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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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3篇
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3篇
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第1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基础,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型机关为重点,以建设勤廉型机关为保障,进一步激发统计队伍活力,营造创优争先氛围,把统计部门建设成为崇尚学习、勤政廉政、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团结和谐的坚强集体。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弘扬创新实干精神,坚定全面赶超目标,形成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力争在改革发展、履职服务、政务管理、作风效能等方面走在全省统计系统和市级机关前列,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管理提供坚强统计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三、活动内容
(一)改进学风,建设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
一是加强学习。
认真制订和执行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专题学习计划。
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全体人员集中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2次;科级以上干部都要参加"在线学习",完成规定学时,每年撰写1篇以上体会文章;市局队选送2-3名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二是把握重点。
突出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突出宏观经济形势的学习,突出"三个提高"、"四大工程"等统计改革发展前沿知识的学习,突出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不断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本领。
三是深入实践。
从统计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带着问题学习,带着课题调研,促进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果的转化。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处室每年至少完成1个调研课题。
(二)创新举措,建设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是强化监测。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幸福等热点问题,建立融合全面小康、八项工程、十大行动计划等各项监测的统一监测体系。
20xx年开展五大建设、收入倍增、民生物价等调查50项以上,选择一批社会效应好、具有持续性的项目予以常态化。
局队每月召开1次经济形势座谈会,每季度召开1次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宏观大势、运行走势和周边态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监测报告。
二是创新载体。
在优化传统统计产品的基础上,组织开发移动版、电脑版统计数据查询系统,并预留部门数据加载接口,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数据查询需求。
制定统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统计数据使用管理规定和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新闻发布稿及时上网,并增加制度方法解释等内容,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改版统计门户网站,突出数据搜索查询功能。
三是提升能力。
以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规范化双基建设、法制化环境营造、长效化机制创新、专业化素质提升、信息化技术应用、品牌化服务创优等"六项工程",开展年度创新创优、优秀统计分析评比,全面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强化管理,建设依法行政的法治型机关。
一是民主决策。
抓住权力的公开、分解和制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纪律制度,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制约机制,实现权力在制度上运行、内控中规范、阳光下行使,切实做到制度体系完备,决策程序规范。
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决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是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就服务范围、办事公开流程和时限等向公众作出承诺,优化服务项目,缩短办事时限。
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提高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统计服务。
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实施电子监察。
三是依法统计。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统计法治建设的目标,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以第三次经济普查和《统计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加大普法教育和统计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四)改进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勤廉型机关。
一是明确导向。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三宽四有"领导班子、开展统计能力提升活动为抓手,努力形成符合统计工作特点和规律、富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培养选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创新的年轻干部,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自觉行为,不断激发统计干部职工的进取心、创造力和荣誉感。
进一步繁荣统计文化,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和衷共济。
二是狠抓落实。
紧紧围绕统计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全面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制定市局12条实施细则,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落实各项节约措施。
三是机制约束。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完善激励约束、督查考核机制,突出对工作绩效和创新业绩的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和发展好"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市局队"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国调队队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队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党总支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副局长吴宙岩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同志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把"四型机关"创建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年度统计重点工作、创新创优、"三进三帮"、党风廉政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措施,做到分步实施、逐年深化。
各县(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目标、内容和措施进行细化。
创建目标和措施在局内网公布,局队定期组织工作情况交流,促进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争先创优目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局内网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创建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点的突破带动和促进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
强化媒体宣传和信息报送,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完善机制,严格考核。
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按季度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促进共同提高。
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创先争优综合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切实把"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全面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上水平。
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第2篇根据晋江、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1、基本原则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
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
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
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
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
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
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
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
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
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
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
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
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
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
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
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
"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
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
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
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
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活动实施方案第3篇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
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即:
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
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
(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1、领导评(60%)。
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
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
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
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
(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