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2014〕3号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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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公平、合理地做好二次考核与分配,避免考核尺度不一致带来的差异,各单位班子成员正职由集团公司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直接奖罚,班子成员副职月度安全“双基”建设奖罚在单位考核奖罚额度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系数和考核分数进行分配。
各单位要以安全计划管理为切入点,确定考核责任化内容、完善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导向,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质量纳入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五)集团公司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部室负责人及参与考核的人员,在煤业公司平均分数的基础上,二次考核后进行奖罚。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
(一)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坚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面对问题,围绕安全管理定位和职责范围,逐级检查考核,问题成因倒查。
坚持由集团公司安监局局长组织、安监局牵头、相关部室参加,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形势发展情况,灵活采取集团公司抽查、单位互查、单位自查与专业抽查相结合等方法,对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在听取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情况汇报、查阅机关相关部室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常态化、动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的“五化”考核要求,每个煤业公司随机抽查1~2对矿井、化工单位抽查3~4个分厂,对各单位安全“双基”建设及考核的工作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考核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纳入次月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二)为体现“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突出系统自控,强化安全责任,集团公司安全“双基”建设实行专业系统量化对标考核。
各专业系统对标考核权重如下表:
专业系统对标考核权重表
煤业公司
安全管理
采掘
机电运输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含冲击地压)
系统权重
40%
15%
20%
10%
化工单位
生产
设备
电气
仪表
对重大隐患、事故的考核项属于硬性指标,不在权重的考核范围。
(三)月度“双基”建设考核结果计算方法
1.集团公司抽查或单位互查
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100分-∑(系统权重扣分)±
∑(安全创新、安全效果加、减分)。
2.单位自查、集团公司专业抽查
根据各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报告,集团公司随机抽查1~2个专业进行比较,根据其安全管理效果和集团公司专业抽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K×
单位自查结果±
K——单位自查结果修正系数。
K=集团公司专业抽查分数/单位专业自查分数。
(四)每月12日前,由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结果,制定奖罚意见,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兑现。
第五条为促进安全“五自”管理,提高各单位和基层单位检查考核质量,推行集团公司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问题与各单位考核结果、基层单位自检结果、现场联合检查情况“三对比”制度。
(一)与各单位考核结果对比。
各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正在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且已责任倒查并纳入各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在集团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不扣分。
(二)与基层单位自检结果对比。
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自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已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正按照“五定”原则积极落实整改的,在集团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不扣分、不通报。
(三)与现场联合检查情况对比。
集团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各单位机关部室陪检人员,认真、主动检查,汇报、填写的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三联单与集团公司考核人员所查问题和隐患一致的,减半扣分。
第六条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和推广安全管理项目。
企业在推行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或推广“职工认同,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项目,经上级或集团公司评审认可的,视项目规模和效果,在“双基”建设考核时给予适当加分。
其中:
(一)经国家认可的创新项目或安全工作受到国家表扬的,月度“双基”建设考核加1~2分;
(二)经省局(委)认可的创新项目或安全工作受到省局(委)表扬的,月度“双基”建设考核加1~1.5分;
(三)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认可的创新项目或安全工作受到主要领导表扬的,月度“双基”建设考核加0.5~1分;
(四)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认可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项目或重点工作,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月度“双基”建设考核加0.5~1分,其他加0.1~0.5分。
第七条安全“双基”建设要突出“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之一的,视严重程度,在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分数的基础上,直接扣1~2分。
(一)停产、地面或井下列队迎接检查的;
(二)汇报情况不属实或考核发现管理过程弄虚作假的;
(三)正职对副职、副职对分管系统考核不亲力亲为、不认真、考核结果严重脱离实际的。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实施细则》,安全“双基”建设坚持务实考核,集团公司抽查或单位互查时,考核组成员要控制在6~8人,专业抽查时控制在2~3人,各单位(含区域公司)陪检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集团公司考核组成员数量。
第九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按照“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其中煤业公司考核范围要覆盖所有生产矿井、复工复产的兼并重组矿井和化工生产单位。
集团公司将始终把各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十条LYC轴承、开封空分、戴卡轮毂、建设公司等生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开展安全“双基”建设,集团公司将分类指导建立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考核情况和效果,结果与单位各级领导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13﹞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附件: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标准及评分办法
主办: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监局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2014年1月3日印发
8
安全管理系统“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
(1)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一、
基本要求
1、成立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安全“双基”建设存在问题。
查文件、会议记录
100
未成立领导小组或公司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各扣2分;
会议内容不具体、不落实扣1分/项;
应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扣0.5分/人。
2、加强安全管理学习交流。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安全考察学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内部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
查学习计划
和总结材料
未组织外出考察扣1分,学习没有计划和总结各扣0.5分;
未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扣2分、效果不好扣1分。
二、
基层建设
1、安全、生产、技术等安全生产副职配备齐全,正职“抓系统”、副职“系统抓”职责分工明确,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协调有序、运作高效。
查相关文件、记录
安全生产副职缺1人扣2分;
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漏项各扣1分。
2、安监系统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和岗位素质符合规定,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查文件、资料或现场抽查
安监系统机构不健全扣5分;
人员配备不足扣1分/人;
岗位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0.5分/人;
岗位职责履行或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扣0.5分/人。
三、
基础建设
1、根据上级文件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抓好贯彻落实。
查资料和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缺项扣2分;
制度脱离实际或落实不到位各扣1分;
未形成制度汇编扣1分(含文件电子版);
每次考核抽查5-10名管理干部,不熟悉本专业系统制度扣0.5分/人。
2、按照“5+3”安全“双基”考核体系建设和安全管理“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分专业、系统、逐级制定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按“五化”要求,逐月考核,并形成月度考核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
查文件
记录
未制定考核标准扣10分;
标准不结合单位实际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考核率达不到100%扣5分;
考核不认真扣2分;
奖罚兑现不及时扣3分。
四、
重点工作
1、煤业公司研究建立矿井自主、系统自控、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矿井安全自主管理。
查相关
资料
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自主管理体系建设扣1分;
未考核扣1分;
一个环节不落实扣0.5分。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对安全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逐月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考核到位。
查资料与
未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扣3分;
安全工作计划有主要缺项扣1分;
计划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扣1分/项,考核不到位扣1分。
3、积极发挥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部室领导服务、指导职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安全“双基”建设存在问题。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下井次数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查记录
深入基层或下井次数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扣1分/人次;
没有填写隐患记录扣0.5分/人次;
没有帮助基层单位分析研究专业系统问题或查不到记录的扣1分/次(因故请假的,按规定核减深入基层或下井次数)。
安全管理系统“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
(2)
4、列入省试点的单位,要积极推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认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完善管理标准和措施,促进本质安全矿井建设。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现场检查
未开展危险源辨识扣3分;
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扣2分;
未制定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扣2分;
现场落实不到位扣0.5分/次。
5、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单位行政正职每季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进行落实。
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副职基于本单位、本系统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与结果,每月向集团公司自述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查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自述旬报信息管理系统
没有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扣3分;
重大隐患治理未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扣1分/条;
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副职未按规定自述上报隐患或抽查系统存在重大隐患但系统领导零上报扣1分/人次;
重大隐患未责任倒查或责任倒查不到位的扣1分/条。
6、推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价制度。
矿(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程度评价,区队(车间)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程度评估。
确定安全放心(A)、重点关注(B)、停产整顿(C)三个等级,并按照评价结果严格落实。
查三级安全评估评价
资料
矿(厂)、区队(车间)评估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次;
未按评估评价结果组织生产的扣1分/次。
7、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
制定公司标准化达标规划,并严格考核,落实奖罚。
查资料
和现场
未制定达标规划扣2分;
未按规定组织标准化验收检查扣3分;
一个矿(厂)达不到达标规划扣2分;
奖罚制度不落实扣2分。
8、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费用,以治理大隐患、完善大系统为重点,编制并落实安全投入计划,没有因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隐患。
查安全投入计划及相关记录、台账
未足额提取和足额使用安全费用扣2分;
不用于安全方面的项目扣1分/项;
因投入不足造成安全隐患扣1分/条。
9、组织开展全员培训。
有培训机构,有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小型化,专业化,多批次”的工作要求,明确培训方式、方法和内容。
区域公司和90万吨及以上矿井有培训实操基地。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每月有培训计划和小结,年底有总结。
查文件资料、记录
无培训机构、实操基地各扣2分;
无培训计划、无培训教案、无总结、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各扣1分,培训计划不落实扣0.5分/项,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扣0.5分/项。
10、员工按照规定全部接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
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制度。
现场抽查不少于10人
特殊工种1人次没有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扣0.5分;
一般工种扣0.2分;
现场提问1人次不合格扣0.2分;
不推行“两述法”扣1分;
现场“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不规范1人次扣0.2分。
安全管理系统“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3)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办法
11、根据生产实际,编制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实操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预案定期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整改问题。
加强应急培训,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掌握灾变时期撤退、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
查预案、演练计划、总结,现场口试有关管理人员。
应急预案不符合单位实际或演练出现的问题未整改扣0.5分;
机关部室人员对应急职责不清扣0.5分;
矿井员工避险知识、路线或自救、互救技能不熟悉扣0.2分/人。
12、落实安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
做到安全事故零容忍、安全隐患零容忍、不安全行为零容忍。
考核期内有应当按四项制度处理的问题而未落实的扣1分;
有一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伤以上事故未按规定追究的扣1分;
对安全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责任人的处理与《集团公司职工奖惩条例》有不符现象、无依据的扣1分/人;
对重大隐患、问题责任追究原因分析不具体,把关不严,起不到惩戒、警示教育、预防作用的,扣0.5分/条。
13、按集团公司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及时认真总结、上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
查集团公司相关记录
没有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或上报材料的各扣1分;
上报材料、报表质量差或不按时上报扣0.5分/次、项。
五、
安全管理效果
1、煤业公司矿井生产系统完善,现场安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上级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现场安全、整洁、整齐,无重大隐患,无“三违”。
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扣2分;
重大隐患应查未查被上级或集团公司查出,视隐患严重程度每条扣1-2分;
安全问题、隐患重复出现扣1分;
“三违”扣0.5分/人。
2、化工单位积极开展零泄漏工厂创建活动,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现场安全、整洁、整齐,无“跑、冒、滴、漏”现象,无重大隐患,无“三违”。
重大隐患应查未查被上级或集团公司查出,视隐患严重程度每条扣1~2分;
“三违”扣0.5分/人;
现场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扣0.1分/处。
3、公司范围内无被上级停产的头、面和停运的设备。
被上级停头面扣2分/次,停运设备扣1分/台,矿(厂)被责令停产整顿扣3分(此项扣分直接进入单位总分考核)。
4、单位实现零伤害、零事故,化工单位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
化工单位发生计划外停车扣2-5分/次,发生重伤事故扣5分/人;
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扣5分/次;
发生生产死亡事故扣10分/人。
煤业公司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
(1)
一
基础、基层建设
1、专业系统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岗位素质符合集团公司规定,并认真履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查资料或
现场抽查
专业系统机构不健全扣3分;
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扣1分/人;
岗位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1分/人;
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完善专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分解到岗位,认真落实。
未制定专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
责任制未体现“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扣2分;
未分解到岗位或部门管理人员未领会扣2分/人;
不落实扣1分/项、次。
3、根据上级文件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专业系统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查制度
制度缺项扣2分/项;
缺乏可操作性扣0.5分/项,不落实扣1分/项。
4、按照“简明、务实、高效”的原则,制定专业系统安全“双基”考核办法,分管副职每月组织对分管部室、区域公司、矿井专业系统进行一次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分管副职未对分管部室、基层单位分管专业系统进行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扣2分;
考核不认真扣1分。
二
1、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单位分管副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并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
同时,单位安全生产副职基于本单位、本系统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与结果,每月向集团公司自述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分管副职未组织系统进行隐患排查扣2分/次;
排查不认真扣1分/次;
系统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出现搁置、延期现象扣1分/条;
发现系统内有隐瞒重大隐患现象扣2分/条;
单位安全生产副职未按规定自述上报隐患或抽查系统存在重大隐患但零上报扣1分/人次;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专业系统推行安全工作计划管理。
逐月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落实到位。
安全工作计划主要项目有缺项扣1分;
计划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扣1分/项。
3、发挥专业系统服务、指导功能。
公司分管领导、部室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深入实际,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监督和指导并重。
系统领导下矿入井次数不符合规定扣1分/人次;
不填写相关记录扣1分/人次;
检查无实质性隐患扣1分/人次;
未对矿井专业系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关注问题进行指导帮扶扣1分。
煤业公司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
(2)
4、认真组织专业系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制定专业系统达标规划,每季组织参加1次达标验收考核。
未制定专业系统达标规划扣2分;
未组织或未参加公司季度标准化检查验收扣1分;
上级检查一个矿井相应专业达不到规划等级扣2分。
5、采掘修、地测防治水及机电安装等工程有正规设计,设计科学、合理,执行到位。
无正规设计扣5分/处;
因采掘设计不合理造成设备安装、运行困难、无辅助运输系统及通风系统不可靠的扣2分/处。
6、所有采掘修、地测防治水及机电安装等工程施工必须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贯彻及时,落实到位。
未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5分/项,缺乏针对性、落实不到位各扣1-2分/项。
7、专业系统技术资料齐全,图纸制作规范,修改及时,与现场一致。
技术资料缺项扣3分/项;
资料内容出现错误扣1分/处;
图纸不规范、修改不及时扣0.5分处;
假资料扣1-3分/项。
8、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含冲击地压)等专业安排布置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到位。
集团公司专业系统文件、专题会议等安排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视工作重要程度,扣1-3分/项。
9、按照《规程》规定上齐平巷、斜巷乘人设备或助力装置,运行正常,2014年底前实现员工只走上、下巷的工作要求。
查规划与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未按期实现员工只走上、下巷的要求扣3分。
10、按要求对专业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对重要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并明确评估评价的周期、范围。
煤业公司没有明确评估评价的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