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952742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doc

xx煤业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排技术人员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8、把防治水工作列入矿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矿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9、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10、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11、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洞。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10、矿总工程师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生产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2、分管机电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财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3、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四、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防治水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六、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安技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机运队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财务室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预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

一、地测防治水科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七、凡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

其基本要求如下: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

2.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八、每年雨季前由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技术人员,对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断层、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导致井下水害及水灾事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并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根据审批的年度采掘计划,月采掘计划进行对照分析,对存在水害威胁的要提前制定防治措施。

九、根据责任范围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矿区河流、沟渠、井口范围的排水渠进行彻底的疏通维修,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稳层,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十、在认真搞好防治水总体预测及各项防治水工作布置的同时,还应加强矿井日常水文地质调查,做好探放水工作。

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则,杜绝冒险蛮干行为。

十一、利用好现有的水文地质资料、技术力量认真搞好防治水预测工作,不断完善和使用好各种防治水安全设施,同时还应大力推广和使用先进成熟的矿井防治水技术,提高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水平,进而提高矿井抵御水害能力。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地测防治水负责对本矿区内有水灾威胁区域进行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四、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重点对受水患威胁区域进行检查。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

六、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采区,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该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每月向总工和上级部门汇报一次,重点区域的水患情况随时上报。

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防制度:

一、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二、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三、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四、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

特别是临近的孟子峪东矿界区域,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

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五、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六、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七、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四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八、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九、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

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十一、“雨季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二、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十三、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

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十四、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十五、针对孟子峪煤矿:

因其积水量和积水位置不明,在上山巷道掘进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结合2009年底《xx煤业有限公司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相关资料,谨慎制定采掘布置,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

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有效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组织钻探工作,保证钻探工作的各项记录及台账准确可靠。

6、负责探放水队职工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7、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具体实施,贯彻防治水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检查公司日常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落实。

9、参与审查矿井防治水的开采设计及措施。

10、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

11、负责探放水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引进工作。

12、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探放水组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探放水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探放水工作各项任务,对本班的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做好探水作业中组织管理、安全作业等方面的工作。

三、保证探水施工工程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四、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五、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六、掌握各种钻机的构造和维护保养方法及一般的故障识别和排除方法,并掌握井下有关钻探知识及施工地点的地质状况。

七、掌握一定的避灾抢险知识,了解透水前的预兆及一般处理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临危脱险,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八、在探水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或地测科汇报情况。

九、探水结束后,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汇报当班探水情况。

探放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水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6、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7、参加矿井水害抢险工作。

探掘分离制度

一、由掘进队、探放水队负责执行,防治水科督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探掘分离流程

每次探水都由防治水科现场监督探放水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探放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探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探放水牌板及汇报卡,汇报卡经现场各负责人签字后,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探水情况,由安全指挥中心向地测科下达掘进通知单,地测科安排掘进队掘进,按通知掘进进尺到位后掘进队汇报地测科,由地测科核实进尺后,汇报安全指挥中心,由安全指挥中心给防治水科下达探水通知单,防治水科组织探放水队实施探水。

三、掘进队、探放水队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作业,确保前掘安全。

探放水制度

为严格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确保不发生水患,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即每个掘进工作面,在掘进施工前必须有探放水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探放水。

二、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

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

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后报县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回采。

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

四、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要严格执行“有掘边探”,确定超前探水线,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

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

五、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放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平面图上。

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

要立即向矿部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七、在安装钻机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7.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8.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

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前款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九、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一般超前距离不得小于60米,可根据水压情况具体规定超前距。

沿岩层探岩层水或断层水时可按下表要求进行。

水压(kgf/cm2)

钻孔超前距(米)

止水套管长(米)

水平

垂直

<10

20

10

30

10-20

30

15

30

20-30

60

20

60

>30

>60

>20

>15

十、持“有掘必探,先治后采”原则的同时,凡遇下列情况,必须确定探水线。

1.掘进工作面接近溶洞含水层时。

2.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或有积水的小窑、老空时。

3.上伏岩层若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而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

4.掘进长度达到探水超前距离时。

5.采掘工作面发生出水征兆时。

6.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时,也必须提前探明情况,确保煤柱的准确尺寸。

7.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8.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时,方可前进。

a)物资保障

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及时供应探放水所需的设施、设备,所有设备的备用量不小于1/3。

xx煤业防治水科及探放水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从业资格考试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