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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教育

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是公众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尤为重要。

(一)学校安全课程设置。

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要求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

要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队会、开设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包括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1、学校要教育学生掌握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常识,严禁违章操作,能正确识别并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

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包括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

学校要教育学生学习交通法规,熟悉交通信号(信号灯、手势)和标志,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范,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3、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习惯和用药卫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买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菜,防止食品污染、有效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及防止其他几种常见的食物中毒,如:

发芽的马铃薯、没煮透的四季豆、认不准的蘑菇等。

4、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获取有关信息,及时向学生通报,特别是各地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要求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三)活动安全教育(包括运动环境和器械的安全、体育课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动、游戏、放鞭炮、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

1、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2、要教育学生遵守体育锻炼规则,作好运动前准备,掌握正确的动作技巧。

游泳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杜绝冒险行为。

3、要教育学生外出、乘车注意安全,管好钱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4、教育学生燃放烟花爆竹要选安全地带,不在公共场所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包括防溺水、防火、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

各学校应根据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消防、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的模拟训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素养,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社会治安教育(包括防盗贼、骗子、抢劫、挟持、绑架等)。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要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坏人拐骗和伤害,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远离黄色书刊和黄色音像,不迷恋网吧,注意正当的网上交友。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选聘法制副校长,帮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处理安全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

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师生到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和实践,增强师生的自防、自卫、自救技能,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卫能力。

(六)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是近年来安全教育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

学生由于自身的不成熟,以及来自家庭社会种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心理上形成了不健康的因素。

这些不健康的因素,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学习。

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很容易使其心理不平衡、性格偏异,产生不良的后果。

目前中小学校发生的大部分安全事故来自心理教育的缺失。

各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同时还要引导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生交朋友,进行倾心谈话,敏锐地观察学生的心理动态,了解学生的心理或思想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帮助学生调整好心理。

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七)意外事故处理教育。

要教育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老师,掌握安全应急常识,牢记应急电话: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八)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重大节假日等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九)安全培训。

学校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十)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教育。

构建家校合作安全教育平台,明确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的安全教育监管责任,提醒家长或监护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以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重,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时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杜绝悲剧的发生。

要及时了解孩子的表现,关注孩子接触的人和物。

关注孩子的日常饮食卫生,注重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

通过有效互动,架起学校、家长沟通的桥梁,更好的形成家校安全教育的合力,为学生构建平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安全演练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紧急疏散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应急避灾的正确方法,熟悉灾后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

(一)应急演练的准备阶段

1、制定演练方案

演练前要本着精心准备、科学组织,着眼实战、注重细节,明确目标、循序渐进,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演练方案,演练方案应做到:

内容完整、简洁规范、责任明确、路线科学、措施具体、便于操作。

相关要求如下:

(1)应急疏散场所:

通常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立应急疏散场所,应通风通畅,相对宽阔。

应急疏散场所应远离高大建(构)筑物,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应避开有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地段,如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避开陡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疏散场地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2)应急疏散通道: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将房间的老式内开窗户改成外开式或平移式窗户,一楼窗户的防护栏应符合消防要求,应急情况下防护栏能迅速打开。

  (3)应急疏散路线:

根据学生分布和建筑物结构,合理确定各班级疏散路线,合理分流。

要建立规范,细化措施,保障大量学生在楼道相遇或意外情况发生等情况下不发生拥堵甚至踩踏。

疏散路线要避免穿越公路、交通密集和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4)应急疏散警示语:

教职工在组织学生避险、疏散的整个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简短、明确的疏散用语。

 (5)应急警报信号:

警报信号应具备很强的覆盖性、独立性和差异性,并考虑在断电等特殊情况下的备选方案。

覆盖性:

警报信号能有效的覆盖到学校的每个地点;独立性:

在无法或不能及时采取广播等辅助手段的情况下,警报信号能独立向师生传递准确信息;差异性:

与学校日常的铃声、广播声等声音要有所差异。

避险信号和疏散信号也应有明显区分。

(6)疏散时间:

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7)应急演练次数: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

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

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基础较好的学校要加强随机性应急疏散演练。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应急疏散演练。

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可根据演练内容,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进行小规模应急演练。

2、建立演练组织机构

  学校应根据演练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演练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有关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演练指挥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同时落实每位成员在演练中的具体工作。

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总指挥要亲自组织,现场指挥,确保演练效果。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疏散工作。

  (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明确应急疏散信号,设立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方案。

  演练指挥部应下设若干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

  组织协调组:

负责演练方案的制定;演练过程的协调指挥;信息的上传下达、对外联系等。

  宣传报道组:

负责安排演练前的宣传教育、演练的摄影、记录、计时、总结等。

  疏散引导组:

负责科学编制和张贴学校应急疏散路线图、班级应急疏散路线等;引导、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帮助伤病学生疏散并妥善安置;疏散完成后协助其他各组工作。

  抢险救护组:

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演练中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将受伤师生尽快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迅速联系急救中心或拨打120,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救护组应对受伤师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后勤保障组:

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布设演练场地,维护演练秩序,拉响演练警报;通讯、标识、广播、救助等演练所需物资装备的准备;检查、恢复学校水电、通讯等后勤保障设施。

  各小组应设立负责人,统一协调本组工作。

各小组演练前应充分了解本小组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每位成员;演练中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在疏散完成后各小组负责人应及时向总指挥进行反馈、汇报。

学校可视演练主题和学校实际情况调整演练组织结构,以保证演练质量。

  3、演练前宣传教育

  学校应根据演练的主题,在演练前要依托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传播载体,通过专题会议、班、校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全校师生宣讲疏散演练方案,让师生明确演练的必要性和基本步骤,熟悉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后的集合场地和时间要求等。

有针对性的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能。

4、演练前师生身体问询检查

  演练前要对师生身体情况做一次问询检查,凡有特异体质(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的师生,演练前发烧、腿受伤等不宜进行紧张和奔跑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

  5、其他准备工作

  

(1)加强协调宣传工作。

演练前学校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不同演练主题,教育部门、中小学要加强与公安、交管、地震、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帮助学校完善方案,加强过程指导。

学校可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周边单位,并通过广播、网站、横幅标语等方式,预告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避免发生误解、谣传和恐慌,保证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2)印制演练相关文件。

包括演练方案、演练人员手册、演练脚本等;酌情配备需要的装备器材,如:

胸挂式应急工作证和指挥员、安全疏导员标志,手电、应急灯、口哨、对讲机、手持扩音器、医疗急救箱、灭火器材、警戒线等。

  (3)张贴疏散线路图和指示标志。

在每个教室、宿舍、办公室内或门后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场所疏导通道的适当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和到达避险场的指示标识,避险场所应设置标有文字说明的指示标识、平面图和疏散示意图。

  (4)准备演练器材。

演练前后勤保障组要提出演练经费申请计划,根据需要购置或准备演练所需的烟雾发生器、警报器、场地标志等物品。

  

(二)演练实施阶段

  演练实施包括避险科目、疏散科目。

一般情况下,防震疏散演练依次实施避险科目、疏散科目;消防疏散演练直接实施疏散科目;其他应急疏散演练应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

学校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或强化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火灾处置、危化品处置等科目及内容。

  1、避险科目

  

(1)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广播响起:

“现在地震来袭,实施紧急避险”,同时避险警报信号(电铃声、警报声、哨声等)响起,长鸣60秒。

  

(2)听到信号后,在教室、实验室、宿舍的教职工应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地震来袭,进行避震。

在实验室等地点的教职工应迅速关闭火源、电源、气源等,处理好易燃、易爆、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等。

 (3)师生避险要求:

保持镇静,头脑清醒;就近蹲或躺在课桌、实验台、床铺的旁边或承重墙的墙根、墙角;用手或其它柔软物品等保护好头部,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缩小面积,不要靠近窗口,避开灯扇,避免被砸;视情况就近关闭火源、电源等。

避险动作原则上在12秒内完成。

  2、疏散科目

  

(1)火灾发生后或者地震暂停后,需要进行疏散时,广播响起:

“现在发生火灾(现在紧急避险结束),全体师生立即疏散”,同时,疏散警报信号(电铃声、警报声、哨声等)长鸣,长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共3分钟。

  

(2)在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地点的教职工立即告知学生“按照疏散路线,快速疏散”,组织学生从前后门有序进行疏散,并且根据教室、实验室、宿舍等的位置,按照不同楼层,就近从疏散楼梯向下疏散。

  (3)学生立即向避险场所疏散。

要求:

沉着冷静,服从指挥;所有学生应做到快速、猫腰、护头、掩鼻(遇到浓烟时,可利用衣服、毛巾或者其他可利用的东西捂住口鼻,并尽量降低行走姿势,以免烟气进入呼吸道。

如果烟气特别浓而使人感到呼吸困难,可贴近墙边爬行,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不拥挤,不推搡他人,不起哄,不高声喧哗,不争先恐后,不拉手搭肩,不嬉戏打闹,不弯腰拾物,不逆流而行;在拥挤的人群中,注意双肘撑开平放胸前,形成一定空间保证呼吸;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当自己摔倒时,应尽快爬起;当被踩踏时,要两手十指交叉相扣、护住后脑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双侧太阳穴,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

  (4)中高层楼房消防疏散逃生的有关要求:

在7层以上中高层建筑物进行消防疏散时,严禁乘坐普通电梯(有条件的可以乘坐消防电梯)或跳楼逃生;处在10楼以下的学生可视情况利用楼梯道走廊向下逃生;12楼以上的学生,可视情况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后向天台奔跑或尽快寻找阳台等安全的地方躲避,等待专业人员的救援。

有条件的学校可自备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学生可以通过这些设施离开危险楼层,也可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从而逃离起火层。

  (5)疏散引导组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位置(楼梯口、转角处、楼门口等)引导疏散,指挥学生保持秩序,控制速度,逐次疏散。

同时视实际情况可喊“大家注意脚下,防止滑倒;保持秩序,不要拥挤;注意保护头部,小心坠物;有人摔倒了,大家小心;不要向回跑、不要捡东西”等提示语。

帮助有困难的人员疏散。

如出现拥挤摔倒等突发情况,负责疏散引导的老师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等险情排除后,再组织学生有序撤出。

待学生疏散完毕后,方可撤离。

  组织协调组做好演练指挥、协调等工作;宣传报道组做好演练的记录(摄像、摄影等)和计时等工作;后勤保障组做好报警等工作;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救治等工作。

  (6)学生疏散到避险场所后,应按照班级形成队列在指定位置站好,避免混乱。

班主任或负责统计的人员进行班级、年级人员统计;抢险救护组检查学生身体、心理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组检查学校各项设施、物资等。

完成后,各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采取下一步行动。

  (7)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三)演练总结阶段

  1、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讲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组织情况,演练目标及效果,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结合演练的主题和目的,可适当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

  3、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回收整理演练物资装备。

  4、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过访谈、填写评价表、提交报告等方式,进行总结评估。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独立评价机制,聘请相关人员为整个演练进行测评。

  5、将演练文字及视频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三、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措施,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一)设备环境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4、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采购供餐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6、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7、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8、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9、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从业人员

1、食堂从业人员(是指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监督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食品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7、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食品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卫生行政部门。

9、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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