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合同范本20X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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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合同范本20XX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20XX
篇一: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XX修订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就工程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
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作业概况
总包(或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劳务作业地点: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
2.劳务分包作业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天。
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
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3.劳务作业质量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
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劳务分包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RBM:
)。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前款所述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具体以承包人支
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实际金额为准。
除第12条【劳务作业变化】和第13条【劳务作业价格调整】调
整合同价款外,不再调整。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文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9)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福建省、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承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承包人同意;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
7.承包人
提供总(分)包合同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总(分)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各项规定。
提供劳务作业现场和劳务作业条件
承包人应于开始工作7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
(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劳务作业现场内;
(2)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劳务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路资料;
(4)完成办理劳务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但涉及劳务分包人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行使职权时(如签发工作指令、联系函等),应当签字并盖项目部印章。
下列文件除项目经理签字外,还须盖承包人公章,否则无效:
(1)签发开工(完工)指令;
(2)签发停工(复工)指令;(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4)对外借款(或担保);
(5)10万元以上的签证;(6)办理完工结算;(7)涉及重大变更的会议记要、签订变更(补充)协议;(8)解除合同文件;(9)指定(或变更)结算银行账户;(10)指定分包商和主材供应商等。
承包人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劳务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劳务分包人一般义务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劳务分包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示向承包人或劳务作业现场内第三方的提供工作配合;
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劳务分包人应履行承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作有关的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但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
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劳务分包人任命(身份证号:
)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劳务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应代表劳务分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其就劳务作为管理做出的所有行为即代表了劳务分包人的行为,与劳务分包人的行为发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应是劳务分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劳务分包人应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分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
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应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
劳务作业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派驻到劳务作业现场的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劳务分包人更换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
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劳务作业管理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人应当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上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
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
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件,劳务分包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城管交通、环境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对劳务人员进出、上岗培训教育
篇二:
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20XX年修订稿)
GF-20XX-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勘察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建设地点:
。
工程规模、特征:
。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及发包人其它书面要求执行。
承接方式:
委托。
预计勘察工作量:
。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捌份及光盘壹张,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XX]10号)优惠%计取费用。
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勘察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天内,勘察人应提供手续完善、完整的勘察结算资料报发包人办理结算审计。
发包人按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及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对勘察费用结算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二审审定(先导区管委会政府性直接投资项目以三审审定结论为准),最终审定结算作为双方费用结算的有效依据。
本工程估算勘察费暂定¥元(大写:
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生效后,勘察人提交勘察正式成果资料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勘察费的30%;
(2)勘察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勘察结算终审审计完成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勘察结算终审金额的95%;
(3)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其他支付约定
(1)发包人向勘察人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A、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开具的;B、发票联和抵扣联),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发包人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因勘察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勘察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勘察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向发包人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勘察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发包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勘察人需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勘察人向发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勘察人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勘察人需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勘察人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必要时,发
包人需协助勘察人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4)如果勘察人是一般纳税人,勘察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权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当期应纳增值税。
(5)发包人以汇款/支票方式向勘察人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需要委托第三方向勘察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办理现场签证并支付勘察费。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
篇三:
20XX安全协议范本1
协议编号: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发承包安全协议
二О一六年印制
—1—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发承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
国沈阳市东陵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沈阳通宇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名称:
沈阳众展纯服装有限公司箱变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址:
沈阳沈抚新城沈抚大道南
(三)承包范围:
自维箱式变电站部分:
安装米箱式变电站一座,变压器一台。
敷设高压电缆10米,低压电缆140米。
安装负荷控制柜一面。
砌筑米箱变及基础围栏一座。
敷设二孔(Ф100)排管沟3米。
10KV架空线及电源进线部分:
安装故障指示器一组。
架设架空线60米,敷设高压电缆70米。
组立电杆二基。
敷设二孔(Ф150内径)排管沟5米。
(四)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
(五)工程合同编号:
(六)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协议内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及以上事故。
—2—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及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经贸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厂部分》()
5.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8.国家电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9.国家电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0.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1.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___1___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
—3—
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
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组织或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5.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
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或临近带
—4—
电设备、线路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做到有据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7.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
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1.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3.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按照国家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
—5—
篇四:
5拆除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修订稿)
拆除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拆除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优质、安全、高速、依法完成拆除任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资质审查,确定由丙方承担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为明确三方各自责任、权利、义务,经三方共同协商,现就本协议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的拆除等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拆除工程名称、地点
1、拆除工程名称: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除工程)。
2、拆除工程地点:
。
第二条拆除范围和任务
1、拆除范围:
长沙市规划、国土、房地产部门批准的范围内所
有须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拆除面积约平方米)。
2、拆除任务:
拆除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的拆除倒地。
要求拆除至室内正负零标高或甲方另行书面要求拆除的标高位置。
第三条拆除时间
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构)筑物腾空、迁移完毕的顺序,在乙方通知的
期限内完成拆除倒地工作。
第四条拆除费用
1、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最终结算价
款按拆除综合包干单价及实际拆除工程量计算。
(1)本合同拆除综合包干单价为元/㎡(建筑面积)。
实行包工包料、
包机械、包安全、包手续办理、包验收合格等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
综合单价含所有拆除费用、施工及安全措施费、协调费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2)拆除工程量以市拆迁主管部门确认的拆除建筑面积及甲乙双方审核确认
的工程量为准。
其中:
违法建(构)筑物必须由丙方绘制建(构)筑物平面图,经甲乙双方审核签证后,才能计算拆除面积。
(3)本合同拆除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及拆迁相关部门验收后,丙方在30
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报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