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治理中心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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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治理中心文件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黄院学资〔2017〕10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依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和标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7〕7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增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布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精准资助,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一般专科在校学生。
二、认定标准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大体生活费用,缴纳除学费之外的其他国家规定的费用后,需要通过助学贷款解决部份学费的,认定为一样困难品级。
2.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大体生活费用后,不足以全额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者,部份需缴纳费用需要通过贷款解决的,认定为困难品级。
3.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需要通过贷款解决的,认定为特殊困难品级。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
困难品级的认定工作原那么上以院(系)为单位,分班组织评议。
特殊困难比例占院(系)总人数的8%,困难比例占院(系)总人数的12%,一样困难占院(系)总人数的20%,人数四舍五入。
具体名额分派各院(系)可依照各班的具体情形,综合考虑、合理安排。
四、认定程序
1.提交申请。
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形调查表》和《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依照申请材料、量化自评得分情形及学生在校表现,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汇总量化自评得分和民主评议得分后给出排名,提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步意见。
3.院(系)审核。
各院(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各班级评议情形,深切基层调查,研究确信困难品级认定结果,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后报送学生资助治理中心。
4.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审核。
学生资助治理中心核查各院(系)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同意学生对评议进程及结果的咨询投诉,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院(系)。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五、步骤与时刻安排
第一时期(6月25日前完成):
各院(系)组织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签署《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许诺书》。
第二时期:
(8月31日前完成):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依照《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形调查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表)内容认真填写、加盖公章、量化自评并预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时期(9月9日前完成):
各班级评议小组对2021级、2016级学生的困难品级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各院(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认定。
第四时期(9月20日前完成):
各院(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各班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结果进行认定、公示。
第五时期(9月29日前完成):
依照2017级新生的家庭情形调查表,结合学生实际情形,院(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开展新生困难品级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
最终名单确信后,于10月10日前将“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许诺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形调查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品级认定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稿与附件4和附件7的纸质稿(需加盖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其它附件的纸质稿院(系)留存备查。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依照公平、公正、公布的原那么,严格认定程序,做好详细记录,成立困难学生档案,评议工作要留存评议小组会议记要,班级评议汇总表中班级90%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院(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要认真组织、深切调查、普遍听取意见。
3.各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事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品级公示5个工作日,并自觉同意全校师生及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3.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许诺书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形调查表
5.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
7.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品级认定汇总表
学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资助教师负责)
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
院系
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工作分工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
注:
工作分工写明负责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义工、勤工助学等工作。
附件2(班级评议组长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院(系)(盖章)班
职务
姓名
所在班级职务
备注
组长
班主任或辅导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
附件3(班级评议组长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班级评议小组许诺书
院(系):
班级:
班级总人数:
辅导员姓名:
辅导员联系方式:
我许诺秉着公平、公正、公布的原那么,严格依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并严格保密,不在工作范围之外泄露、谈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形。
假设有违抗,将志愿退出班级评议小组。
成员签名:
填表时刻:
年月日
附件4(个人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
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形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毕业
学校
家庭
人口数
家庭
类型
□孤儿□单亲□残疾□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有关信息
家庭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
其他情况: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
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
可复印。
请如实填写,抵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附件5:
(个人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院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地址
家庭基本情况
直系亲属姓名
与本人关系
年龄
职业
学历
健康状况
联系方式
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自评(60分)
学生本人
基本情况
(10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分);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儿或残疾学生(10分);孤儿或残疾学生(5分);农村特困救助学生(8分);烈士子女(5分)。
本人长期身患重病,需持续不断地接受治疗(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材料)(8分)。
少数民族学生(2分)。
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
(30分)
农村低保家庭(8分)。
父母双方均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10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7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4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1分)。
父母一方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8分)。
兄弟姐妹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5分)。
家庭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5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固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子女(5分)。
家庭经济困难且有2人以上同时上大学(8分);家庭经济困难且有2人以上同时受教育(5分)。
生源地经济
状况(10分)
国家级贫困县(8分)。
中西部地区(2分)。
认定当年突发事件情况
(10分)
家庭所在地遭受突发自然灾害,家庭遭遇重大伤亡或损失(10分);家中突发变故,导致经济状况急转直下,无法承担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10分)。
自评得分
(最高60分)
分
本人诚信承诺
我承诺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艰苦朴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如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的资助,我愿意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志愿服务。
我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我愿意退回因此所获资助并接受校规校纪处分。
申请认定困难档次为:
□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注:
以上所有情况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40分)
衣着饰品(10分)
衣着朴素、无高档时装者,加4分;否则不加分。
无贵重首饰(金饰、玉器、品牌饰品等)者,加3分;否则不加分。
朴实无华、没有高档化妆品者,加3分;否则不加分。
饮食消费(10分)
经常在餐厅就餐,无校外聚餐等消费行为,加6分;否则不加分。
无抽烟习惯,能配合学校、院(系)、班级遵守无烟校园规定者,加4分;否则不加分。
日常用品(10分)
没有高档手机(价值3000元以上),加4分;否则不加分。
没有高档电脑(价值5000元以上),加3分;否则不加分。
没有高档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价值4000元以上),加3分;否则不加分。
综合表现(10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和平时消费情况,勤俭节约者,加2分;表现一般者,加1分;奢侈浪费者,不加分。
家庭经济困难但能遵守学校纪律,按时缴纳学费或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岗位或校外勤工俭学、自立自强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申请有生源地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者,积极自助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有突出的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拾金不昧等事迹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一票否决
(1)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1)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弄虚作假者;(3)有抽烟、酗酒嗜好者;(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打游戏者;(4)经常与朋友聚餐、出入KTV等消费场所者;(6)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符的其它不当消费行为者。
有(无)
评议得分
(最高40分)
分
最终评议结果
该生所在班级共人,其中申请经济困难学生人,该生最终评议总得分,班级排名为名。
该生认定困难等级为:
□经济特殊困难;□经济困难;□经济一般困难;□非困难。
班级评议组长签字:
年月日
院系意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不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章: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学校
资助
管理
中心
意见
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实,
□同意院(系)意见。
□不同意院(系)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注: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表现了党和政府及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切和支持。
民主评议小组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认真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如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置。
2.为爱惜学生隐私,本表内容保密,仅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利用,学生所在院(系)要严加保管。
3.提交本表时需同时提交建档立卡、低保证、孤儿证、烈士证、残疾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本地民政部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表用A4纸正反打印,统一到资助中心盖章后院(系)留存。
附件6(班级评议组长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特殊困难不高于8%,一样困难不高于12%,困难不高于20%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
班级:
制表日期:
序号
申请人
量化自评得分(最高60分)
班级评议得分(最高40分)
有无
一票否决
评议
总得分
班级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辅导员(签名):
评议小组(签名):
班级成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7(班级评议组长负责)交表时该行删除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品级认定汇总表
院(系)制表人: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班级
评议
总得分
评议最终排名
困难
等级
申请助学
贷款金额
有无一票否决
辅导员审核签字
注:
1.此表为样表,请用Excel制作填写;
2.“申请助学贷款金额”一列需为数字,“困难品级”一列为班级评议结果;
3.汇总表需院(系)领导签字审核后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困难品级认定申请表”请按汇总表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