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0讲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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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0讲讲义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0讲讲义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0讲讲义(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掌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9条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占用。

各级政府要认真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重要用地指标,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

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不减少。

 

(2)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分析城乡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潜力,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城镇、村庄用地指标,促使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编制,并认真听取各产业部门和各地区意见,统筹安排农、林、牧、渔、建等各业用地,在各区域间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规模与布局,对生态环境脆弱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要切实加以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土地退化现象的发生。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体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

这不仅是指标上的平衡,还应在土地利用分区上得到反映。

 (十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掌握)

 要达到对土地利用实行科学合理组织、对各项用地进行有效的协调、对各类用地实施宏观控制的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根据区域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状况、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状况,确定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应遵循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2)根据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方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布局要求、通过综合平衡,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各行业用地规模与布局。

 (3)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按行政辖区进行分解,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4)根据区域土地资源适宜情况、土地利用结构、各行业用地指标和改善、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划分土地利用区,并确定各区土地用途和使用规则。

 (5)确定规划范围内交通、水利、电力、工矿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

 (6)制定规划管理保障政策和实施措施。

 (十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掌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可因各地具体条件不同,所采用的规划模式不同而有差异,但一般可按下述步骤和方法进行:

 1、准备阶段

 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以及进行业务培训等。

从业务角度看,编制规划任务书和工作计划是两个重要的内容。

 

(1)规划任务书。

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以及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领导机构、工作班子、方法和技术路线。

 

(2)工作计划。

包括详细列出所需收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物资设备供应,费用预算,人员分工,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研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需要,在收集和调查有关文件、资料基础上,进行专项研究。

并进行必要的外业调查核实。

    

    

    

    

    

 要进行专题研究的内容一般包括区位背景与发展态势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城镇化水平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问题、规划目标与战略确定等。

 3、编制和调整方案阶段

 在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用地指标,编制供选方案,确定用地分区和主要用地项目的布局,编绘总体规划图,编写总体规划报告。

 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规划报告编写完成以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形成一个规范性文件。

根据审批手续,规划(送、审稿)必须提交同级人民政府通过,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最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例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包括(

    )。

 

 A.准备阶段

 B.调研阶段

    

 C.编制和调整方案阶段

 D.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答案:

ABCD

 解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可因各地具体条件不同,所采用的规划模式不同而有差异,但一般可按下述步骤和方法进行:

1、准备阶段;2、调研阶段;3、编制和调整方案阶段;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十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修改(掌握)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审的内容

 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规划成果评审小组,对各项成果进行检查评审。

评审的内容如下:

 

(1)是否充分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

 

(2)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是否得到落实;

 (3)各类用地协调较好,布局合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调控措施是否可行;

 (4)土地利用分区是否科学、合理;

 (5)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分解与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是否紧密衔接,控制到位;

 (6)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7)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论述是否清楚;

 (8)规划图内容是否全面,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整洁清晰;

 (9)采用的基础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的机关分别为:

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1)报国务院批准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2)报省级政府审批的

 国务院批准权限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授权审批的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

    )人民政府批准。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县级

 B.市级

 C.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级

 D.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级

 答案:

D

 解析: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权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期限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因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不断变化,在某些方面会变得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来修编规划。

由于规划的严肃性,规划的修编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同时,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及时用地,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是,如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则仍需报国务院批准修改。

 例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

    )批准。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原批准机关

 B.原批准机关的上级机关

 C.地方人民政府

 D.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

    

    

    

    

    

 答案:

A

 解析: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

 (十四)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十四)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熟悉)

 1、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某一专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就其本质而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入和补充,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特点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具有以下特性:

 

(1)针对性。

广义的土地利用包括了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全部活动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利用全部过程进行的宏观控制,是对土地利用进行的全局性战略安排,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对规划区域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中的某一专门问题或某一类型的土地使用问题进行规划,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局部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是规划区内全部土地,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只是规划区内的部分土地。

在一定时期,需要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土地只是局部存在的,因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相对规划区内部分土地而言的。

当然,土地利用之间是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在对局部土地利用进行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它与其他土地利用的相互影响。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

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2)土地保护类,是为保护有重要经济、生态、社会和其他特殊意义的土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土特产保护区规划等。

    

    

    

    

    

 (3)实用性。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很多,每一土地利用方式都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土地开发治理类,是针对未被利用土地、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受到破坏土地,以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而进行的专项规划。

主要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

其中,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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