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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参与特种设备安装、试车及验收工作。

1.1.5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安全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9参与对公司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1.10编制公司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监督实施工作。

1.1.11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1.1.12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核等工作。

1.2作业区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1.2.2对设备的使用、点检、维修等管理负责。

设备完好率实现100%。

1.2.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1.2.4负责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及日常抽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5掌握设备现状,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

1.2.6保证安全装置的完整、可靠,监督操作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协调维修力量,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设备缺陷。

1.2.7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事故救援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9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作业区每月确认,安全部抽查确认。

1.2班组长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2.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2.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1.2.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2.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2.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2.8认真进行点检工作,。

1.3岗位操作人员职责

1.3.1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并按定置要求保持现场整齐、清洁;

认真履行“十不吊”责任。

认真操作,做到“四不伤害”。

1.3.2履行设备点制度,对点检出的问题及时告知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对危急安全生产的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确保安全生产。

1.3.4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使用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3.5班前检查确认设备以及安全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3.6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3.7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及设备运行情况。

1.3.8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9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及作业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安全部负责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

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与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要求及维护保养知识;

已经发生的事故讨论;

上安全技术交底及专项预防措施实施教育课;

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或作业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

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点检、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点检、维修、保养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设备的大中修应由安全部委托生产厂家进行,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委托,并提出大中修内容及技术要求。

3.5设备点检实行班组日检、作业区周检、公司半月一次的三级检查制度,要求做好点检记录。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仪表应与设备同时进行点检

3.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维修,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特种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安全部负责组织,每月一次。

4.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负责人均应参加。

4.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

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听取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总结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4.6组织制订、修订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日常使用安全措施方案。

4.4.7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部负责审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文件编制。

5.2.1.2安全部负责特种设备资料与记录的管理与检测;

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5.2.1.3特种设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安全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1.5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1.6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写、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2.2安全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3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更改。

更改后的文件由安全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5.3.1.1安全部负责监督作业区实施相应的记录;

负责整理、保存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监督有作业区现场特种设备的使用、整理、保存记录。

5.3.1.2作业区的记录应提交一份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3.2各项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

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3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

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

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4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经同意后销毁。

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

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公司安全部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1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安全部;

安全部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苗生波

副组长:

李学文袁飞孙景生孙玉华

成员:

安全部:

马继宗王平

生产技术部:

兰洪强赵录

工程部:

张程华石宝鸡钱廷仓郝智山李宝金

采购部:

肖大成综合部:

张嘉燕

各作业区负责人:

闫旭光王玉巍王建民张俊仓李伟彭凤江李玉其陈忠科

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联系电话:

6335526

6.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安全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公司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6.2.3.5作业区、项目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

6.2.3.6其他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后,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事故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主管领导。

6.2.4.2作业区、项目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部。

6.2.4.3公司安全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6712120”“120”等电话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出人员进行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6.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

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

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并做好记录。

6.2.5.9检查规定: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

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0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7.2.1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7.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公司安全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的,由公司安全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设专人监督、现场封闭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7.8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9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公司安全部负责保存。

8、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制度

8.1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工作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8.2每年由公司安全部会同设备使用和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8.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8.3.1起重设备:

每年或异地安拆后、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无安拆情况的必须进行一次检验。

8.3.3厂内机动车辆: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8.4公司安全部根据每年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

8.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

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8.6特种设备检验时,公司安全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8.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公司安全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使用部门。

8.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公司安全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8.9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8.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9.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9.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作业区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

9.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9.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9.3检查内容:

9.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9.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9.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9.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9.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9.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9.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9.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9.5隐患排查整改:

9.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公司安全管生产理部门存留。

9.5.2整改责任人接到《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司安全部。

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公司安全部。

9.5.3公司安全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

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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