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乡卫生院门诊楼建设可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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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乡卫生院门诊楼建设可研报告

 

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1章 概况

1.1项目名称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1.2建设单位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

地址:

湖北省鹤峰县燕子乡集镇卫生路18号

医疗机构类别:

卫生院(政府办非营利性)

医疗科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室、中医科(门诊)、口腔科(门诊)、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经营范围:

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卫生服务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燕子乡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3项目性质

改扩建

1.4项目产生背景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

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

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时也要求,积极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参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亦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作用。

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定编、定岗、不定人,推行院长(中心主任)负责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

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巩固完善运行新机制。

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

鹤峰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未来五年政府工作重心,提出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1.5建设地点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北省鹤峰县燕子集镇屯生路18号(乡卫生院原址),东临农户农田,南为农户山林,北边为燕子集镇公路,西边靠小公路。

1.6工期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计划2013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到2013年10月竣工,建设工期为10个月。

1.7改扩建规模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扩建总面积1400平方米。

1.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新增用地面积

平方米

0

2

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

3

建设面积

平方米

1400

容积率

/

≤1.0

建筑密度

%

≤25

建筑限高

≤10

绿地率

%

≥35

4

建设工期

10

5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68

1.9结论与建议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面积为:

1400平方米,总投资额:

168万元,服务乡镇2.2万人,总工期为10个月,预计2013年10月之前完工。

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前期勘测、项目建议书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并以合同约定权利义务。

项目在施工时,应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妥善处理好单位与居民的关系,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2章 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2.1编制原则

1.在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下,结合鹤峰县燕子乡总体规划以及逐步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三大体系,以鹤峰县社会经济、城镇建设发展为出发点,从整体上进行全面布局,统筹兼顾,使项目发挥较好的投资效益。

2.解决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较差的局面。

提升燕子乡基础卫生服务业务能力和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当地人民医疗卫生的保障水平。

3.有利于鹤峰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4.从实际出发工程方案要求切实可行,尽量降低基础设施建造成本的原则。

5.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建设期间坚持最大程度不影响老百姓正常看病原则。

建成后在改善、增强医疗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中营乡卫生院的功能。

6.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7.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2编制范围

接到鹤峰县卫生局的委托,我公司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搜集整理信息及现场勘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本项目的特点及各方面因素,对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报告编制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

2.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3.项目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招投标

6.节能影响评价

7.环境影响评价

8.劳动安全卫生消防

9.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10.进度计划安排

1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2.工程效益评价

13.结论及建议

2.3编制依据

1.《十二五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0.《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11.《医用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12.《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16.《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7.《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18.《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19.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2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21.《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

23.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10〕21号);

24.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72号);

2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十一五”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发〔2008〕13号);

26.《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7.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1号);

28.湖北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与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卫函〔2011〕81号);

29.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30.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1.鄂卫办发[2009]11号卫生应急技术方案;

3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33.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现场踏勘资料;

34.《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3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3章 项目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3.1鹤峰县概况

鹤峰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南角,地处东径109°45′至110°38′,北纬29°38′至30°14′之间。

东毗湖南省石门县,南邻湖南省桑植县,西接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北抵湖北省巴东县、建始县,东北与湖北省五峰县相连,西北与湖北省恩施市接壤。

县城距省会武汉市603公里,距自治州首府恩施市176公里。

境内东西长85公里,南北宽67公里,版图面积2872平方公里。

鹤峰县地处中国地形第二级阶梯云贵高原东部的延伸部分,是武陵山脉石门支脉上的一个山区县,境内地形地貌具有典型的山地特征。

境内地质结构较为简单,地形复杂,地貌千姿百态。

山高谷峡,切割深,高差大,海拔最低的铁炉乡—江口194米,最高的下坪乡—牛池2096.3米,平均海拔1147米,平均切割深784米,平均地面坡度24.1度。

在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海拔800米以下的低山,占17.6%;海拔800-1200米的二高山,占42.8%;1200米以上的高山,占39.6%。

全县7乡2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自然保护区。

即铁炉、五里、燕子、下坪、邬阳、中营、太平等7个乡,容美、走马等2个建制镇及鹤峰经济开发区、木林子自然保护区,205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1364个村民小组。

2010年末,全县总人口22.15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7.09万人,占32%。

乡村人口15.06万人,占68%。

以土家族、苗族、白族、蒙古族为主的少数人口13.8万人,占62.3%。

2010年,实现县城生产总值26.26亿元,“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14.9%。

其中,第一产业7.3亿元,平均增长9.2%;第二产业10.32亿元,平均增长19.5%(其中工业8.5亿元,平均增长15.2%);第三产业8.6亿元,平均增长15.5%;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5年的31.8:

36.8:

31.4调整到2010年的27.9:

39.3:

32.8。

县域经济呈现节约、清洁、低碳、循环发展的良性态势。

201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1亿元,农人均5376元;粮食总产达到9.3万吨,农人均达到490公斤;牲猪出栏23万头,农人均1.2头,农业内部形成了茶叶、烟叶、箬叶、蔬菜、畜牧等5大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过亿元的产业。

茶叶面积17.8万为亩,产量1.5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52亿元;烟叶面积8万亩,产量1.0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35亿元;箬叶采摘面积30万亩,产量1.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12亿;商品疏菜面积6.3万亩,产量12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0.96亿元;出售商品猪9.6万头,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1亿元。

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3.14亿元,“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15.2%。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2.9亿元,平均增长18.5%。

清洁能源工业2.68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1.6%;绿色食品工业实现产值11.9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1.3%;水泥、木工板等建材工业产值3.2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3.8%;药化工业实现产值2.01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8.6%;矿产化工工业3.3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4.2%。

规模企业总数达到64家,以江坪河、淋溪河、核桃湾等绿色能源工程当年完成投资9.8亿,占当年工业固定资投资比重为86%。

2010年末,拥有卫生机构12个,其中,卫生院9个;拥有病床564张,其中县级医院拥有病床235张,农村卫生院拥有病床329张。

卫生技术人员623人,其中,医师256人,注册护士239人。

3.2燕子乡概况

燕子乡位于鹤峰县城东面,距鹤峰县城29公里,东接五峰县湾潭镇、西邻本县容美镇、北靠木林子原始森林、南抵南渡江岸。

平均海拨1200米,最高处孔家垭2039.7米,最低处南渡江360.3米。

全乡国土面积374.1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19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763人。

耕地面积41170亩,林地面积39.8万亩,森林覆盖率80.7%。

燕子乡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现有业务用房面积1048平方米,开设病床30张,病床使用率95%。

现有职工26人,其中医生8人,护士7人,检验1人,药剂2人。

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16人。

全乡29个行政村,设置6个中心卫生室,12个一般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26人。

3.4项目改扩建的必要性

3.4.1本项目建设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依据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保护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并要求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

因此,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发展要求。

3.4.2本项目建设是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和创建保障社会的需要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一直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鹤峰县的公共卫生事业同全国一样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燕子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农村基层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在卫生事业中,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至关重要,基层卫生服务点覆盖广泛、方便群众,能使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由此可见,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对象主要是面对群体,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的城乡居民。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基层卫生服务点是在开展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中进行卫生学监测;为拟订与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针对与疾病发生发展密切相关的不良行为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高人群卫生知识水平,树立健康观念,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改善个体和社会群体的健康状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4.3本项目是满足医疗体系中最基层卫生服务建设的需要

湖北省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作为基础医疗服务机构,是国家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卫生院作为百姓身边的医疗机构,肩负着满足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的重任。

同时,作为整个国家医疗体系的神经末梢,还要完成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等任务。

乡镇卫生院是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统一规划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结构适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有效经济的卫生服务体系,使乡镇居民都能够拥有自己的全科医师。

3.4.4本项目是深化卫生改革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为了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基层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有利于调整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

发展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

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乡镇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德政民心工程,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燕子乡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后经几次改造扩建,整体医疗条件得到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但门诊综合楼房屋陈旧,设置不合理,仅设有30张床位,如今本地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并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新农合政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县政府确定燕子为鹤峰“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生态绿色食品工业园”后,就诊人员大幅度增加,原有门诊条件远不能满足全乡人民的需求,门诊住院综合楼的改扩建设迫在眉睫。

第4章 项目建设方案

4.1燕子乡卫生院配置现状

燕子乡卫生院现有门诊部、住院部、宿舍,现有在职人数26人,业务用房1048㎡,病床数30张,服务乡镇人口2.2万人。

年门诊量达6万多人次,住院病人达900多人次,病床使用率90%。

设有医疗科、妇产科、药剂科、中医科、理疗科、口腔科、手术室、B超室、放射科、检验科、外科、防保科等科室。

近几年添置了200毫安X光机、多功能麻醉机、心电图机等设备。

4.2项目建设内容

鹤峰县燕子乡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计划扩建一栋4层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建筑物总高度是14米,设计层高为3.5米,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辅助建设内容包括:

污水处理、其他设备(供电、给排水系统及消防设施等)。

一层平面设计为预防保健、放射科、供应室区,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二层平面设计为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中西药库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三层平面设计为住院病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四层平面设计为行政办公、会议室用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4.3设计依据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J137—87;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J37—87;

5.《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6.《乡镇卫生院指导意见》;

7.《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1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

4.4设计规范要求

根据《乡镇卫生院指导意见(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中心乡镇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协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4.4.1建设原则

1、中央支持建设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必须为政府举办。

要统筹规划中心乡镇卫生院布局,以形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为目标,选择居民集中、覆盖人口多、距离县城较远的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建设。

县城周边的乡镇不安排建设项目。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努力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装备适宜、经济合理。

3、本次建设要加强急诊、产科等功能,完善给排水、厕所、供电、采暖和通风、污水污物处理、垃圾处理、院区环境等辅助设施。

4、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应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

要从规划设计、建筑材料、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和方面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5、应贯彻安全、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6、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避免交叉感染,保障安全。

4.4.2床位标准

1、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其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

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1.2张床位,不得盲目扩大,原则上不超过50张。

2、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

4.4.3建设标准

1、建设规模依据填平补齐原则,合理确定。

业务用房建设以改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

2、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等)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

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3、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医疗、行政后勤保障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规模

名称

20床以下

20床以上

核定方式

按院核定

(㎡/院)

按床位核定

(㎡/床)

建筑面积(㎡)

300—1100

55—50

注:

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面积指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在上下限范围内取值。

建筑面积指标不含职工生活用房。

4、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

可参照表2执行。

各类用房建议尺寸宜符合表3规定。

表2用房面积分配表单位:

规模

名称

20床

40床

80床

1.预防保键、合作医疗管理

84

108

144

2.医疗

532

1025

1980

3.行政后勤保障

96

240

456

使用面积合计

712

1373

2580

建筑面积合计(平面系数按65%)

1095

2112

3969

表3各类用房建议尺寸表

名称

建议采用尺寸(中--中,m)

走廊

病房

2.7

门诊

单侧候诊2.1

双侧候诊2.7

手术室

2.7

病房

六人病房

6.0×6.0

三人病房

3.6×6.0

辅助用房

3.6×4.5

门诊

小诊室

3.0×4.2

大诊室

3.3×4.5

手术室

大间

6.0×6.0

中间

4.5×6.0

小间

4.2×4.8

X光室

6.0×6.0

化验室

4.5×6.0

5、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4规定。

表4建设用地指标

规模

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

20床以下

0.7

21-99床

0.8-1.0

注:

建设用地指标不含职工生活用房用地。

6、绿化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4.4.4建筑要求

1、建设选址应方便群众、交通便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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