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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复习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

(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1: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2:

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19条)

目的:

阻止要约发生效力

撤回和撤销1.撤回条件:

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

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撤销条件:

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18)

1.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19条)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3.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1:

承诺变更(合同法第30、31条)

1.实质性变更:

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2.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2:

逾期承诺(合同法第28、29条)

1.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B.例外:

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B.例外:

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合同的效力

二)可撤销的合同

条件:

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法第54条)

效果:

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行使撤销权

(1)欺诈

(2)胁迫

(3)重大误解

(4)乘人之危

(5)显失公平

注意:

撤销权

(1)性质:

形成权

(2)主体: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中的受害方

(3)行使:

诉讼方式(4)限制:

除斥期间一年

考点三缔约过失责任

1、构成要件:

1)发生在合同订立中

2)一方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2、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虚假情况

考点四合同的履行

一)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

无先后履行顺序:

 双方均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的

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一方  不安抗辩权

有先后履行顺序:

后履行一方  先履行抗辩权

1.构成要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给付一方债务届至

(4)先给付一方发现有令其对待给付不能实现的不安事由

2.行使方式:

(1)先给付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

(2)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3)若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继续履行

(4)对方未能及时恢复履行能力,亦未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3.法律效果:

(1)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

中止履行

(2)永久性阻却请求权行使:

解除合同

二)合同保全之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

三)合同保全之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

考点六合同的消灭

一)合同的解除

          协议解除

   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

          单方解除  不可抗力

                 法定解除履行迟延

预期违约

根本违约

二)合同的消灭

考点七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1、预期违约

2、不履行

3、延迟履行

4、不适当履行:

瑕疵履行、加害给付

二、违约责任:

1、归责原则:

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即只要合同义务没有履行就是违约),以过错原则为例外(包括赠与合同、客运合同中旅客自带物品的损坏、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2、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双方过失相抵

注意:

第三人过错不免责,合同具有相对性

3、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

4、“三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的性质和适用

1)损害赔偿金的范围

(1)完全赔偿:

现实损害+预期利润

(2)合理预见

(3)减损规则

2)违约金的约定性和补偿性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范围应当大致相当——违约金的调整(合同法第114条)

3)定金的限额性和惩罚性

注意:

“三金”并存的处理

(1)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合同法第116条)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得并用

(3)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可以并用,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

合同法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一)2008年1月5日,甲企业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称:

“需要订购一台某型号的通用机床。

”乙公司回复:

“同意为甲企业生产该型号的机床一台,价格5万元,5月1日前交货。

”甲方同意5万机床价格,并提出:

“机床需在同年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才支付货款。

”乙公司未予回复便准备生产。

2月1日,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得知甲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丧失履行债务能力,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并与甲企业交涉,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月25日,乙企业在甲企业仍未恢复履行债务能力且未提供合同担保的情况下,通知与其解除合同。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乙公司回复:

“同意为甲企业生产该型号的机床一台,价格5万元,5月1日前交货。

”此回复是否构成要约?

为什么?

2、本案中甲方同意5万机床价格,并提出:

“机床需在同年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才支付货款。

”此回复是否构成承诺?

为什么?

3、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乙公司于2月1日是否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甲企业提供担保?

为什么?

4、乙公司在3月25日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为什么?

(一)

(1)乙公司回复:

“同意为甲企业生产该型号的机床一台,价格5万元,5月1日前交货。

”此回复构成要约。

因为此回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

即内容明确、具体(包括标的、数量、价格等),并表达了受承诺约束的意思表示。

(2)本案中甲方同意5万机床价格,并提出:

“机床需在同年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才支付货款。

”此回复不构成承诺。

因为对合同履行的时间(交货的时间上和付款的时间顺序上)作了实质性的变更。

(3)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乙公司于2月1日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甲企业提供担保。

合同法规定(根据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4)乙公司在3月25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

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向其贷款。

为避免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乙厂决定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

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2、答案:

(1)乙厂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

(2)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即乙厂)才可以解除合同。

(3)乙厂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

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

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

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

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

丙企业主张:

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

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

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

乙公司遂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

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

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3、答案:

(1)不安抗辩权。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

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2)丙企业应对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质押合同于6月22日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本题乙公司董事长王某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4)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

本题丙企业主张:

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因此符合相关规定。

合同法

(2010-4真题)案例:

2008年5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脑10台,总价款人民币6万元。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6月20日付清合同款,乙公司于6月25日交货。

6月20日上午,当甲公司财务人员准备给乙公司汇款时,被该公司的总经理制止。

原来,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月21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

7月23日,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仍没有好转且乙公司也没有向甲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月23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问:

(1)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合同?

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为什么?

答:

(1)可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2)可以。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生不安履行抗辩后,抗辩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抗辩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2、江苏省某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出售一批商品,于1996年9月1日向广东省某合资企业(以下简称乙)寄发一封信,信中内容是关于出售这批货的有效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有“不可撤销”的字样,规定乙在9月15日前答复才有效,但9月3日甲发现报价有误,并于当日用电报发出撤回通知,该通知于9月4日到达乙处,而9月1日发出的信于9月5日到达乙处,乙于当日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问题:

(1)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2)假如甲发出电报于9月6日到达乙处,那么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3)假如甲于9月5日才发现报价有误,能否撤销要约?

为什么?

答:

(1)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甲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之前到达要约人

(2)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甲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之后一天到达乙。

要约已生效,且乙于9月5日发出承诺,所以合同成立。

(3)不能撤销要约,因为该要约注明了“不可撤销”,9月5日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

3、某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6月10日交付货款,批发公司于6月15日交付货物。

6月9日商场得知批发公司无法采购到该种商品并得到证实,遂决定6月10日不付款,并通知批发公司暂不付款的原因,同时提出要求批发公司提供担保后再付款。

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商场不付款是违约行为,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提供担保。

问:

(1)商场是否违约?

为什么?

(2)由于纠纷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答:

(1)商场不违约。

因为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定证据证明方法有损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因合同纠纷造成损失,因为商场中止履行合同合法,而批发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属实,又不能提供担保应承担相应责任。

造成的损失应由批发公司承担责任。

4、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

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

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为什么?

(2)乙公司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什么权?

说明理由。

答:

(1)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甲公司不能放弃对某单位的债权,导致对乙公司无偿债能力。

(2)乙公司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根据合同履行的保全,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5.甲有一幢临街的房屋欲出售,找到乙。

乙想买,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

双方约定,由乙分五次付清房款后,双方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之后,乙便搬入该房屋居住。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各题:

(1)假如乙一时急需用钱,将该房屋转卖与丙,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为什么?

(2)假如乙入住1个月后,由于忽起台风使房屋受损,此损失应由谁承担?

(3)若乙在支付第二次房款时,有确切证据证明丁可能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则乙应如何处理?

(4)若乙届满支付房款期限,乙还有三分之一的房款未支付,则甲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1)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需要经权利人的追认。

本案中,乙尚未取得房屋产权,是无处分权人。

(2)乙入住后,台风使房屋受损,该项损失则由乙承担。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责任自标的物交付后发生转移。

(3)乙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不支付第二笔房款。

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履行义务在先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履行义务在后的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4)甲可以要求乙支付全部房款或主张解除合同。

6.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于是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

①甲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②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报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依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为什么?

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法》配套习题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消合同的撤消,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则该撤消权消灭。

该期间是()

A、1个月B、3个月C、1年D、5年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B、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C、依法被扣押的财产D、抵押人所有的厂房

3、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

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

4、甲公司与乙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由乙企业将一张1万元的国债单据交付甲公司作为合同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A、抵押B、动产质押C、留置D、权利质押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6、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月14日B、2月28日C、3月13日D、3月25日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D、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

9、甲与乙签订了标的额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中附加了定金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定金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万元

A、4B、6C、8D、10

10、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

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付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付欠款。

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付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B、不安抗辩权C、撤销权D、后履行抗辩权

11、甲公司对外负债300万元,甲公司将一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甲、乙公司和债权人对于清偿300万元债务的问题没有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后3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2.甲、乙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15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3月20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月10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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