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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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第一章培养

一、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以培养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的临床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高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能力。

(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具有科学性和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医案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2.5年)。

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期:

第一阶段集中完成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的学习及考试。

第二阶段进入教学医院统一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涉及临床实践过程中将要面临的各个重要环节,岗位职责、医疗规范、电子病历、临床技能基本操作培训与考核等。

让研究生进入临床之前对医院临床工作各方面的要求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研究生能够顺利进行临床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二阶段交叉进行。

第2~4学期:

进入临床各二级学科科室,进行临床轮转及临床基本能力训练与考核。

强化常用急救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完成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的学习与考核。

第5~6学期:

进入临床各三级学科科室,进行临床专业能力训练。

同时安排专业课与专业外语的学习和考试,完成“医案整理”并通过答辩。

教学实践、临床学术活动、选修课的学习与考核贯穿2~6学期。

(二)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点为临床实践能力,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培养过程实行“复合导师制”,坚持导师个人指导与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本学科科室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加强集体培养,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

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量的临床学术活动(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22学分与非学位课程2-4学分、教学实践4学分、学术活动4学分及医案整理4学分)不少于36学分:

1.公共学位课6学分(必修学分)

2.学位基础课8学分(必修学分)

3.学位专业课8学分(必修学分)

4.选修课       2-4学分(选修学分)

5.教学实践    4学分(必获学分)

6.医案整理4学分(必获学分)

7.参加临床学术活动 4学分(必获学分)

(三)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部分学位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并考试,原则上均在第一学期完成。

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54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

授课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

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

考试由各院系于第三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18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

由各院系于第三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科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临床能力训练

从第二学期开始,研究生正式进入临床科室,由本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统一管理,并安排到规定的专科进行严格的临床能力基础训练。

二级学科临床能力基础训练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除该生主攻的学科外,要求其它相关学科轮转不少于3个科室,(内科与外科至少包括3个相关三级学科),每个科室轮转3~6个月(急诊科、辅助科室可酌情减少),总时间不少于1.5年。

需要轮转的学科由导师在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则和分则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拟定,报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批。

每一专科轮转须管理床位数5-8张。

研究生通过本阶段的临床能力训练,应掌握本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基本操作、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史收集、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1.参加本学科各病房和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掌握本学科常见病与多发病的病史收集与书写、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方法和基本操作,并结合临床工作学习有关知识。

2.在临床实践中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求实的科学态度和高尚的医疗道德,进行科研能力素质训练。

3.参加教研室(科室)安排的一切学术活动,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临床实践,阅读专业文献,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个案报道。

4.在完成一个病房或科室的轮转后,研究生须认真写出临床轮转小结,导师应及时检查和了解学生临床轮转情况,督促学生做好小结。

5.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临床能力训练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每一专科轮转结束后,均要进行转科考核,考核成绩作为临床能力训练平时成绩的依据。

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轮转时间并进行补考。

五、教学能力训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各科轮转期间,协助导师负责本专业实习医师的实习、示教,指导本科生书写病历和病情记录,参加临床示教和病例讨论等,接受临床教学能力的训练。

通过参加教学实践,使研究生了解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实际技能。

带教教师、导师、教研室(科室)主任要深入了解并指导研究生的教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教学累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72学时。

临床各科轮转结束后,应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六、科研能力训练和医案整理工作

(一)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重点放在科研基本功的训练,从文献阅读、综述撰写、课题选择与设计、实验方法、资料积累、整理、统计处理直至论文撰写,掌握一整套科研工作的方法。

在科研训练过程中,导师和指导小组要重点指导研究生完成医案整理工作,使其在医案的选择、收集、分析、撰写等方面得到严格的训练,掌握临床基本的科研方法。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医案整理要求:

1.医案整理可以是含文献综述的临床病例分析报告,要求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先进性,有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

2.医案整理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医案整理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运用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研究生在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和医案整理工作。

医案整理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其中完全脱离临床工作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含医案考核)。

具体要求是: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课题类型包括:

⑴分析总结科室或导师多年积累的临床资料。

⑵从临床病历中总结经验。

⑶临床个案总结。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⑴本专业临床工作中罕见的特殊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最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技术(病例数非常少)。

⑵详细收集和描述个案各方面的情况,尤其要注意突出关键的技术创新点。

⑶文献综述应包括详尽的文献复习,并作适当的文献数据二次统计分析。

⑷将个案研究与文献综述结合起来,作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第二章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素质

2.理论知识水平(含临床思维能力)

3.临床工作能力(含临床教学能力)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及考核小组考核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思想品德考核

申请人在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前,必须首先进行该项考核,并经所在院系或医院主管科室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临床能力综合考核和申请医案答辩。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2.敬业精神与工作责任心;

3.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

4.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

5.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

6.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

(二)考核评定等级、标准

1.单项评定: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综合评定等级标准(按上述6项考核内容计):

⑴优:

各项评定指标中至少5项获优,其他为良;

⑵良:

各项评定指标中至少4项获优,且无不合格项;

⑶合格:

各项评定指标中无不合格项;

⑷不合格:

各项评定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

评定细则按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执行。

(考核内容与标准详见附表1)

(三)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终止学习:

1.评定等级不合格;

2.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3.有收受红包、考核作弊、弄虚作假或受治安、刑事处理等行为。

(四)考核组织办法

由各二级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牵头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思想品德考核指标对本学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进行评议及无记名评分,取平均分为该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成绩。

考核小组成员由二级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研究生轮转的(三级学科)科主任、带教教师或本学科指导小组成员、护士长、科室党支部成员等组成。

四、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包括临床专业知识、临床分析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临床诊疗能力、临床技术操作能力等。

临床能力考核包括转科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一)转科考核

1.考核要求:

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各轮转科室的培养要求,是否掌握了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考核办法:

研究生进入科室后,由教研室(科室)主任指定一名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教(医)师作为研究生的带教教师。

在科室轮转期间,研究生应对本人完成的工作数量与质量做详细记录;轮完一个科室后,研究生应进行自我小结。

然后由轮转科室主任、带教教师、护士长、所在科室党支部成员组成3~5人考核小组,在广泛征求科室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在本科室临床能力训练工作数量和质量、政治思想表现和医德医风情况,对照临床轮转考核表中的考核指标,对研究生进行理论知识、临床技能、政治思想表现和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考核评分,并写出该生在理论知识、临床技能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语。

最后由轮转科室科主任和导师签字后送交二级学科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汇总后统一送交医院主管科室保存。

医院主管科室负责在研究生完成各科临床轮转后,于第四学期末统一将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表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3.考核的组织:

转科考核由各医院主管科室组织实施,具体由各轮转科室主任负责。

(二)综合能力考核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是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在完成所有规定科室临床轮转后申请学位必须进行临床能力综合考核,也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研究生在申请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前,应向医院主管科室提交本人的学位课程成绩单、临床轮转考核表及诊治的病例住院号,由医院主管科室负责审核转科考核记录。

转科考核记录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临床轮转。

1.考核要求:

考核研究生是否掌握了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是否具备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

2.考核科目:

临床技能、临床思维能力。

3.考核内容与方法:

⑴临床技能考核。

①病历评估:

随机抽取研究生诊治的完整病历资料5份,供考核委员会评估。

评估项目包括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是否及时、合理,是否掌握了诊治常见病的能力等(考核内容与标准详见附表2)。

②病例考核:

考核委员会在研究生主攻的学科范围内选择1例本人未曾诊治过的病人,由被考核研究生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等,并书写完整病历或病历摘要。

所选择的病种应是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临床能力训练应掌握的内容(考核内容与标准详见附表3)。

③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考核:

内科系统各学科、专业,主要考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如心电图检查、骨穿、胸穿、腰穿、骨髓涂片、X线读片等;外科系统各学科、专业,主要考手术操作。

考核时内科系统的被考核研究生做1项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报告,外科系统的被考核研究生做1例手术(考核手术中的部分操作)。

选择的手术及技术操作应是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临床能力训练应掌握的内容。

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按照临床技能考核评分表中的各项评分指标,由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无记名评分,取平均分为被考核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考核成绩。

⑵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①临床思维能力考核以病例答辩方式进行。

②被考核研究生结合上述病例,提出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对该病例所需的各种辅助诊断检查结果经被考核研究生提出后,由考核委员会提供)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等。

然后由考核委员会委员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被考核研究生回答。

考核委员会委员提问应注意了解被考核研究生对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有关基础知识和临床诊疗知识的掌握程度,注意考察其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和新知识、新方法的掌握与应用情况。

提问时间不少于25分钟。

③临床思维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按照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表中的各项评分指标进行评分。

由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无记名评分,取平均分为被考核研究生临床思维能力考核成绩。

4.考核成绩认定。

⑴考核(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思维能力考核)各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

⑵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⑶考核成绩1项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不能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考核的组织。

临床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由各医院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各二级学科考核委员会实施,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最迟在第六学期3月份以前)完成。

考核委员会由3~5位(内科与外科须7~9位)具有临床医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

设组长1人(由二级学科教研室主任担任),秘书1人。

各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考核委员会委员应选派责任心强、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

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教研室(科室)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五、毕业综合审核

毕业综合审核是在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各个培养环节,在医案答辩前进行的综合审核。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审核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济宁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各个培养环节,通过课程考试,思想品德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完成1篇医案整理工作,方可申请毕业综合审核。

2.审核要求:

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作全面评价,审核其是否符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

3.审核项目及其要求:

⑴课程审核:

修满规定学分,考核达到有关要求。

⑵思想品德考核:

评定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

⑶临床能力考核:

完成规定科室的轮转,转科考核成绩≥60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内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⑷外语水平考核:

通过基础英语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⑸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及临床学术活动,达到规定的学分。

同时满足上述5条要求者,方为毕业综合审核合格。

4.毕业综合审核由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实施。

研究生处根据《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审核表》中的审核项目,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核。

对毕业综合审核不合格者,研究生处应提出具体意见:

①指出该生存在的缺点和不足;②是否同意延长3~6个月进行再次审核;③不同意延长者,提出结业处理意见。

5.研究生通过毕业综合审核后,方可申请医案答辩。

六、医案答辩

(一)申请人毕业综合审核合格,可向本学科教研室提出医案答辩申请,填写《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同时提交1本医案。

经导师及科室主任同意,医院主管科室批准,报学院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参加医案答辩。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医案应经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进行匿名评审,2名专家均同意才能进行答辩。

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医案评阅人。

医案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医案答辩委员会按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可按三级学科)组成。

答辩委员会负责对本学科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医案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2名,校外专家l~2名)。

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各学科确定,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答辩委员会主席(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职称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四)各学科在组织学位医案答辩前2~3周,应将医案送答辩委员审阅,使答辩委员在参加医案答辩会前对申请人医案有充分的了解。

(五)医案答辩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1.每位委员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学术规范,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参加医案答辩,确保医案答辩质量。

2.每位委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预先审阅医案,提出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问题”并指出医案的缺点与不足。

3.答辩委员不得事先提出问题让申请答辩者准备。

4.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超过医案的范围或针对性不强时,答辩委员会主席有权及时制止。

(六)答辩程序

1.医院主管部门负责人向与会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医案答辩会。

⑴导师介绍研究生简历、在校期间表现、课程学习、临床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训练及思想品德考核、临床能力考核等培养情况。

⑵答辩委员会秘书报告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和毕业综合审核情况。

⑶申请人进行医案报告及答辩。

⑷申请人报告医案主要内容,时间15~20分钟。

⑸答辩委员就医案所涉及的领域进行提问,申请人进行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全部申请人答辩完毕后休会。

4.答辩委员会举行评议会。

⑴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医案评阅人对申请人医案的评审意见。

⑵根据申请人的答辩情况,结合医案评阅专家意见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就是否同意毕业和是否同意授予申请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⑶分别讨论和通过申请人的决议书。

决议书中应对申请人医案的学术水平、医案整理及答辩中所反映的知识面、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并结合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等做出评价。

全体委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议。

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署决议书。

5.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决议书和投票结果。

6.研究生及导师对是否同意答辩委员会决议发表意见。

(七)医案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提出是否同意进一步修改论文,3~6个月后再次进行医案答辩。

对不同意再次答辩的研究生或医案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案答辩工作由各医院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具体由各二级学科负责实施,应安排答辩秘书做好此项工作。

第三章学位授予

一、学位授予标准

参见第一章培养目标。

二、学位申请资格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全部培养要求且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人须完成学位课程(含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与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的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申请人还须参加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医案整理及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申请人须完成所有临床轮转及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临床能力考核。

三、学位申请办法

申请人填写《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经导师、二级学科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核同意,报所在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学位办)受理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时间为每年4月份,申请人应于4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医案答辩,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申请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本实施方案自2011年9月开始试行,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1: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记录表

附表2:

病历评估成绩评定表

附表3:

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评定表

济宁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评定表

附表1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记录表

姓名

学院

学科专业

考核日期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核结果

(≥4.5)

(≥4)

合格(≥3)

不合格(<3)

思想品德与

职业道德

谦虚谨慎,生活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敬业精神与

工作责任心

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热情,勤勤恳恳等

学习态度与

科学作风

学习认真刻苦,奋发向上,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严肃的科学态度等

遵纪守法与

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

团结协作与

人际关系

宽宏大度,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精神等

集体观念与

文明礼貌

尊重师长和周围同志,语言文雅,,集体观念强,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活动;讲究卫生

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签字:

注:

满分为5分,5-4.5分为优,4.5-4分为良,4-3分为合格,小于3分为不合格。

附表2

病历评估成绩评定表

姓名

学院

学科专业

考核日期

评定项目

评定要素

满分

得分

病历质量或诊断报告(随机抽查5份)

完成及时

10

格式规范

15

完整无缺

10

术语准确

15

字迹清楚

10

分析合理

15

处理及时

10

诊断正确

15

总分

100

备注:

1、随机抽取经治的完整病历或诊断报告5份,供考核委员会评估;

2、病历评估得分占临床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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