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方案等模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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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4
24.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14
25.成交服务费15
26.结果通知15
27.采购文件解释权16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7
第四章合同条款26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30
一、报价文件格式31
1.报价总表格式32
2.报价明细表格式33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4
3.报价函格式35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36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7
6.承诺书格式38
7.资格证明文件39
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0
9.服务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表格式41
10.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42
11.业绩表格式43
12.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44
13.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格式45
14.项目总体方案格式46
第一章报价邀请函
一、报价邀请函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方案等服务一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
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方案等服务一批;
2、采购编号:
441900-20*********-0024。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服务地点
1
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方案等服务一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1,180,335.00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7:
0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XX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505室。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传真: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3.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6、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广东省XX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
(1)会议室。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08日16:
00~16:
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16:
30(北京时间)。
四、注册登记
1.1.1.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XX市政府采购网(******/dggp)/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定义及解释
2.1.采购人:
XXX妇幼保健院。
2.2.供应商:
供应商是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
2.3.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的谈判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4.采购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日期:
指公历日。
2.6.时间:
指北京时间。
2.7.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8.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通讯包括专人递交和传真发送。
3.合格的服务
3.1.本招标项目为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方案等服务一批,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3.2.供应商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
3.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
3.4.服务验收。
3.4.1.验收工作由用户(或用户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
3.4.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按用户提出的方式验收。
3.4.3.由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进行检验。
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4.知识产权
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报价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
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报价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7.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7.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7.2.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内容。
8.采购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采购机构对其在报价截止期叁(3)日以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采购文件答疑会议。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采购文件的修改
9.1.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9.2.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报价截止期。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0.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
10.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报价文件中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报价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1.1.1.价格部分文件
(1)报价总表;
(2)报价明细表。
11.1.2.商务部分文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6)业绩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11.1.3.技术部分文件
(1)项目实施方案;
(2)技术偏离表;
(3)服务承诺书;
(4)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历、工作履历等文件;
(5)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4.报价信封(须独立密封)
(1)报价总表复印件;
(2)报价明细表复印件。
(3)投标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2.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
12.报价文件的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附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3.报价说明
13.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就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2.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1,180,335.00元,报价人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租赁费、人工费、材料费、税费用、售后服务费等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13.4.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实质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3.5.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6.成交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4.报价有效期
14.1.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
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拒绝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报价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且本须知有关报价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报价文件: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正本
价格文件
装订成册
密封包装
(内附电子光盘)
商务技术文件
2
副本
3
报价信封
单独密封包装
注:
1、电子光盘随报价文件正本一同密封包装,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部分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2、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
15.2.报价文件必须有明确的封面,标明正/副本;
内容首页需提供文件目录及索引页码;
必须用A4纸打印或印刷,所有报价文件必须钉装完好。
15.3.电子文件用MSWORD/EXCEL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
由供应商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
电子文件有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字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15.4.报价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规定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5.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涉及报价的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5.6.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5.7.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6.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6.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报价信封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字样。
电子文件随正本提交。
16.3.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1)收件人:
XXX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编号:
441900-20*********-0024;
(3)项目名称:
(4)2018年10月08日16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信封等)。
16.4.内层信封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报价文件能原封退回。
16.5.如果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机构可概不接受;
且对所有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6.除采购文件特别说明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17.报价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密封好的报价文件。
18.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18.1.第一阶段: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18.2.第二阶段:
供应商单独与谈判小组成员就报价文件的服务及商务的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供应商代表需参加谈判并就谈判中所作出的承诺及澄清事项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8.3.第三阶段: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包括最终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
18.4.第四阶段: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满足各项要求、价格合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采购人依法确认。
六、授予合同
19.合同授予标准
19.1.采购人按谈判小组得出的评标结果,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人,并将合同授予之。
2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0.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1.成交通知书
21.1.预成交单位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对(如供应商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需提供供应商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1.3.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十五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1.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2.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服务合同。
23.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
23.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预算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交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
成交通知书编号。
成交人如在汇履约证保金时汇错账号或未按要求办理的作废标处理。
23.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3.2.1.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XX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
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3.2.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各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23.2.3.采用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方式:
成交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
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
23.3.成交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注明成交通知书编号)或履约保函(采购人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成交人的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3.4.履约保证金退回:
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XX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2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23.5.1.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3.5.2.成交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4.成交服务费
24.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4.2.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24.3.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24.4.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到以下银行账号:
户名: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
9550880204742200188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25.结果通知
25.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6.采购文件解释权
26.1.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商务需求书
条款名称
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用户指定地点。
4
付款
一、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
①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②甲方应于系统整体上线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
③自系统整体交付,甲方按规定对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HIS系统运维服务:
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的50%给乙方;
②甲方应于服务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
三、门诊应急系统&
合理用药、静配接口:
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50%支付给乙方;
②甲方应于验收之日后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金额50%。
7
报价内容
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运维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8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书
一、对本项目的医院信息系统升级及接口改造进行软件开发服务,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门诊无纸化
1项
¥589,000.00
门诊应急系统
¥149,625.00
合理用药、静配接口
¥259,350.00
运维服务(一年)
¥182,360.00
二、各子项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2.1门诊信息系统无纸化项目
系统名称
模块名称
类型
备注
1.
门诊挂号系统
身份证
读卡器接口
1套
升级
病人资料登记时,通过身份证识别快速录入病人身份证信息;
完善病人资料,避免资料重复建档。
2.
就诊标签
新增
打印就诊标签(贴于病历封面),用于患者识别
3.
门诊分诊系统
对于补挂号的,通过身份证识别快速录入病人身份证信息;
4.
对于补挂号的,打印就诊标签(贴于病历封面),用于患者识别。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