」(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2.美術學系裁撤「美術理論碩士在職專班」(美術學系)

3.「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研究所」更名為「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研究所)

(三)博士班:

1.美術學系博士班「美術教育組」與「美術行政管理組」整併為「美術教育與行政組」(美術學系)

三、以上申請案件屬「增設案」者共計9件,已依規定送校外審查,審查意見請委員參閱附件3(略)。

四、請申請單位就增設規劃情形(包含設立理由、員額、空間規劃及未來發展等)提出具體說明,每案限說明5分鐘(時間終了時按鈴二聲)。

五、教育部近年來已對各校採取招生員額總量管制及師資質量考核規定,因此各類學制申請增設案件,若教育部未另外核給師資及學生員額,將須由本校其他系所調整,因此請涉及對外招生之申請單位,對於師資及招生名額來源規劃於報告中一併說明。

六、本委員會自93學年度起審議各學院申請增設、調整案件,係由本委員會以無記名方式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者為通過並報部核定,本次會議是否援例辦理?

謹請先行討論決定。

七、另依據教育部98年10月23日台高

(一)字第0980176814號函補充說明事項,100學年度請增設、調整特殊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申請案件,各校提報增設博士班、碩士班申請案至多各3案,經查本校100學年度申請增設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共計6案,若經委員投票表決通過者超過3案,是否以同意票數多寡排序後,擇同意票數較多之前3案報部?

八、議決通過之申請案,若屬申請100學年度增設、調整特殊項目系所學位學程案,計畫書如需修正,請申請單位於98年12月1日(星期二)前將計畫書13份連同電子檔送交教務處企劃組,俾彙整後依限於12月5日前報部審查,其餘案件則於明(99)年6月併招生總量報部審查。

1、特殊項目採行使票決方式進行,經出席投票委員37位以無記名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出席投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19票)者為通過(碩士班通過案件以同意票數多寡排序,擇同意票數較多之前3案報教育部),其票決結果如下:

(1)增設「生態與演化研究所碩士班」,同意30票,不同意5票,無意見2票,通過。

師資及招生員額由生命科學學系核撥,不增加空間,與生命科學學系以一系多所模式運作。

(2)增設「書法研究所」,同意12票,不同意24票,無意見1票,不予通過。

(3)增設「臺灣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同意17票,不同意17票,無意見3票,不予通過。

(4)增設「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碩士在職專班」,同意19票,不同意17票,無意見1票,通過。

設立於林口校區。

(5)增設「美術創作藝術指導碩士在職專班」,同意21票,不同意13票,無意見3票,通過。

(6)增設「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同意17票,不同意16票,無意見4票,不予通過。

(7)增設「生態與演化研究所博士班」,同意19票,不同意15票,無意見3票,通過。

(8)增設「臺灣史研究所博士班」,同意15票,不同意20票,無意見2票,不予通過。

(9)美術學系裁撤學士班「設計組」,同意34票,不同意2票,無意見1票,通過。

以上申請案件屬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類別者,計有3案,依序分別為:

生態與演化研究所碩士班、美術創作藝術指導碩士在職專班、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碩士在職專班,與其他通過案件一併於98年12月5日提報教育部審議,並提交校務會議追認。

2、非特殊項目採行使票決方式進行,經出席投票委員35位以無記名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出席投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18票)者為通過,其票決結果如下:

(1)增設「臺灣語文學系」(非師資培育學系),暨與臺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碩、博士班整併,同意18票,不同意13票,無意見4票,通過。

招生員額由文學院內部調整。

(2)「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更名為「餐旅管理研究所」,同意29票,不同意4票,無意見2票,通過。

(3)美術學系裁撤「美術理論碩士在職專班」,同意33票,不同意1票,無意見1票,通過。

(4)「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研究所」更名為「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同意24票,不同意9票,無意見2票,通過。

(5)美術學系博士班「美術教育組」與「美術行政管理組」整併為「美術教育與行政組」,同意34票,不同意0票,無意見1票,通過。

以上通過案件,提交校務會議審議後,於99年6月循規定程序報部。

本系「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申請於99學年度由「教育學院」改隸「管理學院」,提請討論。

1、本系於97學年度依「一系多所」之架構成立「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

2、現本系「餐旅管理與教育研究所」擬申請於99學年度成為本校獨立研究所,並由「教育學院」改隸「管理學院」。

3、此案業已於98年2月20日本系97學年度第七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98年4月29日教育學院97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98年11月10日管理學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採行使票決方式進行,經出席投票委員30位以無記名票決(同意或不同意),獲出席投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數(15票)者為通過,其票決結果同意25票,不同意4票,無意見1票,通過。

圖書館

本校圖書館擬與國家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合作建置全國第一座聯合館藏中心,提請討論。

一、圖書館為達成其服務使命與宗旨,蒐集、組織各類型館藏資源,提供讀者利用。

然藏書不斷增加,各大圖書館均面臨空間不足的問題。

位於台北都會區的國家圖書館、政治大學、臺灣大學、以及本校等機構地緣接近且館藏豐富,各館現有典藏空間亦均將面臨飽和,未雨綢繆,四個單位圖書館決定合作建置一座新的聯合館藏中心,供各館聯合典藏罕用書刊,並提供讀者完善之調閱及複印服務。

二、本案擬採用自動書庫倉儲模式典藏圖書資料,容量目標為500萬冊,總造價約17億4千萬元,每年維運經費約1,000萬元,希望透過三校校長與國家圖書館館長共同向教育部爭取建築經費。

三、興建地點:

建築基地面積需求約5,599平方公尺(1,694坪),基地條件考量交通便利,地質穩定並有良好公共建設配合。

本案建議區域為本校林口校區網球場附近周圍土地。

四、檢附「聯合館藏中心興建構想書」摘要如附件4,敬請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5時50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研究發展委員會委員名單

職別

姓名

本職

任期

所屬學院

主任

委員

郭義雄

校長

以本職為任期

推選委員

教育學院

譚光鼎

教育系教授

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當然委員

陳瓊花

副校長

周麗端

人發系副教授

張國恩

文學院

李根芳

翻譯所副教授

教務長

張素玢

臺史所副教授

方進隆

學務長

理學院

陳仲吉

生科系教授

温良財

總務長

管一政

地科系教授

陳建添

研發處研發長

藝術學院

林磐聳

視設系教授

周愚文

師培處處長

梁桂嘉

設計所教授

莊坤良

國際事務處處長

科技學院

吳明振

工教系教授

何榮桂

教育學院院長

程金保

機電系教授

陳麗桂

文學院院長

運動與休閒學院

鄭志富

體育系教授

郭忠勝

理學院院長

林德隆

競技系教授

林昌德

藝術學院院長

國際與僑教學院

蔡雅薰

應華系教授

馮丹白

科技學院院長

蔡昌言

東亞系副教授

張少熙

運動與休閒學院院長

音樂學院

楊愛琳

音樂系教授

潘朝陽

國際與僑教學院院長

林淑真

表演所教授

許瑞坤

音樂學院院長

管理學院

周世玉

戰略所教授

陳文華

管理學院院長

王仕茹

管研所副教授

林東泰

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社會科學學院

胡綺珍

大傳所副教授

陳昭珍

圖書館館長

王冠雄

政研所副教授

吳正己

資訊中心中心主任

甄曉蘭

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李通藝

進修推廣學院院長

張正芬

特教系教授

卓俊辰

僑生先修部主任

陳豐祥

歷史系教授

姚榮松

臺文所教授

姚清發

化學系教授

林順喜

資工系教授

趙惠玲

美術系教授

曾曬淑

藝史所教授

余鑑

科技系教授

游光昭

黃長福

李晶

運休所教授

沈宗憲

人文社會學科副教授

徐泰煒

數理學科副教授

林明慧

黃均人

民音所教授

陳文華

管研所教授

曲兆祥

政研所教授

沈慶盈

社工所副教授

一、當然委員23名,推選委員40名,合計63名。

二、推選委員每年由各學院改選二分之一■表示為各學院新任改選之委員(任期從99.1.1~100.12.31)。

三、推選委員於任期內若退休或改任為當然委員,其遺缺請各學院依規定辦理補選。

附件4

聯合館藏中心建置計畫摘要9810

1、計畫參與單位:

國家圖書館、臺灣大學圖書館、政治大學圖書館、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二、聯合藏書樓設立目的:

集中存放各館使用量不高及複本書刊,共同解決館藏空間不足問題,活絡館藏使用,並建立館際合作的新模式。

三、計畫構想:

1.擇地建置聯合藏書樓,集中典藏與機構館藏中具有研究及典藏會值、但使用率偏低及複本之圖書與期刊。

2.建立自動化書庫倉儲管理及調閱機制,造福廣大學子及研究者,毋須奔走各館查索資料,具體落實圖書資源共享之理想。

四、預期成效:

1.建置全國第一座聯合自動化書庫,提供500萬冊書刊資料之典藏空間,節省重覆興建大型館舍經費。

2.建立新的圖書館保存、使用與合作模式,第一期即入藏240萬冊書刊資料,供廣大學子及研究者使用。

3.經由合併各館罕用複本期刊館藏,彙集並永久典藏完整卷期,提升各館現有空間使用效能。

4.藉由便捷之調閱服務機制,將提高罕用書刊使用率,進而促進學術研究之發展。

5.紓解參與機構典藏空間不足之窘況。

五、入藏資料類型:

以各館罕用圖書及複本優先,入資料類型尊重各館不同政策依實況調整,圖書、期刊均為各館共同放類型,另有裝訂報紙、電子檔易地備源,部份空間並可提供特藏資料存放需求。

六、興建地點考慮

建築基地面積需求約6,000平方公尺(1,815坪),立地條件考量交通便利,地質穩定並有良好公共建設配合。

台師大建議基地配置區域為該校林口校區網球場附近周圍土地。

 

聯合館藏中心建築構成方案剖面示意圖

七、各圖書館集中典藏數量需求現況

機構

冊數

政大圖書館

600,000

師大圖書館

800,000

臺大圖書館

1,200,000

國家圖書館

2,000,000

聯合預留空間

400,000

合計

5,000,000

八、預算:

1.擬採用自動化書庫倉儲方式,以存放500萬冊書刊估算,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4,313平方公尺(1,305坪)。

2.另自動化書庫系統包含10公尺高的模組式書架、樹脂容器、存取工作站、軌道堆疊機、水平搬運機、垂直搬運機、還書專用書車、管理系統等其他週邊相關費用。

3.另納入開辦費與前三年營運費用。

前述3項合計約新台幣17.71億元.。

九、營運:

(一)營運經費來源:

寄存館(含寄存館4個)自籌經費,來源如下:

1.會員年費:

每年營運費之50%由寄存館均攤

 2.使用費:

每年營運費用之50%,各寄存館依寄存書刊數量比例分攤

 3.調閱需付處理費

(二)營運經費需求與人力需求

 每年營運費用約10,400,000元,包括:

1.人事費用:

正式2名,約聘僱4名,保留時薪工讀生2-3名。

2.水電瓦斯費用、維護修復費用、行政費用及雜費等。

(三)營運方式

 1.方式一:

委由中心所在單位負責

 2.方式二:

委外經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