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报销制度(cw-01)9198111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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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嘉维凯森(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
文件编号:
JWKS/CW-01-2010
审核:
版次:
第1版
批准:
实施日期:
2010-01-01
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费用报销管理。
三、职责
公司所有员工具体执行本制度,公司各部门经理、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财务部对具体条款有解释权。
四、内容
1、报销的基本原则
1)任何有关财务支出需要报销的,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同行人或证明人在原始凭证(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填写《费用报销凭证》,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确认,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否则有权拒绝办理,有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原材料的报销必须附有验收入库清单。
2)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以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销货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标明销货单位地址以及开票人,以备公司审计部核查。
2、报销的流程
董事长签字
总经理签字
财务总监签字
经办人粘贴相应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位
部门负责人签字
3、报销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见附件)
4、报销时间
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
每周五到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办理报销手续,其余时间不予报销。
5、差旅费报销制度
1)员工出差应凭借《出差审批表》预借差旅费,同时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审签,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2)差旅费每次核销都必须附“差旅费报销单”以及“出差审批表”,公司员工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销,外地人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销单据(以开票日期为准,日期范围为上月1日至月末)交回总部核销,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跨月;未能按时将报销单据交回总部,则报销费用累计到下月,并接受当月的费用指标考核,若超过当月二十日上交,则不予报销,借支的的备用金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3)本制度所指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副总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
出差员工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4)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5)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必须填写《出差审批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6)员工出差地点分为Ⅰ类地区、Ⅱ类地区,Ⅲ类地区,其中Ⅰ类地区包括经济特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Ⅱ类地区是除Ⅰ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Ⅲ类地区是除ⅠⅡ类以外的城市。
7)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时,公司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可以乘坐飞机、软卧;部门经理级别可以乘坐软卧、硬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时必须由总经理审批;一般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硬卧、硬座,如必须乘坐飞机时需要有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批。
8)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的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其他员工的出差补贴实行包干制,具体包干标准见下表(元/日):
9)公事外出人员的出差补贴:
(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
地区类别
补贴名称
Ⅰ类地区
Ⅱ类地区
Ⅲ类地区
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
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
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
住宿标准
120元/天
90元/天
80元/天
6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其他补贴(含出差当地交通、餐费及本市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电话费等)
80元/天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合计
200元/天
150元/天
130元/天
100元/天
80元/天
50元/天
10)长途机票、车船费根据票面实际发生金额,按实报销,但一定与出差审批表的时间地点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11)费用包干部分按出差天数进行补助,出差天数以离开办公所在城市之日(含)起至回到办公所在城市之日(含)止,住宿补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12)操作层员工与管理层员工一起出差时,由带班管理人员控制各项开销,不得超过规定人员的出差补贴标准。
13)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返回的,实行每天住宿、生活补贴包干,不享受交通补贴,标准参见操作层员工的出差补贴。
6、员工本市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1)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原则上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自行乘坐公交车,特殊原因需用公司派车的,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按申请单上的审批程序审批,由人事行政部派车,当日的交通费不予报销。
2)员工在本市内公出,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必须取得部门主管的批准,实行实报实销。
3)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7、员工通信费用报销制度
1)因公发生的通信费用的报销实行限额实报实销制度。
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的通信费用最高限额200元;部门经理通信费用最高限额是每个月150元;销售人员、各部门主管通信费用最高限额为每月100元,其它管理人员的报销标准由部门根据员工工作的实际需要核定,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档留存实施。
2)报销人员在实际报销时,需要向财务部提交正规的通信费缴费发票(本人名字),同时财务部按事先备案的电话号码及报销标准审核报销,严禁一人多号,超过标准部分,费用自付。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办公室电话的使用情况,员工除了因公业务需要之外,不得使用公司电话另作他用。
8、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上提前申请,业务部门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由人事行政总监核定标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外阜各办事处发生招待费,应通过传真的形式提前申请,事先未填写审批表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电话申请)。
2)公司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不允许出现一人多陪。
3)报销招待费时,需详细注明用餐时间、地点、被招待人员数量,陪同人员及数量、招待的理由等。
4)招待费用标准:
业务员级招待标准30元/位,部门经理级招待标准50元/位,特殊及重要客人可以酌情调整,但事先要提前申请,按4.9.1相关程序办理。
9、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4.10.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救治,根据伤害程度,选择相应的医疗机构。
治疗前,预借一定额度的医疗费,待痊愈报销时多退少补。
报销时应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收据,单位承担70%,个人承担30%,出现工伤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当月的考核工资酌情减少。
10、员工的误餐补助费报销制度
4.11.1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在食堂用餐的,统一在食堂用餐,餐费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半,公司补助部分,不发放到员工本人,只补助到食堂,详见《食堂管理制度》,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食堂用餐的,如工地项目负责人、售后维修工人、因工作需要出车的司机每人每餐补助5元,司机的报销以《派车单》为准,工地人员的报销以《工地派工单》为准,由本人填写《交通误餐费补助申报表》进行误餐费实报实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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