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卫生院工作职责、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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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镇卫生院工作职责、制度、规定.doc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业务工作,协调各科室的业务关系,保证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正常运转,院长不在岗时代理管理全院工作。

2、完成由院长决定的医疗技术问题,如会诊、抢救、手术、使用新的方法,引进新的技术,使用新的药物等,除特殊情况请求院长外,应负责及时决定并交科室处理。

3、负责计算效益工资,考勤、安排业务人员的工作,并作好记录。

三、医院党支部书记职责

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党对医院的领导,负责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协助院长主管后勤工作,同时负责搞好组织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的考核登记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好文件的收发、保管、召集各科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接待来客来访等,负责抓好工会工作,认真贯彻《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会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及时反馈职工的要求和意见,组织职工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医生组长的职责

协助院长及业务副院长搞好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医疗管理、病房管理、负责医生的考勤考核登记、兼管医院的质控工作,每早晚查病房一次,协调各科会诊及病案讨论,负责对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同时组织搞好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工作,各项事务的执行情况及时反应给业务副院长。

六、护士长职责

护士长协助院长及业务副院长搞好护理部的全面工作,搞好护理的考核登记、负责门诊治疗室和病房的管理,加强医护方面的协作,负责检查各科医嘱、操作规程、三级护理、消毒、隔离、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护士执行各种护理制度、杜绝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病房的管理工作,带领全体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技术训练和操作比赛,参加会诊及病案讨论及时组织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每早、晚查病房一次,并负责组织搞好负责任区的卫生工作。

七、电脑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后勤管理工作、文秘工作,负责管理医院所有文件、信息、文史等档案资料工作。

2、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料整理、数字输入、参合人员门诊、住院、报帐及相关文件,非本院工作人员不得入电脑室,非因工作需要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二倍的罚款。

3、完成院长指派的临时任务。

4、电脑作息时8:

00—12:

00,2:

30—9:

30,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等娱乐。

八、医生职责

1、认真执行医疗操作的各项规则、做好相关检查,力求明确诊断。

2、热情接待病人,耐心、仔细检查,不可推诿病人,治疗要合理,杜绝小病大方,一病多方,收受红包的不良现象。

3、处方及住院病历书写要合格并及时完成,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各类传染病登记及各项记录。

4、对危急病人实行随到随诊,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尽力抢救,书写好医疗文书,做好病历存档,严防事故的发生。

5、按时上下班,交接班。

九、护士职责

1、热忱服务态度和蔼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按照各种护理程序要求完成各项护理任务。

2、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各类皮试液的配制,操作人要签全名。

3、配合医生做好各种治疗和危重病人的抢救。

4、做好全院病人的基本护理,搞好护理文书的书写,护理登记,交接班记录,杜绝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5、保持科室的清洁,作好抢救药品的备置,定期检查消毒液的配制、更换。

6、搞好病房的卫生、手术器械的消毒和手术室的物品管理。

十、药房管理职责及药品管理制度

1、中西药房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药房、药库内的药品管理,严防丢失,经常检查药品,勤翻勤晒,以防过期失效霉烂变质。

2、搞好药品质量管理和室内清洁卫生,保持通风干燥,药品摆设要分类整齐,做好“毒”剧及“麻醉药品”的专管工作严防丢失。

3、做好缺药、新特药登记,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制定购药计划,且要适当合理,药品报损必须有见证人(非药房管理人员)。

4、负责药品验收,注意数量、质量、真假、剂型剂量、有效期,定期检查药品库存以及药物的保管(是否冷藏),对距有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要报告门诊医生和住院医生。

5、发放药品、中药配方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遵照医嘱执行,一旦出现差错、事故,其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6、保证药品的正常运转,及时了解药品的价格变化,处方核价准确无误差,药房重地闲人免入,凡发现私自拿药不记帐重罚,并上报卫生局处理。

7、医院各科各点所需药品、器材必须造计划给医院,由医院统一购买,不准私自购药,发现自够买药品重罚并上报卫生局处理。

8、及时做好处方结算和填写好对帐单、门诊及住院处方应每天结算一次,并做好进药登记。

十一、放射、检验、B超室医师职责

1、       认真做好各类检查,报告及时,诊断准确,搞好登记和存档。

2、       做好器械的保养

3、       不得私自购买胶片、试剂及其它用品,从医院领取的材料如数做好登记,以备查对,私自购买材料及其它用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没收其所购买物品,更不能私自收取病人钱财,一被发现,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十二、收费员职责

1、       态度和蔼,坚守岗位,收费及时,收费必须按处方如数收款,不许乱收、多收,若发现一次按其所收费五十倍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       收款时认真仔细、备足零钱,不得以不能找零钱而拒绝收款,收到假币责任自负。

3、       凡住院各科各点的所有收入日清月结,收费员在接到药房对帐单时1内存款,否则视挪用公款论处,并每日处2%的滞纳金(此条由会计监管落实,并上报院长及党支部书记)。

4、       若有专人收款,主班的各项收费由专人收,早、中、晚由医院指定人员代收,除特殊情况外,任何职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收费,发现私自收款后经查实处以1000元罚款,并大会通报,发现第二次私自收款作下岗一年处理,并重罚。

5、       凡医院安排收款人员,每日早、中、晚补2元,白班补3元。

十三、防疫妇幼人员以县卫生局文件为准,其它与本院职工同等管理

十四、妇产科医生职责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对来院求诊的孕妇要做仔细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和登记,全部实行新法接生。

2、       与其他医生科室相同的,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制度与规章

一、休假、请假制度

1、允许职工每月休法定假4天,春节假另定。

2、职工有事休假的(指法定假4天),必须提前写出假条或电话请假,同意后方能休假,半天到2天由负责组长或护士长批准,2天以上的经院长批准方可离岗,凡超假一天扣工资30元(少休假每天补20元)。

3、婚假3天,达到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婚假7天每天补20元。

4、产假(办理了准生证者才能享受产假),不满4个月的小产假20天,4个月以上的小产假30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假增加15天,多月多包胎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母亲,增加产假一个月。

晚育者,增加产假一个月,未办理准生证者不能休产假,需要休息的作事假处理,4个月以上正常产假每月补300元,不满4个月的小产假每天补20元。

5、丧假,父母、岳父母或者公婆死亡的 丧假7天,配偶或子女死亡的丧假10天,亲兄弟姐妹的丧假4天,均包括路途,其他亲属的死亡需要休假的按事假对待,丧假每天补20元。

6、任何假和法定假日重事的,不增加天数,取消病假。

二、考勤制度

1、脱岗(指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发现脱岗10分钟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因离岗引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由个人负责,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者作旷工半天,脱岗60分钟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

2、凡医院通知开会,接到会议通知后,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者扣10元,接到通知迟到1个小时以上扣20元,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事先讲明理由,吃饭喝酒不准请假。

3、上班时间不准从事打牌、打麻将、走棋等娱乐活动,违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4、坚决杜绝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凡不按医疗操作规则和有关程序及工作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医疗差医疗故和责任事故及医疗纠纷,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三、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及会计职责

1、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医院资金的支出,由院长审批后方可支出,任何人无权支出医院资金。

2、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票,出纳存入,其他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出纳要按财务制度原则办事。

3、发票报帐必须写明用途,有经手人、验收人、院长批字方可报帐,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报帐发票审批,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4、各种业务交往中的回扣费、劳务费、物质一律交公,违者给予查处。

医院各科各点的所有收入日清月结,总部收入每日存款一次,下面点3日存款一次,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罚款10倍以上。

5、认真贯彻《会计法》建立和建全审批制度,严格实行“三签一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要求规范化,实行业务收支,药品调拨,资金收付“三统一”。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控制赊帐,职工家属病人记帐由会计审批后方可计帐,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

如属本院职工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并于当月兑现,否则,从担保人下月工资中扣除。

7、私人不允许拥有公家财务,任何人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因工作疏忽职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赔偿,由财务室从工资中扣出。

8、无钱需抢救的病人,值班医生可掌握在20元之内进行治疗,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9、会计每月要在职工会上公布医院的收支情况,使每个职工能及时了解医院的经济状况,增强主人翁的意识,发挥每个职工当家作主的作用,会计人员并处理一切会计事务。

10、财务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只准领不准买,否则不给予报帐。

11、会计人员每月完成本职工作,调工资、年终考核,药品调拨作帐、发放办工用品、办理养老金和晋级人员、收取并上交各种费用等,当天事当天完成,当月帐当月做好,要求及时,完整正确。

其余时间听医院安排,因工作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办公设施与水电设施管理

1、爱惜医院的一切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水、电表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后勤人员,以保及时修理,发现偷电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2、个人所用的电费由各人自负,不准用电器化取暖,煮饭、菜、烧水等,烧毁电线由当事人负责,并重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10元每间生活用房的水电费。

3、各种办公用品的购置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经有两人同时前往购买,其中一位必须是医院领导指定负责人,买各种物质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购任何东西及东西的价格都得请示院长,并同意后购买,否则不报帐。

统一开支,医院一次性日常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由院长决定,5000元以上的由院委决定,10000元以上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收支要公布。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

1、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贯彻各类法律法规条款,搞好医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2、认真执行医院制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职责,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业,看好自己的门。

3、杜绝各类滋事苗头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医院无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职工与职工吵架,斗欧者每次罚款100元,职工与病人吵架、斗欧者一次罚款100—500元,年终不评先,评优。

4、坚持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县政府制定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坚持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在医院发生。

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职工三年内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所罚款由当事人负责,本院领导或同事无故受牵连处罚的,所受经济损失由违法违规承担,拒不支付的,从工资中强行扣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权。

六、进修、学习的规定

1、在职职工为提高学历需要离岗的,经院长批准后方能享受职务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函授形式离岗学习的,原则上科室相互对班或对休.不对班也不对休,特殊情况经请求院长安排,但请人上班的工资由学习人员负担,不能享受其他待遇.,因学习超假者不补钱,亦不扣钱(半个月内)。

2、临床进修的职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修时间半年以内,可享受每月日职务工资,一年以上的可享受70%的职务工资,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享受职务工资的60%,临床进修的职工只享受车旅费(往返一次报帐)、住宿费等,其它待遇视进修医院规定结合卫生院实际而定。

3、凡进修的职工,必须写出申请,由院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不得擅自离岗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进修学习回单位上班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单位否则赔偿进修期间原单位发给的全部费用,未尽事宜由院长会议决定。

5、全院所有干部职工因业务工作需要,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强行停薪留职人员及全院上缴养老保险金的规定

1、本院因业务需要一律不准职工停薪留职,如强行外出者又因通知不到,上面有政策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负。

2、强行停薪留职人员,停发一切补贴和福利待遇,按规定交纳全部养老金(除卫生局代交部分)。

3、强行停薪留职人员在计算连续工龄时缴清自己该缴的一切费用(每年的考核费、审评费、报刊费、档案保管费及各种与本人有关的一切费用),晋职晋级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否则后果自负。

4、强行停薪留职人员因违反法纪,打架斗殴、自伤自杀、酗酒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病、伤、残,其后果自负,违反计划生育按政策从严处法。

5、强行停薪留职人员不允许在本县范围内开设诊所、药店、否则,按无证照非法行医,报县卫生局处理,在医院上班又自行行医捞收入者发现重罚,并报卫生局处理。

6、农村合作医疗的事项: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农合办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办,谁出错谁承担全部责任。

7、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逐步完善职工的福利保障(养老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医疗风险保险)。

8、养老保险金除卫生局代缴部分其余全部由职工承担。

附:

因业务需要由院长及党支部书记决定聘请相关人才,其待遇视情况而定。

9、年底通知开会不来者(不回),按停薪留职论处,凡是中途要求回医院上班的,医院概不接收。

附:

一、全院干部职工的待遇(具体参照2008年待遇出台与实施的规定)

1、       行政后勤人员

固定每月补给院长、业务副院长、组长、护士长、办公室主任多少钱,出差另计(与本院职工同等),其他跟门诊、住院医务人员同等待遇。

2、       业务人员(除学历.岗位及服务态度,完成本职工作,院长考核等)

门诊住院医师、个人处方提成(基础工资另计),其他人员(护士、药房、会计)一律提总收入的百分比(基础工资另计),兼职人员给予提成.

3、       卫生补给费、夜班费、食堂费、产假、丧假、婚假等相关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安排,包括后勤人员、行政人员、一人可以兼职(略)梅花镇卫生院本工作、职责、制度、规定从2008年元月1号起执行,全院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本职责、制度未尽事宜,边运行实施,边修改完善,再另行开会通过。

梅花镇卫生院二零零八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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