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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加工技术.docx

数控车加工技术

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数控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数控车加工技术

赛项组别:

中职学生组

专业类别:

加工制造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中职院校数控加工技术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的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引领和促进中职院校与本赛项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中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数控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个竞赛模块。

其中,理论知识竞赛考察选手读图与机械绘图能力、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操作技能竞赛考察选手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数控编程能力、合理使用加工刀具的能力、合理选择加工参数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均衡处理质量、效率、成本的综合能力,强化选手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竞赛内容与时间详见下表。

“数控车加工技术”竞赛内容与时间

比赛内容

分值

时间

理论知识竞赛模块——读画轴类零件图: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纸质赛卷上给出的三维轴测图所示零件,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T17451-1998)在计算机上修改并完成给出的基本视图、补画断面图、局部视图、标注尺寸及表面粗糙度,确定尺寸公差及几何精度,填写标题栏及注写技术要求;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国标的零件图并存盘,比赛结束后由选手将零件图打印出来(允许选手打印三张,选择其中一张上交),选手签字确认。

20分

90分钟

理论知识竞赛模块——完成加工工艺赛题: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书中的加工工艺赛题。

操作技能竞赛模块——独立赛件加工:

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和毛坯(一件)等,按图纸要求完成独立赛件加工。

95分

270分钟

操作技能竞赛模块——赛件检验:

根据任务书中提供的资料和要求,确定检测方案与检测方法,合理选用量具,按照检测任务书要求进行检测,填写检测结果。

操作技能竞赛模块——小批量赛件加工:

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和毛坯(四件)等,按图纸要求加工完成小批量赛件3件,第4件毛坯选手可根据自己加工情况选择性使用(不配分),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和评分表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操作技能竞赛模块——职业素养:

考核以下方面:

操作设备的规范性;

工具、量具、刀具的放置及正确使用;

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⑤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

内容

地点

负责人

第一天

14:

00前

各参赛队报到、校验工量具

鸿腾国际大酒店

执委会

14:

30-16:

00

理论知识竞赛

微机室

执委会

16:

30-17:

30

场地开放时间

数控实训车间

执委会

17:

30

召开领队会议并抽签

图书楼会议室

裁判长

第二天

7:

30-8:

00

第一场比赛选手候考、抽签竞赛赛位号

数控实训车间

执委会

8:

00-12:

30

第一场比赛

13:

00-13:

30

第二场比赛选手候考、抽签竞赛赛位号

13:

30-18:

00

第二场比赛

第三天

10:

30

裁判点评会公布比赛成绩

320报告厅

组委会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方式:

具体要求见《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职教字【2017】37号)》。

(二)组织机构:

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赛项执委会,下设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三)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

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东道主所在代表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四)赛场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取得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进入竞赛场地,到所抽取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工作人员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五、竞赛命题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现代制造新技术和新知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专家命题。

本赛项采取公开竞赛样题方式,赛前一周竞赛样题在网上公布。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

本赛项为个人赛,每市限报2名学生选手参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具体要求见《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职教字【2017】37号)》。

2.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二)熟悉场地

1.报到当日,执委会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地进行场地熟悉。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竞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竞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阶段竞赛规则

1.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比赛阶段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中望机械CAD教育版V2017”和“CAXA工艺图表V2016”软件,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机。

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违者将被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竞赛设备进行确认。

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否则按违规处理。

竞赛结束前将DWG、EXB格式图纸,DWG、CXP格式工艺图表通过虚拟打印输出PDF图纸,并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

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

若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7.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9.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向裁判组报告,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产品加工阶段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正式竞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赛前15分钟抽取赛位号,选手按赛位号进场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

选手在竞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竞赛结束按照赛场要求离场。

2.除严格规定的量具或其他物品外,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

3.竞赛所用相应的工、量、辅具由参赛单位根据竞赛的要求进行准备,不符合要求的工、量、辅具一律不得带入赛场。

4.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指挥,首先需对竞赛设备、选配部件、工量具等物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向裁判人员报告。

5.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竞赛开始后才能进行竞赛。

6.参赛选手所携带进入赛场的参赛证件和其它物品,现场裁判员有权进行检验和核准。

7.竞赛过程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位范围,不得与其它赛位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

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8.竞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其余人员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进入赛场。

9.竞赛过程中,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因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竞赛。

非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10.在竞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选手应做好结束准备,结束哨声响起时,宣布竞赛正式结束,选手必须停止一切操作。

11.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竞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上交竞赛赛卷、工艺文件或竞赛任务书等,做好竞赛设备的整理工作,包括设备移动部件的复位,归还工具,整理个人物品。

13.竞赛中有计算机编程、绘图内容的,需按竞赛赛卷要求保存相关文档,不要关闭计算机,不得对设备随意加设密码。

14.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工具等与竞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15.参赛选手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

具体要求如下:

(1)裁判组设裁判长1名,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裁判长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

(2)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3)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现场记录,并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由评分裁判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

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3.成绩公布

闭赛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集体解密,解密后立即在闭赛式上公布。

七、竞赛环境

(一)理论知识竞赛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

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

(二)操作技能竞赛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发卷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竞赛现场每个竞赛工位设备及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并且在机床正面配备一个1800mm×450mm的桌子,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5.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加工用毛坯、辅料等耗材。

6.操作技能赛场中不提供竞赛刀具和量具,选手可依据赛前公开的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量具和刀具(数量不限),但不允许携带二类工装夹具,允许选手自带个人竞赛用的工具车(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他人操作)。

八、技术规范

(一)职业标准

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高级工要求实施。

(二)教学标准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要求实施。

(三)机床操作规程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性能正确使用机床,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各旋钮及按钮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刀具前应确认是否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随时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禁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物体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符合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如机床出现异常,选手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需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竞赛完成后,选手应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九、技术平台

(一)理论知识竞赛

1.绘图软件:

中望机械CAD教育版V2017和CAXA工艺图表V2016。

2.其他软件:

PDF阅读器、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

(二)操作技能竞赛

1.加工设备

大连数控车床:

CKD6150A,数控系统为:

FANUC0iMate-TD系统。

主要参数:

(1)最大回转直径:

500mm;

(2)最大行程:

X轴200mm,Z轴行程750mm;

(3)主轴转速范围:

100~2400r/m;

(4)主轴功率:

≥5.5kW;

(5)x、z轴定位精度:

≤0.015mm;

(6)CNC数控装置位置控制分辨率:

0.001mm;

(7)X/Z轴交流伺服驱动。

2.竞赛软件

CAXA数控车软件V2016、CAXA网络DNC传输软件V2015、中望软件3D2017教育版。

3.计算机

每个竞赛工位装备1台计算机,都安装有竞赛所需软件并与机床通讯连接。

4.量具、刀具

量具、刀具由选手自带,上述未涉及的赛场提供和需自备物料的清单将随样题一并公布。

5.工件毛坯

赛场提供的工件毛坯材料:

独立赛件为硬铝LY12,批量赛件为45#钢,具体尺寸见样题。

十、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

参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关于中级工、高级工的要求,结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二)评分细则(评分指标)

1.理论知识和独立赛件评分指标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读画轴类零件图

12%

1.抄画、修改并完成给出的基本视图

4%

2.补画断面图、局部视图等

2%

3.标注尺寸及公差等

2%

4.标注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及技术要求等

3%

5.注写标题栏、打印图纸等

1%

加工工艺

8%

1.工艺基础及相关考核要素

8%

独立赛件加工

75%

1.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几何精度

67%

2.赛件外观

3%

3.赛件检测

5%

职业素养

5%

1.工具、量具、刃具摆放

2%

2.安全防护

1%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操作规范

2%

总分

100分

2.批量赛件评分指标:

总分15分,每件5分。

按批量赛件评分表进行检测,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和评分表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按合格品件数乘以每件产品分值即为批量赛件得分。

3.选手竞赛得分(满分115分)=理论知识得分(满分20分)+独立赛件得分(满分75分)+职业素养得分(满分5分)+批量赛件得分(满分15分)

4.选手竞赛总分(折算成百分制)=选手竞赛得分×100/115。

如有违反赛场规定扣的分值记入总成绩。

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和严重事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赛项裁判长负责。

(二)赛项裁判组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下,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三)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试件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依据评分标准给定。

(四)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加工试件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

大赛执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项仲裁组工作。

(二)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三)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四)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高职院校)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一)允许参观的赛项,有关人员可集中存放手机、照相机等设备后,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裁判引导下,有序按设定的路线进入赛场观摩。

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拍照,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提问;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二)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裁判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三)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参赛队按照竞赛赛程安排凭竞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按“第六条、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条款执行。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5.参赛队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随意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6.领队要按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会上举行抽签仪式,并对比赛注意事项作相关说明,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

7.各参赛队要为参赛人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教育选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参赛,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和领队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认真学习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3.竞赛过程中,不允许指导教师和领队进入竞赛场地进行指导。

4.指导教师和领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进人观摩现场。

(三)参赛选手须知

1.选手要服从竞赛裁判组的统一指挥。

2.参赛队员按抽取批次和竞赛工位号,参赛队员进入竞赛现场在裁判员核对各参赛队员的身份后,由参赛队员签字确认;参赛队员检查并确认设备、材料、工具等,并签字确认。

3.选手迟到15分钟,将取消竞赛资格。

4.参赛选手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与竞赛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赛场,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赛场;一旦出现人为造成的严重安全问题,裁判员将终止竞赛,并取消参赛队成绩。

5.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参赛队员方可进行操作,竞赛开始计时;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应准备停止作业,清理现场(如将所用工具放在适当的位置、切断电源等);提前结束竞赛的,由队长示意裁判停止计时,并可酌情获得加分;竞赛时间到而未停机者将被酌情扣分。

6.参赛队员竞赛结束时,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工具、器具等进行清点、验收,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丢失情况须照价赔偿。

7.参赛队完成竞赛任务时,应将竞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刻录收取和验收竞赛成果。

裁判员将收取的竞赛结果文件装入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竞赛过程中,如无特殊原因,参赛队员不能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具、器具;由于测量方法等造成的测量误差结果自负。

9.竞赛时,要遵守赛场规则,服从和尊重执裁及监考人员。

在竞赛中出现问题要逐级汇报,不允许选手在竞赛现场与执裁、监考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或口角,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30分钟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工作人员须知

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

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1.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

所有竞赛项目的各场次、工位以及选手竞赛成绩,由各项目裁判长汇集、计算、签字后,直接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

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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