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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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安全设施设计说明(标志2标)
1.概述
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字骨架,九横九环”其中的一横(长治至安阳)和一环(长治区域环东段)的一部分。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以“安全、耐久、绿色、节约”为指导思想,强调"以人为本,以车为本,驾驶人的失误不以生命为代价”的设计理念,采用“灵活、宽容、创作”的设计手段,以交通部2006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为根据,吸收山西省先进的设计思想和经验,精益求精,形成本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按照A级安全设施标准配套。
包括全线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诱导设施、活动护栏等。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共分9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项目
序号
合同段
里程
起讫桩号
备注
交通
安全
1
标志1标
23.794
HK00+
000.00
0
HK23+794.00
0
2..796
K39+2
04.155
K42+000.000
设施工程
2
标志2标
31.049
K42+0
00.000
K73+049.450
3
标志1标
23.794
HK00+
000.00
0
HK23+794.00
0
2.796
K39+2
04.155
K42+000.000
4
标志2标
31.049
K42+0
00.000
K73+049.450
5
护栏1标
19.000
HK00+
000.00
0
HK19+000.00
0
6
护栏2标
4.794
HK19+
000.00
0
HK23+794.00
0
14.796
K39+2
04..155
K54+000.000
7
护栏3标
19.049
K54+0
00.000
K73+049.450
8
隔离栅1标
23.794
HK00+
000.00
0
HK23+794.00
0
2.796
K39+2
04.155
K42+000.000
9
隔离栅2标
31.049
K42+0
00.000
K73+049.450
本册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志2合同段,包括交通标志、里程碑等,本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有:
壶关互通立交
K55+460)
壶关服务区
K57+470)
长治南互通立交
(起点桩号K54+420,终点桩号
(起点桩号K56+570,终点桩号
(起点桩号K67+490,终点桩
号K68+630)
官道枢纽立交(起点桩号K72+350,终点桩号
K73+049.450)
南皇岭隧道(右洞起点桩号K44+082,右洞
终点K44+759,右洞长度677米)
(左洞起点桩号ZK44+025,
左洞终点ZK44+725,左洞长度700米)
黄池岭隧道(右洞起点桩号K49+883,右
洞终点K50+496,右洞长度612米)
(左洞起点桩号ZK49+893,左洞终点ZK50+467,左洞长度574米)
2.设计依据:
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合同。
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交通部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交通部发布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交通部标准JTG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交通部标准JTG/T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细
则》;
国标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交通部标准JTGD82-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
置规范》
交通行业标准JT/T281-2007《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
栏》。
交通行业标准JT/T457-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
栏》。
交通部JTGA03-2007《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
号规则》。
山西省交通厅发布晋交规划字【2008】431号《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细则》。
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
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及第1号修改单。
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环城东段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资料。
3.交通标志设计
3.1设计原则
交通标志设计一方面从服务于不熟悉公路及相关路网的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将公路沿线的信息、路网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路使用者,使其有合理的反应和决策时间,避免有害交通的驾驶行为;另一方面标志设计与道路运营管理密切配合,使道路使用者、管理者的欲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得到更全面、人性化的服务。
标志设计与本项目交通流量。
车型比例、自然环境、道路条件等自身特点紧密结合,按现行标准、规范合理设置交通标志。
强调标志设置的均匀和平衡,避免标志过于集中、信息过载,确保标志设计的美观性、简捷性、易读性、可视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以路网作为设计对象。
结合本项目在高速公路网中与长晋高速、长邯高速、G207、G309、S325、S324、S226交叉互联情况,统筹相关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合理体现出本路在路网中的位置,增加对相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路网的预告和指示内容。
使公路使用者利用交通标志的信息,选择便捷的路径到达目的地。
标志设计与景观设计密切配合,合理设置人性化警示标志。
结合公路沿线分布的不同景观特色,设计出具有鲜明图案、简明易懂、可视性好的人性化版面,通过这些个性化的标志牌,使道路使用者轻松地了解到周边公路环境特点,从而为他们更好地欣赏沿线风光提供可能。
标志设计与路桥设计密切配合,合理确定标志的位置和结构形成。
既要考虑版面的信息量、可视度,又要强调结构的安全性、美观度,尽量避免标志对桥梁、排水工程的影响,做好预留、预埋标志基础的配合工作。
重要标志采用门架结构或悬臂结构,合理利用跨线桥设置附着式结构。
3.2线交通标志
主线交通标志有百米牌、里程牌、车道指示标志、人性化警示标志、桥名标志、隧道标志、求助服务电话标志、限高标志、重点路段标志灯等。
3.2.1百米牌
百米牌每100米设置一处,百米牌内容为“1-9”和本百米牌所在里程桩号数。
整体路基设置于主线中央分隔带护栏两侧。
百米牌采用镀锌钢板加工制作,上粘贴反光膜。
钢护栏板上的百米牌采用支架结构固定,混凝土防撞墙上的百米牌采用预植螺栓固定。
3.2.2里程碑
长安高速平顺至长治段隶属于平顺至长治高速公路一部分,简称“平长高速”,编号G5505管理桩号自西贾至长治东排序。
里程碑每1公里设置一处。
整体路基设置于中央分隔带,采用单柱双柱结构。
3.2.3车道指示标志
本高速公路主线指定跨线桥上设置“行车道(最高限速100,最低限速80)”、“行车道(最高限速100,最低限速60)”车道指示标志。
“行车道(最高限速100,最低限速80)”车道标志设置于指定跨线桥对应内侧车道位置,“行车道(最高限速100,最低限速60)”车道标志设置于指定跨线桥对应外侧车道位置,车道指示标志采用附着式结构。
3.2.4人性化警示标志
为缓解司乘人员的疲劳程度,在主线标志稀少的路段,设置人性化警示标志,采用双柱结构。
版面内容为“系安全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乱扔弃物”等。
3.2.5桥名标志
主线长度超过1000m以上的大型桥梁的桥头位置设置桥名标志,表明桥梁名称及长度。
桥名标志采用双柱结构。
3.2.6隧道标志
在隧道入口外设置隧道长度标志,表明隧道名称及长度,采用单悬结构
在隧道入口外设置限速80(或60)km/h、禁止超
车等晋禁令标志,采用单柱结构。
在隧道入口外设置限速100(80)km/h、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3.2.7求助服务电话标志
主线相邻互通立交之间每隔4公里左右及避险车道处设置求助电话号码信息标志,表明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服务电话。
求助电话号码信息标志设置于主线路侧侧土路肩外,采用单柱结构。
3.2.8限高标志或限高门架为避免超高车辆损伤桥梁建筑结构,在下穿高速公路的分离式立交、机耕通道、汽车通道的被交路上设置限高门架,并附限高标志。
3.3服务区(停车区)交通标志
在服务区(停车区)上游3Km、2Km、1Km、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主线与匝道分流端设置服务区(停车区)预告标志、服务区(停车区)入口标志、匝道分流限速标志。
其中上游3Km处同时增设下两个服务区(停车区)地点距离预告标志。
服务区(停车区)驶入高速公路的合适位置合流警告标志、系好安全带人性化标志、高速公路限速标志及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除限速标志和注意合流标志采用单柱结构外,其余均采用双柱的结构形式。
3.3互通立交区交通标志
互通立交区交通标志有:
出口预告系列标志、高速公路民命编号标志、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地点距离标志、限速标志、分合流警告标志、视线诱导标志、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平交路口指路标志灯等。
分别用于引导车辆驶出、驶入高速公路,保障其在匝道的安全行驶。
3.4.1驶出方向
在立交出口基准点(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期待你)前2Km、1Km、500m、前基准点位置,设置4级出口预告标志,独立设置的出口预告标志采用双柱结构。
在前基准点位置,与“出口指路标志”并排设置“直行指路标志”,采用门架结构。
出口匝道与主线分流的楔行端设置出口标志,采用双柱结构。
出口匝道与主线分流的匝道路侧设置限速40Km/h限速标志,采用单柱结构。
在匝道进入收费广场减速车道渐变起点前核实位
置设置“计重收费减速慢行”标志,与限速标志(限
速20Km/h)合并设置。
为避免各类车辆占用收费广场的有限空间,在收费广场路侧合适位置设置禁止车辆停放禁令标志。
出收费站外路侧合适位置或连线平交路口合适位置设置地点方向标志,采用单悬结构。
3.4.2驶入方向地方路在距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入口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或链接平交路口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入口前50m处,设置高速公路入口2Km、1Km、500m预告及指向指标,采用单悬结构。
在超限超载检查站前端合适位置,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标志和一组禁令标志,采用单悬结构。
在通过收费站广场前端的渐变段之前的适当位置设置“系安全带”的人性化标志。
在进入收费设置“收费站”标志。
驶入互通立交匝道分流出的楔形端设置地点方向标志,分别指示各匝道通往的城市或城镇。
采用双悬结构。
高速公路入口基准点(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处,设置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采用单柱结构。
高速公路入口基准点合适位置,设置限速标志,采
用单柱结构。
高速公路入口基准点合适位置,设置下一出口预告标志或地点距离预告标志。
高速公路入口加速车道起点前主线路侧合适位置,设置注意合流标志,采用单柱结构。
3.4.3匝道视线诱导标志
当互通立交匝道曲线半径小于500m时,在弯道外侧设置视线诱导标志,采用单柱结构。
布设于双向行车匝道的弯道外侧的视线诱导标志,采用单柱双牌形式。
如匝道设计时速为60Km/h,连续布放的视线诱导标志间距为30m;如匝道设计时速为40Km/h,连续布放的视线诱导标志间距为20m。
可现场调节标志板的朝向,保证标志的连续可视性。
3.5枢纽互通立交交通标志在立交出口基准点(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前
3Km、2Km、1Km、500m、前基准点位置,设置5级出口预告标志。
在立交出口基准点(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前
2Km、1Km及前基准点位置,根据需要可与“出口指路标志”并排设置“直行指路标志”,采用门架结构。
其他在、相关标志布置同互通立交。
3.6标志版面及结构形式
3.6.1标志版面
大型交通标志板采用3mm厚铝合金板,小型交通标志板采用2mm厚铝合金板。
需符合JT/T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的相关规定。
标志板面底衬、文字、内边框和符号均采用符合
GB/T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反光膜,板面尺寸、内容见相应图表。
交通标志中的汉字、英文字体和阿拉伯数字以及标
志颜色按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主线标志汉字高度600mm或700mm,匝道标志汉字高速300~600mm,地方公路标志汉字高度为400mm。
具体以标志版面为准。
3.6.2结构形式主线的重要性标志采用门架式、悬臂式或双柱式结构,主线的一般性标志采用双柱式或单柱式结构,超车道和行车道标志采用附着式。
落于桥上的大型标志,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结构,标志基础法兰盘山桥梁工程预埋。
落于桥上的小型标志,采用单柱式结构,标志立柱采用现场钻孔植入螺栓固定。
隧道洞内的小型标志,采用附着式结构,现场钻孔
植入螺栓固定
软土地基路段,需将标志基础埋置在软土地基处理
层以上,保证标志基础基地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
标志基础及立柱、横梁等需满足本地区抗风要求。
4.施工注意事项
4.1标志基础
标志基础放样时注意避让各类构造物,不得侵占土路肩。
标志基础施工时,基底必须夯实,使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
基础施工结束后,土方回填时需夯填,同时必须保
持原坡比。
4.2标志安装位置
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控制标志牌立柱距土路肩边缘线水平距离及标志板底面距地面标高。
标志板不得侵占公路控制净空。
单柱标志牌、双柱标志牌内侧距土路肩边缘的水平距离为不小于250毫米,标志牌的下边缘距路面端部2500毫米。
悬臂标志牌、门架标志牌的下边缘线距路面大于
5800毫米。
标志牌与道路中线的夹角,应按GB5768-2009《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4.3标志钢结构防腐要求所有钢立柱、横梁、竖梁、法兰盘等均需采用热浸
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550克/平方米,图纸有具体要求的,以图纸为准。
所有紧固件均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
350克平方米。
需符合GB/T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结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标志结构用地脚和悬臂高强度螺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的规定。
图纸中有特殊规定的,以各结构设计图的要求为准。
4.4其他
结构中使用的主要受力钢筋,均以热轧带肋钢筋,
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拍好为HRB335。
结构中使用的光圆钢筋,均为热轧光圆钢筋,应符
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筋》(GB1499.1-2008的规定。
其牌号为R235.
GB/T
钢板及结构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700-2006)的Q235钢的性能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现行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