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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

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⑹竖向规划设计;

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

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

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三、修建性详规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

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

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

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

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

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

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

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

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

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

9、编制文本说明

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周围地区的关系;

2、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内容深度要求

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1)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

(2)区位图——区位图建议采用两张图表述,一张表示行政区范围内的项目位置与周边现状关系图,另一张表示以一定范围内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地块性质、道路系统、建筑配套设施等情况的控规图中的项目地块位置,同时附现场照片;制作区位图所需的控规资料按程序要求在规划在线上公布;

(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

(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

500;大地快项目还需1:

1000或1:

2000总图。

图幅在0#左右);

1.设计内容应符合《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的有关强制性要求;

2.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红线范围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并准确清楚表达规划红线中控制内容。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设计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距离)、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既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

3.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

4.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性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

4.要分期实施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总图中应标明分期范围线并列个其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

6.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

7.符合现行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

8.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

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5)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砌;

(6)道路交通规则——用地内的设计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型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

(7)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

(8)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划要求,建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须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

(9)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2、电子文件光盘

电子文件须符合市规划局关于《电子文件图形标准》的要求。

3、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制作

按要的份数制作,以便翻阅及存档,文本不主张高成本制作,也不宜太简陋;开评审会使用的文本建议采用横式文本和软皮封面。

 

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管理技术规定

发布时间:

2007年3月28日

1.总则

1.1为规范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行为,统一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对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内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1.3经批准的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指导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设计。

1.4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成果,应符合本规定。

1.5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分为报审成果和报批成果两部分内容。

1.5.1报审成果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分地块指标控制图、日照分析报告,根据项目的位置和重要程度可增加透视图、模型或动画。

1.5.2报批成果主要包括说明书、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定位图、竖向规划图、分地块指标控制图和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

1.6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成果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报审成果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2.1说明书

2.1.1说明项目背景和基地及其周边的现状情况,包括土地权属情况、历史遗存和古树名木等情况。

2.1.2分析研究相关规划控制要求以及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机会;明确规划方案的主导思想和设计目标,阐述规划方案的总体构思和规划布局。

2.1.3附表:

“规划用地平衡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以及“建筑面积明细表”。

2.2现状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2.2.1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项目基地及其周边现状自然地形、地貌、用地性质、道路宽度及名称、该项目及各单位用地范围。

2.2.2标明各类建筑的平面形式、用途、层数、质量等,并附简要注释说明及图例。

2.3规划总平面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2.3.1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建筑的平面形式、位置、用途、层数、高度、最小间距、一层室内地坪高程,规划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组团级以上道路及地界的距离;对规划住宅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的应予标明。

2.3.2标明规划用地范围、各类建筑控制线、公共绿地范围以及教育、医疗等主要独立占地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结合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标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编号、位置和用途。

2.3.3标明道路红线、立体交叉口用地控制范围、河道、绿地、高压线走廊、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等规划控制线,河道、绿化带、高压线走廊以及组团级以上道路的宽度。

2.3.4标明地面停车场范围及车位布置方式,地下停车库等地下空间的范围、层数以及出入口等。

2.3.5附“规划用地平衡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简要注释说明和图例。

2.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2.4.1标明组团级以上道路的宽度、中线交叉点和主要变坡点和平曲线拐点的坐标和控制高程,立体交叉口的用地控制范围。

2.4.2标明各地块主要控制点高程,台阶、挡土墙的位置和控制高程。

2.4.3标明规划地块的人、车流主要出入口,各类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及平面形式。

2.5分地块指标控制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2.5.1在总平面图的基础上,对规划建筑进行编号,结合地块划分情况,对各地块绘制建筑面积明细表。

2.5.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应结合用地性质、项目分期实施情况等将用地划分为若干地块,标明各地块范围并编号,并分地块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以及简要注释说明及图例。

2.6日照分析报告

编制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2.7透视图、模型或动画

视项目所处位置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制作能够表达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建筑和空间关系的透视图、模型或动画。

3.报批成果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3.1说明书

内容同报审成果。

3.2规划总平面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内容基本同报审成果,不再标注建筑最小间距、退让各类控制线、组团级以上道路及地界的距离、一层室内地坪高程。

3.3平面定位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3.3.1在总平面图的基础上,标明坐标方格网及主要坐标,规划用地范围各转折点坐标。

3.3.2标明组团级以上道路的宽度,中线交叉点、平曲线拐点坐标,主要平曲线半径及主要道路转弯半径。

3.3.3标明建筑外轮廓主要尺寸和至少一处拐点坐标,建筑最小间距,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组团级以上道路及地界的距离等;附简要注释说明及图例。

3.4竖向规划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3.4.1在总平面图的基础上,标明规划建筑外轮廓主要拐点室外高程、一层室内地坪高程。

3.4.2标明组团级以上道路中线交叉点、变坡点和平曲线拐点的控制高程,主要地形控制点高程,台阶、挡土墙的位置和控制高程;

3.4.3标明组团级以上道路和主要场地的坡度、坡向、坡长等;附简要注释说明及图例。

3.5分地块指标控制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内容同报审成果。

3.6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图纸比例1:

500或1:

1000)

3.6.1标明各类市政及防灾设施的平面布置,及主要设施的用地范围,各类市政管线的管径、来源及走向。

3.6.2标明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管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最小垂直距离,管线地下敷设的最小覆土深度,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4.成果标准要求

4.1承担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单位,应符合国家及济南市规划编制资质的有关规定;规划报审和报批成果均须加盖规划编制资质专用章,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单体建筑方案一并申报的项目,其单体建筑方案须加盖建筑设计资质和相关注册资格专用章。

4.2规划图纸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并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注图名、图例、比例尺、风玫瑰、规划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等内容。

4.3规划成果图中各类建筑、道路、绿化、用地范围、河湖水面、地面铺装、高压线、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库范围)、地下中水设施、各类配套公用设施等图纸构成要素均须绘制图例。

4.4规划成果图中所有尺寸标注的单位均采用“米”,建筑物标注均为建筑外墙外侧边缘之间的距离,并应在图中加以说明。

4.5规划成果图中各类定位坐标应采用1993年济南独立坐标系统,控制高程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应在图中加以说明。

4.6规划地形图均应采用济南市测绘部门最新公布的1:

500地形图数据,规划成果电子数据禁止对地形图进行旋转、平移、缩放等任何改变数据地理属性的更改。

4.7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4.7.1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单体建筑方案同时申报的项目,其建筑面积以单体建筑方案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4.7.2单独申报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其住宅建筑面积应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住宅建筑面积=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1+阳台面积系数)*住宅层数+住宅阁楼或跃层建筑面积。

4.7.3住宅南侧阳台面积系数按不超过4%计,住宅北侧阳台面积系数按不超过3%计,多层住宅屋顶阁楼建筑面积按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50%计,中高层、高层住宅屋顶跃层建筑面积按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70%计。

4.8当居住配套公建与住宅或非配套公建合建时,其各自用地面积应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核算。

4.9规划成果中的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间距尺寸标注、定位坐标、高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10规划报审图纸应采用彩色表达形式,报批图纸应采用蓝晒形式。

规划成果除纸质成果外,均应附电子光盘一份,内容为上述说明书和图纸及动画的电子数据;说明书采用WORD格式(*.doc),图纸采用CAD格式(*.dwg),图片采用*.jpg格式,动画采用*.avi格式。

5.相关责任

5.1建设单位须对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准确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5.2规划设计单位须对规划成果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附则

6.1本规定由济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表

以下表格均为示例,具体项目视实际情况可合理调整。

附件:

[1]规划用地平衡表.doc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doc

[3]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doc

[4]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doc

[5]建筑面积明细表(单独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doc

[6]建筑面积明细表(修详与建筑单体方案一同申报).doc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编制技术标准

一、为使南昌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编制质量,有效地指导南昌市的规划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特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制定我市统一的技术标准。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运用城市规划的原理,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社会因素,对城市局部空间作出布局,对近期建设的项目进行安排,以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并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据南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所用的勘察、测量的图纸和资料,必须采用南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测绘部门的地形图和资料。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根据地区功能性质、经过实地调查、收集人口、土地利用、建筑、市政工程现状及建设项目、开发条件等资料的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选定用地定额指标。

  

   2、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对建筑、道路、绿地等作出功能布局和环境规划设计,确定工厂、住宅、公共设施、交通、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建筑空间具体布局及用地界线。

  

   3、确定规划区内道路走向、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

   

    4、确定规划区内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及煤气等工程管线及构筑物位置、用地、容量和走向。

       

    5、确定规划区内园林绿地分类、分级及其位置、范围、布置城市景观的控制区、点。

   

    6、进行竖向规划设计,确定用地内的竖向标高、坡度、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标高。

   

    7、估算综合建设投资及工程量,提出有关实施措施的建议。

 

   五、图纸要求 

   1、应在现状地形图基础上,标有比例、风玫瑰、图题、图例(按照国家统一图例)图鉴。

制图标准参照(GBJ103-87),成果一般为单色图,如委托单位要求,也可绘制彩色图。

 

   2、图纸种类   一般绘制规划地区(段)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工程管线专业规划图、表达设计意图的透视图、鸟瞰图。

考虑到南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0.5公顷面积以下的详规可只绘制现状图、总平面图和透视图。

   六、图纸深度与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规划用地现状图及分析图   一般应包括地形、地貌、高程、管线、现状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使用性质、房屋质量等级、层数、道路广场、绿化系统等的特征。

    2、总平面规划图   一般包括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小品、道路及室外构筑物、绿地等的平面布置、以及建筑层数、用地平衡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道路工程及竖向规划图   一般应包括道路网布局、广场、停车场及其标高,道路红线宽度及横断面;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转折点坐标、标高、转弯半径、室外挡土墙及护坡、梯道位置。

  

   4、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图   一般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煤气等管线工程的走向、管径、控制点高程、排水纵坡、室外消防栓位置;道路横断面中管线排列位置及埋深;管线附属工程设施的位置及范围;有人防工程的地区尚应与管线规划综合布置。

   

    5、其它图纸   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系统规划图、历史文化环境及景管特色分析图、必要的建筑单体示意图、重要地段的街景立面图或城市设计图、鸟瞰图等,比例不限。

   七、规划说明书含下列内容 

   1、任务来源、规划依据。

    2、对规划地区(段)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3、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布局手法及方案特点。

   

    4、功能布局及环境设计的构思、道路交通、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色彩、园林绿化、竖向设计以及公共管线等的具体规划原则及要点。

  

   5、用地平衡表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估算工程量、拆迁量。

   

   八、用地平衡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平衡表   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用地平衡表有如下内容: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

每项的面积,人均用地面积在总用地中所占比重都应列入用地平衡表中,市级公建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不纳入居住区用地平衡,作为其它用地应予注明。

   其他类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其功能编制用地平衡表。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

平均层数,容积率,住宅建筑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密度,住宅面积密度面积密度,人口净密度,人均居住面积等。

其他类型的详细规划依其性质参照确定。

   

(1)平均层数:

为总建筑面积与总建筑基地面积之比。

   

(2)容积率:

为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3)住宅建筑密度:

这住宅建筑基地面积与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之比(%)。

   

(4)住宅建筑面积密度:

为住宅建筑总面积与居住建筑用地面积之比(米2/公顷)   

(5)住宅面积密度:

为住宅面积与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之比(米2/公顷)。

   

(6)人口净密度:

居住人数与居住建筑用地面积之比(人/公顷)。

   

(7)人均居住面积。

                 

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plan【概念】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说明】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五)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六)竖向规划设计;(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包括:

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三)各类建设工程造价等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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