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轮规第二章基本要求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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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车轴使用寿命期内,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轴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危及行车安全的车轴缺陷,由车轴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2
车轮制造的质量保证
在车轮的整个使用期内,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轮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危及行车安全的车轮缺陷,由车轮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3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
2.3.1质量保证期限
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40钢车轴的轮对为5年,50钢、LZ45CrV钢材质车轴的轮对为6年,滑动轴承和有轴箱圆柱滚子轴承的轮对为4年。
2.3.2
质量保证内容
a.在组装质量保证期内轮毂松动、轮座裂损时由组装单位负责。
b.第一次组装(即新组装和四级修更换新制车轴组装)的轮对在组装质量保证期内,轮座镶入部、轴颈、防尘板座或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组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但轴承(或轴承内圈)如经退卸,轴颈发生断轴事故时由重新压装轴承的单位负责。
超过轮对组装质量保证期时,由向车辆上安装的单位负责。
c.两次及以上组装(即四级修使用旧车轴组装)的轮对在组装质量保证期内,轮座镶入部、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或经过重新加工的防尘板座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轮对末次组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但轴承(或轴承内圈)如经退卸,防尘板座部位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重新压装轴承的单位负责。
2.4轴承压装的质量保证
2.4.1轴承自压装之日起,在货车1个段修期内出现轴承压装松动等压装质量问题时由轴承压装单位负责。
2.4.2由于压装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由压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2.5
轴承外观技术状态检查的质量保证
2.5.1轮轴二级修货车段修时,经外观技术状态检查确认良好而不需退卸的轴承,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承担3个月的外观技术状态检查质量保证责任。
2.5.2轮轴一级修时,经外观技术状态检查确认良好而无需退卸的轴承,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承担1个月的外观技术状态检查质量保证责任。
2.6
轮对(轮轴)检修的质量保证
2.6.1二级修、三级修、四级修、新组装
2.6.1.1
轮轴:
在货车一个段修期内不发生因检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
2.6.1.2
车轮:
在货车一个段修期内保证无旧痕裂损(规定限度内辐板孔裂纹除外)。
2.6.1.3
车轴:
四级修、三级修、二级修厂修保证在一个段修期内车轴轮座镶入部及外露部位不裂损;
段修保证在货车一个段修期内车轴经超声波探伤的部位和磁粉探伤的部位不裂损。
2.6.2一级修
2.6.2.1轮轴:
在该轮轴再次实施一级修及以上修程之前不发生因检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
2.6.2.2车轮:
在该轮轴再次实施一级修及以上修程之前无旧痕裂损。
2.7
轴承的质量保证
2.7.1
新造轴承的质量保证
2.7.1.1
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
a.质量保证内容
(1)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新造质量保证期限内,确因轴承材料缺陷原因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轴承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2)新造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确因轴承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轴承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3)新造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运用中发现的由于材料缺陷或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轴承,由轴承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b.质量保证期限如表2-1所示。
表2-1铁路货车轴承新造、大修质量保证期限表
序号
轴承型号
新造质量保证期限
大修质量保证期限
备注
1
353130B(C353130)
8年或80万km
2
353130A
7年或70万km
3
CTBU150(SKFItalyVOR-7030A)
4
SKF353130-2RS(SKFTBU150)
5
TBU150(SKFItalyVOR-7032)
353130X2-2RZ
F-808997.TAROL150/250-B-TVP
TAROL150/250TVP808997
8
AP150
6年或80万km
40万km
6
352226X2-2RZ(TN)
2003年7月1日以前制造
5年或50万km
2003年7月1日及以后制造
7
SKF197726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3月30日制造
1999年3月30日以后制造
11
197726TN
/
12
197726
13
AP130
14
197720
3.5年
15
197730
NJ3226X1、NJP3226X1
3年或80万km
17
42726QT、152726QT
9
353132A(352132A)
科技装函[2014]205号
10
353132B(353132X2-2RS)
注:
使用时间和运用里程以先到者为准。
2.7.1.2
有轴箱圆柱滚子轴承
有轴箱圆柱滚子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由于轴承材料缺陷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轴承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对由于材料缺陷和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轴承故障,由轴承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7.2
大修轴承的质量保证
2.7.2.1
a.大修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确因轴承大修质量原因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轴承大修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b.大修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运用中发现的由于大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轴承,由轴承大修单位免费更换。
c.大修轴承自首次装车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限内,确因轴承零部件材料及热处理缺陷原因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轴承零部件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2.7.2.2
质量保证期限如表2-1所示。
2.7.3
一般检修轴承的质量保证
自装车之日起,在1个段修期内,由于一般检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由一般检修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7.4
轴承压装的质量保证
2.7.4.1
轴承自压装之日起,在1个段修期内出现轴承压装松动等压装质量问题时由轴承压装单位负责。
2.7.4.4.2
由于压装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由压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2.7.5
轴承外观检查的质量保证
货车段修时,经外观检查确认良好而不需退卸的轴承,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承担3个月的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责任。
2.8实行寿命管理的车轴、轴承,当剩余寿命小于一个段修期时,经检查确认质量状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承担超出使用质量保证期部分的质量保证责任。
3.寿命管理
货车车轴、轴承、轴端螺栓实行寿命管理,车轴、轴承使用时间统计精确到月,轴端螺栓使用时间统计精确到年。
3.1
车轴
车轴的使用时间自轮对首次组装时间开始计算,当首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按轮对入检修单位的收入鉴定月份计算。
车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3.1.1
50钢、LZ45CrV钢材及进口车轴使用时间满25年;
3.1.2
40钢车轴使用时间满22年;
3.1.3
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有横裂纹时;
3.1.4
使用时间达到20年的国产RD2型40钢车轴轮对需退轮时;
(厂规)
3.1.5
使用时间达到15年的国产RD2型D1等级车轴轮对需退轮时;
3.1.6
RD2型D1等级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
3.1.7
轴端有“﹢﹢
”标记的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
3.1.8
长大货物车、机冷车轮对使用时间满30年。
滑动轴承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
3.2
轴承
轴承的使用寿命以新造或大修轴承的使用时间或里程为准,新造、大修轴承的使用时间或里程自首次压装时间开始分别计算。
3.2.1
3.2.1.1
各型新造轴承达到表2-2规定的使用时间或里程者,须送轴承大修单位做大修或检修。
3.2.1.2
大修轴承达到表2-2规定的使用时间或里程者,须整套报废。
表2-2新造、大修、检修轴承使用时间或运行里程
新造轴承使用时间或里程
大修轴承使用时间或里程
SKF353130-2RS
(SKFTBU150)
(目前已无该轴承)
(目前无该型号轴承)
4年或40万km(无钢保持架轴承)
2004年9月1日以前制造的钢保持架轴承
5年或50万km(无钢保持架轴承)
2003年7月1日以前制造的轴承换装工程塑料保持架
2003年3月1日及以后制造轴承装用、换装工程塑料保持架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3月30日制造(已到年限)
(已到年限)
4年或40万km
检修轴承使用寿命6年或80万km(目前无该型号轴承)
使用时间满10年报废
NJ3226X1、
NJP3226X1
使用时间满10年(机冷车16年)或200万km报废
(科技装函[2014]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