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8912522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docx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

应急救援方面的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9号)部署,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及其有关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中心,以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为重点,以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为先导,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全面提升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更大贡献,为“十二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大力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先期建设好河北开滦、山西大同、黑龙江鹤岗、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等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其他14个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参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模式进行建设。

开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平顶山队示范建设,通过示范建设形成一套建设标准、一套制度规范、一套教育培训教材、一套应急行动预案、一套实训演练科目和一套基础设施等“六个一”成果,为其他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提供成熟的经验。

加快地方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

推动矿山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采取政企共同出资方式,依托石化、石油、建筑施工、航运等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推进国家(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区域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及隧道施工、水上交通、海上石油等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指导中心建设。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地方骨干队伍建设。

3.支持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海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布局、健全体系。

4.加强矿山医疗救护队伍建设。

搞好矿山医疗救护体系建设规划,将矿山医疗救护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医疗卫生应急体系,依托各地优势医疗资源,建设装备精良、高水准的国家(区域)和地方骨干矿山医疗救护队,提高医疗救护技术和装备水平。

充分发挥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矿区医疗机构的作用,将矿山医疗救护点向井(坑)口延伸。

5.鼓励和发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力量。

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引导、推动、扶持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规划、法制和预案工作

6.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有关总体规划。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总体工作部署,同步建设、同步推进。

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标准的制定工作,尽快出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财税扶持政策、应急救援征用补偿政策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服务收费等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解决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事故救援中牺牲人员荣誉抚恤等问题,完善各级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物资保障等应急工作制度。

8.加强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提高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尤其要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相互衔接性。

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关键应急程序简明化、图表化、牌板化,易懂好记。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

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尽快制定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规范和指导应急演练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重点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9.加强应急值守和统计分析工作。

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接收、研判、上报、处置事故及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应急平台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方面的作用,及时传输现场图像信息、报告现场情况;建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应急机构、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沟通渠道。

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值班机构和制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10.加强应急总结评估分析工作。

做好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典型救援案例分析报告、年度应急管理评估分析报告等制度,通过评估分析,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11.努力提升救援队伍素质。

大力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示范活动,加强矿山救护队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服务水平和救援、管理、保障能力,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工作,争取用1-2年时间,各省(区、市)专业矿山救援队伍至少有1/3达到二级资质以上。

12.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严防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指挥员救援战术、技术培训交流活动,将典型救援案例纳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内容。

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13.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

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部门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和《应急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及时采集、更新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信息。

14.办好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及展览会。

认真做好会议和展览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会和参展,以此为平台,展示和宣传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成就,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应急理念、经验和技术,促进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事故预防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15.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依托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金安”工程系统,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网络监管。

重大危险源未经检测、评估或监控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6.推动各类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组织引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等优势,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重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铁路施工、道路施工、建筑施工等单位的重点系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排查事故隐患。

对应急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整改。

五、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保障能力建设

17.推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产业发展。

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大型高端应急救援装备、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的研发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体系,加大国家对应急救援技术进步的推动力。

大力扶持在应急救援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培育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制造产业。

18.推动应急装备技术创新与发展。

坚持以应急救援需求为导向,指导有关应急装备和物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搞好产学研结合,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机制。

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能显著提高救援效果的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

优先推广应用紧急避险、应急救援、逃生报警、逃生路线标识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

不适应救援需要、不符合相关标准、性能不高、不能保障救援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落后救援技术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淘汰。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19.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应急救援装备。

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积极引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重点引进、采用高效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大型清障支护设备,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搜寻、定位等装备,提高应急救援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20.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尽快建立健全省(区、市)、市(地)和重点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开发和完善应急保障、模拟推演、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

企业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调度指挥、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平台。

21.加快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针对易发事故的特点,依托大型企业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指定相关生产企业储备一定的应急装备、物资生产能力,并建立专门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点;在国家(区域)应急救援队储备一定的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和相关物资,努力形成多层次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对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且救援难度大的事故的需要。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运机制,确保储备到位、调运顺畅、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企业要针对本企业事故特点,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力度,尤其要针对重点工艺流程储备必要的应急物料、应急器材等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22.加强应急机构建设。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推动所有市(地)和重点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已经建立的省级和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切实做到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和装备“五落实”,有效发挥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

加快推进省级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能力建设,重点组建武装好26个省级煤矿安监机构的矿山救援中心。

逐步理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关系。

23.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区域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与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

深化与地震、气象、海洋、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预警和应急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24.加强基层应急管理。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基层政府和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办事机构,小型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与周边企业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25.加强应急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应急队伍政治素养,培养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

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讲座和交流,努力提高应急人员的履职能力;支持和鼓励应急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事故现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实践中锻炼和成长。

建立和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推进应急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1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各地实施意见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深入宣传贯彻《通知》精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

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

督促各地对照《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

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对一周内发生三次较大以上事故的省份要发出警示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更加注重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坚持宣教培训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力求题材多样,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继续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

(五)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会同相关部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报道活动。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繁荣安全文化市场。

二、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监察

(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

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

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

(八)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九)重点打击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工作。

严厉打击和认真治理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非法违法与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指导地方明确兼并重组产权主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责任主体不缺位,坚决杜绝一些整合技改煤矿假整合真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现象。

(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三、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深化煤矿安全整治。

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

切实抓好煤矿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防治,提升煤矿防范抵御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

(十二)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

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讯系统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强制淘汰非煤矿山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2011年要再关闭整合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再治理1000余座危、险、病尾矿库。

(十三)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继续健全完善苏浙沪、环渤海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区域联合监控机制;烟花爆竹要加快推行工厂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生产。

(十四)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

(十五)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冶金企业要继续加强煤气安全管理,开展高温液体安全隐患治理。

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十七)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

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等技术和装备。

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

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渔船要推广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

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

(十八)加强安全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

继续开展煤矿瓦斯机理研究,抓紧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十九)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

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二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

高危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

冶金、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

(二十一)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扎实推动达标创建活动。

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六、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二十二)组织制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抓紧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争取尽快送审发布实施。

同时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科技、信息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等7个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规划。

各地都要认真做好地方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确保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要纳入地方政府投资规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十三)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继续大力推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