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常见、易错、疑难问题分析及防治措施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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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分别设置。
问题4:
排水管道穿卧室布置或排水立管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
排水管道不得穿卧室布置,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臂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
问题5:
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直接相连。
室外管道中有毒气体通过排水沟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
在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相连处设水封井或存水弯。
问题6:
住宅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小于0.05MPa。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0.14条已将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改为最低工作要求。
如:
洗脸盆由原要求流出水头0.015MPa改为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因此水表前最低工作压力小于0.05MPa,已满足不了卫生器具的使用需求。
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应大于0.05MPa,考虑到水表等配件的具部水头损失,同时兼顾节水的要求,则水表前的给水压力宜为0.07~0.15MPa。
问题7:
阳台排水与屋面雨水共立管且阳台排水管道直接接入庭院排水管道。
屋面雨水容易从阳台溢出,对住户造成损害,阳台地漏水封容易干,庭院排水管道中有毒气体通过地漏处窜入室内,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
阳台排水系统单独设置阳台雨水立管,底部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问题8:
浴室排水地漏的数量随意确定。
不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4.5.11条要求。
当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当不设排水沟时,应按规范表4.5.11确定淋浴室地漏管径。
问题9:
设计中大量采用钟罩式地漏。
钟罩式地漏存在水封浅、扣碗易被扔掉的弊病,污水管道内的有害气体容易通过地漏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卫生。
应优先采用直通式地漏,并设存水弯。
问题10:
管道穿卫生间楼板处设普通钢套管或塑料套管。
卫生间地面由于经常冲洗容易积水,尤其是住宅设蹲式大便器的卫生间需要降板,沉箱内更易积水,若采用普通套管,其穿楼板处易渗漏。
在管道穿楼板处设此水翼环或设刚性防水套管。
问题11:
当游泳池采用平衡水箱补水时,平衡水箱补水管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不满足要求。
当给水管网失压时可能引起水分倒流。
补水管应高于溢流水位,且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应大于等于出口管径的2.5倍,否则,应在补水管道上设倒流防止器。
问题12:
在单体设计时,忽略对室外检查井井盖及井座选型。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在车辆荷重下,(包括在道路碾压机荷重下)井盖及井座都有可能产生破坏。
在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位于车行道的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或标明相应的国家标准图号。
问题13:
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共用分隔墙。
当共用分隔墙壁渗水时,会造成水质的交叉污染。
当生活饮用水池与其它用水水池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两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问题14:
热水系统中采用干管减压时,减压阀后的循环水泵位置不正确。
当热水循环水泵的位置标高较高时,可能导致热水循环水泵无法吸收到水或热水循环水泵泵壳内发生汽和汽浊现象。
应保证循环水泵吸水管的标高低于减压阀的位置标高与减压阀后动压之和。
问题15:
在确定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的楼层时,对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估计不够,对卫生洁具最低工作压力取值不当。
主要是由于对管道中倒流防止器的水头损失及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的最低工作压力值估计过低,造成上部楼层用水时水压偏低或在用水高峰时根本没有水。
倒流防止器的局部水头损失约为0.06MPa左右,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的最低工作压力值应为0.1~0.15MPa。
问题16:
洗衣机废水排至室外明沟。
洗衣废水属于生活排水,室外明沟是用于排雨水的,若将洗衣废水排至室外明沟,不仅污染江河水质,其废水异味也污染环境。
洗衣机废水应排至室外污水管道。
问题17:
排水横管及支管采用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纹管。
CECS94:
2002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纹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适用于排水立管,目前尚无用于横管的技术规程。
排水立管可采用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纹管,其余可采用其它塑料排水管。
问题18:
排水横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4.3.12条执行。
问题19:
不按规范要求,住宅卫生间内和洗衣机部位采用普通地漏。
按“住宅建筑规范”第8.2.8条的条文解释执行。
二、消防给水部分
当规范正文与条文有矛盾时,不知道如何处理。
当规范正文与条文有矛盾时,应以正文为准。
二类商住楼住宅部分消火栓的布置套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2条。
规范第7.4.2条是针对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而言,因此商住楼不宜套用该条文。
建议当商住楼住宅部分公用面积较小,布置两个消火栓有困难时,可设一个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并设双立管。
在净空高度不超过8米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
4(m)布置的十字粱,在梁间布置一只喷头,但不采取相应的保证喷水强度的措施。
如果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按常规做法,布置普通喷头,不能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表5.0.1的规定。
建议采用流量系数为K=115的大口径喷头,并适当提最不利点喷头压力,可采用0.15MPa。
此时的消防流量也会相应增大。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部位置温度低于4摄氏度和屋顶试验用消火栓布置在温度低于4摄氏度的位置不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管道可能冻裂、漏水。
应采取保温或电伴热措施。
多层建筑消火栓在休息平台处明装或在侧墙结构圈梁上(下)暗装普通消火栓。
休息平台较窄,若明装消火栓则影响交通,普通消火栓在结构圈梁上(下)暗装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2条第5款要求。
建议休息平台处消火栓在侧墙结构圈梁下暗装,并采用已型单栓:
(04S202)或丁型双栓(04S202)。
前后开门单栓、双栓室内消火栓箱设置在防火墙上。
一旦着火;
消火栓箱容易被烧穿,大火将从一个防火分区蔓延至另一个防火分区。
前后开门单栓、双栓室内消火栓箱严禁在防火墙上安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位置随意设置。
将试水阀和试水装置布置在吊顶被或房间上空,其排水管引至住宅户内卫生间或客房卫生间,甚至任意排至室内,诸如此类都不便于试验操作,并影响环境卫生。
试水阀应设在便于操作的高度,并设保护装置,试水宜排入专用排立水管。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不考虑水泵接合器的位置。
当室内消防水泵因检修、停电、发生故障需要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消防蓄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通过水泵结合器送至室内管网,供灭火使用。
因此,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消防水泵接合器用水要求。
室外消火栓距水泵接合器的距离宜为15~40。
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借用相邻防火分区或相邻楼层消火栓来满足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栓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8.6.2条要求进行设计不能满足新规范的要求。
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3-2006第8.4.3条第7款要求“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栓同时到达任何部位”进行设计。
不考虑实际情况,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米的塔式住宅”,在每层每单元均设一根消防立管,一个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中第7.4.2条理解片面。
严格按规范要求,只有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才可设一根消防竖管,设一个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消防增压稳压设备导致系统超压,不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5条要求。
虽然按消防水箱的设计高度计算,消防系统静压没有违反防火规范,但当增压稳压水泵启动压力较高时,消防系统压力会超过1.0MPa。
当采用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稳压时,应保证增压稳压水泵所处位置标高与系统最低处消火栓的几何高差与增压稳压水泵启动压力之和不大于1.0MPa,否则应重新进行系统分区。
地下车库喷头动作温度采用72℃。
地下室的气温一般是冬暖夏凉,其环境最高温度低于地面上室内温度,因此地下车库喷头动作温度不应采用72℃。
地下车库喷头动作温度不应大于68℃。
多层住宅消防给水管布置成枝状。
按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1条注释规定,多层住宅消防给水管可布置成枝状,但2006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将该条注释删除。
按2006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条规定执行。
消防水泵房出口没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分析;
为了便于在火灾情况下,操作人员能坚持工作或方便人员进入泵房及安全疏散。
按“建规”第8.6.4条(强规)和“高规”第7.5.2条执行。
消防水池有效水深从高出池底10~20cm算起至最高水位(溢流口以下5~10cm)。
消防水泵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如:
水泵故障或停电),消防水泵泵轴以下的消防水有可能吸不上来,造成这部分水不能用于灭火。
值此“高规”推荐消防水池的工作水位高于消防水泵轴线标高的自灌式吸水方式。
消防水池的有效水深应从泊防水泵轴线标高算起至最高水位。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给排水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
1、从城市给水管网上开梯引入小区给水管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从给水管道上接出时,易违反“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2.5的规定。
2、高位消防水箱采用加压进水,水箱进水管上仍采用浮球阀。
3、普通住宅分户水表口径一般选用太大,宜采用DN20水表。
4、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易违反“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4.3.12的规定。
5、湿式报警阀处和自喷系统末端试水处没有设专门排水设施。
6、不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水压直接供水。
7、消防电梯集水坑直接设于消防电梯井下部。
8、易忽略室外消火栓的设置。
9、对“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4.3.8条的规定基本上未执行。
10、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不设取水口,且与被保护建筑物的距离不满足要求,一是疏忽,二是认为可以直接从水池取水。
11、规范强调消火栓设置间距由计算确定,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不能对于多层建筑简单地取50m,对于高层建筑取30m。
12、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够,难以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或自喷系统喷头的水压,在多层建筑中发生较多,尤其是新规范条文中,重力流的消防水箱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而只在条文注解中要求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而使设计人员只要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而对水压无严格要求的错误理解。
13、灭火器的设计与配置漏项,尤其是在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中多见,主要原因是疏忽。
14、规范要求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的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最不利点喷头处可设直径25mm的试水阀。
在设计中则层层设置试水装置而超规范。
15、一些文件精神落实不到位,如湘建设[2008]45号文,要求提交消防系统水力计算书,而设计人员还不知道。
16、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中给排水管、阀门井、检查井、化粪池无定位尺寸。
17、隔油池出水排入化粪池。
18、公共浴室配水管道的布置不满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5.2.16条的规定。
19、混凝土生活水池的设计不满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2.10条的规定。
20、汇合通气管的管径不满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第4.6.16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