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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规定汇总》

物业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的稳定与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反映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在学生公寓区和教学区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火灾、恶性暴力、爆炸及由于人员骤然聚集引发的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

二、指导思想

全体员工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学生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三、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中心主任副组长:

中心副主任成 员:

各部门主管

(二)职责:

1.制定相关措施,检查、了解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稳定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

2.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果段采取适当措施,按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遇到火灾:

当接到信息以后迅速赶到现场,查看火情,如果火势不大,可以控制,要迅速组织灭火,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如果发生在晚上,要立即通知校保卫处、学工处、学院等部门,自己来不及通知的,要委托其他同事或同学通知。

如果火势很大不能控制的,要迅速拨打88780110或119,组织疏散学生,同时尽快向副组长、组长汇报,通知相关部门值班人员。

2.遇恶性打架等伤害事件:

接到信息以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势,同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处(88780110)、学工处、学院等部门,并迅速向副组长、组长汇报。

3.遇到失窃:

接到信息以后迅速赶到现场,同时立即通知校保卫处(88780110)、学工处等部门,并迅速向副组长、组长汇报,协助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组长。

4.遇到学生突发疾病:

接到信息以后迅速赶到现场,同时立即通知校医院(88780153)或市急救中心(120)、学工处、学院等部门,并迅速向副组长、组长汇报,协助医务人员组织施救,事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组长。

5.遇其他突发事件:

接到信息以后迅速赶到现场,灵活机动、反应机敏,采取适当措施迅速处理,并立即汇报。

6.汇报程序:

值班员、保洁员向小组成员汇报,小组成员向副组长汇报,副组长向组长汇报。

五、要求

1.反映要迅速、头脑要灵活。

2.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要得当。

3.要敢于面对困难,要有奉献精神和高度责任感。

4.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5.熟记相关人员及部门电话。

6.事故处理结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

领导汇报后做进一步处理。

六、奖惩

1.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表现积极、做出贡献的人员,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性质十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煽动群众、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物业管理中心学生公寓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报警

1、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校内:

88780110;市内:

119。

2、接通“119”火警电话后,一定要沉着冷静,报告火灾发生,讲清火灾建筑名称,宿舍号,什么物质燃烧、火势发展情况,报警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等。

二、断电

报警后应迅速切断该宿舍或建筑的总电源。

三、火灾扑救

在场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火灾扑救,如果是书籍、衣被燃烧,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抑制法灭火,也可以用棉被复盖进行窒息法灭火,在确认无电源的情况下,用水或消火栓进行冷却法灭火。

四、疏散人员

1、向安全的楼梯和安全门疏散。

2、自带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从安全通道快速疏散到安全地点。

3、如果出口被烟火封住,用湿传单、湿棉被等将身体裹住,快速冲出危险区;在楼层无法逃生时,利用结实的绳带,或将被褥、床单、窗帘布等撕成长条,拧成绳,然后将其栓在牢固的窗框、床架或其他牢固物件上,缓缓滑到地面或下层的安全区域,禁止跳楼。

4、在所有通道均被烟火严密封锁又无人救助的情况下,利用设

在电梯前、走廊末端等避难间或卫生间,躲避烟火的侵害。

5、引导或帮助有困难人员疏散。

五、正确使用灭火器

平时熟悉附近灭火器的放置点,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将其提到现场:

1、撕下铅封。

2、拔出保险销。

3、左手握住喷粉口,对准燃烧物。

4、右手压下压把,即可灭火。

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用电行为,保障秩序,杜绝安全隐患,特作如下用电规定:

一、本科生宿舍用电管理按《江苏大学学生手册》执行,研究生宿舍用电管理按《江苏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成教生宿舍用电管理按《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执行,留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按《江苏大学留学生手册》和《江苏大学留学生公寓住宿手册》执行。

二、法定节假日除国庆节执行24小时供电外,其余假日按平时供电时间执行,不作调整。

寒、暑假对留校学生宿舍执行24小时供电。

三、社区辅导员宿舍实行24小时供电,供电额定电流同学生宿舍。

禁止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留宿他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如发现违规,第一次由管理员提出警告,第二次通报学工处,第三次作断电并取消入住资格处理。

四、休息室、工勤室的用电执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

值班室、办公室可以使用微波炉、电水壶,禁止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磁炉、电热杯等违章电器。

在接中心统一通知后,办公室、值班室方可使用取暖器。

五、公共场所供电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特殊情况停、供电由工程部发出通知,并做好电梯等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学生公寓值班员要做到:

(1)智能表在计算机上查看,若发现有超额定电流情况,现场查看,确定后给予停电处理,待学生确认签字后再给予供电。

(2)机械表由值班员进电房查看电表转速,发现异常情况到现场查看,确定后给予停电处理,待学生确认签字后再给予供电。

七、学生公寓超额用电由工程部下发《缴费通知单》,逾期不交

者停止该宿舍供电。

待交费后当日续电到位。

八、配供电操作:

机械表由各区值班员根据工程部及各区通知按规范执行;智能表由工程部工程员按规范操作。

九、中心员工应随手关灯,养成节电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十、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督查和处理工作。

物业管理中心违章电器检查与处置工作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与处置工作,杜绝安全隐患,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对学生宿舍内违章电器的检查与处置工作制订如下暂行规定:

一、违章电器的认定

依据《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宿舍内凡是使用或存有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电吹风、电夹板、取暖器、暖手宝、伪劣插座等电器,以及未经批准超过200w的电器,都视为使用违章电器。

二、检查流程

1、检查人员应佩戴胸卡,准备好《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等。

2、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含两人)入室检查。

3、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放或正在使用违章电器,一律没收。

并下发《违章电器使用通知书》至该宿舍,通知学生于两日内到楼栋值班室签字认定,凡是没收的违章电器需贴好标签,记录好宿舍、姓名,请学生在《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上签字,逾期不签或拒绝签字,如实注明。

三、处置流程

1、检查人员在检查完毕之后应立即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管理员作汇报。

2、检查人员做好违章电器的保管工作。

3、检查人员通知学生于两日内来值班室在《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上确认签字。

4、管理员定期将《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交中心。

由中心与学工处、学院联系,按《学生手册》处理。

5、学工处、学院将处理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中心。

四、处罚标准

1、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使用违章电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对再次违反者,从严处理。

2、取消当年度“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物业管理中心学生公寓人员进出及来客来访管理规定

为杜绝或减少安全隐患,对学生公寓人员进出及来客来访作如下规定:

一、本楼栋学生要按作息时间进出楼栋,早出或晚归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出。

二、值班员应熟悉本楼栋所住人员,能及时甄别非本楼栋所住人员。

三、非本楼栋人员进出要凭有效证件,在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出,值班员要详细填写登记表。

四、除管理服务人员外,其他异性不得互相进入楼栋。

五、异性学生家长、同学经登记后,可在门厅会客室或值班室会客。

六、严禁进入楼栋推销、发放广告等。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凭学工处的临时出入证进出。

八、各类施工人员凭施工单、出入证或相关部门证明登记后进出。

物业管理中心大件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为规范大件物品进出,特作如下规定:

一、大件物品主要是指个人电脑、音响等贵重物品,以及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

二、大件物品进出必须凭有效证件或学校有关部门有效证明,登记后方可以进出。

三、值班员登记时必须仔细核查有效证件或有效证明,详细填写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

四、学校以外单位或个人的大件物品进出须得到中心书面同意。

五、学生个人洗衣机、空调、自行车未经中心许可不得进入楼栋,只有在放假时,学生自行车可以存放本人宿舍内。

六、如有依据证明因值班员原因导致大件物品丢失,值班员负责赔偿并接受中心相应处罚。

物业管理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为加强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财产保护,中心对所有安全门钥匙、消防箱钥匙、电房钥匙、学生宿舍备用钥匙、卫生检查钥匙等,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安全门钥匙、消防箱钥匙、电房钥匙、学生宿舍备用钥匙、卫生检查钥匙均由所在楼幢值班室负责保管。

二、钥匙存放在钥匙柜内,做好标识,钥匙柜随时上锁。

三、学生借用备用钥匙严格遵守借用手续:

1、出示有效证件;

2、核对学生住宿信息卡;

3、履行登记手续;

4、确定借用时间,最长10分钟归还;

5、只能借用本宿舍钥匙,不得借用其他宿舍钥匙。

四、维修人员借用各类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做好详细记录,注明所借钥匙、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

五、卫生检查钥匙,如学院借用必须出示证明、履行登记手续。

六、值班员交接班必须在值班记录中明确记录钥匙交接情况。

七、公共部位钥匙和门锁要定期开关检验,防止故障。

八、钥匙和锁一旦丢失立即追查,及时更换到位,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物业管理中心学生公寓超计划用电收费管理规定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综[2002]62号、苏价费[2002]369号)和《江苏大学水电管理暂行办法》(江苏大校[2004]72号)、《江苏大学节水节电实施细则》(校办[20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校情,将学生公寓超计划用水用电收费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 用电限额标准

1、本科生 40度/生·学期(80度/生·年)

2、硕士生 48度/生·学期(96度/生·年)

3、博士生 60度/生·学期(120度/生·年)二、操作步骤

1、各宿舍用电限额指标的确定与下达。

用电限额指标按学期下达(学期起止时间为开学前一周至放假后一周),各宿舍用电限额按实际住宿人数核定。

2、定期抄表,及时在学生宿舍楼幢公布。

3、超额用电收费。

学生宿舍用电数按学期累计,当学期累计用电数超过规定用电限额时,按居民用电价格(目前0.52元/度)收费。

第一学期用电指标节余转入第二学期继续使用,但不跨学年。

4、集中交费日期、时间和地点:

收费日期: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

收费时间:

上午10:

30—12:

30 下午14:

30—16:

30

收费地点:

校本部第四食堂 金龙卡充值处中山、梦溪校区公寓管理办公室

三、寒暑假期间电费负担规定

寒暑假期间(放假后一周至开学前一周),学生宿舍用电按谁使用谁负担原则,由所在宿舍留校学生全部负担。

物业管理中心便民服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便民服务项目,特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给师生提供方便,中心特提供代售电话卡、洗衣卡、纯净水;借用针线盒、简易小五金;天气预报、打气筒、微波炉、电吹风等便民服务项目。

二、服务用品由中心统一配供,使用期限为5年。

三、便民服务点设置在各公寓楼值班室,值班员要热情、周到、及时地为同学们提供相关服务。

四、便民服务物品由值班员负责日常管理,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以便更换或维修。

五、学生需要便民服务设施和物品时与值班员联系,使用完后及时送还,以方便他人借用。

六、便民服务物品一旦丢失或无故损坏,由当班值班员负责赔偿。

七、学生损坏便民服务设施和物品,按成本价赔偿。

八、服务收费须如实登记,收取的费用由各部门用于服务用品在使用期限内的自然损坏维修或更新。

物业管理中心电话维修管理规定

为规范电话维修管理,确保通讯畅通,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做如下规定:

一、电话装机、移机、拆机和其他电信业务办理

1、办公区电话由镇江市电信公司大客户服务部办理,费用由单位自理,咨询电话10000。

2、学生宿舍、单身教工宿舍96998电话,由通讯部统一到镇江市电信公司大客户服务部办理,咨询电话88780112。

3、家属区电话,由用户自行到电信营业网点办理,咨询电话

10000。

二、电话维修

1、88780***电话故障和96998卡电话故障报修,请拨打校内维修电话88780112。

其他电话用户请直接拨打10000号报修。

2、通讯部负责楼内分线盒以下用户线部分的维修,电信公司负责分线盒和电缆部分的维修。

3、一般电话故障24小时内解决,电缆故障由电信公司3日内解决。

4、电话机不保修,需付费维修。

学生宿舍电话机目前是学校配置的,学生须爱护使用,损坏赔偿。

三、维修人员要着工作服、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四、报修接待员要认真登记报修记录,填写维修派工单,保持维修技术资料的完整,做好维修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通讯部在新生入学前做好新生宿舍电话检修,确保完好畅通。

物业管理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为确保物业管理中心所管辖区域的房屋及室内、外附属设施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维修由后勤集团建安水电工程中心负责实施。

水、电、家具零星维修实行24小时修复承诺;土建零星维修实行一周内修复承诺。

二、中心在各楼栋值班室均设立报修点。

学生宿舍内的维修由学生凭学生证向本楼栋值班室报修,公共部位由值班员、保洁员或管理员报修,按要求填写《报修记录表》,记录完整准确,并在所坏物件上做好标识。

三、学生宿舍维修由维修人员定时上门巡视报修记录,并做好维修及记录。

公共部位由值班员或管理员电话预约维修时间,做好维修及记录。

四、在报修后未能按时完成的维修,值班员要上报管理员,由管理员、中心主任协调维修主管维修。

五、维修人员进入楼栋维修时,必须挂牌上岗,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维修人员进入无学生的宿舍维修,必须严格遵守《物业管理中心钥匙管理管定》。

六、消防设施设备发现故障时,消防值班员要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本上逐项登记,并向工程部报修,由工程部与相关部门预约维修时间,完成维修项目。

七、各部门负责维修的管理员要对所管辖区域的维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学院

楼栋

数量(块

备注

机械学院

3区7栋

2

汽车学院

2区11栋

3

朝东

能动学院

3区2栋

3

材料学院

2区8栋

3

电气学院

4区7栋

3

计算机学院

2区10栋

3

环境学院

1区1栋

2

食品学院

4区1、2栋

3

外侧

化学化工学院

4区1、2栋

2

内侧(靠4区1栋

临床医学院

2区4栋

3

基技学院

2区5栋

2

药学院

1区1栋

2

理学院

4区3栋

3

人文学院

3区1栋

3

法学院

4区5栋

2

外国语学院

4区6栋

3

艺术学院

4区4栋

3

工商管理学院

2区2栋

2

财经学院

2区9栋

3

教师教育学院

1区7栋

2

京江学院

2区6栋

3

合计

55

附件2:

社区橱窗分配表

附件3:

文明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无杂物(尤其是烟头、瓜子壳)

2、阳台干净,无杂物(尤其是酒瓶和空饮料瓶)

3、被子叠放整齐,床上无杂物,不随意悬挂衣物和床帘

4、书桌书架整洁,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归类摆放整齐

5、门窗无明显灰尘,墙壁无蜘蛛网、过时的张贴物

6、盥洗间(含卫生间)打扫干净,做到整洁、无异味

7、不改动宿舍内床铺、家具的布局,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及时报修另:

公寓区内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水瓶按指定地点摆放,不在室外绿化带晾晒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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