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危机干预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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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危机干预工作流程.doc

清华大学危机干预工作流程

清华大学学生部张春生心理咨询中心刘丹

背景

落实教育部2005年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落实北京市科教工委关于《北京市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与危机管理大纲》的要求,结合清华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清华大学关于加强危机干预的三级处理意见。

使用说明

根据学生心理问题或事件严重程度将危机干预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危机干预的对象是可能处于心理危机状态学生;二级危机干预是可能出现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学生;三级危机干预为可能发现自杀或他杀恶性事件。

一旦出现上述危机事件时,立即实施本办法。

一、一级危机干预

(一)一级危机事件的干预对象

根据表1,如果学生同时出现与下述相符合的多种症状,尤其是第9项、第10项,且持续时间在两周以上,则表明学生可能处于心理危机状态。

或者老师同学觉得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和正常行为不同。

一旦发现具有心理危机状态症状的学生,立即采取一级危机干预措施。

表1、识别学生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标准

下面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经常出现的症状,如果同时出现多种与下述相符合的症状,则表明学生可能处于危机状态:

1.直接表露自己处于痛苦、抑郁、无望或无价值感之中;

2.易激惹,过分依赖,持续不断的悲伤或焦虑,常常流泪;

3.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降、经常缺勤;

4.孤僻、人际交往明显减少;

5.无缘无故地生气或与人敌对;

6.酒精、网络、烟的使用量增加;

7.行为紊乱或古怪;

8.睡眠、饮食或体重明显增减,过度疲劳,体重或个人卫生状况下降;

9.日记或其他作品所透露出的主题为无望、脱离社会、愤怒、绝望、自杀或者死亡;

10.书面或口头表达出的内容象是在临终告别或透露出自杀的倾向,如“我会离开很长一段时间……”

(二)一级危机事件干预措施

1.迅速通告心理咨询中心。

2.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或辅导员首先通过全面的了解和倾听,迅速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将情况告知心理咨询中心。

3.初步判断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

4.心理咨询中心将以合理的方式约谈该生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同学,了解当事人真实的心理状态和所面临的问题,初步判断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

并迅速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5.确定干预方案。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了解的情况,确定干预方案。

如果学生心理问题比较轻徽,屈心理咨询范畴,可以由咨询中心解决;如果确定当事人心理问题比较严重,可能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则必须采取二级危机干预措施。

二、二级危机干预

(一)二级危机事件的干预对象

二级危机事件指出现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

根据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学生已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症状,如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参表2、表3、表4),或有明显的自杀征兆(参表5),但并未实施自杀行为,则启动二级危机干预方案。

表2、抑郁症诊断标准

如果一个人在两周或更长时间内,同时存在三个下述症状,尤其是第1、第2项、第13项,便符合了抑郁症的标准。

1.几乎每天心情都非常恶劣;

2.对以前感兴趣的东西或活动失去兴趣;

3.感到麻木、空虚、无聊;

4.躯体疼痛(胃痛、头痛);

5.睡眠困难(难以入睡、早醒或睡得过多);

6.体重改变或饮食习惯改变;

7.过分的挫败感和过分自责;

8.集中注意力、思考问题困难;

9.和平常比,更易怒、紧张或易激惹;

10.感到无价值、内疚或满心羞愧;

11.彻底的无助感、无望感;

12.没有精力或动力,内心有压力感;

13.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觉得活着还不如死了好。

表3、躁狂症的诊断标准

躁狂症以情感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同时,至少有下列8项中的3项症状(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要4项症状):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话语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或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表4、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1.如果学生在一个月以内有下列两种以上的症状,便可能患有此症:

(1)幻觉(看到或听到他人对自己思想及行为的批评,或听到两人以上彼此交谈,但实际上这些声音或图象并不存在);

(2)妄想(超越现实中个人所能达成或与现实不符的想法,如有的病人会说自己当总统、主宰世界、拯救众生等与现实不符的想法);

(3)语无伦次;

(4)痴呆或错乱的行为;

(5)情感上则陷于停滞,行为退缩。

2.发病后在工作能力、人际关系、自我照料等功能上明显降低。

儿童及青少年则在课业及人际关系上表现失常。

以上症状至少需维持六个月以上才算构成精神分裂症。

表5、自杀线索

1.外表的线索:

体重减轻,表情平淡,疲倦,眉头深锁,忧郁,悲伤,退缩,不想动,仪表不整,注意力不集中,有时显得激动及坐立不安,当情绪由悲哀转变成正常或高昂时必须特别小心,此为高度危险期。

2.思想上的线索:

感到无助、无望、空虚、无能及强烈的孤独感,有丧失、羞耻、失望的感觉,无价值感、自尊心低落、思考及综合能力减低、自责感深、仇恨感、愤怒,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3.语言上的线索:

说话慢、不愿与人沟通、表现出想死的念头,可能直接用话语表示,也可能言语上的线索:

在短信、日记、做诗等作品中表现出来;身体不适的主诉增加。

4.行为上的线索:

(1)突然、明显的行为改变

(2)抑郁症状毫无理由地消失

(3)写遗嘱,交代后事

(4)写告别信给至亲好友

(5)清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6)将自己心爱之物分赠他人

(7)阅读有关死亡的资料

(8)对所有周遭事物失去兴趣

(9)社会隔离,少与家人、邻居、亲戚朋友往来

(10)突然增加酒精的滥用或药物滥用

5.环境上的线索:

(1)重要人际关系的结束

(2)家庭发生大变动,如亲人死亡、财务困难

(3)显示出对环境的不良适应,并因而失去信心

6.并发性线索:

(1)从社交团体中退缩下来

(2)显现出抑郁的征兆

(3)显现出不满的情绪

(4)睡眠、饮食规则变得紊乱,失眠、显得疲惫、身体常有不适、生病

(二)二级危机事件干预措施

1.迅速通告相关部门

心理咨询中心发现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

如果是院系发现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必须及时通知心理咨询中心。

并请咨询中心做出初步诊断或判断。

2.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转介

经过咨询中心确认是比较严重的问题,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通知家长,在家长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由院系负责人送学生到定点医院就诊(北京学生要求家长陪同就医诊断:

外地学生通告家长到校监护)。

若短时间内难以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而学生的心理问题已严重危及到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可直接送学生到医院就诊;同时,通过发电报、特快专递等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

若家长不配合学校工作,院、系需耐心细致做工作,争取家长配合:

经争取后,家长仍不配合,紧急情况下,学校有权在保留有关证据(如与家长的电话录音)的前提下,送学生到医院就诊。

或者请家长带孩子离开学校。

3.做好监护工作

家长未到达学校之前,一般情况下,看护工二作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

4.严格遵照医嘱选择治疗方式

根据医生诊断结果和建议,可采取学生住院治疗、休学治疗或在校边学习边治疗的方式,采取哪种治疗方式,由医生决定。

5.办理住院、病假或休学手续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由家长、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老师按规定办理住院、病假或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后需要提前回到学校学习,需有学校定点医院回龙观医院的诊断结果作为依据。

6.开展卒后辅导:

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需对与该生密切接触的学生和老师开展辅导工作,澄清事实真相,帮助学生和老师正确认识该生的心理问题,缓解紧张情绪,消除歧视心理。

三、三级危机干预

一旦发生学生自杀或他杀等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三级危机干预方案。

1.迅速通报

一旦发生学生自杀或他杀等恶性卒件,获得信息的老师或同学必须立即报告校园保卫处。

保卫处需立即调配警力保护事故现场,拨打120、110报警;同时通知校医院大夫立刻到现场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电话通知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由副书记召集各负责人,各负责人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2.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学生所在院系领导需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如实通报学生情况,请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做好学生家属来校的各项服务工作,做好亲属的心理安抚和各项服务工作;了解亲属对事例的态度,及时领导汇报。

3.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

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死因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处理善后事宜。

4.做好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准备

出现危机事件,家属有可能会提出经过法律解决的意见。

因此法律事务组负责搜集、保存证据,做好法律解决问题的准备,以免打起官司证据不足而被动。

5.固定宣传机构,统一对外口径

学校新闻中心代表校方应对危机中外媒体采访,其他人员不能随意接受采访,减少媒体妙作机会,维护学校声誉。

6.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

各院系需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澄清事实真相,切实作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因学生思想不稳定给善后工作造成新的困难。

7.与家长就善后问题商谈

学生所在院系选派人员与家长就善后问题商谈,如家长对死因无异议,学校可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一定经济净嗜,结束善后;如家长对死因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家长反映强烈,对学校处理有意见,已经形成不稳定事端,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机关汇报并寻求支持,并要认真作好工作,防止出现冲击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

8.开展事后辅导工作

危机事件结束后,心理咨询中心需要对与当事人密切接触的老师、学生和有关领导开展辅导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杀现象,给予情绪支持,帮助他们舒缓压力,以免造成心理上的不良影响。

9.做好资料搜集、整理、总结工作

危机事件处理结束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校园危机宇仆处理报告表》,并报送负责人,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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