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886848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5.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docx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

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辩证法

一、承认的自我意识的双重性黑格尔把自我意识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欲望的、承认的和普遍的自我意识。

从总体上看,自我意识处于意识发展辩证法的第二项,即区分或差别的环节。

但是,既然辩证法在黑格尔的观念论中具有支配地位,所以它也必须在意识活动的每一领域被揭示出来。

这样看来,黑格尔所划分的自我意识三个阶段分别依次对应和体现为同一、差别和同一的思辨进程。

欲望的自我意识于是就是抽象自我意识的存在,它是其本质与其对象的单纯差异。

黑格尔通过这个形态旨在说明:

最初自我意识尽管有着对象,但又把对象排斥在自身外而与之“漠不相干”,导致它由于缺少自身对象而沉陷于抽象的自身同一。

带着这样规定性,自我意识发展到它的第二阶段即承认的自我意识。

后者的起点既然是第一形态,所以它尽管是自我意识的差别,但却要承受先前抽象性的遗产。

简言之,差别并没有在第二形态的一开始就建立起来,它必须要在本阶段内继续那个体现为同一、差别和同一的运动才能现实地把自身建立为差别。

关于第二个形态,黑格尔的讨论先后各有侧重点:

首先是关于自我意识在差别中的同一即互相承认的概念的思辨,然后是关于争取承认的经验过程。

这个安排适应了他一贯的逻辑要求,即在根本上揭示概念的同时在概念思辨中内在地包括这个概念的存在的或经验的指

向。

这里主要讨论第一个侧重点

黑格尔转入第二形态的演证有一个切入点,这就是自我意识业已通过把对象规定为生命所达到的形态,它以“一个自我意识对一个自我意识”的关系而实存。

概括说来,黑格尔赋予生命以下述主要功能:

第一,它是“一个有生命的自我意识”。

这一点能够保证他始终坚持的自我意识同一性;第二,它是在运动中“简单地保持着自身的整体”。

这意味着生命形态尽管是自我意识,但首先呈现出的却不是返回自身的自我意识,因为它作为简单的自身同一仍然具有自然性即有限性,“是意识之自然的肯定,有独立性而没有绝对的否定性”。

这里所谓“绝对的否定性”,是指扬弃了直接性同时又是在统一中的独立性和普遍性。

这些功能表明黑格尔的论证具有两个目的:

一方面,使自我意识取得现象世界的存在从而得以表现为自身的实存,以让主观概念根据其统一性向其客观性迈出重要一步,即对象现在乃是基于自我意识自身判断的客体与自身的差别;但另一方面,它既然是经验实存,就与自我意识的本质存在着矛盾。

很显然,黑格尔的这一勾画暗示了从欲望发展而来的自我意识不会止步于现象领域,而是要经过现象的扬弃返回到它的同一性中。

但在说明这一点时还需指出的是,就黑格尔而言,实存的自我意识并不会由于这种返回而消失,而是作为扬弃的世界映现出自我意识的现实性。

这种看法表明了黑格尔的一个主要观点:

他始终意识到,经验世界对于精神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否则自我意识就是无规定性的抽象的自身同一。

在《精神现象学》中的方法程序中,承认的自我意识的概念思辨先行于它的经验实存。

根据黑格尔确定的标准,这是综合方

法的体现。

然而他在《逻辑学》中又把方法规定为分析或综合方法的统一运用。

这个初看之下似乎矛盾的地方对他来说不是一个问题。

承认的自我意识既然已经从欲望中转化而来,所以它作为

后者的结果首先要表示为后者的真理,即其概念。

于是首先着眼于承认的概念的做法既符合自我意识现象发展进程的一般程序,也为黑格尔关于自在的承认概念即其本质的演证时机提供了合理性。

人们如果细心审察承认的自我意识的过程,就会发现黑格尔即使在这里也遵循了三段论:

首先可以说是自在的承认概念,然后是其映现过程,最后是向自我意识自身返回的转化。

这也就是由概念(同一)到其分化(自身区别或判断)再返回概念(同一)的过程。

一一主人与奴隶的意识正是在承认概念的实存即其表现中产生的,它是概念思辨的经验现象运动的产物。

现在我们讨论黑格尔所谓的双重自我意识。

关于承认的自我意识概念的前提条件,是自我意识为了取得自身满足而把对象由外在对象转化为生命、并由这个转化直接导致两个实存的对立自我意识。

黑格尔把它描述为“双重的自我意识”这个描述意味着它本质上是同一个自我意识,同时又是它自身的外化。

这种既是自身又是自身的对方、但根本上是自身从对方的返回的复杂关系迫使黑格尔采取了极为繁琐的方式进行论证。

在他看来,自我意

识有三个双重意义:

第一,为了取得承认所要求的在对方那里发

现和确认自己即“走到它自身之外”的自我意识,不仅由于它把

自身寄托在求证于对方并因此“丧失了自身”,而且也由于在对方中所得到确认的不是对方而是自身从而也因此扬弃了对方。

黑格尔通过这个双重意义旨在揭示这个过程的要点是单纯否定,其

结果为双方进一步规定性的匮乏。

它意味着自我意识仅仅从对方那里获取自身肯定,其后果却会断送各自的自在规定,并退回到空虚的抽象自身同一的处境中去。

在黑格尔关于自我意识同一性的语境中,它显然不能作为自我意识运动的最终成果,但它却又是承认进程所不可缺少的环节,因为如果没有首先确立和否定对方,自我意识就绝不能取得自身的客体。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这个双重意义也在表明自我意识的一个尚属简单的过程,其起点是“走到它自身之外”并丧失它自身,然而其后又因它“看见对方没有真实的存在”而否定对方并回到自身。

这个变化意味着:

我意识发展到承认阶段尽管是差别――否则就不是两个自我意识的存在,但在差别的起初仍然具有单纯的差异即抽象同一的规定性。

这样看来,这个双重意义所直接表示的过程只是自我意识自在本质的单纯回复,黑格尔还没有让它在这个程序所展示的否定中进一步达到自身否定进而实现自身满足。

因此,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黑格尔必然要促使自我意识向第二个双重意义转化。

第二个双重意义的要点在于它以第一个双重意义为前提、但却是以与之不同的形式表示为对直接性的扬弃。

如果说第一个双重意义还是单纯差异即抽象同一的话,那么它现在毋宁把自身呈现为差别并为向自身的返回提供条件,所以它“是对于第一个双重意义的扬弃”。

具体来说,这个双重意义是从第一双重意义中的第二个方面即对于对方的扬弃方面发展而来的。

这种情况表明黑格尔没有抛弃前一双重意义,但是其意识指向却发生了转化它通过扬弃对方的独立存在使对方成为自己的存在,即扬弃了对方的外在存在而使这个存在转化为自我意识自身的存在;另一方面,由于现在这个对方就是它的自身存在,所以它也扬弃了它原先抽象同一的自身。

在《精神哲学》中,黑格尔用更为清晰的文字描述了这个新的过程:

按照概念,自我意识通过对其主观性和外在对象的扬弃否定

它自己的直接性,,用他在的规定把自己与自己本身对置起来,用自我充满这个他物,使它从某种无自身的东西成为一个自由的客体、一个有自性的客体。

在黑格尔现在给出的情境中,自我意识依然作为实存呈现在自己面前,但却颠倒了双方前此出现的性质及其关系,并揭示出以往的直接性本身就是自身否定的。

也就是说,单纯自身肯定的做法恰恰取消了自身,因为直接的自身肯定由于不顾来自另一方面(他物)的规定从而实质上是空洞的,它仅为没有具体内容的形式规定;而作为存在的他物则由于缺乏自我对它的充实也同样是空洞的。

与之相反的是,现在对直接性的扬弃从根本上逆转了上述局面。

尽管对方仍然作为存在而是他物,但自我意识通过对于对方外在存在的扬弃把它转化为自身的存在,使之成为它的他物。

以自我意识作为本质的存在由此取得了自由客体的性质,它就是作为客体的自我意识;同时,这个过程也是自我意识以存在规定充实自身即自身扬弃的过程。

二、承认的概念思辨与其经验运动的关系黑格尔以第二个双重意义表明了自我意识的差别。

然而,尽管自我意识迄今为止的进程逐渐揭示出它的内涵的丰富性及其必然性,但它显然还没有完成自身辩证法的程序。

所以,自我意识基于黑格尔语境的内在要求仍将继续发展。

在第二个双重意义中自我意识所揭示的各自向其对方转化的双重性似乎只是通过由一方向另一方的过渡来表示的:

它开始于扬弃对方,继而是自身扬弃。

这意味着在这个过程中主观性占据主导地位,而对方则是消极和被动的。

也就是说,这个双重意义的主旨在于揭示两个原先表现为漠不相干的东西的相互联系,其直接印象是两个自我意识因为扬弃并向对方过渡而成为同一个自我意识。

但是,论证的

侧重点却是开始于扬弃对方然后是自身扬弃的过程。

人们如果谨慎地审视这个结果就会发现,其中还没有清除外在性:

过渡为对方的自我意识似乎是与此前的自我意识不同的自身,它允许概念内部有着某种时间性的问题,而且如果再向前追溯的话,那么第一双重意义向第二双重意义的过渡似乎也可以被看成是某种时间进程。

从另一角度看,主观性的支配地位又弱化了对方或客体的现实性,换言之,主观性强调的是自在概念的同一性。

我们可以扼要地说明这个问题:

如果局限于第一和第二双重意义本身来看它所包含的既有时间性的过程、进而能够从中表达出自我意识的经验存在,但主观性先行似乎又削弱了经验运动的合法性。

这种情况可被视为某种分裂,其原因在于这里的讨论确立了主观性的支配地位,它还没有深入表示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问题。

这个统一要想真正成立,就应该通过后续的讨论证明主体就是客体、客体就是主体这个命题。

在概念思辨中出现并停留于这样的分裂似乎是与黑格尔的方法论相矛盾的,因为按照他的观点,这种分裂应该只是在现象领域才发生的事情。

就概念本身而言,诸环节都是统一体的环节也就是说,它们始终是作为被扬弃的因素包含在统一性中。

黑格尔关于自在概念的说法并不意味着概念当它还是自在的时候就是残缺不全的,而是意味着它根据其自身的真理来看还停留在“感性的和知觉的世界”及其知性认识层面。

对他来说,只是在

具有真实概念根据的地方才会出现关于这些认识的规定。

据此,人们完全可以认为黑格尔关于概念的思辨预先给出了用以判断思维层次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就是理念。

换言之,自在的概念一定是符合它的理念的,而作为根据的理念必须始终贯穿概念的全部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说,那种时间性过程就不应发生在概念中,因为概念的过程意味着认识程度的差别而非直接地就是时间性区别。

――尽管后者是概念的外化,但这个外化恰恰证明了概念同一性要求。

在黑格尔本人的观念中,这个分裂也许不会如此明显地存在

因为他如果考虑到一定要把辩证法贯彻自我意识进程始终的话那么分裂已经在自我意识自身差别的规定中预先解决了。

更明确地说,差别本身既然是概念的自身判断,那么它在把自身释放为时间性的存在差异过程中就已预先包含了矛盾的调解,而不是在其后才产生作为这种调和的统一形态;或者说先前的自在同一内在地包含差别及其调和的环节。

这是黑格尔用以消解上述分裂的一种途径。

在现在的进程中,黑格尔显然注意到了这个或许是他刻意安排的可能的矛盾,因为他立刻就指出第二个双重意义“同样是一种双重意义的返回到自己本身”这第三个双重意义所描绘的就是在差别中的同一性也即返回自身的情形。

通过这个意义黑格尔似乎就能证明,过程本身说明了自我意识主观性根据――要是没有这种主观性,所有扬弃过程就都不是必然的。

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表达这些意义的经验或时间的运动,它就会沦为空洞的无规定性的抽象或单纯主观性。

所以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前两个双重意义及其存在经验或时间性进程就是不可缺少的。

此外,从更为广泛的视野看,概念中的差别是本质与存在的差别,它表明同一性命题必须要有对于这个命题的存在论演证。

黑格尔在此之前已经有过类似的演证,但那时还是以自我意识的自在概念为演证目的的,换言之,他在那里所追寻的是从意识本身发展而来的概念的同一性,即关于作为意识发展成果的自在同一的自我意识的形成问题。

但是,关于自我意识现实差别及其同一性的论点,却还需要黑格尔在差别业已真实显现时候的后续演证――这是黑格尔用以消解分裂的第二个途径,以此他才能够呼应他此前关于自在同一的观点,并以这个回应作为自我意识同一性的终结(这个终结不是说同一性的瓦解,而是指实现了的或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

也是在这个时候,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才最终被证明为它的全部过程的根据。

这样看来,第三个双重意义就既是第二双重意义的根据,又是差别的经验运动的返回。

上述情况意味着黑格尔既要表明自在同一发展为自在自为同一所必须的时间进程,又要证明这个过程是概念的环节,换言之,过程的根据在于自我意识同一性,或前者的开端在于后者;他还要证明这两者的统一,即证明经验过程既是自我意识同一性的现实表达,又是后者之成立所不可或缺的方面。

这里简要说来实际上是一个循环:

概念自身导致差别并因此进入经验领域,自我意识差别的经验运动本身要体现出差别中的同一的进程,而这个

进程又是由概念的思辨同一性所开放的,即差别的同一乃是植根于概念自身的同一性中的。

这样看来,黑格尔所讨论的三个双重意义正是为此后自我意识争取承认的斗争建立概念思辨的根据:

从第一个发展到第二个说明了处于概念同一性中经验环节的差别运动的必然性,而从第二个发展到第三个既终结了作为整体的概念思辨进程,又直接使概念自身倾向于现实中的同一的差别运动即对立的自我意识的斗争。

但仍然可能引起人们困惑的一个问题是,既然经验现象是由概念同一性开放出来的,或者概念中已经包含了差别环节,那么争取承认的斗争作为概念的外化究竟是在概念过程的哪个环节表现出来的?

前面已经指出,如果对于黑格尔演证的三个双重意义进行仔细考量的话,那么它们实际上就是(抽象)同一、差别和同一这三个环节在自我意识存在中隐藏的思辨过程。

这样就可以认为,经验运动在概念的第一环节就已经开始。

但如局限于这样的认识,那么概念的同一与其外化似乎就变成了两个一度互不相关的东西:

当出现经验运动的时候,其同一性似乎就暂时中止了,而让位于经验的运动并由它来建立区别以及由此带来的诸环节,最终由这个运动返回到同一中以重新兑现概念。

然而,这个程序明显难以适应黑格尔的辩证方法。

因为只要他把概念看成是优先的,或者说无论在什么时候概念都具有本质根据的意义,那么现象就不是可以脱离概念同一性的存在,而是深深扎根于概念本身的。

所以,对于这一问题的适当解释只能是:

只是当概念诸环节思辨本身就是完整过程的时候,符合概念的差别即自我意识的经验运动才是可能的;但与此同时,这个概念在它没有外化为存在时它就是自在的概念,即尚未完成的概念。

这个解释为上述关于诸双重意义“直接使概念自身倾向于现实中的同一的差别运动”的观点提供了根据。

黑格尔其后的讨论也有助于加强这个观点。

他在讨论了那些双重意义后指出,它们首先“是被表象为一个自我意识的活动”,但“一方面的活动本身即具有双重意义,它自己的活动也同样是对方的活动”。

这个描述部分地可以证明黑格尔并不打算把概念与其存在看成在

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离的。

在概念思辨中的一个自我意识,其实

存由于是差别它就是两个自我意识,这说明思辨本身的对应物就是它的外化,或者说存在是符合于它的概念的。

经验运动是和概念思辨相同的进程;但是,如果没有自在的概念圾其思辨,这样的运动也是不可能的。

在此可以对第三个双重意义给出补充说明。

这个意义也直接触及黑格尔关于此前我们所讨论的分裂的解决思路。

其关键就在于一个自我意识实存为两个自我意识在同一个意义上的运动即互相的运动。

因此,尽管关于这个相同意义黑格尔也是在两个自我意识运动的视野中进行讨论的,但在他的语境中,有差别的现象运动的相同意义本身就表明它们具有同一个根据,否则这样的关联运动根本就不会发生。

更加具体地说,相同意义归结于矛盾双方都具有同样的自我,因为自我是“一切人所共有的本质,两个在这里互相联系着的自身就构成一个同一性”。

通过自我意识的相互运动及其同一根据的论证,黑格尔旨在构建一个涉及争取承认的斗争的动力机制:

现在从同一自我意识概念开放出两个自我意识的经验运动,而且它由于是现象从而就是自我意识受到直接性限制的差别和对立,――用黑格尔的方式说,它意味着欲望被下降为环节带到了承认的自我意识阶段。

这个关系也揭示出不是在差别和对立之后、而是在其中就包含了调解矛盾的根据,这

个根据就是差别双方相互运动所根据的同一个自我。

这个论证根本上适应了黑格尔的逻辑语境,因为通过这个基于自我同一性的两个自我意识的互相运动,作为返回这样的目的就不会是外在于运动过程或在这个运动之后才出现的结果,而是自在地就是这个运动的根据。

总的看来,黑格尔的证明就是这样的程序:

如果作为概念思辨,那么它只是作为环节的总体才是根据,并因此开放出自身的经验运动。

就前者而言,尽管可以说第二个双重意义即双重扬弃开启了第三个双重意义即双重的返回自身,但由于自身性是其根据(否则不会有包含着扬弃的差别),而且也由于返回是扬弃的内容,所以差别及其扬弃与返回就是同一个过程,而且必须是下述情形它们才是同一个过程:

每一方都返回到它们的自身。

通过这种返回,对于主体而言是它获得了自身的客观性,对于客体而言则意味着它获得了自身的主观性,每一方都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体从而双方都是自由的,而如此自由的双方实际上是同一个自我意识。

黑格尔指出,以这种扬弃中的返回,“自我意识所遇着

的对象并不仅仅是被动的象欲望的对象那样,而乃是一个自为地存在着的独立的对象”。

他通过这个描述也顺便消解了先前那个具有支配性的单纯主观性,从而把对象也建立为主观性,而且主观性所支配的也不再是外在存在,而只是作为自身的客体。

在这样一个自身返回的情形中,对立的自我意识本质上是同一的。

原先的单纯主观性及其与对方的主次关系现在不复存在,并且由这种情形所表示的自身根据能够把自身释放为存在。

三、几个论点

在经过上述所有讨论所达到的目前情境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辨黑格尔的宏观思路。

三个双重意义首先表示自我意识与其对象的差异,在那里还具有直接性或外在性以及抽象同一性;随后是扬弃了直接性的区别,它表示双方的差别和对立,以及其中由第三个双重意义加以深入发挥的对立的统一,即返回自身。

从这些过程中至少可以勾勒出这几个论点:

第一,自我意识的差别尽管是过程的第二阶段,但其内部也包括有从同一到差别再到同一的过程。

第二,承认的自我意识阶段在现象上是由第一和第二个双重意义表征的,但由于它是思维的自身判断(即自我意识的自身区分),所以第三个双重意义旨在刻画现象的本质。

第三,根据第二点,要求承认的自我意识作为经验运动并非自我意识的归属,它由其本质所决定还应成为普遍的自我意识。

真正说来,只是后者才使承认的自我意识转化为或扬弃在普遍性中。

而从过渡的形式看,普遍自我意识的起点即在于这里的第三个双重意义。

我们还可以给出第四个作为补充说明的论点:

关于自我意识的发展黑格尔在《精神哲学》中明确划分为欲望的、承认的和普遍的三个阶段并分别进行了讨论,但在《精神现象学》中却远未如此清晰。

从表面上看,后者的内容安排似乎仅涉及差别及返回两个方面。

但他其实并没有忽略第一阶段,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关于自我意识的最初讨论中,它们基本对应于欲望的自我意识阶段。

这种情况或许有助于理解黑格尔关于自我意识在精神逻辑中的意义的观念。

在他的相关叙述中,自我意识起初还是具有意识特性的形态,它由于抽象自身同一的规定就不会在欲望的阶段使自己展示为真实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现象作为真实存在是在承认的阶段才开始的。

这个阶段的规定性是差别,而差别性恰恰是自我意识的存在规定性,它是概念使其主观性转化为客观性的开端,即其本质外化为存在的现实起点。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才把对立的自我意识视为“真实的自我意识”,并把它确定为乃是精神概念的出现。

这些也许并非寻常的说法揭示了黑格尔完全是在精神概念的客观化的情境中考虑自我意识问题的。

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只是在它互相对立和要求承认的时候才进人真实的存在,并且进而才能揭示出精神的客观性。

如果把上面论点中的第三和第四个结合起来考察的话,黑格尔关于自我意识的差别及其同一的关系将会出现一些更加明确的论点。

第三个双重意义是第二个双重意义的丰富内涵,尽管它开启了普遍的自我意识阶段,但两个双重意义却并非互相衔接和依次递进的两个不同的意义,而是同一阶段意义开放出的两个方面。

这在黑格尔那里无非是意味着差别及其同一共同构成了一个统一体,前者因而就是后者的实存,并且这个实存本身就是统一体的本质映现:

一方面,它作为实存是有限性,但另一方面,统一体只是在其存在中才映现出它的同一本质。

非常明显的是,黑格尔在对那些双重意义进行阐述之后又对对立双方的关联“运动”所作出的讨论,其目的正是在于演证差别中的同一性。

也许应该更确切地说,同一性已经内在地包含在差别和对立中了。

自我意识具有同一性的本质并不意味着抹平差别,而是要在保持差别和对立的同时在其中映现本质或让本质得以现实化。

还可以指出的是,这种经验的动态过程被黑格尔明确视为概念的重要因素所谓概念,正是在于它同时也是存在于现象世界的无限运动。

基于黑格尔的这种观念,前面所说的时间性矛盾如果也被置于这个统一运动中进行理解的话,那么时间性就绝非可有可无的单纯现象,而是概念总体性的极其重要的环节,它是在现象世界动态地完成与自身本质的“圆圈”那样的总体,而非僵死的、仅仅沉陷于单纯思维中的静止的整体。

只有这样理解的概念才是完成了的概念。

从这一视域看,前述时间性问题恰好表明,他现在关于自我意识的演证由于还没有展开差别的实际经验运动就还停留在纯粹思辨阶段,即其实他明确意识到,这种思辨已经开放出自我意识差别化的本质要求,接着需要着手的是这个过程“如何表现在自我意识前面”的。

也就是说,自我意识概念迫使黑格尔还须继续追踪概念本身的差别要求是如何具体地把自身释放和经验为现象世界、以及如何在概念思辨的这种显现中返回自身的。

黑格尔只有通过新的演证,才能最终完成自我意识概念在其本质与现象中的现实循环。

经验世界的争取承认的斗争以及主人与奴隶关系的辩证法正是他此后的讨论将要遭遇的首要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