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93484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3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6页
第6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7页
第7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8页
第8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9页
第9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42页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42页
亲,该文档总共4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4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9号,****年8月1日起实施;

(1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1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1.2.3技术标准与方法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GB8978-1996;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GB16297-1996;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县行政区划图见附图1)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

(1)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灾害事件;

(2)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危险物质泄漏导致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态环境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3)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4)环境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得力措施,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社会稳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及思想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

1.5基本任务

(1)坚持不懈抓安全生产,建立环境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着力消除环境事件隐患。

环境突发事件应该秉承预防为主、控制为辅的原则。

通过对县内企业的环境风险目标有效日常监控和安全生产的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事件预警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将环境突发事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前。

(2)控制危险源扩散,阻止事态恶化。

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实行有效救援。

在规划的行政范围内,企业一旦出现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展(例如:

若污染物进入水体,应及时告知下游,根据污染程度决定是否停止用水)。

(3)抢救受害人员,避免人身伤亡。

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在应急救援的行动中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和安全迅速转移伤员,以最大限度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4)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保护受影响人群健康。

鉴于化学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在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并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保护,并向上风方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并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做好现场清销,最大化消除环境污染后果。

对事故外溢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销、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1.6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6.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

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

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按照指挥范围、指挥权力大小等方面,分为县级、地方和现场指挥三个级别。

由县级层面指挥机构负总责,地方和现场指挥机构协助县级机构共同协调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县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和人员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应急监测装备的配备与维护情况。

**县应急组织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附表1。

应急组织体系关系图如下。

图1**县应急组织关系图

2.1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县级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处置本县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机构。

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副指挥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负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传达落实应急指挥部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有关部门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组成相应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地震监测中心、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红十字会、**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职责分工如下:

2.1.1污染处置组

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

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地点及影响范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

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确定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

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

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受威胁人员转移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协调军队、武警等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2.1.2应急监测组

由县环境监测站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地震监测中心等组成。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事发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

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协调军队力量参与应急监测。

2.1.3医学救援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组成。

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

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2.1.4应急保障组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组成。

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开展应急测绘,及时获取突发事件的地点、影响范围和周边地理、地形情况。

2.1.5新闻宣传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人防办、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组成。

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

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1.6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县环境保护局等组成。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2.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乡镇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

县内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相关行政区域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

发生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关乡镇政府须及时报请县政府和县环保部门组织处置或者实施救援、增援。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同时对**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受县环境事件应急办领导。

2.3现场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职责分工,根据“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对乡镇行政区域应急指挥机构和县环境事件应急办负责,受乡镇行政区域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应急办领导。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县级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保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

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者解除。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3.2.2预警信息发布

县环保、水务、农林等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

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

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

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

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环保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环保部门。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县环保部门要及时通报相关乡镇应急部门;

接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跨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县环境保护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报告。

事件上报表可参照附件1所示。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条件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须启动本应急预案:

(1)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接到乡镇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过程时的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

(5)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等情况时。

4.2响应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根据事故发展和应急救援情况,应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图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

4.3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领导,下级乡镇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小组负责应对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应急结束,乡镇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应急小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同级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环境保护局。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Ⅳ级应急响应处置过程中发现事件有扩大趋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应对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进行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结束,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应急指挥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环境保护局及县人民政府。

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Ⅲ级应急响应处置过程中发现事件有扩大趋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指挥,成立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迅速上报XX生态环境局,指导事件的应对工作或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应急结束,县环境保护局及县应急指挥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及XX市生态环境局。

初判发生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Ⅱ级应急响应处置过程中发现事件有扩大趋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迅速上报XX市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厅,指导事件的应对工作或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结束,**县环境保护局或县人民政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XX市人民政府及区生态环境厅。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应急不足或应急过度。

应急结束后,由最高级别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审报告工作。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需参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乡镇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下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与处置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和下级环境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进行,以下级应急预案要求为主;

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需参照“XX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上一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处理与处置同时按照上级应急预案结合本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进行,以本预案要求为主。

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应形成联动机制。

本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流程见下图:

图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流程图

4.4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4.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

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县环保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

采取拦截、导流、疏浚、防渗漏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

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