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培训教材安全生产消防危化管理实验室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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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安全例会
(1)安全例会分为公司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总经办主持;
科室安全例会,每半月一次,部门负责人主持;
班级安全例会,每周一次,班组长主持。
(2)例会内容:
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学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研究安全隐患整改和实施。
三、员工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1、了解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3)不被他人伤害
2、安全生产中的生产事故
(1)事故报告程序
A、发生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事故主管部门报告,后逐级上报。
B、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在事故发生四小时内必须向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事故简况。
C、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公司行政部必须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总经理、董事长。
D、发生事故的部门应限时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公司办公室。
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一般事故不超过三天,重伤事故不超过七天。
(2)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一律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
A、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C、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D、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安全生产管理中员工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4、造成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人员缺乏安全知识,疏忽大意或采取不安全的操作动作等而引起事故。
A、违反规章制度B、违章操作C、违章指挥
(2)物的不安全状态:
机械设备工具等有缺陷或环境条件差而引起事故。
(3)人与物的综合因素:
上述两种因素综合引起。
5、安全三原则:
(1)整理整顿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3)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6、安全生产中的三点控制:
(1)危险点
(2)危害点(3)事故多发点
7、认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
(2)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和管道操作、金属焊接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驾驶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8、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五必须”、“五严禁”
“五必须”——必须遵守厂纪厂规
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五严禁”——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严禁擅自开动与已无关的设备、设施
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或嬉戏打闹。
9、安全标识基本知识
安全色:
红、黄、蓝、绿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2)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3)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4)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10、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六大责任
(1)经常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
(2)经常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
(3)进行日常生产操作的安全检查;
(4)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11、常见的八种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攀、坐不安全位置
(7)未穿戴劳保用品
(8)不安全装束
12、安全生产违规现象
(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高跟鞋、裙子、围巾、腰巾以及发辫、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7)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10)不执行危险作业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12)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
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
(13)生产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14)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消防知识专篇
一、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消防“四懂”、“四会”内容
四懂:
懂得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
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
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
会正确报警。
会使用各消防器材。
会扑救初起之火。
会组织人员逃生。
三、必备的消防知识
1、燃烧的原理:
可燃物+助燃物+火种=火
2、火的燃烧速度:
初期(0-5分钟)——发展(5-10分钟)——猛烈(10分钟)——下降
30秒烧1平方米——12分钟烧75平方米——15分钟烧215平方米
3、消防和报警器材:
(1)灭火器:
干粉、二氧化碳;
手提式、推车式
(2)消火栓:
结构(水枪、水阀、水带)
(3)喷淋系统:
喷淋压力管,喷淋头
(4)报警系统:
自动系统(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向控制主机发出报警信号和启动消防水泵加压系统);
手动系统(手动报警器玻璃,在消火栓旁边)
4、企业所配备灭火器及其适用范围
干粉灭火器:
油类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初起火灾
5、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使用方法:
放松灭火器提把拉出安全栓;
右手提灭火器左手扶住罐体,位于起火部位上风位,距离1.5~2m处,使灭火器喷口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确认灭火器是否安全有效;
(2)灭火器罐体底部不得对准自身身体;
(3)干粉式灭火器使用前应佩戴防尘面罩或口罩,以免粉尘刺激上呼吸道,引起急性上呼吸道致敏反应。
6、火场中紧急避险
(1)熟悉紧急疏散路线。
(2)浓烟中逃生,要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以较低姿态撤离火场。
(3)楼上人员要用牢固的绳子等物品,一头固定后沿绳子滑下逃生。
千万不要采取跳楼逃生!
(4)逃生路线被火封锁,应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用毛毯、棉被浸湿后覆在门上,并不断往上浇水冷却,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千万不可钻到阁楼、床底、衣柜内避难。
(5)在公共场所应听从指挥,向就近的安全通道分流疏散,千万不能惊慌失措,互相拥挤践踏,造成意外的伤亡。
7、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断电后救火。
报警要注意以下几点:
×
单位、×
区×
街×
号发生火灾,×
物质在燃烧,火势很大,请速来扑救,我的电话是×
。
要派人来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电气安全知识专篇
一、电气设备危害性
1、直接对人体产生伤害,发生触电事故。
2、由于短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过电流引起过度发热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二、用电安全基本要求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证上岗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发生故障不能带病运转,应立即请电工检修。
不得自行修理。
3、经常接触使用的配电箱、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
4、需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导线被压时不要硬拉,防止拉断。
5、打扫卫生、擦拭电气设备时,要关闭电源。
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抹布擦拭,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6、工作场所应做到人走灯灭,并关闭好其他电气设备或拔掉电源插头。
7、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接电源插板,禁止擅自增加房间内用电设备,如空调,电炉等。
以及将其它岗位的大用电设备移至本岗位使用,如需增加是否经过电工确认,以确保在配线的容许范围之内。
8、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
临时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2.5米并加强检查,定期拆除。
9、电气设备维修,应在开关处挂上“严禁合闸”警告标志牌;
10、任何电气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对待,不可触及;
11、电气工具在使用结束后或暂停工作时,应切断电源;
12、电气设备设备有安全罩或围栏的,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13、电气设备上危险标志,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移动;
14、发现线路有断裂或拆开的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15、高、低压配电室,非电工或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入内;
16、进行危险性电气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7、新电气设备在使用前,需由公司电工检查绝缘、接地情况后方可使用;
18、电气设备日常使用应注意保护,防潮防水。
19、使用电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特别要注意使用电压。
化学危险品使用安全知识专篇
一、化学危险品的主要类型
1、爆炸性物品如炸药。
2、压缩和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氢气、氨气、氯气。
3、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煤油。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镁、黄磷。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氯酸钾、过氧化钠。
6、有毒品氰化物、砷及含砷化合物、硒及含硒化合物,以及汞、铅、氟及其化合物。
7、腐蚀品强酸(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强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二、化学危险品贮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1、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不得随意放置和露天存放。
2、发放和使用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进行过有关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化学品性能、安全要求和紧急状态时的处理方法。
3、化学危险品盛装的容器必须有化学品危险性标志,标示其名称,危险性和安全要求。
4、按有关指引正确存贮、使用化学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将容器盖紧
5、化学危险品废液不得倒在下水道、水池内,必须用专用容器回收,按有关规定来处置。
实验室安全知识专篇
一、有腐蚀性、毒性的药品
酸类——硫酸、盐酸、硝酸、冰醋酸、氢氟酸等皆有很强的腐蚀力,能烫伤皮肤产生剧烈的疼痛,甚至发炎腐烂。
特别应注意勿使酸溅入眼中,严重的能使眼睛失明。
酸也能损坏衣物。
盐酸、硝酸、氢氟酸的蒸汽对呼吸道粘膜及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使发炎溃疡,因此在倾倒上述酸类时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及戴上经水或苏打溶液浸湿的口罩及戴防护眼镜。
稀释硫酸时,应谨慎地将浓酸渐渐倾注水中,切不可把水倾注浓酸中。
被酸烫伤时可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20%苏打溶液洗拭。
碱类——1、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均能腐蚀皮肤及衣服,浓氨水的蒸汽能严重刺激粘膜及伤害眼睛,使流泪得各种眼疾。
被碱类烫伤时,立即用大量水冲,然后用2%硼酸或醋酸溶液冲洗。
2、浓过氧化氢能引起烫伤,可用热水或硫代硫酸的溶液敷治。
3、苯酚有腐蚀性,使皮肤呈白色烫伤,应立即将毒物除去,否则引起局部糜烂,治愈极慢。
治疗方法:
可用大量水冲,然后用4体积乙醇(70%)与1体积氯化铁(1N)混合液冲洗。
4、氰化钾、三氧化二砷、升汞、黄磷或白鳞皆有极毒,应有专人专柜保管。
切勿误入口中,使用后应洗手。
毒物之废液应倒入下水道,盛放器皿也要洗净。
5、苯、汞、乙醚、氯仿、二硫化碳等有机容媒应贮存在密闭容器中,放于低温处,因为长期吸入其蒸汽会引致慢性中毒。
6、硫化氢气体具有恶臭及毒性,应在毒气橱中使用。
二、防火
1、预防失火的措施:
(1)易燃物质不宜大量存放于实验室中,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及放于阴凉处。
(2)加热低沸点或中沸点等易燃液体,例如乙醚、二硫化碳、丙酮、苯、酒精等最好是用水蒸汽加热,至少用水浴加热,并应时时察看检查,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切不能用直火或油浴加热,因为它们的蒸汽是极易着火的。
(3)在工作中使用或倾倒易燃物持时,注意要远离灯火。
(4)磷与空气接触,易自发着火,宜贮存在水中,金属钠暴露于空气中能自发着火,与水能起猛烈反应、着火,应贮存于煤油中。
(5)定期检查电路是否妥善。
(6)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三、防爆炸
(1)乙醚在室温时的蒸汽压很高,乙醚和空气或氧气混合时能产生爆炸性极强的过氧化物,在蒸馏乙醚时应特别小心。
(2)无水过氯酸与还原剂和有机化合物(如纸、炭、木屑等)接触能引起爆炸,无水过氯酸且能自发爆炸,过氯酸的水溶液如常用60%~70%浓度的,则没有危险。
(3)下列物质混合,都可能引起爆炸;
●过氯酸与乙醇;
●金属钠或钾与水;
●高锰酸钾与浓硫酸、硫黄或甘油;
●硝酸钾与醋酸钠;
●过氯酸盐或氯酸盐与浓硫酸;
●磷与硝酸、硝酸盐、氯酸盐;
●氧化汞与硫黄;
(4)当抽滤或真空操作时所用抽滤瓶壁要较厚,以免抽滤瓶受压过大而炸碎,伤及人。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一、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通过,共七个章节。
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6、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8、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6、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7、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9、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0、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1、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盐酸
(1)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或黄色冒烟液体,蒸气有强烈刺激味。
沸点:
110℃,蒸气密度:
1.3,易溶于水,用于油井活化剂、矿石还原剂,食品处理剂、清洁剂、锅炉除垢剂及化学中间体。
(2)毒性:
对皮肤和黏膜有较强刺激腐蚀作用。
(3)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
蒸气和烟雾能刺激鼻、喉和上呼吸道,导致咳嗽、鼻和牙龈出血,严重暴露能腐蚀鼻、喉和造成肺水肿。
眼睛接触:
导致刺激、严重灼伤和失明。
皮肤接触:
浓溶液(大于38%)导致严重灼伤。
口服:
口腔、胃和食道会严重灼伤,导致恶心、呕吐、腹泻、虚脱并可能死亡。
所致法定职业病:
职业性急性化学性中毒性气管炎、肺炎、牙齿酸蚀症。
(4)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气能腐蚀牙齿,使鼻和牙龈出血,产生持续性支气管炎。
皮肤长期接触稀溶液会发炎。
(5)火灾和爆炸
不燃烧。
用喷水来冷却容器有助于防止爆裂和减少蒸气。
(6)化学反应性
与强碱类(如氢氧化钠)起激烈反应,与硫化物、磷化物、氰化物、乙酯基化合物、氟化物、硅化物和碳化物起反应,释放出易燃和有毒的气体,与氧化剂(如过氧化物)能起激烈反应。
(7)人身防护
吸入:
如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暴露限值,应戴有黄色色标滤毒罐(盒)的防毒面具。
皮肤;
需要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
合适的材料是天然橡胶。
在高度暴露的环境下应穿防酸工作服,工作场所应备有5%碳酸氢钠溶液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
如需要应戴用面罩。
(8)急救
脱离盐酸产生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避免口对口接触。
眼睛接触;
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皮肤接触;
用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20分钟,在流水下脱去污染的衣服。
口服;
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如可能给患者饮水约50毫升。
如呕吐自然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重复给水,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9)储藏和运输
将盐酸储藏于密封容器内,放置于有通风的阴凉地方,远离有禁忌物和工作场所。
存放地方应有防酸地板和良好的排水设施。
配制溶液时应缓慢地将酸倒入水中以防溅出和起泡。
(10)安全和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
应避免泄漏,使用合适的盐酸吸着物来抑制溢泄,用苏打粉或石灰中和残剩物质,处理废料可在指定地点深埋,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2、噪声
生产性噪声所致法定职业病主要是职业性噪声聋。
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会对人体生产不良影响,表现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也随着产生,噪声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
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环境问题。
噪声对听力的损伤: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
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
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
这种现象叫做暂时性听阈偏移,又称听觉疲劳。
但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又称噪声性耳聋。
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