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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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一)适用范围
此工作只适用于本措施只适用于2#材料巷管材加工工程。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贯彻学习签字后方可施工。
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
2、工作前,施工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要有安全可靠的瓶帽,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用软物料垫实,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
禁止用皮带、刮板机运送气瓶,严禁碰撞气瓶部件。
7、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
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5米处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停风、停电时禁止电焊、气割作业,待恢复通风、通电后,检查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恢复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成绩合格,持证上岗、按章操作。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
9、进行气割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气瓶管理。
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
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10、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1、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2、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安排一名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工作地点10米范围内放置至少2个完好的灭火器,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负责洒水。
13、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4、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15、在作业前,必须全部停止附近煤巷作业,撤出人员。
并在通往各作业点要塞(进风、联络及回风巷处)设置“挡杆、警戒绳、警戒牌”悬挂“电气焊作业,严禁入内”警示牌。
(三)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安全负责人现场跟班。
在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巷使用必须由矿带班领导在现场监督执行。
安检员、瓦检员、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作业过程中,刮板机转载机、皮带机、提升电气开关等一律停电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上、下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3、工作过程中,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熄灭状态。
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5、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6、工作地点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
8、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
否则,禁止施工。
9、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二、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气焊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电焊机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机应保证完好,电源调节装置灵活、准确可靠;带电部分与外壳的绝缘电阻大于0 .5 MΩ;电源线相间绝缘大于2 MΩ接地安全可靠,接地电阻小于2Ω。
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它设备代替。
4、工作地点配备两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沙箱或袋装沙子备用,体积不小于0.2m3,备两张消防锨。
5、清理工作地点附近周围20米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并用水浇湿、浇透。
6、水管接至施工地点,并供水正常,需在焊接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使周围环境保持充分潮湿,并用不燃性材料在焊点附近1.5m范围内接挡电气焊火星,以防火星引燃煤体。
7、焊接全过程中,由通防工区指派1名专职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施工地点及开关附近20米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准焊接作业。
使用单位必须派一名安全负责人现场负责施工的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停止其它无关作业。
8、电焊机电源开关、电源线要负荷能力要与电焊机匹配。
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且派专人看守。
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管理制度。
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
拆除电源线,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二)焊接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瓦检员必须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继续作业。
当施工地点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无积水的安全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在使用期间电焊机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3、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导电部分。
4、电气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气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以免伤眼。
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
5、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施焊。
6、电焊设备的装设、移动、检查和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7、电缆、电线的敷设避免设备等物件压在上面。
8、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踩在脚下。
9、每隔5分钟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10、施工负责人、电钳工、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11、电气焊地点工作过程中安全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12、各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地点的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时采取措施。
13、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有施工人员。
三、使用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
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
氧气瓶、
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枪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无堵塞。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3、乙炔瓶放置和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如使用卧放的乙炔瓶时,必须先立放20分钟后,再连接减压器,然后再使用。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氧气、乙炔瓶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气割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品。
6、气割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割距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8、割距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9、当割炬过热时关闭乙炔气门,让氧气开着把割炬置于冷水中冷却,燃着的割炬不准离手。
10、严禁使用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的方法来清除嘴头的堵塞物。
11、割炬零部件烧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零部件更换。
12、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割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割具随意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13、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
14、点燃割距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15、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割距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6、工作结束后、工作间隙、工作地点转移前都应拧上气门螺帽可靠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17、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氧气应留有不小于0.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
18、严禁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的不准使用,禁止用滚动的方法搬运气瓶,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四、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装车。
2、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时必须单独装车且必须在矿车内固定牢固、防止滚动。
3、氧气瓶、乙炔瓶由人工运送时,两人抬放时必须抓紧抓牢,轻拿轻放、严禁磕碰。
4、入井后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错开5米以上距离。
五、电气焊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必须把开关停电并闭锁由电工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将电焊机电源从接线开关上卸下,做到人撤电停。
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2、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
3、清理场地,洒水熄灭带火星的杂物,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必须继续观察,至少确认电焊机冷却,焊接地点附近10m范围内无热渣、火点,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离开或进行其他作业。
4、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派专人观察工作环境,查看是否有火星飞溅及火星随风漂移现象,如有必须停止电气焊作业进行处理。
5、工作结束后,相应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看守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必须至少留下2人观察焊接地点,1小时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后,方可离开。
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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