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水临电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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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控电责任范围。
专职电工负责日常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报机电部临电责任人,新增通电房间,任何宿舍用电的拆改需经机电部责任人批准;
现场安排一临时电工每天同一时间记录水表电表读数,发现异常,及时与管理人员反应。
5、现场施工区临电管理
安全责任工程师与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巡视监督。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
镝灯照明季节用电限时冬季:
18:
30~21:
00
夏季:
19:
由自动控制装置完成启停,节约能耗,如有时间调整,由项目机电部安排专职电工操作。
若有夜间施工作业,则由分包负责人告知总包机电部相关负责人,安排延长镝灯照明时间,工作完成后由分包负责人派其专职电工关闭。
6、用电用水计量:
6.1现场临时用电计量
6.1.1临水临电分区
现场用水用电分为:
a.办公区(包括总包、业主、监理、分包办公区和管理员食堂等);
b.施工用电(包括结构施工、临时加工区、临时水泵房等);
c.生活区用电(包括管理员宿舍区、工人生活区及食堂浴室等)。
d.文明施工
6.1.2临时用电计量
分别对办公区总配电柜、施工区各主劳务分包配电柜、生活区总配电箱加装电表计量,并且对生活区内可能要安装空调的房间或者办公室加装电表计量。
6.1.3临时用水计量
分别对总水源、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各区域主水管上加装水表计量。
6.3能源消耗标准
根据万元产值的耗电耗水量,结合施工实际需求,正在新建和将要新建的保障住房项目的能源指标可按如下标准控制:
计算后得保障住房项目每万元产值能源消耗控制标准:
基础阶段
结构阶段
装饰、总体阶段
万元产值用电量(kWh)
128.31
93.31
104.98
万元产值用水量(m3)
16.99
11.08
同理可根据附件一得到其他类型建筑施工能源控制指标。
注:
此表格标准根据上海市2007年9月27日,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市建工、城建集团及各管理大口单位下发的节能降耗工作文件,表中数据供项目参考并制定目标和管理措施。
7、临时临电方案管理
7.1方案编制
临水临电方案在投标阶段由机电部编制,完成后,提交给项目机电负责人,采纳意见后,留下书面修改内容后交由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投标管理。
7.2方案变更
在现场施工前期,临水临电方案由项目机电部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编制,并记录修改内容,例如设备数量、管线长度和原理系统改动,最后交由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报监理。
由于临水临电现场布置随着进度会经常性调整,若发生较大变动,例如系统原理变动、增加元器件设备等(即同类物资浮动超过原计划30%或者新增项等),应当提前与公司机电部商榷,核算成本,由公司机电部领导审批,留下书面依据和说明后,方可进入采购流程,日后结算和资料归档。
8、临水临电物资管理
8.1临水临电物资的范畴
a.用于现场施工的电缆、电箱、管材、配件和设备(如镝灯、水泵、水箱和气压罐等);
b.用于生活区的灯具、电箱、插座、管材、配件和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
c.用于办公区的灯具、电箱、插座、管材、配件和设备(如空调等)
8.2临水临电物资管理
临水临电材料申请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必须遵守“先调拨、后新购”的原则,优先使用可调拨使用的设备材料。
临水临电物资采购/调拨流程图
由于项目运行管理或维护不善,造成可周转设备材料损坏或丢失的,按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计入项目成本。
8.3项目临水临电设备、材料回收
临水临电设备、材料可回收周转的方式根据公司“物资管理手册-周转材料管理规定”办法执行。
临水临电设备、材料可回收周转使用的暂定为:
各种水泵、气压罐、各种配电箱、变压器、电缆等。
对于分包提供的设备材料,在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供应的设备材料由分包折旧回收还是由公司回收的结算方法。
折旧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折旧方法
1
电缆
项目结束后按市场价30%回收至公司物资部管理
2
配电箱
项目结束后按市场价10%回收至公司物资部管理
3
发电机
项目结束后按市场价50%回收至公司物资部管理
4
水泵
项目结束后按市场价20%回收至公司物资部管理
5
行灯变压器
6
其他临电设备材料
7
其他临水设备材料
9、临水临电设施的拆除
工程项目竣工,按临水临电合同约定的分包方负责现场临水临电设备、材料的拆除,并负责装卸并配合运输到总包指定的地点或总包仓库。
对于计划可回收利用、折旧的材料、设备,在拆除、运输、装卸的过程中必须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在拆除过程中因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或人为损坏的,按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计入项目成本。
10、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10.1奖励制度:
a.对严格执行此细则,支持配合我方工作,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0元;
b.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用电安全防护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0元;
c.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10.2处罚制度:
a.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者,对其罚款100元;
b.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c.发现使用单位未经批准,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次。
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11、本管理细则由机电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2、附件。
附件1.万元产值施工能源标准
附件2.一级箱、二级箱日常检查表
附件3.宿舍用电日常检查表
附件4.现场施工用电日常检查表
说明:
对于分包商单位违反此细则,我司将视情况出具相应的罚款通知单并告知使用单位,罚款事项无需分包单位签字确认,将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附件1万元产值施工能源标准
一、万元产值施工能耗控制指标构成
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由万元产值用电量和万元产值用水量组成,分别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基本值(B)与各调整系数(K)之积。
万元产值用电量控制指标=Bd*Ks(Ks=Kd1*Kd2*Kd3*Kd4)
万元产值用水量控制指标=Bs*Ks(Ks=Ks1*Ks2*Ks3*Ks4)
(Bd、Bs分别为万元产值耗电、耗水控制指标基本值)
二、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基本值
万元产值用电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08千瓦时。
万元产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2立方米。
三、系数调整
a)各类建筑类型的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调整系数kd1、ks1:
建筑类型系数
公共建筑
住宅工程
工业建筑
Kd1
1.0
0.75
Ks1
0.95
1.15
b)各施工阶段的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调整系数Kd2、Ks2:
阶段系数
Kd2
1.1
0.8
0.9
Ks2
c)各种结构形式的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调整系数Kd3、Ks2:
结构形式系数
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砖混结构
Kd3
0.5
Ks3
1.06
0.65
d)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建筑层高调整系数Kd4、Ks4:
高层调整系数
多层建筑
高层建筑
Kd4
1.08
Ks4
1.01
附件2一级箱、二级箱日常检查表
日期
检查部位
检查人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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