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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施工生产现场、拌合机场、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变压器周围,都要有专人负责,设置护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有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责任人批准,不准移动拆除。

第二十条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春季和雨季到来之前应对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沿江河施工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施工现场、搅拌站、油库、仓库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部在项目部开工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二是要将施工者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方各留执一份,并记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进行桥涵施工及其它工序施工的各班组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在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接,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第四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除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检查二次,各班组天天检查,要有领导干部、安全员、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顿、边落实。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评比记分,列入本单位考核内容。

安全部门对外协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方面有关的文件,定期对外协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六条对检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制定整改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工作,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开工。

公司安全部对项目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安全部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一些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责令停止施工,直至安全隐患排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调查

各项目部凡发生事故,均按事故程度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部汇报,安全经理与督查组及时沟通。

由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写出事故报告,经公司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审查后由安全部及公司办公室分别存档。

第二十七条伤亡事故按《吉林省职工因公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按《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各类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条施工中应牢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十一条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措施,项目部施工中安全生产标识牌、警示牌、及其它安全设施做好保管、保存、保证完好率。

所有项目施工完毕后,由安全部做好清点、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施工现场及其周围高压电线、变压器等做醒目的安全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开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及地下电缆等,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和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备用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以备急需。

第三十四条工地修建的临时用房,架设照明线路,库房都必须符合防火、防电、防爆的要求。

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安全避雷设备等。

第7章奖励与赔偿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公司项目安全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五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个人者,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较大贡献者;

2、积极参加事故抢救,使公司员工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3、在改善劳动条件和伤亡事故,职业病防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较大贡献者;

4、排出安全隐患,制止事故发生,有合理化建议者。

奖金来源可在企业奖金中提取,合理化建议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没有造成人、机事故)分清责任,扣除当月奖金。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制度;

2、无证驾驶或私自开车(机械);

3、未经领导批准和转让他人开车(有证);

4、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而未整改的;

5、不配戴保护用品作业者;

6、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赤脚者;

7、领导干部或其它管理人员私自驾驶机动车者。

8、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看手机、玩游戏、听歌等)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

第三十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清责任、造成轻伤的,扣除两个月奖金。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

3、发现事故险情,既不采取措施,又不报告而发生的事故;

4、非本工种作业,未经许可冒险蛮干发生的事故;

5、挪用安全措施经费,削减安全保护设施,导致发生的事故;

6、发现事故破坏现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

第三十八条凡有下行为之一者,发生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1、无证驾驶、私自出车、酒后驾车和转让驾驶者(包括机械);

2、借用公家车辆办私事发生事故的。

3、严重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野蛮操作的。

4、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的。

第三十九条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亡以上事故按有关条例处理。

第八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安全管理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办公区、车辆、机械设备、料场、仓库、出租房屋等场所发生的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对社会和企业带来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重大治安案件等)的处理。

突发安全事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1)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事故,重大客伤事故,群体性客伤事故等。

2)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爆炸等造成群死群上的重大消防安全案件。

3)重大社会治安案件:

重大失盗案件、聚众闹事案件、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妨害公共安全案件及车辆营运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治安案件。

4)群体性事件:

发生线路停运、集体上访、土地占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5)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冰雹、雷雨、大雾等天气自然状况所导致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判断要准确及时。

突发事件因其突发性强,在短时间内往往是信息不灵或信息不准,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获得第一手材料,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后,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将危害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方案要周密细致。

突发事件具有情况复杂的特性,处置时要注重方案的全面性,相关的组织体系要积极主动协调沟通。

现场处置方案,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处理等都要有详细的安排。

3)处置要果断有力。

突发事件不仅突发性强,而且具有事态蔓延快、社会负面影响大的特点。

在处置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和新的复杂多变的情况发生。

4)方法要灵活机动。

突发事件往往来势较猛且具有较强的对抗性,所以处置过程要注意灵活机动,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要把握火候,审时度势,将事态掌握在可控状态中。

5)善后要妥当合理。

突发事件中善后工作十分重要,要克服重平息事态、轻善后工作的错误倾向,把善后工作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一环,妥当安排,合理处置,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6)教训要反思汲取。

突发事件的发生,表面上属偶发性事件,实质上都具有必然性的一面,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往往也是较大的。

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尤其是要认真剖析导致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入手,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和不足,查漏补缺,防止和杜绝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三)、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控措施

1.车辆突发性火灾、行车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1)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展报、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设备部的司机进行宣传、站场里的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行车安全、消防安全、“三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及处罚,全面提高驾驶员、检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防自救的能力以及安全设施的使用和报警方法。

2)设备车辆驾驶员要按规定位置停放,切断电源,拉紧手刹,对车厢进行清查,特别要注意检查座位下、夹缝内等隐蔽部位是否有可疑物品,然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3)驾驶员上车时,要对车辆周围进行检查方可上车,确保安全。

4)夜间车辆在停放时,要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和靠近停放车辆,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

5)车辆驶入办工区或施工工地后,不得就地维修,推出禁火区域后再进行维修。

6)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特别是电源、线路、油箱、发动机、车载设备等关键部位要进行细致的排查。

7)及时发现、纠正、制止驾驶员违法驾驶的行为,严禁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

遇恶劣天气及时将途经区域路况等相关信息向驾驶员通报,确保安全运行。

8)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各施工场所安全通道出口畅通,应急门、应急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

2.施工生产、生活等场所突发事件预防监控措施

1)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行车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完善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定期对料场、仓库、出租房屋等区域供(输)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4)严格控制明火作业,杜绝在生产维修场地、油罐附近、仓库等区域抽烟,以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均穿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对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实行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与维护,确保完好无损,处于良好的临战状态,不得有任何覆盖、挪用和损坏的情况发生。

7)仓库内外必须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移动插座;

要确保库内没有火源(电灯、电线),既要防漏通风、通道畅通,还要确保库内整洁、卫生、有序;

装有防爆照明灯具的仓库不得堆放货物及物品。

8)在指定工作区域外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报送动火申请,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特殊工种和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3.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2)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处在运行中的机械严格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3)按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四)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2)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3)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避免无关人员靠近危险源,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安排专职电工对配电房、变压器等用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通风散热,并做好检查记录。

5)各种机械设备,设置故障报警和紧急停车开关或装置。

6)非电工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7)配电装置的危险部位,设格栅进行安全防护。

8)高压进线柜门锁专人管理,防止检修人员误入。

9)不得带电进行检修操作或进入危险区。

10)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规定。

(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车辆突发性火灾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车辆发生火灾时,驾驶员要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关闭电源,迅速打开车门,让车上领导或施工人员撤离。

若车门无法打开时,迅速利用安全锤、灭火器等救援工具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疏散救援,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扼制火势发展和蔓延。

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及通知公司,说清失火位置、原因,以尽快获得各方面援助。

如有伤员要及时拨打120进行求救,并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2.车辆突发性行车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

对伤者立即组织自救,并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

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可对伤者采取相应应急救治措施。

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配合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火灾事故现场。

2)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采用自备的消防器材自行进行自救与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3)现场发现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20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4)依据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安全相关人员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进入失火区域实施救援。

4.发生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切断电源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对于伤势严重的人员,要拨打120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背部和头颈受伤的伤员,尽量不要翻动身体,弯曲和转动头颈,防止引起内伤。

7)伤员休克时,要使伤者仰卧,脚垫高。

8)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取证。

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5.发生偷盗治安案件的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拨打110报警。

2)保护好现场。

3)清点被盗财务,查清损失。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取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取证,并作好相关善后工作。

(五)、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紧急(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外出时由在家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指挥长),相关副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负责事件的综合指挥调度,公司相关各部科室(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组织以下机构,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其成员。

(六)、应急职责

1.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在上级的统一安排及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应急处理预案各项措施,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紧急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经领导批准适时公布事故的原因、经过及处理意见。

6)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协调参与相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链。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应急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损失。

4)迅速消除应急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秩序。

5)针对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决定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6)负责应急事件善后处置、有关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

7)研究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1)突发事件的监控各部门科室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加强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结合公司安全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行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

3)预警支持系统各部门要定期对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安装并保障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和消防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职责。

(八)、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一次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Ⅱ):

一次造成1人死亡,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重伤2--10人的突发事件。

3)一般突发事件(Ⅲ):

因故发生灾害性天气、道路事故、节假日出行变化等情况,造成乘客大量滞留,或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九)、应急响应

(一)响应等级划分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现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集团公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三级紧急事件事故影响没有超出本单位范围,无人员伤亡,只需本单位救援力量就可以处置的事故。

三级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由事发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挥。

2)二级紧急事件事故影响有可能超出本单位范围,有人员轻微受伤,需二个以上公司单位救援力量共同处置的事故;

二级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由事发单位负责人负责指挥,总指挥进行协调。

3)一级紧急事件事故影响有可能超出公司能力范围,有人员重大伤亡,需公司所有单位救援力量,并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的事故;

一级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由总指挥负责指挥。

(十)、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迅速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2)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即组织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涉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的,应及时请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十一)、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尽快消除因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1)组织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复,现场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恢复现场设施、设备所有功能。

2)现场恢复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录像、拍照、绘图等,并将这些资料连同事故的信息资料移交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3)清理现场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十二)、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公司值班人员及打更人员承担夜间及节假日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接警的畅通。

遇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时组织处理并通知有关方面。

2)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总经理)报告,以便对事故控制做出准确地分析、判断。

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总指挥负责保障公司应急人员安排,完善应急救援人力储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工作日(白班)、夜班及节假日等应急小组,以加强安全防范力度。

3.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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