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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人口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发展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安徽加速崛起、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主要表现在: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人口增长总体态势平稳。

2010年11月1日“六普”时,全省户籍人口6862.0万人,常住人口5950.1万人,居全国第8位;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2.70‰,自然增长率为6.75‰;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0%左右,妇女总和生育率始终稳定在1.8左右。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由2005年的73岁提高到2010年的75岁;2006—2010年,婴儿死亡率由23.56‰下降到10.70‰;孕产妇死亡率由39.90/10万下降到23.62/10万;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文化素质明显提升,与“十五”期末相比,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大学程度人口390.4万人,增加171.4万人;总人口文盲率下降至8.34%;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06年,提高1.18年。

城乡就业不断增加。

2010年末,全省全社会就业人员4050万人,比2005年的3669.7万人增加380.3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5年的4.4%下降到2010年的3.66%。

人口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2573.4万人,城镇化率为43.2%。

与2005年相比,城镇化率上升7.7个百分点,是我省城镇化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

人口流动规模持续扩大。

2010年末,全省共有流动人口1302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300万人,超过户籍人口的20%,其中,跨省流动达1094万人,流向苏、浙、沪、粤和京5个省市的占88%。

民生保障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增强。

5年减少贫困人口96.6万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得到全面加强,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标准大幅度提高。

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得到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改善。

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相继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在皖北和沿淮地区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决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

省政府扩大并进一步明确省39个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实行“主攻皖北、提升皖南、带动江淮”的战略思路,不断改革和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线分区域考评。

坚持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改革创新,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构队伍稳定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二)“十二五”人口发展主要问题和矛盾。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人口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我省从本世纪初开始,人口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收获人口红利,并将延续至2030年左右。

应把握这一大好时机,最大限度释放人口红利,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但是,受人口增长惯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影响,“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依然尖锐,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成巨大挑战。

人口总量仍将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处于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年均出生人口在90—100万人,将比“十一五”期间每年多出生10万人,2015年总人口将达到7140万人。

如果人口总量控制不力,将直接影响人均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人口素质亟待提高。

人口总体文化素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06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年,在中部地区居末位;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8.3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26个百分点。

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上升,全省每万人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5年呈上升趋势,比2005年增长19.2%。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端领军人才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高科技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

实现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任务十分紧迫。

人口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十一五”时期,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0左右,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带来婚姻挤压、性犯罪等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和人口安全的问题。

劳动就业压力大,全省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呈上升趋势,解决就业问题仍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未富先老现象日益突出,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3.27%,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对未来社会的抚养比、储蓄率、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重大影响。

劳动力人口持续增加。

“十二五”期间年均新增劳动力30万人左右,对我省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构成巨大压力。

流动人口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难度加大,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合法权益维护问题日益突出。

人口布局不合理。

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日趋尖锐,人均耕地量逐渐减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人口不断增长也加剧了水、能源等资源短缺,使得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布局不相协调,相比全国和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带动力不强,县域经济比较薄弱,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人口合理分布引导机制不健全,主体功能区人口政策亟待制定。

产业政策、国土规划、产业布局与人口分布结合不够紧密,经济聚集区域没有吸纳相应规模人口。

家庭功能亟需增强。

我省家庭规模从2000年的3.54人下降至2010年的3.09人。

传统家庭功能逐渐弱化,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大量出现,单人、单亲、空巢等家庭比例大幅度提高,亟需政府增强家庭服务功能,促进家庭和谐发展,稳定社会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科学指导和创新发展原则,以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人口总量目标。

全省总人口控制在7140万以内(不考虑人口漏报因素),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

人口素质目标。

群众普遍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稳步下降,国民预期寿命提高1岁;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发展。

人口结构目标。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有效遏制,并开始下降;劳动就业不断扩大,5年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建立和完善老年供养、医疗保障和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明显提高。

人口分布目标。

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人口更多地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禁止开发区域内人口数量有所减少,人口空间分布更加合理,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

民生保障目标。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实施“主攻皖北、提升皖南、带动江淮”战略,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左右,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0%左右。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节育奖励“三项制度”。

落实法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

促进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衔接兼容,制定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对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和照顾。

专栏1利益导向工程

全面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逐步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建立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

制定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对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和照顾,促进相关政策衔接兼容。

计划生育夫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和其他优惠,将农村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慢性病诊治和报销范围。

农村独女、双女家庭的女孩高中升学时适当给予奖励加分。

大力发展人口基金。

扩大省人口基金会募集资金规模,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

“十二五”期间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救助60万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利益导向工程,加强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和市、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和深化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将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与农村综合改革紧密结合,纳入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独特优势,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

专栏2强基提质工程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建设和市级以下服务机构功能建设和完善。

完成全部市、县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新建及改扩建任务,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层次和水平;继续支持重点县站和业务能力较好的市站改进装备水平,为乡镇服务所配置基本服务设备,并对全省乡镇服务所B超设备进行更新;争取国家支持,为1/3以上的乡镇配备小型计生服务车,建立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定期更新制度。

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人口和家庭发展中心试点,建立0到3岁婴幼儿行为训练基地试点,90%市、县级服务机构实现数字化。

建设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建设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在完善一期工程功能设施的基础上,建设二期工程。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逐步扩大招生规模。

建设泛长三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培训基地。

加快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

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

开发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信息资源。

按照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信息共享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规范人口统计口径,采取信息交换、比对、通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信息协商制度。

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及时发布人口总量、结构、分布预测和安全预警信息。

专栏3金人工程

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立人口信息采集长效机制,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充分发挥《安徽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作用,探索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开发和完善各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数字化服务站所、全员人口社会事务信息系统、社会扶养费征管系统、奖励扶助和利益导向系统等。

完善省级信息中心运行机制,加大人口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完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为党和政府人口宏观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为相关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积极推行优生优育,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开放公共体育资源,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关注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问题,加强道德素质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国民素养。

全面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以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为重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

适时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优化配置区域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

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为老年人提供更多老有所学机会。

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高就业能力。

专栏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

建立省级出生缺陷监测干预中心,在皖南、皖中和皖北分别建立分中心,各县级服务站为监测站,中心乡镇作为监测点。

根据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优化人口结构。

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社会政策,建立健全性别比综合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两非”行为监测和跟踪。

强化区域协作和重点区域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和打击力度。

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以及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

对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县(市、区)进行重点监控。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建立和完善老年供养、医疗保障和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稳定家庭养老功能。

促进充分就业。

充分利用“人口红利”机遇期,变人口的数量压力为资源优势。

大力实施人力资源开发优先发展战略,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着力解决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努力实现体面就业目标,使劳动力资源丰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四)统筹城乡区域人口发展。

加快形成具有安徽特色人口发展功能区。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安徽省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要求,研究设计促进人口发展功能区发展分类政策、制度和体制。

促进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沿淮城市群、江北和江南产业集中区、小城镇人口与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

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迁移。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科学编制中长期人口城镇化发展规划。

提高城镇化质量,增强城镇承载能力,拓展就业空间,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建立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关注农村留守人口生活状况,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五)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支持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维护家庭核心价值。

逐步建立以社区干部、妇联、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家庭服务中心。

逐步提高家庭福利在收入再分配中比例,提高消费预期,缓解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居住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稳定家庭功能,增强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增进家庭福祉。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居民计划”促进工程和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工程,强化家庭在人口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建立面向家庭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专栏5人口文化促进工程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在全省创建一批具有生育文化新风尚、优生优育新观念、男女平等新面貌、尊老养老新行动、绿色环保新生活“五新家庭”。

支持试点县建立新家庭文化屋。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在全省农村建设各具特色人口文化大院,新配备家庭文化屋,在城市和社区完善青少年性教育基地。

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手机和网络资源,开发人口文化公益广告和动漫画精品,发送公益短信。

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扩大远程宣传教育范围和站点。

开展两年一次的“百千万婚育文明户评选活动”,每次全省评选省级文明户200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口发展组织领导。

深化人口工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总体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改进与区域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机制。

明确解决人口问题部门职责,把各级、各部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

(二)健全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坚持人口发展规划先行,为其他发展规划提供基础支撑。

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综合评估,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优化公共财政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领域的投入。

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建立和完善省与地方重大项目资金分担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皖北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人口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

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支持人口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人口工作。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实施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完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开展“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做好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后续建设。

(五)加强规划实施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

适时公布主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进展和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人口信息交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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