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环水保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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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保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泥浆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
二、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所依据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
2.环境保护所依据的地方法规
(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9.29);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2.20);
(3)《贵州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9.9.26);
(4)《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3.30修正)。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毕生高速项目工程建设。
四、环水保管理机构与职责
4.1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对环境的要求,项目部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和机构,保证环水保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实施。
项目部环水保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2主要职责
4.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水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水保影响报告书。
2)健全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水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水保事宜。
4.2.2项目经理职责
1)对施工中的施工水保、生态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2)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3)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水保政策法规,保证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分解施工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体系有效运行。
5)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水土保持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4.2.3安全总监职责
1)健全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本标段水保实施细则,
2)建立健全环水保保障体系和监督、检查、验收、奖惩制度,将水保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班、组、人。
3)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水保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水保意识,使水保工作的开展变成职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4)协调加强与业主、水保监理及地方水保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下做好水保指导工作。
4.2.4总工程师职责
1)组织制定本标段施工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2)负责本标段时施工期间水保的措施、方案的制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施工中存在的水保方面的问题。
4.2.5工区长职责
1)加强对施工作业队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家水保法和业主、当地政府有关环水保要求。
2)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检查各施工作业队水保措施的落实和环水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有关事故的处理,负责组织水保的竣工交验。
3)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水保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水土保持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2.6其它各部门职责
1)安环部负责做好水保方案的制定、报审并按时上报水保动态月报表。
参于配合水保的竣工验收。
2)财务部、计划部负责按照工程部编制的水保方案落实资金,参于配合水保的竣工验收。
3)工程部编制的水保方案和有关要求做好水保的督促落实,参于配合水保的竣工验收。
4)综合办公室、物资部负责水保宣传标牌的制做,监督、检查水保方案的落实,参于配合水保的竣工验收。
五、水土流失防治原则
(1)责任明确的原则:
“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明确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
(2)预防为主的原则:
“先拦后弃、预防为主”,做好土石方调配和综合利用,特别是泥浆池的维护,控制水土流失。
(3)生态与主体并重的原则:
以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在服务主体工程的同时,须对环境和周边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
(4)综合防治的原则:
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保护与治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5)永临结合的原则:
临时防护措施布设必须紧扣施工作业面,尽量与永久工程相结合。
(6)景观协调的原则:
水土保持措施的配置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取土(料)场和弃渣场的设置应尽量避开车辆正常行驶的可视范围,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7)综合利用的原则:
在交通条件允许、运距合理的范围内调用土石方,废弃的渣、石、土等分类堆放,便于后续利用。
剥离的表土应单独堆放,留待后期植被恢复之用。
(8)公众参与的原则:
对取土场的选址、取土深度以及弃渣场的选址、堆弃方量、恢复用途等涉及当地群众利益的措施项目,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
六、施工准备及技术要求
6.1施工准备
在本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不留尾巴、不留后患,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污水、废料、泥浆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鱼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止扬尘、有害气体对大气的污染;防止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6.2施工要求
(1)、选择噪音小、性能好、效率高并有烟雾排放合格证的挖土机械和运输车辆,车辆各内证件齐全有效。
(2)、桥梁挖孔桩爆破后及时通风,排除桩基坑内的有害气体,并喷水降低桩基坑内尘土浓度。
噪声排放白天不超过7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3)、运输应防止遗洒和粉尘排放。
汽车司机要认真检查装碴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4)、进入工地的车辆尾气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随车配备必要的回收器材,以便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6)、施工便道必须洒水保湿路面,确保便道不扬尘,运输过程防止遗洒现象。
(7)、弃土方及泥浆池必须运到设计指定的碴场,且碴场必须分层支挡,挡墙高度、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堆顶进行平整覆盖,做好排水,以免造成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