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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工作专项方案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社区中心工程

-站前路临时配套创意服务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团-社区中心工程

-站前路临时配套创意服务工程

施工管理工作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团—社区中心工程-站前路临时配套服务工程;建设单位: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南京市凯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南京新华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南京华致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南京江宁区;建筑面积:

约2712m2、约467.8m2*6个=2806.9m2。

为贯彻全市“通过全面实施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对城市管理目标进行量化、管理标准进行细化、管理流程进行规范、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工作要求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江宁科学园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好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南京市城市建立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江宁科学园区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团管理工作,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场所和后勤服务环境,确保科学园区城市管理考核全面达标。

二、组织管理和责任分工

成立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祝宏俊

副组长:

段家汉

成员:

王名涛、董玉财、安睿、魏涛

领导小组负责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程管理标准的制定、指导、考核。

成员具体负责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程管理标准的执行、协调、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围挡管理

工作内容:

我区规划区域所有新建房、改建、扩建建筑工地全部按照高标准围挡要求,实施封闭施工。

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有企业标识的开启式大门并设有门岗,工地正门外设置工程公考等。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外形完好、无破残、无废弃物附着等。

(二)强化道路硬化管理

工作内容:

进出口路面、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横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进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灰尘、无烟头、无纸絮、无垃圾、大门企业标识明亮等

(三)强化场容场貌管理

工作内容:

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并按照定置化布置及规范安全设施要求,将建筑物标志、标识牌等做到标准划一,使施工现场形象统一、整洁、醒目、美观。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灰尘,无烟头、无纸絮、无杂物、整洁卫生、正常使用等

(四)容貌秩序

工作内容:

大门、门外责任区、门前车辆、大厅内宣传栏公告栏等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整洁卫生、公告资料摆放整齐无卷边、车辆停放有序。

(五)强化材料堆放管理

工作内容:

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灰尘、无烟头、无纸絮、整洁卫生。

(六)绿化管理

工作内容:

场内绿色植物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无纸絮、无枯烂叶

(七)强化临时设施管理

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必须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无纸絮、无枯烂叶

(八)强化主体封闭防护管理

工作内容:

主体施工必须采用脚手架,密闭施工。

脚手架内侧采用绿色合格密目安全网进行防护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安全整齐。

(九)各类设施(含食堂设施)

工作内容:

供电供水设施、空调设备、煤气、消防设施、大锅、大灶、蒸饭箱、开水炉、冰箱、冰柜等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滴露、无水迹、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杂物、卫生、每天消毒、有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制度等

(十)卫生间

工作内容:

垃圾桶、隔板、小便池(斗)、照明、镜子、打扫设备等

工作要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无纸絮、无垢、无滴露、无水迹、正常使用、清洁工具摆放视眼看不见地方等

(十一)门卫管理

工作内容:

24小时值班、监控、有紧急处置制度

工作要求:

24小时值班、有监控有记录、有紧急处置制度等

四、日常巡查和检查

(一)日常巡查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半年和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给安全科和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日常检查

1、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对各部门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检查由安全科组织实施。

2、检查一般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月抽查不少于一次。

3、抽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并填写抽查。

4、办公室安全科负责做好抽查记录表,对发现问题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

5、检查结果作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制度保障和考核组织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1、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2、一线工作人员:

建立台帐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

(二)考核组织

1、领导小组每月负责对照管理标准及责任分工组织考核所辖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2、在实施考核过程中,聘请部分企业办事人员、市民群众代表参加。

(三)考核方法

1、考核采用查阅台帐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实行百分制。

按实际考核内容确定分值,通过加权平均计算,确定考核成果。

3、工作受区级以上表彰可酌情加分。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项目

六、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科学园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确保管委会办公大楼和食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江宁科学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特成立办公大楼和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祝宏俊

副组长:

段家汉

成员:

董玉财、王名涛、安睿、魏涛

组长具体负责新建房和食堂管理标准制定、指导、考核。

成员具体负责新建房和食堂管理标准的执行、协调、监督、检查。

 

七、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管理标准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管理适用于集团和各成员企业管理的建筑工地、公园、餐饮场所等的管理。

(一)建筑工地管理标准

(1)工地围挡

施工现场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底部砌墙不低于40cm,不得有泥浆等外泄。

围挡应牢固、稳定、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在围墙上设置广告及宣传、公示相关内容,须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

(2)工地出入口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应设置大门,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出入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牌图。

(3)施工区域

①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

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

建材堆放应整齐有序,稳定牢固,材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各类材料堆放距离沟槽边不小于0.5m,堆放高度不大于2m。

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

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混凝土强度不少于C20的混凝土,浇筑厚度不小于200mm,道路宽度不少于3.5m,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并在其外侧设置排水沟;围挡以内基坑压顶梁外侧其他场地可采用混凝土、碎石或铺砖等硬化方式。

施工现场内裸置土石方应覆盖并压实、洒水;裸置三个月以上的土方应采取绿化措施。

③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地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废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

未经处理禁止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④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建筑物内的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在清理各类脚手架竹笆面上垃圾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⑤施工工地对易扬尘性建材实施加工作业时,应在有防泄尘性的房室内实施。

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材。

⑥凡作业面高度大于2m的,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建筑物外立面使用密目式安全网防护,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m。

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升降脚手架的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封闭。

(4)地下管线和资源保护

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范围内及其周边地下管线资料,开工前应通知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标明管线位置;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管线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5)其他

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易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二)建筑垃圾管理标准

建筑垃圾管理,是指对建筑施工、拆除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的管理。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市城建集团及其所有子企业进行建筑施工、拆除等活动中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1.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工程(含单位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后,方可处置。

2.建设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含处置数量、时间、地点)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

(2)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或政府立项批文,规划红线图、工程施工图纸。

(3)依法选定的经过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自行处置的,应当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准入条件。

3.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4.处置量在2万立方以上的,将申报表、审核表和招标备案需交材料的宣传单给申报方,进入招标程序。

5.处置量核算标准

(1)拆除

根据红线图上标注的原有建筑图和拆迁许可证对照核算,没有上属资料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得的网格图(测绘点距不得>5米)和数据进行计算。

换算系数为:

结构

系数一

系数二

系数三

砖混

0.55

0.60

0.70

框架

0.45

0.50

(2)平场

根据红线图和由建设单位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得的网格图和数据进行核算。

换算系数为:

土质

系数一

系数二

系数三

系数四

渣土

1.8

石灰岩

1.9

2.0

2.1

青石

2.0

2.1

2.2

砂岩

1.8

1.9

花岗岩

1.9

2.0

2.1

2.2(最高达3.0)

毛石

2.5

2.6

2.7

混凝土

2.1

2.2

2.3

6.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双向签收”制度

(1)经营单位在建筑垃圾受纳操作流程上必须规范有序,按照要求实行核查登记报备制度,指派专门人员对进入处置场渣土车的准运手续进行查验(严禁受纳无渣土准运手续的车辆进场弃置)。

(2)建议分承运单位,分工程项目做好弃土数量统计工作后加盖收讫专用章上报城管局,杜绝渣土随意乱倒现象。

八、餐饮企业管理标准

餐饮企业,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性单位。

1.开业管理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应符合规划、市政管理、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3)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4)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分类存放垃圾、处理废水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具有合理的内部布局和加工流程,有效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领取《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证明后60日内,到企业所在地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从事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应自开展连锁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以月度为单位上报经营活动信息。

(8)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餐饮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5)餐饮企业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3.经营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2)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3)餐饮企业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购买食品之前明示。

(4)餐饮企业可以根据提供的服务收取包间费、服务费等,但应明示各种价格和收取方式,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5)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且有后厨加工功能的餐饮企业,厨房面积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有专门加工中心进行配送的,不受本条限制。

4.服务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统一制作工作服装。

(2)餐饮企业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理能力。

(3)餐饮企业服务人员应仪容整洁、态度谦和、服务热情、语言得体。

上岗前,佩戴标牌或胸卡。

(4)开餐前,店堂服务人员应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无破损、无污迹。

(5)店堂服务人员按照服务程序引领消费者入席就座,向消费者提供标明产品或服务费用价格的菜单、酒水单等,并协助点菜。

(6)餐饮企业提供服务后,应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结账后应及时提供发票。

5.餐厨废弃物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2)餐饮企业应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并做到日产日清。

6.人员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不得聘请禁止从业人员或严重违反信用建设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2)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必要时可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餐饮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餐饮企业聘请的厨师,应持厨师资格证书上岗。

7.应急管理标准

(1)餐饮企业应树立危机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餐饮企业负责人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管理。

(3)餐饮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消防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其他方面管理达到(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管理标准)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和

九、食堂管理工作责任分工

为落实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程和食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祝宏俊

副组长:

段家汉

成员:

董玉财、王名涛、安睿、魏涛

组长具体负责新建房和食堂管理标准制定、指导、考核。

成员具体负责新建房和食堂管理标准的执行、协调、监督、检查。

二、成立具体管理组

保洁组、食堂管理保洁组、窗口管理组、监察考核组。

1、新建房管理组:

由王名涛负责。

组织6名保洁人员按照大厅和厕卫保洁标准实施打扫。

2、食堂管理组:

由夏云负责,具体有陶叶带领2名人员按照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实施清洁。

3、监察考核组:

由试点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不定期进行监察考核管理工作。

 

江宁科学园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管理区越

管理内容

管理标准

责任人

备注

1

现场道路

进出口路面、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灰尘、无烟头、无纸絮、无垃圾、大门明亮等

同志负责监督监察,建立查岗日记录台账

2

场地容貌

建筑物标志、标识牌等做到标准划一,使施工形象统一、整洁、美观、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外形完好、无破残、无废弃物附着。

标识牌明亮等

3

门前环境卫生

垃圾桶、垃圾清运、除雪等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烟头、无纸絮、无杂物、整洁卫生、正常使用、及时除雪等

4

容貌秩序

大门、门外责任区、门前车辆、大厅内宣传栏公告栏等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整洁卫生、公告资料摆放整齐无卷边、车辆停放有序。

5

绿化管理

厅内绿色植物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无纸絮、无枯烂叶

6

各类设施(含食堂设施)

供电供水设施、空调设备、煤气、消防设施、大锅、大灶、蒸饭箱、开水炉、冰箱、冰柜、等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滴露、无水迹、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杂物、卫生、每天消毒、有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制度等

7

卫生间

垃圾桶、隔板、门窗玻璃、小便池(斗)、照明、镜子、打扫设备等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无尘、无蜘蛛网、无烟头、无纸絮、无垢、无滴露、无水迹、正常使用、清洁工具摆放视眼看不见地方等

同志负责监督监察,建立查岗日记录台账

8

门卫管理

24小时值班、监控、有紧急处置制度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24小时值班、有监控有记录、有紧急处置制度等

9

窗口工作

服务语言、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设施等

以城市综合管理指导标准为准(简):

服务设施无尘、无蜘蛛网、所有设施摆放整洁、正常使用、不安装盗版软件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统一制服等

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项目标准化定额表

序号

位置

人员安排

名单

定额(人)

定额

(量)

工作范围

备注

1

项目部6人

项目经理

祝宏俊

1

8小时

负责现场全面工作

全面负责现场工作,确保正常运转

技术负责人

段家汉

1

8小时

负责进度,现场清理、整洁、

负责现场清理、整洁

安全员

王名涛

2

8小时

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堆放等

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道路清洁。

质检员

安睿

1

8小时

负责工程质量,协调

负责质量,图纸问题

施工员

董玉财

3

8小时

负责现场协调,放线。

负责放线,施工等问题

2

食堂

(4人)

厨师

2

8小时

食堂小伙(中餐、晚餐)、责任区卫生

食堂小伙、大伙(中餐、晚餐)、责任区卫生

食堂大伙、小伙的菜肴准备工作及责任区卫生

勤杂工

2

8小时

负责大伙、小伙餐具清洗及菜肴的前期清洗及责任区卫生

食堂大伙、小伙的餐具清洗及菜肴的前期清洗准备工作及责任区卫生

4

机修

(4人)

配电工

2

8小时/班

负责现场所有配电房及电路的维护

24小时内配电房及整个办公区域电路的维护

维修工

2

负责现场塔吊、钢筋机及设备的维护

负责现场塔吊、钢筋机及设备的维护

5

安全科

(共14人)

门卫室

2

8小时/班

8:

00至16:

00

16:

00至24:

00

:

24:

00至8:

00

24小时监控室值班(8小时/人)

安全员

9

8小时/班

8:

00至16:

00

16:

00至24:

00

:

24:

00至8:

00

24小时负责现场的安全巡查(8小时/1人)

 

十、天景山复建房L组团和食堂管理考勤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

上午6:

30 —— 11:

00 

下午2:

00 —— 6:

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6:

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2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0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

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

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100元。

 

5、加班规定:

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

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

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的应由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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