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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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医院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全院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各项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理化建议活动,以医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为中心,围绕医院各项工作的质量改进和成本控制、流程改造、服务改进、创收增效等方面内容进行。
内容要求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医院设立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院长直接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
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管理组:
由工会牵头,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度制订、宣传发动、征集整理及分类归档;
评议组:
由党政办主任牵头,负责对合理化建议的总结评优、考核、协调和解决合理化建议工作存在问题等工作;
督导组:
由纪检监察主任牵头,负责被采纳建议的执行推进,解决和协调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提出建议是否实施及建议执行部门意见,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建议人。
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执行进展情况。
效益评估组:
由财务处长牵头,绩效办、质控办配合,成员由合理化建议自愿者小组组成,主要负责调研建议的效益性、可行性,具体负责检查建议落实情况及产生的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评估情况,并提出奖励建议。
具体工作由财务科长牵头。
第三章 征集评议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采取定期开展方式,院工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建议可以是个人或集体名义提出。
第六条建立评议反馈制度,及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并将每一条建议的意见反馈给建议人,具体流程如下:
1、建议评议:
评议工作从效益性(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效益性、可行性双高项目优先采纳;其次是可行性高、效益一般项目;第三是效益高、可行性一般的项目;效益、可行性双低项目或建
议没有具体操作方案的一般不予采用,或重新调整后重审。
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不作建议:
1)抱怨、投诉;
2)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
3)只提出现象而无具体实施方案;
4)所提事项已经在实行或正在改善;
5)其他人已提过重复的;
6)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7)无署名的;
2、提出意见:
评议工作组提出采纳与否及具体落实实施部门的意见,对建议的采纳与否具体分为采纳、继续调研、暂缓采纳、不采纳、不作建议、转相关部门六类。
采纳指效益性和可行性较高并在近期可实行的建议;继续调研指建议较为复杂短期内不能确认的建议;暂缓采纳指建议较好但目前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的建议;不采纳指效益性和可行性较低的建议;不作建议指符合项目评议不作建议的几种情况中其中一种的建议;转相关部门指职工对本科室提出的建议和建议简单但对相关部门起提醒、参考作用,如提报道、文件中有错别字等。
3、反馈:
评议工作组应于一个月内将是否实施的意见予以反馈,建议难度大调研时间长的2个月内反馈。
并通知执行部门实施。
4、对重大建议评议工作组无法决定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采纳的项目,可立为医院重点项目。
第四章 执行评估
第七条 执行推进工作组接到实施通知后,简单建议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予以落实,复杂建议要成立以相关职能、后勤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推进小组,明确负责人、项目完成时间、主要完成目标,实施项目管理,必要时可纳入下月度工作计划,努力提高执行率和执行效果。
第八条 建议实施三个月、一年后,由效益评估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实施的情况跟踪调查和评估,将产生的效果作如实记录、分析,并上报给合理化工作小组。
第五章 评价奖励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评价、奖励主要依据技术难易、复杂程度、创新性、效益性等因素。
采用每季度评议和全年总评相结合。
积极分子奖:
每年评选20名提建议条数多并被采纳多的员工为“院级合理化建议积极分子”。
组织奖:
每年评选5个积极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科室。
优秀项目奖:
年度评选全年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高或改变工作流程对医院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项目”1-3项。
最佳建议奖:
每年评选20名最佳建议奖。
第十条奖励额度: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条奖1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被评为年度“优秀项目”的奖200
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被评为“院级合理化建议积极分子”的奖励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第十一条奖励发放流程。
合理化建议管理小组制发放明细表后按照财务规定程序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年末,医院院合理化领导小组应对合理化建议评议组、督查组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医院合理化建议工作组。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