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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建审默认。

10、十一层高层(住宅),底部为商业网点(南侧地上,北侧地下),电梯和楼梯间是否按照12层考虑,为消防电梯和封闭楼梯间?

(网点与住宅入口分别独立。

住宅自北侧地下一层顶开始上楼梯电梯)。

按入户层高度,北侧为11层。

11、中小学设计过程中,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多媒体实验室的布局,是否可以做二次设计?

实验室中的实际试验设施可能与工程设计不一致。

(主要针对水电专业)。

可以。

12、超过两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公共建筑是指那些?

幼儿园算不算?

2007.12.20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汽车站、火车站的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但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不算

13、11+1住宅,当坡屋面坡度大于多少时(45度吗),建筑高度能按《建规》条文说明算至坡屋面平均高度。

还是算至檐口?

如何执行。

算至檐口的高度。

坡屋面内若是造型空间及闷顶等不利用空间,不计算:

若是阁楼,按高标准计算。

对凸起部分的控制:

1、功能:

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

2、面积:

一般为1/3~1/4但应考虑该部分的实际面积和可能存在的人数和火灾荷载

注:

《建规》1.0.2条建筑高度条文解释P123中:

如坡屋面坡度较大时,则应按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一些专家认为较大以45度为界

14、十一跃一,十八跃一的住宅未按《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要求按折算高度进行消防设计,尤其是复杂坡屋面时的消防设计,怎么折算(按高的、低的、还是占主要的)。

平屋面:

十一跃一按12层,十八跃一的住宅按19层。

坡屋面:

顶层则算至檐口高度小于1.5米不计入层数

《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P124-126解释很详细

15、若上部为机房层,非居住使用,周边檐口女儿墙是否可以大于1.5米。

可以

16、建筑高度不同时如何计算:

(《高规》无规定,《建规》有规定)

按最高者。

17、《高规》6.2.7条,出屋面楼梯不宜少于两座,当通至一座时可否,因是“宜”

除塔式住宅一座出屋面楼梯、其余按两座。

因需通过屋面到达第二楼梯。

注:

对于坡屋顶,可以直接通至闷顶,楼梯间通过闷顶相连,但闷顶按前室设计,即开窗面积达到地面面积的1/12(即楼梯间窗地比)

塔式住宅的楼梯宜通到屋顶平台。

18、底层层高2.2m为储藏室,中间为11层住宅,顶层再加一层跃层,应按几层执行规范?

按13层进行设计。

19、住宅11层加一层跃层是否必须设消防电梯

必须设。

电梯可不到跃层、楼梯不可在跃层开门。

消防电梯必须到达地下室及各功能层(住宅地下储藏室除外)

20、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时,应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是否每个网点之间均做防火分隔措施?

(不应理解为几个网点相加后不超过300平方米再做防火分隔)。

是的

21、住宅底部的商服网点是否允许超出主体投影之外,,例如向外超出一跨

可以的。

只要不违背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及满足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便可。

22、住宅楼下商业网点的疏散楼梯的宽度怎么设计(多层、高层),疏散楼梯的封闭与否?

疏散楼梯的距离计算(从二层最远点至一层疏散外门还是?

)问:

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1)商业服务网点内不需要设计封闭楼梯间。

如果二层不做营业用房,只做自用用房(临时居住、尽量不采用),楼梯按住宅套内楼梯设计

2)如果做营业用房,疏散楼梯应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室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30米。

(指大空间)楼梯宽度1.1米,踏步:

175*260

3)若二层不满足要求,可以把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间,则二层疏散距离可以算到二层封闭楼梯间的门处,按尽端房间考虑,《建规》22米、《高规》20米。

4)楼梯的耐火极限按上部建筑的耐火极限设计。

(消防部门提倡网点上下两层用门分隔。

23、目前部分住宅楼一层套内与半地下储藏室之间设计套内楼梯联系。

那么此楼梯与地上部分设计防火分隔措施(楼梯还需直接通风采光?

套内可不考虑。

),是否考虑疏散距离(按《建规》5.3.13注中的4条考虑?

),是否考虑设计两个疏散口(半地下储藏室部分)(按《建规》5.3.12条)

住宅套内可以放松,一定控制疏散距离

24、“高规”第5.1.4条,“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此条中的“等”是否适用三面墙体围合,单面开敞的楼梯间?

答:

适用。

敞开楼梯间或曰非封闭楼梯间之类均属本条所涵盖的“等开口部位”的范围之内。

理论依据:

首先明确防火分区的定义。

注:

《建规》中,若有三面围合,单面开敞,可以不定义为敞开楼梯,但必须是“三面围合”。

由此影响防火分区的分隔,《建规》中,若楼梯为“三面围合”,可以不定义为敞开楼梯,那么防火分区可否每个自然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若没有其他的开口部位)。

可以按自然层算

25、五层高的学校办公楼,需要设封闭楼梯间吗?

防火分区如何考虑?

可以不设。

按自然层划分防火分区。

26、《建规》中7.4.11中,规定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

那么其他地方可以设置防火卷帘,并可在卷帘上开门吗?

两个防火分区间做防火卷帘,并在防火卷帘中设置疏散门作为疏散口。

《高规》中,没有上面限制,是否可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上设置卷帘门(防火卷帘中设置疏散门作为疏散口)?

卷帘上不允许设置疏散门。

27、《住宅设计规范》中第4.1.7条中要求超过12层住宅楼,每栋要设置两部电梯,那么单元式住宅可否每个单元设计一个电梯,在12层~18层之间楼层每隔2层或几层设置连廊?

出去参观,看到部分地区是这样设计的。

可以的

28、关于住宅半地下储藏层疏散出口数量的问题

塔式住宅一般半地下储藏面积与标准层相同,不会超过500平米,且一般只设一部楼梯,是否有必要考虑两个安全出口?

按6.1.2条,必须设2个。

29、高层中见下图:

要求每户考虑两个疏散门,可否穿过疏散前室通到第二疏散口

要求两个出口的防烟楼梯间能否通过一个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

不可以。

两个安全出口不满足5米、楼梯间前室穿越不允许。

不行。

新版防火规范即将发行,可参考。

30、《高规》中6.1.1.2条所提到的“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为大于1.2m”是指哪个部位的隔墙?

“窗间墙宽度”指户与户之间的隔墙,户内用房之间的隔墙不受此限。

“窗槛墙高度”指各户上下楼层之间的所有窗槛墙,诸如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卫生间等。

那么1.2米是否包括阳台之间的窗槛墙?

1)挑出宽度不小于1米,并采用不燃材料的敞开阳台与其房间之间的窗槛墙可不受1.2米的限制。

2)但封闭阳台的窗槛墙高度不应小于1.2米。

因为采用不燃材料建造的敞开阳台视为室外。

封闭阳台视为室内。

注:

窗槛墙部分可以用防火玻璃制作的防火窗(但必须大于3小时还是乙级或甲级防火窗?

3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第6.0.5条: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

问:

对于通往相邻疏散口的距离计算,如下图:

60米=R1orR2

R2

32、“高规”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请问:

大托盘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可否将住宅的疏散出口设在商场屋面,后再从屋面另设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地面?

原则上不可以。

但是,在确有困难下,可将大底盘广场设为敞开避难层,作为居民逃难的中转平台,然后在通过专用疏散楼梯,疏散道地面,但应注意

1)按《高规》6.1.13.3条,平台的净面积按5人/m2计算。

2)商场屋面上的每座住宅楼均应有一部由屋面直通地面的专用疏散楼梯,并应就近布置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若确有困难,专用疏散楼梯可以适当减少,但整个托盘从屋面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不少于2个,且应按不同方向分散布置,两个楼梯间出口的最近距离大于5米。

3)专用疏散楼梯间入口应向屋面平台且距离屋面外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

4)如设置敞开式外挂疏散楼梯,仅靠楼梯两侧的门窗洞口与楼梯之间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5)屋顶除建筑排气管道外,不应开设任何窗洞口。

6)屋顶结构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

7)消防车必须能上去。

33、根据“高规”第6.2.5.1条要求: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这在一些工程中,特别是住宅楼中的管道井,很难做到。

现在与消防部门联系后,深圳的工程将管道井的门从丙级提高到乙级就可以批,这样变通一下能行吗?

对于住宅楼,按《住宅建筑规范》9.4.3条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构件。

3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最好甲级防火门,乙级也可。

34、楼梯间是不是不能设置管道井?

多层住宅可以。

但10层、11层住宅,管道井门为甲级,且每层封堵,管道井门开向楼层休息平台,消防部门不允许管井开向半层的休息平台及梯段。

35、关于住宅套型的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住宅需有起居、卧室等基本空间,随着房价的高涨,小户型出现的比重会逐步增大,小户型的面积也会有所减小,布置足够的基本空间就比较困难,是否有必要严格控制住宅基本空间的数量?

即起居室兼卧室?

名称必须是住宅。

可以起居室兼卧室,但厨房必须封闭,有自然通风,若卫生间、厨房面积不符合要求时,可以适当放宽。

36、塔式住宅设置一个前室的问题。

《高规》6.1.2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布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

关于本条意见,本地各相关方一直是坚持严格遵守该原则,坚决执行设置两个前室的做法,事实上大多是按字面意思理解执行的,硬把一个前室安上防火门变成两个前室。

《技术措施》09版P169对于该问题有明确的解释和图示,以前坚决不允许的消防电梯前室、剪刀楼梯两前室三室合一的做法在这里得到明确的许可。

根据住宅建筑的疏散特点,疏散路线短而集中,设置多前室实属画蛇添足,建议按《技术措施》09版P169图示执行。

暂不行

37、商场疏散宽度计算、疏散距离及楼梯间形式的问题。

8.1.关于商场疏散宽度计算问题,由于〈建规〉有明确计算方法,而〈高规〉无明确规定,因此在高层裙房商场疏散宽度计算问题上存在歧义。

由于〈高规〉不明确,主流意见是参照〈建规〉计算人数,而疏散宽度则执行〈高规〉1m/100人的规定,在此方式下计算出的高层裙房商场疏散宽度值非常大。

参照〈建规〉计算人数。

疏散宽度则各自执行各自疏散宽度的规定

38、高层建筑高低跨出屋面楼梯连通问题

建筑造型中经常出现高低跨情况,单元式住宅中存在某单元比其他单元差一层或几层的情况,公建中也有局部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与〈高规〉6.1.1条的理解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6.1.1条针对住宅而言,于是住宅高低跨不得已加钢梯连接,而对于公建未有说明,于是,有的人认为可以不联通,有的人认为必须连通?

对于公共建筑,必须用室外楼梯联系;

(按《高规》6.2.7条);

对于住宅若高差较大,则各自按塔式设计,若高差不大,可以设计室外钢梯疏散

39、浴室的疏散距离如何界定(至房门30米还是至楼梯间30或…)?

淋浴内的桑拿浴室间属于桑拿室吗?

其房门疏散距离执行《建规》5.1.15条房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9米吗

到楼梯间30米;

不是;

(大空间观众厅、展厅是你任意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或对外出口的距离30米,不是房间的门),浴池里的桑拿可不卡9米。

注意:

要灵活把握。

40、《建规》5.3.11条中,居住建筑任意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时,是层建筑面积、不是指单元面积吧。

规范书写纰漏。

应为单元面积

41、一个单元住宅是否执行塔式住宅要求

多层按单元式,高层按塔式

42、有周边通车地面和周边停车屋顶平台,建筑高度如何计算?

是HI还是H2.如何定性?

通车大平台能到达消防车时,为H1。

否则高层落地扑救面也成问题。

43、多层防火中对于窗垂直方向的窗槛墙无要求,高规中有,如何把握

多层有要求:

800,高层每单元仅一个出口时1200。

44、一个单元内水电暖设计齐全,但就是在设计图纸中注明作储藏室,政策上如何把握

以图纸写的功能为准

45、GB50068-2005第5.4.3条要求地下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m,DBJ14-S1-2000第4.3.2条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储藏空间净高不低于2m,但实际设计中经常会出现底层层高2.19米情况,扣除楼板及面层厚度后,低于2m,政策上怎样把握?

不允许。

提出了。

加上不采暖房间顶板保温,净高不足2米,所以此类问题现在越来越少。

(算一半面积)。

46、《建规》5.3.11条(强条)中,居住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顶,按一般条文还是强条执行

不是强条。

公共建筑按强条,必须通至屋顶。

住宅不用。

47、车库人员第二出口,可以利用车库的第二防火分区吗

如果是地下车库是可以的,地上不行。

48、地下室防火分区内地第二安全出口,利用第二防火分区做出口时,可以经过功能房间再到达公共走廊区域吗

肯定不行!

要到公共区域:

如公共走道、共享大厅。

49、十八层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一部电梯,且不加连廊。

甲方承认建筑标准低、选用高质量电梯,审查可否通过?

50、住宅地下储藏室注明戊类储藏合适吗?

注明住宅储藏室(不同于规范指的仓库)有必要上喷洒吗?

住宅储藏标定丁、戊类是不合适的,应是丙类。

但写戊类审查默认。

但公共走廊要有竖井通风并间接采光。

51、一层和地下一层小商业网点,如何进行消防设计:

如定性、楼梯、分隔错施。

不能按网点设计。

若地下写储藏按储藏设计;

若地下为商业,按商业建筑设计。

52、汽车4s店(展厅、办公、汽修功能)消防设计及节能设计如何界定。

汽修部分按修车库设计;

办公、展厅按各自规范设计。

53、地下消防水泵房仅一步垂直爬梯行否作为安全出口

附在建筑物内的不行,单独建的可以。

54、幼儿园盥洗、衣帽、卫生间也属生活用房(3.1.2条),必须满足日照要求吗(3.1.7条)?

生活用房日照标准3.1.7条不是强调,如何执行。

幼儿园盥洗、衣帽、卫生间也属生活用房,但不必满足日照要求。

音体活动室、每个活动单元必需满足日照要求。

55、公益性建筑(如学习、商场、医院、疗养院等)交通入口、通道及楼梯必须设置导盲点吗?

或设置部位?

中小学可不做。

其他做。

56、学校建筑(中小学、大学)需设无障碍电梯和残疾人厕位吗(实验室、阅览等在楼层)

学校可不做盲点。

结论:

提倡多考虑无障碍。

57、商业建筑内的电影院、放映厅属于商业业态的一种(联营商店)吗,其安全出口可与商店营业厅安全合用吗。

与王春堂老总共同协商:

济南经七路的银座商业建筑:

“饮食属于商业的一部分,只是厨房部分单独处理防火分隔。

其内的电影院、放映厅、溜冰场等除消防外还有日常管理(夜间使用)等要求,应分开出口(若放映厅、溜冰场等太小的也可以考虑在一起)。

58、小区无障碍住房设计深度如何把握。

入户门、卧室、卫生间满足要求

59、人防设计是否进行审查?

地下基础必须主体设计院设计。

人防院只做战时设计、且必须同时报审,否则不予受理。

60、消防设计中a、高层单元式住宅是否可以按多个塔式住宅进行设计?

仅高度相差较大、错层的可以。

61、小户型住宅:

问题一:

起居室兼卧室是否可行?

(住宅建筑是否应满足卧室、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四个基本空间的要求。

问题二:

A户型不满足日照要求,可否作为A’户型的老少居?

可以通过。

可以,但必须加门。

62、问题一:

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梯不能直接采光好通风?

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不包括首层单元门吧?

因疏散门比窗更重要---疏散通道1米必须满足。

威海结论:

多层地下1层可以不做窗井,但公共走道部分需做通风采光;

多层地下2层或2层以下,需做窗井;

高层必须做窗井或正压送风。

63、高层单元式住宅户门要求6.1.1.2与6.1.3、6.2.3.1矛盾。

必须甲级

64、一类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当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面积之和超过《高规》6.1.1.3条规定,防火分区一下列安全出口做法是否可行?

(假如疏散宽度满足要求)

65、一座建筑一层是厂房(非甲乙类)、一层是民用(如宿舍),用防火墙隔开,有各自分开的出入口,是否可行?

《建规》3.3.8条,严禁在厂房内。

甲乙类严禁贴邻,丙类贴邻必须是防火墙。

但办公及附属用房与丙类贴邻为防火门

66、若干层为一个防火分区,中庭的开敞楼梯能不能作为一个疏散楼梯

“不能作为安全出口。

严格讲是疏散途径(类似走廊),其疏散距离应为顶层最不利房门至首层安全出口的距离。

可认为做疏散通道。

67、高层旅馆套房超过60平方米,但使用人数一般只有两人且人至门口距离不超过15米。

是否必须设两个门:

必须设

68、大型商业建筑(含高层商业),为满足疏散宽度要求,层高足够高,采用剪刀梯段(套梯),两头分设前室,能否采用?

确实能满足独立的两个安全出口的系统设计,是可以的。

69、对于宿舍,宿舍规范4.5.2条规定,7层及以上设封闭楼梯间,而《建规》5.3.11条规定通廊式居住建筑超过2层应设封闭楼梯间,审图时按哪条规定执行?

按建规执行,当房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

70、多层室外楼梯,梯段净宽0.9米(66页),《宿舍》要求梯段宽带1.2米,宿舍室外楼梯执行哪一个?

规范是针对室内楼梯宽带而言的,室外执行0.9米

71、防烟楼梯间首层时,楼梯间可否不封闭而与公用前室相通,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均为自然排烟)?

不行!

防烟楼梯间楼梯间要封,前室可以扩大;

封闭楼梯间在首层可扩大楼梯间

72、住宅封闭阳台是否有必要执行《高规》6.1.1条窗槛墙高度1.2米的规定?

73、关于窗台高度不足800(900)需设防护栏干的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窗台高度不足需设防护栏杆,很多其实是作为摆设,用户装修后会予以拆除,设计施工虽然满足规定,但是用户入住后拆除却实实在在的埋下了安全隐患,建议参照《技术措施》09版P199~P201的办法执行。

74、并联沿街三层小商铺(或办公),每层不超过500平米、100人可否设置一个楼梯(可以);

楼梯宽度可否按照住宅楼梯宽带1.1米考虑(不行),而不按商店1.4m(按1.4米)?

另外如果不是一座单独的二层建筑,而是在别的建筑单独防火分区内,用防火墙等防火措施隔开,可否做相同处理(可以)?

因不是网点,需按商业封闭楼梯间设计

75、多层建筑局部高起一层,每层满足《建规》5.3.4条要求。

高起部分出屋面但无通达屋面楼梯。

此屋面能算做符合人眼安全疏散条件吗?

楼梯都需通至屋顶

76、《楼梯配件》L96J401第31页,护窗栏杆,横向四根,高度1100,间距275,长度不大于2米,竖向间距是300,是否有安全隐患?

能继续用?

如果不是住宅阳台不要做的1100。

护窗栏杆高:

住宅800、公建900。

室外临空部位才控制@110,护窗栏杆可以无垂直栏杆间距问题;

《住建规》5.1.5条、《通则》6.10.3(4)条不用以110掌握。

若是固定扇可以,开启扇不可以。

77、商住楼问题:

定义方面:

商住楼与综合楼有何区别

《高规》2.0.8商住楼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3.0.1商住楼被划分为公共建筑分类,说明应按公建设计。

6.1.3A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定义为住宅楼梯。

以上2.0.8、6.1.3A与3.0.1矛盾如何解释?

商住楼中的商场、及住宅分别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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