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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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一)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二)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三)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

  (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五)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六)医德医风建设工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三)建立评估机制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造就规模适宜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人才支撑,更好服务于人民健康,制定本规划。

序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

卫生人才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卫生人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全省卫生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质量不断提高,人才结构得到改善,人才效能明显提高。

2009年我省卫生人员总量已达24.46万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 

1.17 

人、注册护士1.02 

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0.15人。

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历和专业结构得到改善;

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多项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科技奖,在移植、介入、立体定向等学术和技术领域取得了明显进步;

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卫生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尤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还不相适应,主要是:

卫生人才总量不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左右,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卫生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政策环境亟待完善,特别是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短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卫生人才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国家制定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居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的政策,为卫生人才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启动,六项重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卫生人才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机遇。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更加繁杂的健康问题不断凸显。

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不断出现;

救灾防病和灾后防疫任务繁重;

高血压、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的重要疾病;

由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以及社会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职业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影响更加突出,这些促使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任务更加艰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因此,必须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突出卫生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完善卫生人才发展政策,推进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推进科学发展和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卫生人才支撑。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为重点,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为先导,以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宗旨,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推进卫生人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逐步建设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分布合理、业务精良、德才兼备、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为加快我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强化基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人才基础。

  ——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统筹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资源,优化卫生人才专业结构,改善卫生人才区域与城乡分布;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营造促进应用型人才与研究型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创造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新机制,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强安徽卫生人才在中部地区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加快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

到2015年,卫生人员总量达到30万人,比2009年增长4.5万人;

到2020年,卫生人员总量达到39.5万人,比2015年增长9.5万人,人才规模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

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40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31人、注册护士达到2.30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23人;

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卫生人才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15年,初步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准入制度;

到2020年,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均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准入制度;

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与竞争力大幅提升;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80%,人才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显著改善。

卫生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

安徽省卫生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 

单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卫生人员总量

万人

24.5

30.0

39.5

执业(助理)医师

/千人口

1.17

1.26

1.40

注册护士

1.02

1.52

2.3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

0.15

0.19

0.23

  

(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

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17万人,其中,中医类别医疗卫生人员达到3万人,全科医生达到1.1万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社区全科医生和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达到3.1万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21260人;

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20万人,其中,中医类别医疗卫生人员达到4万人,全科医生达到1.8万人以上,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社区全科医生和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达到35850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25050人。

主要举措:

制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配备标准及评价办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

制定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的激励保障政策,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工资、职称等方面倾斜政策;

设立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特殊津贴,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加大表彰力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制定鼓励和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措施;

加大招募医药卫生类大学毕业生和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力度。

通过县乡人才联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多种途径,引导执业(助理)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通过设置全科医师特设岗位等多种形式,鼓励特设岗位医生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着力加强村级卫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完善城市卫生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制度。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为主体,以规范与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网络。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

  

(二)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

强化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责,按照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需要,以培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2.09万人;

到2020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3.02万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主要举措:

科学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编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制度。

在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门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开展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尤其是基层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置能力,以及应对社会卫生热点问题的能力。

探索建立等级卫生监督员制度。

  (三)大力开发卫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有重点地分步培养卫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到2015年,注册护士达到15.07万人,其他紧缺专门人才同步增长;

到2020年,注册护士达到20.07万人,各类专门人才急需紧缺状况明显改善。

大力培养与培训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护理、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合理扩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医学教育规模,加强对相关领域在岗人员的专业培训。

落实国家关于护士配备的相关标准,并作为医院评价的重要指标;

切实保障护士待遇;

加强专科护士和社区护士培养;

探索加强助产士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加强卫生应急骨干人才培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形成一支平急结合、反应迅速的卫生应急队伍。

加强精神专科的医疗、护理及康复等专业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及卫生信息化等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医学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培养一批具有国内或中部地区竞争力的医学杰出人才和高技能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到2015年,培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卫生管理、中医药等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3000人;

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4000人。

结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团队建设、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中德基金交流项目、省科协青年科技奖评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团队建设等项目,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高水平临床专科、公共卫生专业、科研和培训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高水平临床医疗机构与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建立临床诊疗和技能规范培训基地;

完善产学研医联合协作的研究模式与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机制,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竞争力。

构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引进一批国际化、高水平的卫生人才。

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继承工作。

加强激励高层次人才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

(五)统筹推进其他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医学模式转变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求,优化我省卫生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统筹兼顾,推进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以适应新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各类卫生人才。

完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体系。

动态调整医学教育招生规模与结构,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推动以提高素质与能力为核心的医学教育改革。

加大对优秀青年卫生人才的支持。

重视科研人才梯队建设与科研辅助人才培养。

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工程和医学康复等各类临床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健康管理、心理卫生、公共营养、老年护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人才培养。

促进新兴与交叉学科和专业的人才发展。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坚持稳妥起步、逐步推开的实施原则,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临床医师培养的必经阶段。

原则上,到2015年所有2008年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对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和保障措施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及健康管理的全方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等机制。

加强全科医生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体系建设。

加强培训基地的准入管理和规范培训,加强师资培训,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等途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等鼓励政策。

  (三)建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政府公共卫生政策,促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落实各类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准入的法律法规,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计划和配套政策,对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等实施规范化管理;

加强公共卫生文化建设,培养顾大局、讲奉献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完善村级卫生人员管理制度。

  明确村级卫生人员工作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乡村医生接受业务培训、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准入管理。

加大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力度。

完善村级卫生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政策。

  (五)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

  明确卫生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管理技能、综合素质等要求,建立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完善卫生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卫生管理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六)强化卫生人才投入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的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设立基层卫生人才奖励资金,鼓励卫生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人才的开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投资卫生人才开发,建立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统筹安排并合理使用经费,形成支持卫生人才发展合力。

加强人才发展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建立和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根据需求动态调控卫生人才培养规模,完善急需紧缺卫生专门人才的专业设置。

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加大各类卫生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培养符合实际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和交叉学科领域人才。

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加强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卫生人才培训体系。

  (八)创新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按照卫生事业单位发挥公益作用及履行机构职责的要求,建立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

根据各类卫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建立健全卫生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对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注重实践能力;

对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创新能力,鼓励潜心研究。

拓宽卫生人才评价渠道,改进卫生人才评价方式,对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评价。

研究建立更加注重实际贡献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九)创新卫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加强政府对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大贫困地区、山区和皖北地区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制定定向招聘政策,今后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必须留出一定比例的招聘份额定向招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卫生人员。

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探索建立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机制。

建立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人才与技术合作交流机制。

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联动机制。

  (十)创新卫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人才倾斜。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业培训和专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采取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设置特设岗位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生和优秀人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多层次卫生人才激励制度。

  

(一)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扩大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对县级医院业务骨干的培训,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选派县级医院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

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工作,到2015年,招聘3万名执业(助理)医师,到2020年,显著改善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结构。

加大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实施力度,到2020年,完成3000名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完成50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成5000名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实施以胜任岗位为目标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岗位培训项目。

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城市医院与县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促进人员双向交流。

提高乡村医生知识水平,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对乡村医生进行轮训。

  

(二)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支持培养、引进高水平临床人才、研发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

加大对学科带头人、重点学科、重点单位、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

建立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信息库,搭建将人才送出去和引进来的人才服务平台。

到2020年,医药卫生科研人才总量达到0.3万人年。

  (三)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

  针对新时期发展的迫切需求,通过对现有人才的专业培训,开发卫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到2015年,培训8千人;

到2020年,培训2万人。

开展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及临床执业医师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到2015年,培训1.03万人;

到2020年,培训1.26万人。

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培训1.2万人;

加强临床专科护士、康复治疗人员培训。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

  (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50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农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以及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到2015年,培训10000人次;

到2020年,达到20000人次。

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到2015年,为100位老中医药专家遴选200名学术继承人;

到2020年,为200位老中医药专家遴选400名继承人。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到2015年,完成8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30个中医药优势特色基地和100个名中医及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

到2020年,名中医及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达到200个。

  (五)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对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

通过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对医学毕业生、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管理,逐步完善培训模式和培训制度。

到2015年,培训4千名住院医师,180名公共卫生医师;

到2020年,培训2万名住院医师,2400名公共卫生医师。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行风评议、医德考评、建立医德档案、服务承诺等活动,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定期对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成绩突出的优秀医疗卫生人员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先进,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建设一支德技双馨的卫生人才队伍,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卫生人才工作列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卫生人才工作。

  

(二)落实重点任务。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单位要以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重点,制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分工和时间进度,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责任,细化步骤,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建立评估机制。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等督促落实机制。

建立卫生人才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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