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课程防火防爆课程设计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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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课程防火防爆课程设计概要

吉林建筑大学

防火防爆技术课程设计

设计题目

某加油站防火防爆设计

姓名

李世伦

学号

03411215

班级

安全112

专业

安全工程

学院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指导教师

张智超刘辉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

2014年1月

 

摘要

为加强加油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达到加强防范、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结合某加油站实际情况,编制此防火防爆课程设计,本设计从三个阶段进行设计:

第一阶段是考虑加油站的总体布局厂址和厂区的总平面的配置对限制火灾的要求,其中包含了防火间距的要求,建筑无的耐火等级要求,层数和占地面积。

第二阶段对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及预算事故造成的危害,并选择相应的灭火器进行布局预防火灾的形成,第三阶段是对加油站日常管理进行制定,进行安全培训,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指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从根本上从意识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关键词:

加油站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章概述

1.1部门规章、标准、规范

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78

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安装设计规范GB50058-92

7)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9)《防火防爆技术》杨泗霖编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

1.2加油站的基本情况

表1-1

序号

建筑构件的名称

占地面积m2

生产类别

备注

1

地下油罐区

116.80

2

卫生间

20.44

3

餐厅

26.9

4

办公区

14.72

5

营业厅

30.36

6

配电室

18.2

7

仓库

18

8

宿舍

11.8

9

仓库

17

10

加油岛

792

11

砂地

2m3

1.3汽油的性质及火灾、爆炸危险特性

1.3.1汽油的性质

1.外观为透明液体,主要成分为C4—C12脂肪烃和环烃类,并含少量芳香烃和硫化物。

按研究法辛烷值分90#,93#,97#三个牌号。

无色或淡黄色的易流动、易挥发和易燃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汽油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

流程为30℃至205℃,空气中含量为74~123mg/m3时遇火爆炸,乙醇汽油含10%乙醇。

汽油的热值约为46000KJ/Kg。

燃料的热值是指1kg燃料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热量。

2.汽油的密度

标准大气压下,常温下,汽油的密度是0.75克每毫升左右。

由于汽油的冶炼方法的不同,石油成分的不同,汽油的密度并不象纯净物那样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汽油是一种混合物,成分是不同的。

它的密度在0.73到0.8之间。

90#汽油的平均密度为0.72g/ml;

93#汽油的密度为0.725g/ml;

97#汽油的密度为0.737g/ml;

3.抗爆性汽油标号的高低表示汽油的抗爆性能,应根据发动机压缩比的不同来选择不同标号的汽油。

压缩比在8.5-9.5之间的中档轿车一般应使用93号汽油;压缩比大于9.5的轿车应使用97号汽油。

国产轿车的压缩比一般在9以上,最好使用93号或97号汽油。

例如,97号汽油,指与含97%的异辛烷、3%的正庚烷抗爆性能相当的汽油燃料。

经过分析此加油站设计储存汽油为93#和97#

4.燃点,汽油的燃点427℃,汽油燃点是零下-20度左右,柴油燃点应该是100度左右,相对来说燃点越低,蒸发度就越大。

烟头表面温度在200℃~300℃,但中心温度高达700℃~800℃足餐厅中煤气灶点火温度点火温度可达(1150-1200)±50℃可使汽油引燃。

5.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遇引火源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

汽油的闪点:

-50~-20℃。

6.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

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

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

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

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

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

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

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

皮肤损害。

1.3.2柴油的物化性质

1.柴油的密度密度:

(820kg/m3-860k/m3)-20号柴油的密度为0.83g/ml国标柴油的密度范围为0.810~0.855,在此范围内的柴油均可正常使用。

(一)从柴油质量的角度看:

只要是在国标要求的密度范围内的柴油,都可以使机械正常运转。

(二)密度较大的柴油,单位体积的质量较重、所含能量多,因此燃烧爆炸释放的能量就多于密度小的柴油,所以此类柴油更适合于送厂发电及重型车辆使用。

2.比重

油的密度和流动性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标准密度为:

零号轻柴油也就是车用柴油,在摄氏20度时与水的比重为0.84-0.86。

一公斤柴油大概是1.162—1.190(升)一升柴油大概是0.84-0.86(公斤)轻柴油按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按凝点

分为10号,0号,-10号,-20号,-35号和-50号六个牌号,10号轻柴油表示其凝点不高于10℃,其余类推.轻柴油用作柴油汽车,拖拉机和各种高速(1000r/min以上)柴油机的燃料.根据不同气温,地区和季节,选用不同牌号的轻柴油.气温低,选用凝点较低的轻柴油,反之,则选用凝点较高的轻柴油.重柴油是中,低速(1000r/min以下)柴油机的燃料,一般按凝点分为10号,20号和30号三个牌号,转速越低,选用的重柴油凝点越高.

3.热值

与国际0#、-10#柴油相比不含蜡、无腐蚀、无杂质等优点,凝点可以-20摄氏度以下。

热值为10800千卡/千克。

与柴油相比热值高出1200千卡/千克。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推算0号柴油的热值应该是9600千卡/千克。

4.柴油的闪点:

55℃以上。

5.考虑到季节变化及城市内黄牌车辆并不允许直接通行此加油站柴油设计为0#柴油

第二章总平面布置

2.1功能分区

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机油等危险化学品。

根据功能,可将其分为储罐区、加油区、辅助区等。

辅助区分为餐厅、卫生间、宿舍、配电室、仓库等。

另外还有办公区、零售商店、收费大厅。

2.2耐火等级的确定

表2.2.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仓库类别项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甲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乙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丙2可燃固体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

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丁用的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表2.2.2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名称

耐火等级

构件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承重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难燃烧体

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非承重外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楼板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难燃烧体

0.5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燃烧体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表2.2.2的规定降低0.50h

根据表2.2.1和表2.2.2确定加油站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确定耐火等级为一级。

2.2.3加油站的面积及层数设计

加油站的面积及层数是有严格规定要求的,不同面积的加油站决定了它的生产级别和对应的层数,下面的表格是说明加油站面积及层数要求的

生产

类别

厂房的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单层厂房(m2)

多层厂房(m2)

高层厂房(m2)

地下,半地下厂房厂房的地下室(m2)

一级

二级

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

者外,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3000

2000

一级

二级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4000

500

5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6000

10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0

不限

3000

1000

2.2.3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注: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

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

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2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

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3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

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

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

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其中制丝、

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但制丝、储丝

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

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分隔间的开

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此加油站设计总占地面积3032.85m2,层数确定为一层

2.3选址和布置

2.3.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表2.3.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20<V<﹦180

V<﹦50

二级

60<V<﹦120

V<﹦50

三级

V<﹦60

V<﹦30

注:

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所以罐区油罐总容积经折算为80m³,单罐容积为20m³,由表可知,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2.3.2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2.3.2的规定:

表2.3.2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级别

项目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

加油机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25

18

18

18

民用建筑

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25

20

16

16

16

二类保护物

20

16

12

12

12

三类保护物

16

12

10

10

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2

18

18

18

其他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6

15

15

15

室外变配电站

25

22

18

18

18

铁路

22

22

22

22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0

8

8

8

6

次干路、支路

8

6

6

6

5

架空通信线

国家一、二级

1.5倍杆高

1倍杆高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一般

不跨站

不跨站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架空电力线路

1.5倍杆高

1倍杆高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建规》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民用建筑保护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式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

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所以对于该加油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外界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均取表内的最小数值

2.3.3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

 表2.3.3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

设施名称

汽、柴油罐

密闭

卸油点

加油机

站房

其它建、构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燃油(气)热水炉间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埋地油罐

通气管

管口

汽、柴油罐

埋地油罐

0.5

4

5

18.5

8

5

3

通气管管口

3

4

7

18.5

8

5

3

3

密闭卸油点

 

 

5

10

15

8

6

加油机

 

 

 

5

8

15

8

6

站房

 

 

 

 

6

6

 

其它建、构筑物

 

 

 

 

 

6

5

燃煤独立锅炉房

 

 

 

 

 

 

 

 

5

 

 

燃油(气)热水炉间

 

 

 

 

 

 

 

 

5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注:

1加油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2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

其它建、构筑物系批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等

对于该加油站,选取数据如下

表2.3.4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

设施名称

汽、柴油罐

密闭

卸油点

加油机

站房

其它建、构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燃油(气)热水炉间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埋地油罐

通气管

管口

汽、柴油罐

埋地油罐

0.5

15.1

40.7

56.9

54.1

54.1

5

通气管管口

6.58

13.1

40.4

55.9

53.7

54.2

57.7

10.7

密闭卸油点

 

 

14.3

41.1

57.2

54.5

55.1

加油机

 

 

 

6.6

13.6

24.1

24.1

19.2

站房

 

 

 

 

6.0

19.5

 

其它建、构筑物

 

 

 

 

 

6.0

6.1

燃煤独立锅炉房

 

 

 

 

 

 

 

 

6.4

 

 

燃油(气)热水炉间

 

 

 

 

 

 

 

 

6.4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2.3.4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2.3.2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2.3.2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2.3.5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

2.3.7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2.3.8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2.4油罐

2.4.1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4.2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2.4.3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2.4.4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

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2.4.5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2.4.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2.4.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到罐内距罐底0.2m处

2.4.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

底阀入油口距罐底宜为0.15~0.2m.

2.4.8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到距罐底0.2m处

2.4.9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第三章防暴电气的设计

3.1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

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大小分为:

ⅡA、ⅡB、ⅡC三级。

ⅡA安全间隙最大,危险性最小,ⅡC安全间隙最小,危险性最大。

按照最小点燃电流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三级,最小点燃电流愈小,危险性就愈大。

按引燃温度分组:

分为T1、T2、T3、T4、T5、T6六组。

3.1.1.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3.1.2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3.1.3火灾危险场所

21区:

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

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

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

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新旧分类对应关系表3.0.1           

原分类级别

Q-1

Q-2

Q-3

G-1

G-2

H-1

H-2

H-3

新的分区名称

0区

1区

2区

10区

11区

21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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