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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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房屋租赁合同

地产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房地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座落于,房屋产权证号为,房屋户型,居住面积,租给乙方。

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现□己/□未抵押。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年月日。

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押金人民币元整(¥签定合同天内支付首次租金的押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期提前天交付下期租金。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费、物管、卫生费用由方支付,其余由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当日甲方应支付丙方佣金元整(¥),乙方应支付丙方佣金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承担对方的损失及丙方佣金。

  五、租赁期间,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数,并办理好退租金和退房屋的交接手续,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延迟期间内甲方应按元/天计算,向乙方偿讨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的,应按元/天计算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天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如拖欠

  租金达天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的,应按元/天计算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房屋设施:

若甲方提供该设施,则在该项前的“□”中划“√”并在其后做必要的说明;若甲方不提供某一项,则在其前面的“□”中划“”。

  水表(□水卡)吨;电表(□电卡)

  交费日期;有线交费日期;宽带交费日期;

  物业交费截止日期;钥匙情况;

  □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微波炉□床□衣柜□沙发□餐桌□桌椅□床头柜□茶几□书桌□电视柜□书柜□梳妆台□电话机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

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路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

  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取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它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篇三:

XX版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

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华保险大厦3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三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区路花园/大厦/苑栋/阁/座层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的房屋

  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日内将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楼时应结清所

  有欠款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

  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该物业,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约

  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收取现金亦可要求乙方将上述租金打入指定帐号(开户行:

,帐户名:

,帐

  号:

)。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

  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物业及相关设施所发生的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络

  费、有线电视费、清洁费等由方支付,双方另约定费由乙方承担,费

  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保证金

  乙方须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整(小写: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约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

  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

  章的规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保证

  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它损害赔偿,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使用该物业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该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

  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

  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

  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

  承担。

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

  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

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

  承担。

如乙方拒绝维修期间超过日或维修金额超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仍需承担维修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物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但若甲方或乙方确要对该物业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人民币元整(小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该物业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仅二选一):

()甲方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乙方承诺在租赁本物业期间放弃购买本物业,甲方无需再另行通知乙方。

该物业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租赁期间,乙方不可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如乙方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合同签署后租赁双方同意,由甲方自行(乙方应给予相应配合)前往出租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支付相应税费,如未办理,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佣金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租赁房地产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人民币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人民币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

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条约定支付佣金。

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该物业,并保证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在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甲方有权就逾期时间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物业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物业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其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

经纪方承租方:

代理人:

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

每年——月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

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五: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电子版)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

  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

  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

  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屋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

  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2、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

  篇六:

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富置业

  3、承租方使用该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同时必

  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以及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使用该房产,否则,出租方有

  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4、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订

  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5、承租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产及其设备,发现该房产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

  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使用该房产

  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房产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由出租

  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租赁期内,非承租方的原因而该房产发生重大损坏或倾倒危险,出租方又不作修缮,承租方可提出退房或代

  出租方修缮,修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或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8、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

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自

  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10、租赁期届满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该房产及其设备给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

  房产,应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租赁双方未续定期合同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该房产的,出租方除

  限期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如出租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须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外,并须赔偿与保证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予承租方;

  如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缴交租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单方收回房产,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房产。

  承租方逾期迁出时,则出租方在收回该房产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大厦管理处进行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该房产的物品,经仲裁裁决及申请执

  行后,由法院通过拍卖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抵偿,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出租方应先行负责交

  清上述拖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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