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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定额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试行)

(第二稿)

说明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4]33号)

(三)《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的通知》(冀建城〔2005〕326号)

(四)《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大纲》(省建设厅)

(五)《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编制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省建设厅)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

以省辖市为基础,兼顾各城市(省辖市、县级市、县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力求体现客观科学、合理。

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规范统一原则

参照现行国家、部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属劳动服务性行业的特点,将相同或相近的工种、岗位,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划分各类人员定额和定员标准。

(三)效率优先原则

根据“打破行业垄断,节省政府投资,提高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原则,按照“高效、精简、满负荷”的要求,确定定额、定员标准。

(四)行业管理原则

作为全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标准,其范围、内容涵盖了本行业各类作业和劳动工种,体现了全方位、全行业管理的要求。

三、适应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省辖市、县级市、县城、独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

本定额是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计算人工、核定物耗、组织生产、考核工效、进行经济核算和按劳分配的依据。

四、引用标准

《劳动定额术语》(GB/T14002—92)。

《工时耗费分类、标准时间构成》(GB/T14163—93)。

《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建设部建人[1996]606号)。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1997年)

《河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冀运管维字[2001]86号)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施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CJJ14—87)

五、有关规定

(一)定额概念

时间定额〈亦称工时定额〉: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消耗限额。

产量定额:

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工作任务的限额。

人员定额:

按一定专业素质要求,对配置各类人员操作设备所规定的限额。

(二)劳动消耗

一个具有一定知识技能,正常的普通劳动者,使用相应的工具,对劳动(或服务)对象,进行劳动(或服务)所消耗的体力和脑力。

劳动消耗以工日表示。

每一工日以八小时计算。

(三)定额时间构成

包括作业准备与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放宽时间(技术性宽放时间和组织性宽放时间)、个人生理需要宽放时间。

即:

T=Tzj+Tz+Tzk+Tjzk

式中:

T——定额时间;

Tzj——准备与结束时间;

Tz——作业时间;

Tzk——作业宽放时时间;

Tjz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

(四)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五)根据定额预算时,如发生需乘以2个以上(含2个)系数时,计算方法为定额乘以各系数之积。

六、参考文献

《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

《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讨论稿)

《太原市环境卫生作业定额》

《广州市环卫工作定额》

《河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

第一章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第一节工作量定额

一、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

1、工作内容

1.1使用清扫保洁工具、道路清扫保洁车和洒水车等对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人行道、高架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清扫保洁作业,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整洁。

作业结束后,保养作业工具、车辆。

1.2道路清扫保洁分为人工清扫保洁、机械清扫保洁、洒水冲洗道路等三种作业形式。

,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等。

,清除路面尘土、杂物,防尘降温。

2、道路等级划分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参照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将道路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四级道路,四个等级。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当地市(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附:

建设部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表1—1

道路等级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3、定额计算规则

3.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3.1.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以m2/工日计算。

S=L×(W1+W2+W3+W4+W5+W6+W7+W8+W9)

式中:

S——实际清扫保洁面积(m2)

L——应扫道路的长度(m)

W1、W2——指人行道宽度。

W3、W4——指非机动车道的宽度。

即人行道边沿石至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的分隔设施之间的宽度。

W5、W6——指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宽度。

W7、W8——指机动车道路中央设分隔设施,上、下行路的宽度。

W9——指机动车道路中央分隔设施的宽度。

此公式为四块板道路面积计算方法。

非四块板道路面积计算,参照上述方法依据道路的实际情况计算面积。

分隔设施:

指绿化隔离带、交通护栏、隔离墩。

L×W1、L×W2为道路两侧店铺或构筑物墙体与人行道边沿石之间硬化地面的面积。

其面积以全面积计算。

人行道上有绿化带、绿地的,W1、W2为硬化地面的平均宽度。

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以全面积计算。

L×W5、L×W6、L×W9为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面积和机动车道路中央所设分隔设施的面积。

各地可根据某段道路污染的具体情况,乘以0.4—1.0系数后计入清扫保洁面积。

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广场、地下通道、步行街、步行桥的清扫保洁面积按全面积计算。

3.2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3.2.1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干扫6小时、湿扫5.5小时。

3.2.2定额工作量以km/工日计算。

,保洁作业:

8—12km/h。

3.3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3.3.1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6.5小时。

3.3.2定额工作量以km/工日计算。

3.3.3冲洗、洒水车辆行驶速度参数:

冲洗作业:

6—10km/h。

洒水作业:

15—20km/h。

4、道路清扫保洁定额表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表

表1—2单位:

m2/工日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清扫面积

5500

6000

6500

7000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定额表

表1—3单位:

km/工日

项目

车种

2t以下

5t以下

5t以上

清扫作业里程

35—40

40—45

45—55

保洁作业里程

40—45

45—55

60—70

注:

2t以下每车定员1人,2t以上每车定员2人(含驾驶员)。

高架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定额表

表1—4单位:

km/工日

项目

车种

5t以下

5t以上

作业里程

65

75

注:

每车定员2人(含驾驶员)。

道路洒水定额表

表1—5单位:

km/工日

项目

车种

5t以下

5t以上

作业里程

40

58

注:

每车定员1人。

道路冲洗定额表

表1—6单位:

km/工日

项目

车种

3t以下

3t以上

作业里程

35

40

注:

每车定员2人(含驾驶员)。

5、作业规定

5.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5.1.1一级、二级道路每天普扫一次,全天保洁;三级道路每天一扫二保;四级道路一扫一保。

5.1.2弹石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码头、台阶等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的定额乘以0.9——0.8系数。

5.1.3落叶季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85——0.8系数。

5.1.4铲冰、除雪时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8——0.7系数。

5.1.5风沙季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9系数。

5.1.6清理淤泥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9——0.8系数。

5.1.7人、车流量较大,污染特别严重的路段,可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9——0.8系数。

5.1.8步行街、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9——0.5系数。

5.1.9实行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的人行道、场地应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1.1——1.2系数。

人、车流量较小,污染轻微的路段,可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1.1——1.2系数。

5.2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步行街、广场机械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0.9——0.8系数。

5.3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日最低气温在5℃以下可停止洒水、冲冼作业。

日最高气温在30℃以上时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具体洒水、冲冼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道路洒水作业规定

表1—8

大城市、特大城市

其他城市

一级

不少于3次/日

按实际情况定

二级

不少于2次/日

同上

三级

不少于1次/日

同上

注:

具体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道路冲洗作业规定

表1—9

道路等级

城市类型

冲洗次数

大城市、特大城市

不少于1次/日

其他城市

3—5次/周

大城市、特大城市

不少于1次/日

其他城市

3—5次/周

大城市、特大城市

不少于2—3次/周

其他城市

不少于1次/周

注:

具体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5.4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各城市可根据道路的状况、等级,季节变化,作业习惯等因素确定和调整。

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1、工作内容

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居民生活垃圾、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废物箱垃圾等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

作业结束后,清洁作业场地,保养车辆和工具等。

2、作业形式

2.1定点、定时收集运输;上门(居民户)人工收集。

2.2运输工具:

人力车、机动车。

2.3人工上门收集垃圾:

指将居民户门前袋装垃圾(或容器内垃圾)集中到小区设置的垃圾收集存放点。

3、定额计算规则

3.1每日工作有效时间6.5小时。

3.2收集垃圾按t/工日计算。

3.3人工上门收集垃圾按户/工日计算。

3.4收集废物箱垃圾按处/工日计算。

3.5行走速度参数:

人力车4km/h,小型机动车6——15km/h。

3.6垃圾装载时间(定点人力装载)参数:

0.25t/25min,0.3t/30min,0.5t/50min。

3.7收集废物箱垃圾时间:

单体2.0min/只,双体5.0min/只。

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定额表

非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1—10单位:

车数/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0.5

1

1.5

2

2.5

车吨位

定员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

0.25

1

10

7

6

5

4

0.3

1

9

7

5

4

4

0.5

1

7

5

4

4

3

注:

小型机动车按以上定额乘以系数1.1——1.15。

车数×车吨位即为t/工日。

小型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1—11单位:

车数/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0.5

1

1.5

2

2.5

车吨位

作业形式

定员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

0.25

人工装卸

1

12

8

7

6

5

0.3

人工装卸

1

10

8

6

5

5

0.5

人工装卸

1

8

6

5

5

4

注:

定员中均含机动车驾驶员1人。

车数×车吨位即为t/工日。

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1—12单位:

车数/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吨位

作业形式

定员

1

1.5

2

2.5

3

5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

0.5

人工装自卸

1

7

6

6

5

4

4

1

人工装自卸

1

5

5

5

4

3

3

1.5

桶装车

2

——

14

11

9

8

7

2

桶装车

2

——

11

9

7

7

6

注:

定员数中均含机动车驾驶员1人。

车数×车吨位即为t/工日。

人工上门(无电梯)收集垃圾

表1—13单位:

户/工日

项目

定员

(人)

1层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每日工作定额(户)

多层无电梯

1

420

400

380

360

340

320

平房区

1

200——300

注:

此定额以一梯2户为标准,作业定额可根据每幢住宅的层户数,按上述每层定额相加后,除以实际楼层得出的平均数确定。

人工上门(有电梯)收集垃圾

表1—14单位:

户/工日

项目

定员

(人)

1层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每日工作定额(户)

高层(电梯上下)

1

500

480

460

440

420

400

注:

此定额以一梯3户为标准,每增高一层,收集数减少20户。

作业定额可根据每幢住宅的楼层户数,按上述每层定额实际确定。

小高层、别墅垃圾收集

表1—15单位:

户/工日

项目

定员

(人)

别墅

(一户一幢)

多层

(6层以下)

小高层

(12层以下)

高层

(30层以下)

超高层

(30层以上)

每日工作定额(户)

收集数

1

200

300

360

450

480

注:

此定额以一个门号为标准,其中:

别墅以一户一幢,多层以一梯2户,小高层以一梯4户,高层、超高层以一梯6户为标准。

5、作业规定

5.1生活垃圾不能与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混合收集、存放。

5.2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

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无漏收。

5.3作业结束应清扫工作场所(垃圾容器四周1.5m),做到工完场清,可移动垃圾容器及时复位。

5.4垃圾收集运输车应保持完好,不滴、不洒、不漏,不超量、超高装载,文明操作,安全作业,每天作业完毕后冲洗车辆,做到无异味、无污染环境。

三、生活垃圾清运(转运)

1、工作内容

使用专用机械设备、密闭集装箱、运输车辆等,将垃圾转运站、压缩站或堆放点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置)场。

作业结束后保养工具和车辆。

2、作业形式

压缩密封运输、箱式密闭运输、自卸车运输、拖拉机运输等。

3、定额计算规则

3.1机动车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7小时。

3.2垃圾转运定额按t/台班或车次/工日。

3.3每日台班定额计算公式为:

有效工作时间÷(单车操作时间+运输往返时间)

3.4机动车行驶速度:

汽车:

20——40km/h;

拖拉机:

15——20km/h。

3.5单车操作时间参数

单车操作时间指单次垃圾装卸所需时间。

3.5.1压缩式车:

2t车27min,3t车36min,5t车50min,8t车75min,9t车84min,12t车110min。

3.5.2集装箱车、拉(摆)臂车装卸时间:

15min。

3.5.3人工装卸:

0.5t车27min,2t车35min,5t车80min。

3.6垃圾收集运输定额中已含运输道路5%以内坡度的因素。

坡度为5%—1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1的系数;坡度为10%—2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2的系数;坡度在20%以上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3的系数。

3.7垃圾收集运输装车以一个地点为准,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米以内),按相应定额乘以0.99系数。

4、垃圾清运(转运)定额表

生活垃圾运输定额表

表1—16单位:

车次/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车种

作业

方式

吨位

定员

(人)

3

6

9

12

15

20

25

30

密封罐(含集装箱)

机械装自卸

2

1

12

10

8

8

6

5

4

3

1

11

9

8

7

6

5

4

5

1

10

8

7

6

5

4

3

3

8

1

8

7

6

5

4

4

3

3

压缩车

人工装自卸

2

2

8

7

6

6

5

4

3

3

3

6

6

5

5

4

4

3

5

3

5

5

4

4

4

3

3

3

8

3

4

3

3

3

3

2

2

2

9

3

3

3

3

2

2

2

12

3

2.5

2.5

2.5

2

2

2

拉臂车摆臂车

机械装自卸

2

2

13

10

8

8

7

5

4

3

2

13

10

8

7

6

5

4

5

2

9

8

7

6

5

4

3

敞车(自卸)

插车

(挑箱装自卸)

2

2

8

8

7

7

6

5

4

4

3

2

8

8

7

7

6

5

4

4

5

2

7

6

5

4

4

4

3

3

8

2

6

6

5

4

4

3

3

2

注:

定员中含驾驶员

拖拉机转运垃圾

表1—17单位:

车次/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

车种

作业方式

车吨位(t)

定员

(人)

3

6

9

12

15

20

拖拉机

(挂车)

人工装卸

0.5

2

8

5

4

3

3

2

1

2

7

4

4

3

3

2

2

4

7

4

3

3

3

2

3

4

5

4

3

3

2

2

4

5

4

3

3

2

2

2

注:

定员数中均含拖拉机驾驶员

生活垃圾转运站人员配置定额表

表1—18单位:

人/座

序号

项目

小型露天转运站

非露天转运站

50吨以下

50—100吨

100—150吨

200—300吨

300吨以上

1

天车工

——

1

2

3

4

根据实际定

2

维修工

0.1

0.1

0.15

0.3

1

根据实际定

3

电工

0.1

0.1

0.15

0.3

1

根据实际定

注:

表中数据为一班制定额,两班及以上时根据实际确定定员。

维修工和电工应统筹使用。

5、作业规定

5.1进入转运站或堆放点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作业结束后清洁设备场地。

5.2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

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

5.3运输垃圾应密闭、不裸露。

无垃圾飞扬、洒落、拖挂和污水滴漏。

5.4装运垃圾以有效容积为限,不准超量超高运输。

5.5运输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和作业要求分类堆放,垃圾必须进入垃圾处理(置)场(厂)。

四、建筑垃圾清运

1、工作内容

使用专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物,清运(转运)至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

作业结束后保养工具和车辆。

2、作业形式

装载、挖掘机械装车,机动车运输自卸;人工装,机动车运输自卸。

3、定额计算规则

3.1机动车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7小时。

3.2清运建筑垃圾定额按t/台班或车次/工日。

3.3每日台班定额计算公式为:

有效工作时间÷(单车操作时间+运输往返时间)

3.4机动车行驶速度:

汽车:

20——40km/h;

拖拉机:

15——20km/h。

3.5单车操作时间参数

单车操作时间:

指单次装卸所需时间。

3.5.1装载、挖掘机械一点装车自卸:

2t车3min,3t车3min,5t车5min,8t车6min,9t车6min,12t车8min。

3.5.2装载机多点装车自卸:

2t车10min,3t车15min,5t车25min。

3.5.3人工装卸:

0.5t车27min,2t车35min,5t车80min。

3.6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定额中已含运输道路5%以内坡度的因素。

坡度为5%—1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1的系数;坡度为10%—2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2的系数;坡度在20%以上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1.3的系数。

3.7建筑垃圾清理运输装车以一点装为准。

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米以内),按相应定额乘以0.97系数。

4、建筑垃圾清运定额表

建筑垃圾运输

表1—19单位:

车次/工日

项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车种

作业方式

车吨位

定员

(人)

3

6

9

12

20

30

3

1

20

15

10

8

6

5

5

1

18

12

10

8

6

5

8

1

16

10

8

8

5

4

10

1

14

8

7

7

4

3

12

1

12

7

7

6

4

3

15

1

10

6

6

5

4

3

0.5

2

10

7

5

4

3

——

1

2

5

5

4

4

——

——

2

3

7

5

4

4

3

——

3

4

6

5

4

3

3

——

4

5

5

4

4

3

3

——

5

5

5

4

3

3

3

——

0.5

2

10

7

5

4

3

——

1

2

3

3

2

2

——

——

2

4

8

6

5

4

3

——

3

4

5

4

4

3

2

——

4

5

5

4

3

3

2

——

注:

定员中含机动车驾驶员。

5、作业规定

5.1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

5.2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密闭运输,避免扬撒遗漏,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

5.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

五、生化(医疗)垃圾收集运输

1、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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