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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标签化传播主体舆论/舆情控制 3

一、雷洋案中标签化问题的探讨 3

公众舆论关注的常态:

雷洋案中的“标签化” 3

“撕碎”标签:

规范化的传播机制 4

二、传播主体 6

传播机制之“殇”:

亦步亦趋的北京警方 6

传播主体不一致:

8

自我调整:

建立默契化的传播机制 9

三、舆情控制 9

舆论控制:

两面性 9

面对舆论:

审慎用事 10

总结 11

反思 11

浅析雷洋案中的政府新媒体传播

摘要:

2016年5月8日,新浪微博上关于“人大硕士雷洋警车上离奇死亡”的微博传遍网络,其浏览量之大,成为近年来微博舆论场上与政府传播相关讨论度最高的事件之一。

事件发生之时,关于对警察甚至是政府的各类不信任言论甚嚣尘上,由于舆论难以控制,北京警方一度遭遇到较为严峻的信任危机。

截止笔者完成此篇文章之日,网络上还有关于此事的讨论,其中关于“人大校友问责”的话题依然在民间舆论场讨论着。

雷洋案的典型性、影响长期性使得此案即使放在案发一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这也是我们此次学术论坛选择此题目进行探讨的原因。

其中《纽约时报》发文称,“中国政府在雷洋案中对舆论控制的无能显示出了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失控的一大特点”。

的确,雷洋案作为一件政府遭遇信任危机的典型案例,其讨论价值的确不容小觑。

正如《纽约时报》所说的那样,在此案件中,“对网络舆论进行强制控制已经越来越不可能《谣言如洪水猛兽》,纽约时报,2016年6月

”,那么政府的传播力在此时就极为重要。

由于雷洋案的讨论厂主要是在以新浪微博为主的新媒体端。

我们将对于政府在此次雷洋事件中在新媒体端的传播行为进行总结,从新媒体舆论场政府信息传播效果考察的角度简析政府在雷洋事件传播中的得与失,笔者认为,这样有利于对政府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状态进行更好的理解。

笔者将在本篇论文中通过文本分析、个案研究等方式对雷洋案中政府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表现进行总结。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关于标签化问题的探讨,第二部分关于传播主体问题的探讨,最后一部分则是关于舆情控制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

标签化传播主体舆论/舆情控制

一、雷洋案中标签化问题的探讨

(一)公众舆论关注的常态:

雷洋案中的“标签化”

为更好的讨论我此次文章所要讲述的问题,我将在第一部分对雷洋案事件进行简单梳理,总结其在传播过程中的突出特点,为之后文章所提出的观点提供论证支撑。

根据官方说法,2016年5月7日,已经毕业的人大硕士雷洋在去机场接亲属的过程中由于涉嫖,被警方逮捕后激烈反抗结果导致身体不适,送入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大硕士雷洋涉嫖被抓后死亡》,鹰眼舆情观察室,2016年5月20日

第二日微博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

》的文章,文章在短短几天内获得了大量关注。

我们可以看到,就文章题目与此次事件的主角来看,雷洋案确实有许多能挑动公众神经的关注点,这些关注点都是标签化传播中的重要因素。

就先就雷洋本身来说,人大硕士、国资委干部、孩子刚出生两周这些标签很容易让人们联想起中国人心中理想化的中产阶级。

这部分人本应是社会的精英阶层,此类案件发生在他们的身上的确吸引人眼球。

而关注雷洋案的主要群体也是生活在大中城市中的典型“中产”。

南方人物周刊曾经刊文称:

“一旦中产形成他们的利益表达渠道,将深刻影响这个国家的未来格局。

因为一个时代的道德本质,其实是这个时代中产阶级的全部自觉意识。

”《中国中产阶级调查:

改革开放的直接受益者》,南方周刊,2008年11月26日

标签化是容易引起公众大范围讨论话题的一个重要特征,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讨论的两个事件:

“云南丽江打人事件”、“清华教授出走普林斯顿这里的案例师妹也可以再想想,有什么好的例子。

”无不是标签化事件的典型代表。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对待标签化,我们必须要以辩证的观点去看待,有人认为标签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哗众取宠之嫌,有可能蒙蔽事件的真相,引发“乌合之众”效应。

但是从全局角度来考虑的话,标签化引起公众广泛讨论这类事件也并非没有益处。

就拿雷洋案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我国某些政府机关在服务人民过程中一些不正当之处,关于雷洋案的最大疑问:

为什么从案发开始到雷洋死亡这一段时间内警察的执勤记录仪没有记录,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些问题就算在雷洋案中没有被发现,对于之后的警察办案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不仅如此,雷洋案也同时揭发了政府在信息传播上的无力,为何信息公开之缓慢甚至已经到了被网友嘲笑调侃的地步。

若是没有标签化所带来的强大的公众舆论,以上说的种种“痛点”可能不会被揭发出来。

就此次标签化的另一个主体警察局来看,雷洋案所揭示的人们对于警察的越来越不信任的现象在这里展现无遗,雷洋案发生前火爆微博的一张照片,一位身着制服的警察脚踩着一位农村妇女的头发,在网络上,而类似照片还有很多。

我们说一件危机在爆发之前必然要经历一段危机的“潜伏期”《企业危机公关管理》,邵华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

而我们所提到的雷洋案出现之前的“警察伤人”照便是雷洋案爆发之前的潜伏期代表,它们与“雷洋案”都有共同的传播标签。

微博上屡屡爆出的警察伤人事件使人不停追问:

“人民警察为人民”是真的吗?

虽然我们不能借微博上的个别事件来判断警察真正的执勤状况。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次又一次的负面新闻已经使得公众对于警察产生了极强的不信任感,在这个自媒体盛行的时代,每一条无关紧要的新闻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在信息被无数次复制的过程中,关于警察“不爱民”的标签就这样产生了。

(二)“撕碎”标签:

规范化的传播机制

针对以上所讲的标签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撕碎”这个标签,为公众还原事实的真相,抑或是转移注意力,使公众对于政府的负面声评降到最低。

不过,无论怎样,政府都需要在整个传播过程中掌握主动地位,一旦陷入被动地位,政府长时间极力塑造的形象有可能很快崩溃。

正如魏则西事件发生后百度首席执行官李彦宏所说的那句话,“百度在遭遇到信任危机后有可能在短短三天之内消失。

其实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这样,尤其是在现在的新媒体传播时代,政府在形象塑造上失利后虽然不至于像百度李彦宏所说的那样产生不可预计的后果,但是一旦被动的局面形成,想重塑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必定会变得步履维艰。

政府在进行对外信息传播时必须要使贴在事件上的所谓标签隐形化,通过建立固定的传播口径,使得对外传播呈现出规范化的状态,使公众在对待问题时变得更冷静。

最新媒体平台是政府进行传播的最重要平台之一。

那么在对待标签化的过程当中,新媒体平台该如何作为呢?

微博作为一个信息讨论平台越来越向二次传播平台的定位转移。

而像知乎、贴吧这样的兴趣及话题讨论平台则越来越向一次传播平台转移,例如我们之前提到的魏则西事件,就是源于知乎上一篇名为《人性之恶》的文章。

这样的平台与平台间的传播模式往往使得公众议题的传播呈爆发式增长,因为与知乎、贴吧这样的传播媒体不同的是,像微博这样的新媒体平台,其信息具有海量性,是公众舆论进行发酵的温床。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要因时而定,虽然微博在公众议题的传播上确实越来越向舆论场而不是新闻源转变,但在很多时候,微博作为一个官方信息的发布平台其权威性在短时间内不会出现改变。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微博虽然为舆论控制带来了一定量的压力,但是同时他也为官方信息的发布提供了一个更为权威的传播媒介。

可以说,包括对于政府在内的各类传播主体来讲,微博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功能等同于一个专业的新闻发言人。

可以看到,一个组织的官方微博所发布出的信息往往会成为媒体进行二次报道的素材来源,因此重视新媒体客户端的信息传播对于政府传播来讲是绝对不可缺失的一环。

为了解微博上雷洋案的标签是如何传播的,笔者以“雷洋”、“雷某”、“人大硕士”为关键词对全微博搜索进行搜索,统计从201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29日的全部微博发现,搜索结果呈现单一化,与关键词有关的微博发布主体较少且内容相近,微博主体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是财新网、财经新闻等大型新闻媒体第二类是较为官方的微博号例如“北京检查”,第三类是与雷洋案看似关系较弱的类似于济南公安、河南司法行政等地方政府微博号。

其中,笔者选择微博“精品”搜索栏中发布过关于与雷洋案有关微博的新闻号、且粉丝数量超过10万个的微博号进行统计,所统计的日期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6月29日,结果如下。

博主

粉丝数量

关键词中有“雷洋”

关键词中有“雷某”

关键词中有“人大硕士”

北京检查

13万

4

1

0

中国日报

2289万

8

0

0

财新网

209万

16

3

0

法易网

25万

18

2

0

检察日报

122万

7

3

0

新浪头条

5067万

7

2

0

人民网

3149

7

3

0

中国新闻周刊

3814万

3

0

0

新华视点

2113万

6

3

0

Vista看天下

1159万

11

1

0

新京报

1906万

17

7

0

环球时报

448万

9

3

0

平安北京

1175万

0

0

0

此表由笔者统计

根据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到,在从雷洋案发生之日5月27日到笔者统计微博之时近40天的时间里,笔者在全部搜索结果中没有看到与“人大硕士”有关的微博,关于雷洋案的微博中也并没有出现“人大硕士”这样的提法。

关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解释为是政府的自身建立的规范化传播机制在起作用,就如同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口径”一样,代表政府的传播主体在新媒体端进行传播过程中也会遵循一套原有的规范化语言,而其他媒体在转发政府传播主体所发布的信息时也自然而然的将雷洋案中一些不必要的标签弱化,对标签化的新闻起到很大的遏制作用。

最明显的就是在我国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上,在处理一些争议问题时,如果不使用一些规范化语言进行回应,很媒体容易在之后的解读中将细节夸大,例如《纽约时报》就曾对新华社将“最高领导人”误写为“最后领导人”一事进行大肆报道。

总而言之,不管是有意无意,在对雷洋案进行传播过程中,政府确实较为成功的避免了“标签化”的传播,通过在所发布信息中避免带有“标签化”的文字出现,有利于避免公众对于雷洋案中的涉事主人公雷洋产生“光环效应”,有利于帮助人们还原整个事件的原来经过,不至于盲目地在社交网络上网络发言以至于混淆视听。

正如之前所说的,新闻发言人在对问题进行澄清解释之前,必定要先撕碎所要回答事件中,人们本身对事件所带有的标签化思维。

戴着有色眼镜去还原事件的真相必定会对新闻发言人所代表组织的传播造成许多困难。

二、传播主体

(一)亦步亦趋的北京警方

在对微博上有关雷洋的微博进行检索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微博上关于雷洋案的讨论数量之少明显有悖于常理,存在删帖之嫌。

而就算是像财新网、人民网这样的大型媒体在对雷洋案进行报道时其更新速度也明显低于与事件火热程度相匹配正常水平。

那么我们看包括警方在内的官方媒体是怎么做的呢?

笔者在对微博“平安北京”公众号对关键词“雷洋”、“雷某”、“人大硕士”进行检索,发现平安北京所发布的微博中并没有直接关于雷洋案的微博,唯一一条提到雷洋案的微博其主题还是关于本月发生的其他安全事件的,与雷洋案本身无任何关系。

但是笔者通过对微博及微信中五月底至六月初中对雷洋案的报道进行查阅时了解到,微博号“平安北京”在5月底至6月初对雷洋案有着自己的回应,但是由于发布后负面评论过多,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平安北京未对雷洋案做出任何表态。

而之前受到批评的具体情况是,在面对公众对警方的执法不当质疑时,平安北京并有做出正面回应,而是一直将雷洋嫖娼这一事实作为发布信息的重点。

平安北京在微博网友作为北京市公安局一直着重建设的新媒体平台,其在北京、河北等地区的市民心中具有较强影响力。

目前粉丝量已经达到了1200多万,截至2017年6月份

是北京地区较为成功的微博信息发布平台,在此次事件中对于雷洋事件毫无提及,证明包括警方在内的政府机构对于雷洋案的公开性并不是很充分。

笔者发现,实际上各大媒体一直在引用“北京检方”所发布的于雷洋案有关的最新动态进行新闻报道,最应代表责任主体北京警方的“平安北京”却并没有在信息传播中起到作用,以至于在网民心中出现了“警方在进行信息传播中不作为的假象”,其亦步亦趋、消极回应的态度甚至。

微博上甚至出现了许多对于政府在雷洋案上的表现进行冷嘲热讽的话题,对于政府所发布信息的讨中传播较广的“嫖娼体”。

例如有民众写到:

人们问雷洋为什么会进医院,警察回答道:

他嫖娼了。

人们问雷洋身上的伤痕怎么来的,警察回答道:

他嫖娼了。

人们问执法记录仪为什么没有记录,警察回答道:

他嫖娼了。

……

可以说,网民对于雷洋案中政府回应态度的评论形成了一种泛娱乐化趋势,而对于此次传播的主体——警方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传播效果。

就如同上面所展示的调侃式微博,这种在网络上所发布的伪段子引发的网民狂欢,可能会导致部分严肃问题的娱乐化,由此引发的内容的不可控性则加强了舆情预判难度清博舆情:

《小众事件如何演变为大众舆情》,2016年3月

从传播学角度来讲当信源对外传播信息的通路被关闭或者并不通畅时,尤其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信宿会通过自发的讨论与互动形成自己的舆论形势。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雷洋案的娱乐化调侃便可以看作为网民舆情自发形成的宣泄方式。

在这里要提出疑问,在对信息进行发布的过程中,公众眼中所谓的北京警方只回答了嫖娼这一事实的真实情况是否属实呢?

根据笔者对雷洋案发布报道被转载次数最多的北京检察首页新闻搜索结果显示,事实上在雷洋案发生第二天也就是2016年5月9日,北京检察并没有发布有关于证明雷洋是否嫖娼的微博,网络上盛传的所谓“警察一直在强调雷洋嫖娼”一说其实是雷洋案发生几天之后“平安北京”面对部分质疑进行回应时所发布的信息,但是由于整体发布微博数量较少,网民最后就将其作为北京市警方对外民众质疑所回应的唯一回答。

北京警方在传播上的亦步亦趋反而激发了民众对于事件真实性的好奇心,而由于政府在雷洋案中对信息传播的保守态度,使得公众对于所谓的“权威”传播越来越不加信任,长期以来对北京警方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

而实际上对于像雷洋案这种突发事件中的信息传播来说,一个能代表政府的权威声音往往是民众所渴求的信息通道。

一旦这个权威的传播渠道没有作为,舆论必定陷入混乱。

虽然在之前讨论的问题中,传播者很好的将雷洋“人大硕士”的标签隐去,使公众注意力集中于案件本身。

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政府却不幸地为自己贴上了标签。

由上一个问题讨论可知政府在对雷洋案进行传播的后期,为避免出现公众大范围指责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种种疑点,政府选择了避重就轻地去传播有关雷洋嫖娼的事实,这也是之前所提到的传播内容成为笑柄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去正视公众所提出的问题,使得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感大大降低,每个人都在怀疑自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雷洋。

因此可以说,这种答非所问的做法显示出了政府在传播技巧上的重大失误。

(二)传播主体不一致

在一个有着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的组织中,一个稳定、经验丰富的信息来源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对外传播信息,甚至是挽救企业形象。

为筛选出究竟哪些主体在雷洋案的传播中起到了最重要作用,根据我们之前筛选出来的传播量级最大的微博,统计其转载来源可以得到以下表格:

如果仔细查阅之前关于雷洋案的报道可以发现,在雷洋案发酵程度最大的时候其实还有另外两个微博传播主体,及所谓的“雷洋家属唯一账号”以及虽然后期将帖子虽然消失但在初期传播范围特别广的平安北京以及昌平北京。

央视对雷洋案进行报道《雷洋被抓视频曝光不断喊“帮帮忙一下”》,第一视频,

因此,笔者认为此次雷洋案在最主要的新媒体舆论场—微博中共有四个传播主体,一是警方,包括平安北京、昌平北京,二是检方,即北京检察,三是央视,四是雷洋家属。

由上一个问题我们知道,包括平安北京在内的警方在雷洋案初期的传播过程中受到众多指责,其主要发布的信息都是在搪塞事实。

再加上另外三个信息发布主体,对其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初期在对雷洋案进行信息发布时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以平安北京为代表所谓强调“嫖娼”派,一是以北京检察和雷洋家属为代表的“求实派”。

尤其是央视在对雷洋案进行报道时既引用了北京警方对于雷洋案的解释,又将对雷洋家属进行采访的视频进行播出,并在央视新闻微博上大量传播。

两种信息的对撞使得整体传播过程呈现出一种混乱的状态,舆论失控因此在所难免。

可以看到,在对雷洋案进行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各相关发布主体在对雷洋案进行传播时其侧重点并没有达成统一,而最直接也是最网民最关注的警察在传播中所发布的信息占据了主要舆论走向的关注点。

(三)自我调整:

建立默契化的传播机制

这种在传播过程中主体混乱的情况并非毫无原因,因为可以看到,因为可以看到“北京检察”及“平安北京”本身就是代表着两个不同传播主体,要求其在传播的过程中达成完全一致的可能性很小。

不过虽然从属于不同的两个部门,但本质上来讲其实都是政府下属的保障社会安全与公正的组织部门,为什么会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呢?

实际上还是对待舆论态度不统一所导致的,以平安北京为代表的警方在一开始面对雷洋案的时候对于案件的处理过于保守,面对突如其来的舆论压力也过于恐惧。

这着实体现我国以公安执法部门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还存在着较大缺陷。

雷洋案的出现也是一种促进其进行改变的契机,对民众坦诚相待,真正考虑到民之所向,各政府部门会形成一种默契。

自动传播一些符合事实、符合民意要求的一些信息。

三、舆情控制

(一)舆论控制:

两面性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在对微博上关于雷洋案的印象功能及微博文章部分进行搜索时,微博上的搜索结果皆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结果不予以展示。

”接下来笔者在百度搜索中对关键词“雷洋”进行搜索,发现百度词条关于雷洋所有信息均已被删除。

网上关于雷洋的新闻几乎都是由“北京检查”率先发布,再经由各大传统媒体平台及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在雷洋案的网络传播上,政府的确有删帖嫌疑。

不过在这里不能简单地去否定删帖这种行为,删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控制舆论走向,在一定程度上有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但是在针对像雷洋案这种发生在国内,且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关注的公共议题来说,是否应该对其进行舆论控制还存在讨论的空间。

可以看到,近年来频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确为舆情控制带来了一些困难,新媒体时代危机爆发具有不对称性,尤其是前段时间在微博上形成爆炸式影响的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更是创下了微博阅读量的记录。

尤其是在这种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中,“阴谋论”盛行加以境外舆论的恶意干涉,很有可能使政府部门遭受到许多不必要的打击。

因此,对网络上舆论进行一定量控制的行为是有一定益处的。

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对舆论进行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公众对于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在雷洋案不断进行发酵的过程中,网络中所出现的大量关于雷洋案的质疑最终都被强行删除。

其明显程度之高不仅使众多网友纷纷提出质疑,根据笔者检索发现,包括《经济学人》、《纽约时报》在内的国外众多媒体都对这种删帖行为进行了报道,其中《经济学人》在2016年5月28日所出版的周刊中在中国评论部分所发表的对雷洋案进行评论的文章《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个走狗(Ontheinternet,nobodyknowsyou’rearunningdog)》写到“对于检察官来说,像这样监测网络上的舆论还是相对比较容易的,难点在于政府试图装扮成公众去在网络上通过发布评论或是文章来影响真正的公众。

”文章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总结来看,对网络上文章进行删帖的行为在对舆论进行有效控制的同时也带来了两个副作用,一是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虽然警方在之后对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受到了一致好评,但是删帖事实已成定局,从长期来看,新媒体环境下的网民对政府已经形成了保守化的固有印象,长期很难改变。

其二,从外媒的大范围报道来看,对雷洋案中的网络舆论进行删帖的行为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受损。

政府一直在强调在进行国际传播时务必要讲好中国故事。

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树立好信心,只有将态度明确,才能在“讲故事”的过程中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

否则永远无法破除在整个传播过程中破除固有的偏见。

(二)面对舆论:

审慎用事

在雷洋案中,从政府在网络舆论管理的是与否中我们可以看出,面对网络舆论所带来的巨大压力,该如何平衡与取舍舆论所带来的正负作用力实际上是政府部门所要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笔者认为,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首先要对网络舆论的真正含义做出理解。

对于政府来说,网络舆论的集合就是舆情。

舆情是社会的皮肤,是社会时势的晴雨表。

喻国明:

《我对当前网络舆情治理问题的两个基本观点》2016年7月2日

在雷洋案中,舆情表达了一个国家民众这个政府公共权力的认知与态度。

认识到这一点,政府部门在对网络上进行舆情控制时才能真正做到审慎行事。

就像喻国明老师在文章里写到那样:

“懂得管理者更应从舆情的表达中发现和解决社会的深层问题,而不是是以“平复”舆论为管理的唯一归依喻国明:

《我对当前网络舆情治理问题的两个基本观点》2016年7月2日

的确,在近年来的舆论场中的确出现了一些荒谬、偏激、情绪化的言论,其中某些言论被网民当做肆意宣泄的模板,在网络上造成了一定影响。

但对于这些看似偏激的言论我们不能一概去否定,这些言论背后实际上包含了网民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追求与担忧。

传播者如果能适时地去回应这些需求并对其进行回应,利用这类话题的热点性积极做出相应的化解和处理才会更有意义。

其次,要真正的从情感诉求方面入手去化解民愤。

例如这次央视在雷洋案报道中所做的,从雷洋家人的角度去进行追问,直击民意最关切的问题,最终迎来一片喝彩,相反,北京警方在此次事件中初期的表态则没有顾及公众以及雷洋家人的情感,招致差评。

总结

从第一个问题所讨论的标签化来说,在对外进行传播的过程中,有一套类似于新闻发言人所使用的规范用语,可以撕去被公众有意无意的强加在事件上的所谓标签。

让公众更加冷境地接收来自于传播信息主体所传达出的信息。

而对于第二个传播主体角度来讲,在新闻发言人制度中,一个组织在对外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必定要有一个权威的、代表整个组织的信息发布源去代替组织进行信息发布。

否则就会像之前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酒店经理接受采访后引起公愤一般的闹剧发生。

而对于第三个问题来讲,在对待舆论时必定要用辩证的眼光去对待,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一定要多向民意倾斜,在传播的过程中晓之以情而不是非要动之以理。

参考文献:

1.喻国明:

《我对当前网络舆情治理问题的两个基本观点》,[M],2016年7月2日,喻国明

2.周雪松:

《小众事件如何演变为大众舆情》,[M],2016年3月,清博舆情

3.肖颖:

《雷洋死亡案:

拷问公信力》,[M],2016年5月,新民周报

4.雷洋案:

《权威发布为啥不权威》,[M],2016年5月,米宗新闻

反思

这一部分讲一下我在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在对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由于对于各类研究方法使用的不成熟,导致了在对雷洋案探讨的过程中没有用非常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我在对雷洋案的传播过程中所得到的一些发现。

其次,在文中由于研究对象的模糊性,文中所提到的一些传播主体范围不集中。

最后就是对于问题的总结能力不够,所讨论的三个问题均为独立成型。

由于能力有限,希望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慢慢改正以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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