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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运行规范Word格式.doc

第五条 

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引用标准

第六条 

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6915-1986 

高原电力电容器

GB3983.2-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GB11025-1989 

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

GB15116.5-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GB50227-19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2-1991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442-19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

DL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DL/T628-19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653-1998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

DL/T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DL/T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JB/T8958-1999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DL/T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 

 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输电(2003)95号《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并联电容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并联电容器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设备验收

第七条 

电容器在安装投运前及检修后,应进行以下检查:

(一)套管导电杆应无弯曲或螺纹损坏;

(二)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

(三)外壳应无明显变形,外表无锈蚀,所有接缝不应有裂缝或渗油。

第八条 

成组安装的电力电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三相电容量的差值宜调配到最小,电容器组容许的电容偏差为0~5%;

三相电容器组的任何两线路端子之间,其电容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应不超过1.02;

电容器组各串联段的最大与最小电容之比应不超过1.02。

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二)电容器构架应保持在水平及垂直位置,固定应牢靠,油漆应完整;

(三)电容器的安装应使其铭牌面向通道一侧,并有顺序编号;

(四)电容器端子的连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对称一致,整齐美观,母线及分支线应标以相色;

(五)凡不与地绝缘的每个电容器的外壳及电容器的构架均应接地;

凡与地绝缘的电容器的外壳均应接到固定的电位上。

第九条 

电容器的布置和安装

(一)电容器装置的构架设计应便于维护和更换设备,分层布置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及层间不应设置隔板,以利通风散热;

(二)构架式安装的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名 

称 

电容器 

电容器底部距地面 

装置顶部

至屋顶净距

间距 

排间距离 

屋内 

屋外 

最小尺寸(mm) 

100 

200 

300 

1000

(三)电容器装置应设维护通道,其宽度(净距)不应小于1200mm,维护通道与电容器之间应设置网状遮拦。

电容器构架与墙或构架之间设置检修通道时,其宽度不应小于1000mm。

(四)单台电容器套管与母线应使用软导体连接,不得利用电容器套管支承母线。

单套管电容器组的接壳导线,应由接线端子的连接线引出。

第十条 

在电容器装置验收时,应进行以下检查:

(一)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传动试验正确;

(二)外壳应无凹凸或渗油现象,引出端子连接牢固,垫圈、螺母齐全;

(三)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

(四)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可靠,其外部油漆应完整;

(五)电容器室内的通风装置应良好;

(六)电容器及其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电缆经试验合格、容量符合设计要求。

闭锁装置完好。

第十一条 

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应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支柱及线圈绝缘等应无严重损伤和裂纹;

线圈应无变形;

支柱绝缘子及其附件齐全。

在运到现场后,应按其用途放在户内、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保管。

运输或吊装过程中,支柱或线圈不应遭受损伤和变形。

电抗器外露的金属部分应有良好的防腐蚀层,并符合户外防腐电工产品的涂漆标准,并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

油浸铁芯电抗器无渗漏油及附属装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 

串联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三相垂直排列时,中间一相线圈的绕向应与上下两相相反;

(二)垂直安装时各相中心线应一致;

(三)设备接线端子与母线的连接,在额定电流为1500A及以上时,应采用非磁性金属材料制成的螺栓。

而且所有磁性材料的部件应可靠固定。

第十三条 

串联电抗器在验收时,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支柱应完整、无裂纹,线圈应无变形;

(二)线圈外部的绝缘漆应完好;

(三)油浸铁芯电抗器的密封性能应足以保证最高运行温度下不出现渗漏;

(四)电抗器的风道应清洁无杂物。

第十四条 

电容器装置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设计的资料及文件,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调整试验记录;

(四)备品、备件清单。

第十五条 

电容器组安装及检修后应进行以下预防性试验(包括交接试验)项目,试验结果应符合《预防性试验规程》中相关部分:

(一)极间(极对地)绝缘电阻;

(二)tgδ及电容值;

(三)低压端对地绝缘电阻。

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手段及要求

第十六条 

电容器装置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设有总的消防通道。

第十七条 

电容器室不宜设置采光玻璃,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两电容器的门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

第十八条 

电容器室的进、排风口应有防止风雨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第十九条 

运行中的电抗器室温度不应超过35℃,当室温超过35℃时,干式三相重迭安装的电抗器线圈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5℃,单独安装不应超过75℃。

第二十条运行中的电抗器室不应堆放铁件、杂物,且通风口亦不应堵塞,门窗应严密。

第二十一条 

电容器组电抗器支持瓷瓶接地要求:

(一)重迭安装时,底层每只瓷瓶应单独接地,且不应形成闭合回路,其余瓷瓶不接地;

(二)三相单独安装时,底层每只瓷瓶应独立接地;

(三)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应形成闭合环路;

油浸式电抗器的运行执行电抗器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第二十二条 

电容器组电缆投运前应定相,应检查电缆头接地良好,并有相色标志。

两根以上电缆两端应有明显的编号标志,带负荷后应测量负荷分配是否适当。

在运行中需加强监视,一般可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温度,在检修时,应检查各接触面的表面情况。

停电超过一个星期不满一个月的电缆,在重新投入运行前,应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第二十三条 

电力电容器允许在额定电压±

5%波动范围内长期运行。

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持续时间如下规定执行,尽量避免在低于额定电压下运行。

过电压倍数(Ug/Un) 

持续时间 

说明

1.05 

连续 

1.10 

每24h中8h 

1.15 

每24h中30min 

系统电压调整与波动

1.20 

5min 

轻荷载时电压升高

1.30 

1min 

第二十四条 

电力电容器允许在不超过额定电流的30%运况下长期运行。

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

5%。

第二十五条电力电容器运行室温度最高不允许超过40℃,外壳温度不允许超过50℃。

第二十六条电力电容器组必须有可靠的放电装置,并且正常投入运行。

高压电容器断电后在5s内应将剩余电压降到50伏以下。

第二十七条 

安装于室内电容器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进入电容器室应先开启通风装置。

第二十八条 

电力电容器组新装投运前,除各项试验合格并按一般巡视项目检查外,还应检查放电回路,保护回路、通风装置应完好。

构架式电容器装置每只电容器应编号,在上部三分之一处贴45℃~50℃试温蜡片。

在额定电压下合闸冲击三次,每次合闸间隔时间5分钟,应将电容器残留电压放完时方可进行下次合闸。

第二十九条装设自动投切装置的电容器组,应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投入电容器装置的闭锁回路,并应设置操作解除控制开关。

第三十条电容器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选择。

第三十一条 

投切电容器组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组电容器投切时,不得发生谐振(尽量在轻载荷时切出);

对采用混装电抗器的电容器组应先投电抗值大的,后投电抗值小的,切时与之相反;

2.投切一组电容器引起母线电压变动不宜超过2.5%。

第三十二条 

在出现保护跳闸或因环境温度长时间超过允许温度,及电容器大量渗油时禁止合闸;

电容器温度低于下限温度时,避免投入操作。

第三十三条 

正常运行时,运行人员应进行的不停电维护项目:

(一)电容器外观、绝缘子、台架及外熔断器检查及更换;

(二)电容器不平衡电流的计算及测量;

(三)每季定期检查电容器组设备所有的接触点和连接点一次;

一. 

(四)在电容器运行后,每年测量一次谐波。

第三十四条 

电容器正常运行时,应保证每季度进行一次红外成像测温,运行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测温,以便于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十五条 

对于接入谐波源用户的变电站电容器组,每年应安排一次谐波测试,谐波超标时应采取相应的消谐措施。

设备巡视检查项目、手段及要求

第三十六条正常巡视周期

(一)多班制的变电站除交接班巡视外,每四小时巡视一次;

(二)两班制的变电站除交接班巡视外,每值各巡视一次;

(三)无人值班变电站每周定期巡视一次;

(四)当班值班长当值期间巡视一次;

(五)变电站站长每周巡视一次;

(六)每星期夜间熄灯巡视一次。

第三十七条特殊巡视周期

(一)环境温度超过规定温度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并应每2小时巡视一次;

(二)户外布置的电容器装置雨、雾、雪天气每两h巡视一次。

狂风、暴雨、雷电、冰雹之后应立即巡视一次;

(三)设备投入运行后的72h内,每2h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每24h巡视一次。

(四)电容器断路器故障跳闸应立即对电容器的断路器、保护装置、电容器、电抗器、放电线圈、电缆等设备全面检查;

(五)系统接地,谐振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视次数;

(六)重要节假日或按上级指示增加巡视次数;

(七)每月结合运行分析进行一次鉴定性的巡视。

第三十八条 

正常巡视项目及标准

序号 

巡视内容及标准 

备注

检查瓷绝缘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表面是否清洁。

母线及引线是否过紧过松,设备连接处有无松动、过热。

设备外表涂漆是否变色,变形,外壳无鼓肚、膨胀变形,接缝无开裂、渗漏油现象,内部无异声。

外壳温度不超过50℃。

电容器编号正确,各接头无发热现象。

熔断器、放电回路完好,接地装置、放电回路是否完好,接地引线有无严重锈蚀、断股。

熔断器、放电回路及指示灯是否完好。

电容器室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40℃或低于-25℃。

门窗关闭严密。

电抗器附近无磁性杂物存在;

油漆无脱落、线圈无变形;

无放电及焦味;

油电抗器应无渗漏油。

电缆挂牌是否齐全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楚。

电缆外皮有无损伤,支撑是否牢固电缆和电缆头有无渗油漏胶,发热放电,有无火花放电等现象。

第三十九条特殊巡视项目及标准 

号 

雨、雾、雪、冰雹天气应检查瓷绝缘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现象,表面是否清洁;

冰雪融化后有无悬挂冰柱,桩头有无发热;

建筑物及设备构架有无下沉倾斜、积水、屋顶漏水等现象。

大风后应检查设备和导线上有无悬挂物,有无断线;

构架和建筑物有无下沉倾斜变形。

大风后检查母线及引线是否过紧过松,设备连接处有无松动、过热。

雷电后应检查瓷绝缘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环境温度超过或低于规定温度时,检查温蜡片是否齐全或熔化,各接头有无发热现象。

断路器故障跳闸后应检查电容器有无烧伤、变形、移位等,导线有无短路;

电容器温度、音响、外壳有无异常。

熔断器、放电回路、电抗器、电缆、避雷器等是否完好。

系统异常(如振荡、接地、低周或铁磁谐振)运行消除后,应检查电容器有无放电,温度、音响、外壳有无异常;

设备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四十条 

电力电容器停用时:

应先拉开断路器,再拉开电容器侧隔离刀闸,后拉开母线侧隔离刀闸。

投入时的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第四十一条电力电容器组的断路器第一次合闸不成功,必须待5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合闸,事故处理亦不得例外。

第四十二条 

全站停电及母线系统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电力电容器组断路器,再拉开各馈路的出线断路器。

全站恢复供电时,应先合各馈路的出线断路器,再合电力电容器组断路器,禁止空母线带电容器组运行。

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第四十三条 

电力电容器的常见故障:

(一)外壳鼓肚变形 

(二)严重渗漏油

(三)温度过高,内部有异常音响

(四)爆炸、着火 

(五)单台熔丝熔断

(六)套管闪络或严重放电 

(七)触点严重过热或熔化

第四十四条 

电容器故障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故障现象 

产生原因 

处理方法

外壳鼓肚

变 

形 

1.介质内产生局部放电,使介质分解而析出气体。

2.部分元件击穿或极对外壳击穿,使介质析出气体。

立即将其退出运行

渗漏油 

1.搬运时提拿瓷套,使法兰焊接出裂缝。

2.接线时拧螺丝过紧,瓷套焊接出损伤。

3.产品制造缺陷。

4.温度急剧变化。

5.漆层脱落,外壳锈蚀。

1.用铅锡料补焊,但勿使过热,以免瓷套管上银层脱落。

2.改进接线方法,消除接线应力,接线时勿搬摇瓷套,勿用猛力拧螺丝帽。

3.防爆晒,加强通风。

4.及时除锈、补漆。

温度过高 

1.环境温度过高,电容器布置过密。

2.高次谐波电流影响。

3.频繁切合电容器,反复受过电压和作用。

4.介质老化,tgδ不断增大。

1.改善通风条件,增大电容器间隙。

2.加装串联电抗器。

3.采取措施,限制操作过电压及涌流。

4.停止使用及时更换。

爆炸着火 

内部发生极间或机壳间击穿而又无适当保护时,与之并联的电容器组对它放电,因能量大爆炸着火 

1.立即断开电源。

2.用沙子或干式灭火器灭火。

单台熔丝

熔 

断 

1.过电流。

2.电容器内部短路。

3.外壳绝缘故障。

1.严格控制运行电压。

2.测量绝缘,对于双极对地绝缘电阻不合格或交流耐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投入后继续熔断,则应退出该电容器;

3.查清原因,更换保险。

若内部短路则应将其退出运行。

4.因保险熔断。

引起相对电流不平衡接近2.5%时,应更换故障电容器或拆除其它相电容器进行调整。

第四十五条 

检查处理电容器故障时的注意事项:

(一)电容器组断路器跳闸后,不允许强送电。

过流保护动作跳闸应查明原因,否则不允许再投入运行;

(二)在检查处理电容器故障前,应先拉开断路器及隔离刀闸,然后验电装设接地线;

(三)由于故障电容器可能发生引线接触不良,内部断线或熔丝熔断,因此有一部分电荷有可能未放出来,所以在接触故障电容器前,应戴绝缘手套,用短路线将故障电容器的两极短接,方可动手拆卸。

对双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线及多个电容器的串接线,还应单独放电。

第四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退出电容器:

(一)电容器发生爆炸;

(二)接头严重发热或电容器外壳示温蜡片熔化;

(三)电容器套管发生破裂并有闪络放电;

(四)电容器严重喷油或起火;

(五)电容器外壳明显膨胀,有油质流出或三相电流不平衡超过5%以上,以及电容器或电抗器内部有异常声响;

(六)当电容器外壳温度超过55℃,或室温超过40℃时,采取降温措施无效时;

(七)密集型并联电容器压力释放阀动作时。

第四十七条 

变电站全站停电或接有电容器的母线失压时,应先拉开该母线上的电容器断路器,再拉开线路断路器;

来电后根据母线电压及系统无功补偿情况最后投入电容器。

培训要求

第四十八条 

应熟悉电容器无功补偿的原理及作用。

第四十九条 

应熟知电容器的结构。

第五十条 

应熟知电容器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的作用及配置原则。

第五十一条 

应熟知电容器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五十二条 

应熟知电容器装置巡视项目及运行注意事项。

第五十三条 

应熟知电容器装置事故处理预案。

技术管理

第五十四条 

设备档案

电容器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招标的技术规范文件、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定期试验报告、总装图、基础图、出厂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预防性试验报告等;

(三)运行巡视记录、异常及缺陷记录、缺陷处理及缺陷消除记录等;

(四)设备运行评估分析报告;

(五) 

安全评估报告。

第五十五条 

评估分析

(一)按国网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运行单位应根据运行巡视、停运检查及预防性试验结果对电容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析。

(二)电容器运行状态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提高电容器健康运行水平,使电容器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三)电容设备评估是指对电容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技术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设备质量状态水平。

(四)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电容器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设备评估中对于发现带有全局性和基层单位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向上级单位的生产部门反映。

第五十六条 

检修周期及项目

电容器设备不规定具体的检修周期,通过运行巡视、停运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判断电容器的运行状态并在发现缺陷后按缺陷处理办法进行检修处理。

第五十七条 

预防事故措施、安全性评价的整改落实

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反措要求积极进行检查整改。

运行单位还应认真对待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于安评中发现的电容器问题,运行单位应积极进行整改。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总则

本规范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高压并联电容

器运行中的设备验收、巡视和维护、缺陷管理、技术培训、设备评估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提高电容器的安全运行水平有重要意义。

引用标准

本规范被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都有更新的可能,如无特别说明,所列引用标准均为最新有效版本。

设备验收

主要在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基础上根据高压并联电容器实际运行经验进行了补充。

为了突出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整体性,在此对串联电抗器验收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十五条电容器组安装及检修后应的预防性试验(包括交接试验)项目是必须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时,应执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手段及要求

本章主要是在GB3983.2-19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50227-19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DL/T840-2003《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基础上,根据现场运行维护经验进行了补充完善。

电容器装置消防设施规定中消防通道是针对室内电容器组;

第二十二条关于带负荷后应测量电缆负荷分配是否适当是指投运后进行项目。

对于“停电超过一个星期不满一个月的电缆,在重新投入运行前,应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此条,由于很多地区无功设备投退受季节性负荷影响较大,故只是建议进行。

第二十三条关于允许运行电压,规程中规定“不能在高于1.10倍额定电压下运行,不超过1.30倍额定电流下运行(对于具有最大电容偏差的电容器,可达到1.43倍)”,为了避免给运行人员监视控制及保护定值计算带来技术困扰,根据运行实际进行了明确,并要尽量避免在低于额定电压下运行。

第二十五条关于电力电容器运行室温度,是根据GB3983.2-19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规定上、下限环境空气温度分别为40、45、50、55℃(类别A、B、C、D)及+5、-5、-25、-40、-50℃,此处最高取40℃,最低取-25℃,是因为高压并联电容器运行中较易发热,运行环境及温度应相对较高,故相应规定外壳温度不允许超过50℃。

第二十八条中关于电容器是否贴试温蜡片,各地区运行规定不尽相同,但在很多运行实际中,蜡片对于电容器内部故障过程的反映是比较有效的,故应统一规定。

投切电容器组时的技术核算,应规定为调度人员进行,因为运行人员无法进行系统核算,规定这一条是为了规范电容器组投入时的系统无功优化和平衡。

二. 

正常运行时,运行人员应进行的不停电维护项目中“在电容器运行后,每年测量一次谐波”是指运行人员应督促测试人员进行。

设备的巡视检查项目、手段及要求

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正常巡视周期及特殊巡视周期是根据《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及各地区运行巡视规定而进行了完善。

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正常、特殊巡视项目及标准主要是根据各主要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家使用说明书及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补充得来。

设备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是根据电气设备操作一般规定及各主要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家使用说明书进行了归纳。

是根据各主要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家使用说明书及高压并联电容器运行实际经验进行了归纳。

培训管理

主要是对变电运行人员应该熟知和掌握的电容器无功补偿的原理及作用、电容器的结构、串联电抗器及放电线圈的作用及配置原则、电容器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电容器装置巡视项目及运行注意事项、电容器装置事故处理预案等进行了规定。

技术管理

对并联电容器设备技术档案、设备评估、检修周期及项目、预防事故措施及安全性评价的整改落实等进行了规定,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的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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